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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民;有序;網絡政治參與;現狀;建議
一、公民有序網絡政治參與的概念與特點
公民有序網絡政治參與則是指公民為了維護自己、群體或國家的合理、合法利益,通過合法的、理性的、適度的方式利用網絡表達自己對公共事務和政治過程的看法、態度并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從而推進公共事務管理和政治過程科學化、現代化的行為。
由于互聯網本身所具有的一些特性,使得公民有序網絡政治參與具有平等性、直接性和有序性。
二、公民有序網絡政治參與的必要性和意義
黨的十七大強調:“要從各個層次、各個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顯然,公民有序網絡政治參與具有重要意義。首先,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利益;其次,廣泛直接的大規模政治參與有利于進一步推進我國民主政治的發展;最后,公民與政府之間在重大公共問題決策上進行溝通協調有利于穩定社會秩序。
三、公民有序網絡政治參與的現狀與問題
當前,網絡投票、網絡等網絡政治參與新形式日漸走進人們的生活,并且發展迅速。但是我國公民有序網絡政治參與的現狀還不容樂觀,還存在著許多無法逃避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1)、網民年齡結構分布不均衡、網民城鄉結構分布不均衡、網民學歷結構分布不均衡、網民職業結構分布不均衡、網民收入結構不均衡所導致的網絡政治參與整體上的不均衡;(2)、網民身份虛擬性往往無法控制,導致網絡政治參與缺少權威性和公信力;(3)、法律法規監管缺失、網絡政治參與難以控制所造成的非規范性;(4)、有些政府網站自身的定位不合理、網站內容不實用、網站易用性差、網站互動性差。
四、實現公民有序網絡政治參與的對策與建議
(一)建立并完善相關立法。近幾年,我國政府已先后制定了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中國計算機互聯網管理辦法》、《互聯網信息內容服務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范網絡行為的法規、條例和草案。這些法律法規為實現公民有序網絡政治參與提供指導性和可操作性辦法,但是對于規范政府網絡監管行為和政府官員網絡政治參與行為的法律法規,目前有很多還是空白。健康有序的網絡政治參與,需要公眾和政府都保持一定的克制和理性。
(二)建立長期有效的互動機制。長期以來,政府信息披露機制并不完善,公眾對政府行為的知情權難以保障。加上少數官員應對媒體的水平有限,造成在很多時候政府缺乏主動參與網絡政治的動力。另一方面,公眾在未能及時獲取官方權威信息的情況下,容易偏聽偏信小道消息,對政府產生質疑。從而使得政府與公眾難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溝通互信。可喜的是,隨著微博微信等自媒體的開通,使得普通公民和平時難以見上一面的官員可以直接地進行交流,拉近了政府與公眾的距離,增強了互信。但這是不夠的,還應該進一步形成交流機制和考核機制,提高網絡政治參與的效率,從而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
(三)發揮網絡倫理觀的自律作用。雖然當前網絡倫理失范的行為層出不窮,不道德現象也時常發生,但是主流的網絡參與發展是趨向理性和自律的。多年的網絡參與,使網絡參與者對自身的行為、網絡總體的行為規律都有了比較深刻的認識,并能夠對之進行網絡道德反思。加之,國家有關部門對網絡精神文明建設也進行了有利的引導,健康文明的網絡觀念已逐漸成為公眾的共識。網絡倫理觀的逐漸形成,自覺遵守、維護網絡道德的習慣保持,有利于自發性的、無序的網絡政治參與逐漸走向理性的、有序的網絡政治參與。
(四)政府要有推進改革,解決社會矛盾的決心。網絡中無序的政治參與和違背道德的表現,很大程度上是當前社會矛盾的反映。單靠網絡自律和公眾政治素養的提高來實現公民有序的網絡政治參與,是不現實的,網絡政治參與也將很難以緩解激進化和情緒化。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經濟上取得了豐碩成果,但是如何加強民生建設,如何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如何讓公民在有序的網絡政治參與中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這一切都需要我們政府有敢于解決問題,善于解決問題的決心與智慧。
五、結語與反思
網絡只是一種工具,并沒有改變民主的含義,也不會改變我們國家民主政治的性質。我們要善于運用這種工具,善于引導,規范它,實現公民有序網絡政治參與,為建設我國政治文明貢獻力量。
參考文獻:
關鍵詞:思想政治教育
大學生
法律意識
法律是當前法治社會中最具普遍約束力的規范,也是道德要求的最低限度,強化人們的法律意識,可以有效地規范他們的行為。在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加強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有利于提高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效果。以往,中國傳統文化非常注重道德作用,而法律講究嚴刑峻法,認為道德無用,不認同道德教育的功能。在當前社會背景下,這兩種觀念實際上都是不全面的,道德和法律同等重要,對于每一個人來說,不僅需要提高自身的道德修養,同時也需要樹立法律意識。強化法律意識,不僅僅是使學生樹立強烈的法治觀念,更重要的是法律意識對人的積極影響,有助于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更加符合新時期對人才的需求。
1.當前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 法治社會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現階段,我國法治建設不斷完善,正在逐步踏入法治社會,民主法治觀念日益深入人心,對于任何個人而言,都生存在一個民主法治的社會環境中。當代大學生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他們的思維極為活躍,接受新鮮事物的能力較強,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以及大學生對于民主法治教育的接受力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我國社會整體法律意識,也會影響到我國的法治建設。因此,作為大學生,要充分融入到這個社會,不單需要先進的意識形態,更重要的是具備強烈的法律意識,掌握基本的法律技能。
1.2 互聯網的發展增加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難度
不斷發展的互聯網,目前已經滲入到人們日常生活以及社會生產的各個領域,大學生的生活以及人際交往也受到很大的影響,進而使大學生的思想觀念以及價值取向也發生了很大的改變。的確,互聯網加快了信息傳播速度,拓寬了傳播渠道,為人們獲取信息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有利于拓展大學生的視野,但與此同時,也給大學生帶來了一些負面影響。互聯網具有開放性,任何一個人都可以通過網絡成為信息的者以及接受者。大學生的文化程度較高,計算機技術水平也相對較高,對于網絡的依賴性也比較強,他們獲取信息的途徑主要是通過互聯網。但是網絡信息比較混雜,沒有經過針對性的篩選,信息真偽很難辨別,這樣很容易使大學生受到不良思想的影響,不利于大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在這種背景下,加強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教育非常必要。
1.3 大學生資助矛盾突出,加大思想政治教育難度
國家近年來不斷加大對高校教育的扶持力度,但是有的學生并未得到相對公平的資助。當學生向學校相關部門反映這些問題時,相關工作人員大多只是進行簡單地說教,向學生們講一些空洞的理論和道德,并沒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這些問題,學生往往也只能被動接受這種不公平對待結果。這樣不利于培養大學生法律意識,進而形成良好的法律行為,也不利于大學生守法、護法。現階段大學生就業難的問題日益突出,很多不法招聘單位以及非正規的企業、公司趁著這個機會隨意剝奪大學生的合法權益,這樣會導致大學生懷疑他們在學校接受的正面教育及其真實性。更重要的是,大學生自身缺乏必要的維權意識,在遇到任何法律問題時,只會用校內的思維模式對待和解決問題,不懂得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2.基于思想政治教育培養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策略
隨著我國法治建設步伐的加快,不斷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維權意識,不僅是對大學生的素質要求,也是推動我國法治建設的重要基礎。但是當代大學生的守法意識、維權意識普遍低下,教師、學校在處理學生之間的各種矛盾、糾紛過程中很少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這不利于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為此,新時期下,高校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應重視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使大學生具備較高的法律素質。具體而言,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2.1 將法律基礎課的功能充分發揮出來
法律基礎課程是高校大學生思想政治理論課的重要內容,主要教學目標是使學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及技能。新時期下,應轉變法律基礎課的教學觀念,注重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以往,不少教師將法律基礎課等同于法律知識教育課,一味地強調向學生們傳授關于法律的相關理論知識,理論性較強,雖然學生可能掌握比較系統、全面的法律理論知識,但是并不是真正的理解、認識法律,這其實違背了法律基礎課教學初衷,必然也會影響法律基礎課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法律基礎課應該將教學目標定位于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上,在實際教學過程中應密切聯系現實生活,使大學生能夠認識到法律對于個人行為以及社會生活的影響,并充分認識到其重要作用和地位。通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開展,使得學生能夠意識到“依法治國”的緊迫性、必要性、重要性,樹立“依法辦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觀,進而使大學生能夠真正做到懂法、守法、用法、護法。
2.2 重視法律信仰教育
目前雖然民主法治觀念不斷深入人心,但是實踐過程并不是非常如人意,究根結底是法律信仰的缺失。要真正實現國家的法治建設,最重要的是使廣大民眾能夠高度認可法律。加強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培養,對于加快我國法治建設步伐,促進我國社會的健康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法律意識是一種社會意識形式之一,是指人們的法律情感、法律觀點的總和,主要內容包括對法律作用及其本質的認識,對于現行法律的態度以及要求,評價某種行為的合法性,對于自身權利、義務的認識等等。大學生如果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識,守法就無從談起,那么法律法規也就形同虛設。相反,只有樹立良好的法律意識,才會使人們自覺守法、護法、傳法,將自己的法律意識轉變成法律行為。同時,只有樹立強烈的法律意識,才會使人們尊重他人的合法權益,積極地通過各種法律途徑解決各種爭議和糾紛,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打擊各種違法行為。
其次,法治教育的理論性、實踐性、政治性非常強,鑒于教育的特殊性,對于法律基礎課授課教師的要求也相對較高,不僅要求教師應具備較扎實的法律法規基礎知識,同時也要求具備深厚的文化功底。學校應加強對法律基礎課程授課教師的培訓工作,不僅包括法律專業知識培訓,同時還包括思想政治教育能力培訓。通過建立復合型的高素質授課教師隊伍,保證在思想政治教學實踐中時刻把法治教育貫穿其中。
2.3 依法辦校,遵循以學生為本的教育思想
新時期下,各大高校應強調“依法辦校、依法治校”的辦學理念,嚴格遵循相關法律法規開展各種辦學活動,通過法律實踐引導大學生養成強烈的法律意識,真正做到“以法育人”。為了達到這一目標,高校應始終堅持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尊重高等教育的內在發展規律以及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的發展規律,根據當代大學生的身心發展實際,樹立“以學生為本”的教學管理理念,充分尊重每一位學生的合法權益,不斷加強培養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維權意識,并且鼓勵大學生充分利用各種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于高校而言,應該根據國家以及教育部門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合理的規章制度,在對學生的教學管理過程中,嚴格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處理,在管理程序上也要做到透明化、公正化、公開化,凡事講求證據,一切都要合法、合情、合理。
【關鍵詞】行政相對人 法律素質 行政效率
行政相對人法律素質的內涵
行政相對人作為行政法學的一個基本范疇,是行政法理論上一個具有重要意義的概念。目前,在行政法學界對行政相對人的理解,最為常見的是以下兩種:一是從行政主體的行政行為對象上理解行政相對人;二是從行政法律關系的角度理解行政相對人。行政相對人的法律素質,泛指行政相對人所具有的法律知識與技能,以及法律意識。
第一,在法律知識方面,行政相對人除需掌握基本法律知識外,應主動了解國家或地方的各項行政法律法規和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的各項政策等,并能全面了解新法頒布動態,以便及時更新知識。
第二,在法律意識方面,行政相對人需具備法律主體意識、維權意識、參政意識、監督意識等。其中法律主體意識是核心。
第三,在法律行為方面,行政相對人應在知法、懂法的基礎上,利用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如學會用法,包括能收集、提供并運用證據證明某一法律事實已經出現;能準確選擇相應的法律規范作為維權依據;能按法律規定的程序、形式,積極主張自己的權利和要求對方履行義務等。
總體而言,行政相對人法律素質具有現實性、時代性、發展性和層次性四大特點。即行政相對人的法律素質和社會發展現實相契合,隨著時代的發展而發展,并在某個發展階段具有這個發展階段的特征,同時因行政相對人的素質差異而又具有一定的層次性,不是整齊劃一處于同一發展水平的。
行政相對人法律素質與行政效率相關性
行政相對人參與行政過程層面。行政相對人參與行政管理,主要是指行政相對人行使其參政權利的過程。
行政相對人具有較高的法律素質而合法,將有利于過程中行政效率的提高。①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與社會的不斷進步,行政相對人日益增長的利益需求也呈多層次、多元化發展趨勢。公共行政管理過程中,作為行政主體的政府和行政相對人難免會產生矛盾、分歧。在過程中,如果行政相對人因為法律素質不高,而不能合理利用渠道,或者不按照政府的規定行事,必將增加政府公務支出成本,降低行政效率。而若行政相對人以講道理、講秩序、講法律的方式合法、依法訴求,形成良好的秩序,不僅有利于解決問題,且會成為政府提高行政效率的有效途徑,是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方面。
行政相對人具有較高的法律素質而積極負起舉證責任,將有利于行政訴訟過程中行政效率的提高。我國行政訴訟法規定 “被告對其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負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和依據的規范性文件”,“在訴訟過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證人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有權要求當事人提供或者補充證據”,“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行政機關以及其他組織、公民調取證據”(編者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章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條)。即在行政訴訟中,行政相對人的舉證責任非常輕,這樣的作法主要是為了保護處于弱勢的行政相對人的權益,但也不可避免地增加了訴訟和行政成本。如果在行政訴訟過程中,行政相對人也能積極、主動地負起舉證責任,對于公正解決案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都將有益。由此,我們應積極加強政府法制工作,幫助行政相對人增強自身的法律素養,使其以積極合法的行為參政,將促進行政效率的提高。
行政相對人支持合法行政層面。首先,行政相對人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了解程度會影響行政效率。在公共行政管理過程中,即使行政主體有很強的責任感和服務意識,法律法規和程序也十分完備,但因行政相對人法律素質不夠高,也會對行政機關提供高質量的服務形成挑戰,降低行政效率。
其次,行政相對人對行政法治原則的認識程度會影響行政效率。當前,在我國實施依法治國的方略以及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趨勢下,行政相對人對法律知識的了解程度越高,對法律精神與原則的認同程度越高,就越有利于公共行政管理事務的高效完成,有利于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有利于和諧社會的建設。
行政相對人制約違法行政層面。具有較高法律素質的行政相對人依法對行政機關的行政許可審批進行監督,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行政許可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最重要的行政管理手段之一。行政許可審查時限制度是行政許可審批過程中一項重要的制度,也就是行政部門在接到行政相對人的申請后,作出最后決定期限的制度。即在一定的時間限制內,行政機關必須對行政相對人的申請進行答復,給予許可或者不予許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許可裁決時間拖的越久,申請人的預期利益損失就越大。如果行政相對人了解行政許可的審查時限制度,就可以利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利益,并同時推動行政效率的提高。
具有較高法律素質的行政相對人不僅能夠利用法律手段對行政機關不作為進行監督,打擊行政機關的作風,還可以依法制裁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從而改變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權力的過程中因程序不合法降低行政效率的行為。雖然我國制定了大量的行政監督制度,頒布了相關的法令,并設立了眾多執法監督機構和部門,但是在現實中,依法行政的現狀卻難以讓人滿意。如果行政相對人不斷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質,依法對行政機關違法以及不作為行為進行監督,并對行政機關作為之請求事項以書面形式進行督辦、催辦,將可能大大提高我國政府機構的行政效率。
提高行政相對人法律素質的對策
在依法行政背景下,行政相對人法律素質對行政效率具有重要的影響作用。行政相對人法律素質的不斷提高與完善,也將有利于公共部門行政效率的提高。行政相對人法律素質是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的“軟件”與靈魂,只有植根于豐厚的法治社會土壤之中,行政相對人的法律素質才能得到提高。同時行政相對人法律素質的提高,又反作用于社會環境和法治建設,從而促成依法行政的深入貫徹和落實。
首先,把“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與依法治國及依法行政有機結合起來。“尊重和保障人權”要求作為行政主體的政府擺正自己的位置,重視行政相對人的權利;堅定不移地推進政治發展,豐富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內涵,通過基本的制度、體制的構建和人的政治素質的培養,充分展現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優越性。
其次,要進一步培育和滋養法治市民社會。目前,我國市民社會的力量正不斷壯大和合法化,需通過多種渠道實現其對國家公共政治正面意義上的影響。因此,不僅需要建立一套制度性的程序和規范,還需要提高行政相對人應有的素質,特別是法律素質。
再次,要確立法信觀念,增強法律的認同感。重新認識法律與政策之聯系, 將只按照政策辦事而忽視依法辦事的思想徹底改變;不僅要發揮刑法,還要發揮民法、經濟法等各類法律在管理國家以及社會事務、規范社會行為中的重要作用;改變認為法律只是單純制裁手段的誤解,要意識到法律手段還是一種引導、獎勵和管理手段,全面理解法治手段的多重作用;要把司法部門看成是與每個人息息相關的執法、普法部門,要塑造多元普法,理性用法的社會氛圍。只有將多元理性的普法用法的社會氛圍與科學精神、民主意識、市場價值等文化要素相結合,才能使得依法治國深入人心,行政相對人的民主、法治素養才有望得以真正提高,其法律素質才能得以有效培養,法治的理想才能成為現實。
有人說,每個人從搖藍到墳墓,時時刻刻都離不開法律。的確,法律和我們每個人的社會生活息息相關,從個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業的生產運營,國家的政治經濟、社會生活、都離不開法律。法律約束著人們的行為,它使公民懂得在社會生活中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應該怎么做,不應該怎么做。
我們從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給予的權利,但是在事實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進了罪惡的深淵,再也上不來了呢?
有人曾說過:法律就好比在用懸崖上行走,一旦失足,就會掉入萬丈深淵——接受法律的制裁。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是跨世紀的接班人。青少年一直是祖國的焦點,但由于生活經驗不足,各方面都還不夠成熟,在辨別是非,區分良莠方面往往會出現一些這樣,那樣的問題。而正是因為“這樣那樣”的問題,又使多少青少年走向犯罪呢?
案例一:犯罪嫌疑人吳某某,董某某,宋某某因到廈門后,手中沒錢,便萌生了搶劫出租車的念頭,2005年1月19日凌晨,三人經預謀,在仙岳路雇了一輛出租車,讓司機開到一個偏辟的地方,用勒脖等手段強行搶走了被害人周某一部小靈通與現金500元。后被警方逮捕。
案例二: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因盜用他人賬號而被網管發現,并將他趕出網吧。事后楊某某,感不爽,便叫上兩名同伴將網吧管理員李打傷。后被警方逮捕。
以上的兩個案例中,最大的年齡只有18歲最小的才年僅11歲。多么美好的時光啊,只因走錯了那一步而悔恨終生。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21世紀是一個法制社會,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將無法正常進行。法律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離不開它的束縛,有了法律,社會才有和平秩序。從某意上講,有了法律我們才擁有了自由。想像一下,如果沒有了法律那么這個世界將會變的多么可怕?
關鍵詞:正當法律程序;正義;理性
中圖分類號:D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09)05-0222-02
1 中外學者對正當法律程序的界定
雖然人們很早就提出了正當法律程序的概念,但當時更大程度上是將必須的法律程序當作制約王權的一種形式工具,即程序工具主義。后來又演化為保障實體權利的繁瑣儀式,并未真正地去重視蘊藏于程序之中的獨立價值。或者說,人們并未將程序與實體視為是對等并列的兩大法學范疇。這一狀態直到20世紀中后葉才得到改變。1971年,羅爾斯出版了其劃時代的巨著《正義論》,開始關注程序的獨立價值,其后的羅納德?德沃金也對程序的道德價值進行論證。羅爾斯在《正義論》中提出了經典的正義兩原則,這摒棄了功利主義只關注結果正義的方式,真正找到了“純粹程序正義”的法寶。認為,“直覺的觀念是:要這樣設計社會系統,以便它無論是什么結果都是正義的(至少在某一范圍而言)”、“在純粹正義中,不存在對正當結果的獨立標準,而是存在一種正確的或公平的程序,這種程序若被人們恰當地遵守,其結果也會是正確的或公平的,無論它們可能會是一些什么樣的結果。”完善的程序正義必須符合“首先,對什么是公平的分配有一個獨立的標準,一個脫離隨后要進行的程序來確定,并先于它的標準。其次,設計一種保證達到預期結果的程序是有可能的。”德沃金認為應當通過程序設計,減少法律實施中的“道德成本”,人們應享有程序權利,以減少被不公正對待的可能。薩默斯在總結了以往的程序價值理論后,于1974年發表《對法律程序中的正義問題的評價與改進一關于“程序價值”的陳辯》的論文,第一次明確提出程序的獨立價值標準問題。歸納出程序價值的十大原則(包括參與性、正統性、和平性、人道性、尊重個人尊嚴、個人隱私保護、合意性、公平性、合法性、終結性等)。
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學者也對程序的獨立價值進行了開拓性研究。如孫笑俠先生的“程序公正六大要義”,陳桂明先生的“訴訟程序六大要素”,陳端華先生的“最低限度程序正義六項要求”等。筆者認為,其中最富代表性的應該是徐亞文博士提出的最低正當程序四方面的要求,包括“法律程序對程序主持主體的正當要求”、“程序結果接受主體對法律程序的正當要求”、“程序法律行為的及時終結性”、“程序法的公開、透明性”該論述從各個方面對程序獨立價值做了探討,并且已有了系統化的跡象。
2 正當法律程序的價值定位演進
2.1 程序本位主義代替程序工具主義
程序工具主義將法律程序視為法律實體的附庸,無視法律程序在維護公民權利和實現法治過程中的巨大獨立價值,后來受到廣泛的質疑及批判,繼而程序本位主義出現。該主義則認為,法律程序在實現實體權利方面固然有著巨大作用,但程序更彌珍貴的價值更在于程序之中所體現的正義、公平、法治、秩序等獨立品格,不應該因為程序對實體的作用而否認其更彌珍貴的內在獨立價值。在西方法律史上,羅爾斯認為程序具有純粹正義的獨立價值和德沃金將程序的價值定位于主體的道德,這都是肯定了程序獨立地位的表現。
2.2 價值標準重塑:正當法律程序系統論
中外學者對正當法律程序的研究無疑是開拓而富建設性的。將人們的眼光從單純的實體的庸俗儀式拉回到程序本身,歸還了程序本身的獨立面貌,促使人們重新探討和審視內蘊于程序之中的巨大法治價值。但同時。在此之中也有一個巨大的缺陷,即學者們都只停留在對正當法律程序或日程序正義理論某方面、某層次的價值進行分解孤立的列舉式研究中,而未能向前邁出關鍵的一步,以構建正當法律程序的系統化理論。因而各自的論述都顯得繁雜而各家各話、標準不一,這是不利于正當法律程序或程序正義理論的進一步發展,不利于正當法律程序本身作用的發揮。因此,應整合目前的研究范式,實現正當法律程序的系統化構建。我們不僅應認識到法律程序的獨立價值,還應研究這些價值間的有機聯系,并緊扣法的脈搏,實現正當法律程序價值的系統化。
首先,正當法律程序的正義子系統。“正義子系統”致力于“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正義”,在其中可包括程序的公平價值、平等參與價值、自治價值、尊嚴維護價值和人道價值等。程序的公平價值,指程序對任何一方都是公正不倚的。亦即羅爾斯所言的“該程序若被人們恰當地遵守,其結果也會是正確的或公平的,無論它們可能會是一些什么樣的結果”和英國自然法理念“任何人都不能成為自己案件的法官”。程序的平等參與價值,指程序的設計能夠保證雙方享有充分的對等的參與權利,并被平等地對待。“通過參與程序,公民不僅有機會表達自己的觀點,而且有自行決定個人命運的機會,這既是它作為現代民主社會公民自由權利的程序體現,也是它作為程序價值的正當理由。”程序的自治價值,指程序設計建立在公民自愿選擇的基礎上,體現公民的自由權利。政府行政行為程序,應充分征求公民的意見,考慮公民的感受;公民權利行使程序,則更應建立在公民意志基礎之上,公民有權更改其認為不正義的程序。同時。程序過程之中也必須保證能夠給予公民更多的自主性。程序的尊嚴維護和人道價值,指程序必須以人道的、充分保護人格尊嚴的方式進行。每一公民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充分權利主體,不得遭受任何的歧視和人格減損待遇。刑訊逼供、濫用私刑、宗教或種族歧視都是危害尊嚴價值的表現。
其次,正當法律程序的理性子系統。“理性子系統”則主要致力于程序自身的品格完善,達到不僅“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正義”,而且“以看得見的最理性最效益的方式實現正義”,其中可包括程序的效益價值、確定性價值、及時性價值、終結性價值、透明性價值、開放性價值等。程序的效益價值,指程序的進行必須經濟而富有效率,能夠以最簡潔便利的步驟達成最大的社會效應。程序設計應該有成本意識,包括人力成本、金錢成本、時間成本、社會成本等。程序的確定性價值,指程序的步驟是穩定的,通過程序產生的結果也是可以預見的。只有面對一個確定可以預見的程序,當事人的行為結果和權利保障也才是確定的,才能夠為社會提供良好的法治環境。程序的及時性、終結性價值,指任何程序都不應造成對程序各方的無理由的拖累,必須盡量快捷地給程序各方以公正的答案,確保各方及時從不確定性中擺脫出來。程序的透明性、開放性價值,指程序原則上
應保證對程序各方以及社會的公開透明,保證程序的進入和退出自由開放。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透明開放的程序不僅有利于程序各方便捷地參加程序,也有利于整個社會對程序的有效監督。
3 正當法律程序的現實意義
3.1 對法治建設的意義
實體和程序一直是法學理論的基本范疇之一。從古羅馬原始的“自然正義”到現世方興未艾的程序獨立價值理論,程序一路蹣跚地擺脫實體的束縛,被法學家們一步步置于更為重要的位置。然而,正如我們所知,對法律實體價值的研究早已是汗牛充棟,形成了龐大充實的理論體系。相形之下,程序價值雖然逐漸被發掘,但更多的是作為實體正義的附屬研究。即便是少數專事程序理論研究的學者,也只是著眼于程序具體價值的追尋,忽略了程序價值理論的系統化、學科化。
然而,誠如美國著名法學家哈羅德?伯爾曼所指出:“法律的特點――精巧、明確、公開性、客觀性、普遍性――使它成為解決這些干擾、維護社會正常秩序的有機程序。”程序乃法的本質要義,正如權利乃法的另一要義一樣。法的各種價值的實現,都有賴于實體權利與現實程序載體的共同作用。再精妙的法律,如果喪失了正義、理性的程序表達,也只能是一紙空文,甚而走向權利的反面。法學家及法學理論的智慧,不僅應體現在如何用法的形式來體現權利,更應該體現在如何用法的程序來實現權利。應更加關注法律執行和權利實現的問題。不僅應注意程序對主體的正義性,更應注意程序對主體的效益性(理性),遲到的正義本身便是一種非正義。法治如果只是一種權利的宣揚而缺乏對這種權利實現的程序保障,權利只是脫離權利主體的一句空洞的口號,沒有任何實際意義。正當法律程序系統論告訴我們,法治不僅包括實體權利之治,更包括程序權利之治;不僅是實體法之治,更是程序法之治。公民要的,是有嚴密正當程序系統保障實現的權利,政府行使的。應該也是有嚴密正當程序系統規范的權力。
3.2 對政治文明建設的意義
政治文明的實現。必然途徑是走程序政治之路。政治文明實現的前提是政治穩定。“由于政治的公共性,政治生活必然會涉及群體的行為,因此,政治過程、政治行為的有序化是政治穩定的外在的、最易感知的部分。”所以,要實現政治的穩定,必須建立穩定的政治程序系統,用程序的穩定來保證政治內容的穩定。政治文明的核心在于政治權力(權利)實現過程的規范和文明,即通過正當程序來規范地實現國家權力和公民權利。權力的運行具有無限擴張的本性,為規制政府權力運行的軌道,保護公民權利的實現,最有效的手段就是設計出精致的程序系統,保證政府權利運行的確定性、規范性,保證公民權利實現的切實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