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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托運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承運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委托乙方以20MT ISO TANK 的公路運輸方式承運甲方托運的液體產品,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依法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托運的主要貨物為:
屬性: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
1.4 甲方托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
第二條:甲方權力、義務
2.1 保證所托運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2.2 負責提供準確的提貨資料及貨物送達地點、電話、收貨人和聯系人等有關資料。
2.3 負責按要求準備好待運貨物,并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特殊情況雙方另議。
2.4 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2.5 甲方享受乙方確認的發運地至收貨地的優惠運價。
2.6 貨物發運后,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或取消托運時,有權向乙方發出變更運輸指令,但必須在貨物未運至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同時甲方必須承擔實際造成的額外費用。
2.7 按 20MT ISO TANK標準裝載貨物,否則甲方需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風險、費用和損失。
2.8 對由于甲方或甲方的收貨人、發貨人原因,造成貨物無法及時出運或及時送達而引起的滯箱費用,由甲方承擔(收費標準見附件)。如果發生貨損、貨差、滅失等事件,按照
3.5條款處理。
第三條:乙方權力、義務
3.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貨物門到門的運輸服務。
3.2 乙方及其承運工具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
3.3 乙方相關人員必須接受甲方的相關業務培訓,以保證按照要求完成運作。
3.4 甲方下計劃(或傳真委托書)給乙方并經乙方確認收到后,乙方必須派出車況良好清潔干凈、各類證件齊全、防護材料齊全的貨車及有關裝載設備,在約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裝車;因乙方原因不能完成此次運作任務的,因此重新調車產生的額外費用由乙方承擔,并且每車承擔當車次運費的30%作為違約金,因此影響廠方生產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累計三次不能按時完成,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5 乙方應保證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安全,在貨物到達指定地點后,發現短少、被盜、被搶、雨淋、滅失、污染、交通意外等造成的貨物損失,則乙方按貨物實際價格賠償給甲方,如整車貨物滅失,甲方不支付乙方該車次運費。
3.6 乙方應將承運的貨物按照約定的要求送達甲方指定的門點,如果發生未經甲方通知在指定地點以外的地方卸貨并導致甲方受到直接經濟損失,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本次經濟損失。
3.7 由于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由于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逾期到達,乙方承擔給甲方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
3.8 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物,若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支付已經發生的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4.1 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貨物運輸結算價格表》
4.2 結算方法為:每月15日前核對上月1日至31日期間的運費,乙方須交付正式運輸發票和甲方簽收的回單及結算匯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后在15個工作日內用銀行轉帳方式支付;若有需扣除的款項,在運費中扣除。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 因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送達或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如果造成乙方的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對由于甲方備貨不及時等原因造成乙方派出車輛放空,則甲方應補償乙方放空費為人民幣800元/柜。
5.2 乙方自甲方處交接貨物起至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簽收止,甲方把貨物的風險轉移給乙方;乙方對承運途中發生的貨物短少、殘損、污染和事故損失負責,需照3.5條賠償。
5.3 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逾期送達的,按本合同5.4條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5.4 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逾期到達,超過《貨物運輸結算表》上所雙方約定時間,每逾期1天,每票貨物乙方需支付給甲方相當于當車次運費5%的違約金;超期達到三天,則本次運費甲方不支付給乙方。由于下列情況除外:1、自然災害或氣象、水文原因;2、參加水上救助或發生海損事故;3、政府命令或軍事行動;
5.5 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不再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費用。
第六條:變更與終止
6.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2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6.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七條:糾紛及其仲裁
7.1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第八條:非競爭性條款
8.1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與甲方給乙方承運的客戶發生與甲方具有競爭性的業務,否則甲方有權不結付乙方已發生的運費。
第九條:文本及時效
9.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和其他注冊資料。如屬法人委托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托書原件。
9.2本協議為試用合同,合同期內,如乙方的運輸能力、運輸質量要求達不到甲方營運管理規定的要求,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乙方由此而造成的損失自負。在試運作期間,如果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經濟責任。
9.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9.5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9.6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物流公路運輸合同范文二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車運輸方式承運甲方托運貨物,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依法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運輸時間要求:
1.1 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點為:(見附件)。
1.2 運輸時間要求:(見附件)。
1.3 甲方托運的貨物內容,以貨物交接清單為準。
第二條: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2.1 運價標準為:(見附件)
2.2 結算方法為:乙方在每月 日至 日將上個月的《業務結算匯總表》(包括紙檔和電子檔)及對應的“結算憑證”(必須填列內容完整、有大田操作部門蓋章和經辦人簽名、有收貨單位簽收和蓋章簽名)送于甲方進行校核;雙方核對無誤后,乙方出具正式運輸發票,甲方確認后用銀行轉帳方式支付。如有需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
第三條:甲方責任
3.1 所托運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3.2 負責提供準確的提貨和貨物送達地點、電話、收貨人和聯系人等有關資料。
3.3 負責貨物的包裝,并確保包裝符合要求。
3.4 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運作要求培訓。
3.5 甲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運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 乙方及其承運工具、駕駛員,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必須有齊備的國家政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及牌照。提供虛假資料一經查證,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
乙方的違約責任。
4.2 從乙方接到甲方日發貨通知時起,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裝貨點提貨,乙方未依照雙方約定時間到達,乙方應按次償付甲方違約金 元,因此給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3 乙方車輛必須車容整潔,車廂衛生,符合甲方貨物的運輸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和人員甲方有權拒絕使用,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4 提貨時乙方必須仔細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和型號,并在乙方運單和貨物清單上簽字確認。
4.5 從提貨并辦理完發運手續的當日24時開始計算時間,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期限,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如未依照雙方指定時間內到達,由乙方承擔該次延誤的所有責任。
4.6 乙方應按照甲方對貨物運輸的具體要求,負責運輸全程的貨物安全,自提貨后至收貨人簽收前所出現貨物短少、被盜、被搶、雨淋、破損、污染、交通意外、交通違章等由乙方原因造成貨運事故而形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發生貨運事故后,乙方應第一時間出具貨運事故記錄,并在事故發生次日起計算30天以內向甲方清償事故損失,其賠償依據為甲方對貨品的聲明價值,但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戰爭、自然災害、政府管制等)所造成的損失除外。
4.7 乙方在運輸途中,天氣、路況、車況等發生異常情況時,如洪水、冰雪、塌方、修路、交通事故、車輛損壞、車輛修理等,乙方人員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按照甲方人員的要求進行處理,如擅自處理異常情況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4.8 貨物走失或稱逃貨(定義:非發生可見性事故,超過5天未將甲方貨物送達甲方指定目的地并不知去向,視為貨物走失或稱逃貨),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聲明價值先行賠付。貨物走失后又被追回的,貨物由甲方決定是否安排收回,在收回或部分收回的情況下,扣除期間產生的貨損、調價和運費等損失后退回其余相應賠款。
4.9 對甲方要求整車運送的貨物,在運輸途中,乙方人員未經甲方人員同意不得擅自轉換運載工具、不得拆卸貨物和改變貨物的疊裝方式、不得拼裝其它物品;乙方若違規轉載、拼裝、拆卸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4.10 對于甲方要求零擔運輸的非危險品貨物,乙方不得將甲方的貨物與危險品等混裝,如發生混裝,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與乙方的運輸合同。
4.11 乙方將貨物送達交付時,應認真核對收貨人的身份,必須取回有收貨人簽名或加蓋公章的有效回單,并在約定時間內交給甲方,如出現回單丟失或不能按時回單,乙方必須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有關貨款無法收回。
4.12 乙方應保證承運司機在途期間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乙方在運輸途中應及時向甲方反饋車輛在途跟蹤情況,如乙方不匯報或甲方無法與在途車輛聯系的情況發生并造成違約、產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4.13 乙方承運司機在到達目的地前,應提前一個小時通知收貨單位或甲方指定人員,做好接車卸貨準備。
4.14 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留置甲方所托運的任何貨物。未經甲方允許,乙方擅自留置甲方貨物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其它違約責任
5.1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支付運輸服務費的,超過一周后每增加一天支付應計運費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5.2 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5.3如乙方在派送過程中因派送的服務質量未達到客戶要求而引起客戶投訴、發生客戶拒付運費等問題,其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須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5.4 若乙方沒有嚴格的查驗收貨人身份,致使收貨人收錯貨或沒有收到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須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價值向甲方賠償。
第六條:貨物運輸質量考核指標
6.1 為保證貨物運輸質量,甲方按貨物運輸質量考核指標,每月對乙方進行一次評估考核,具體考核指標要求如下(按月統計):
① 準時提貨率: ≥97%
② 準時到達率: ≥97%
③ 貨損貨差率: ≤0.03%
④ 簽單返還及時率: ≥99%
⑤ 客戶投訴率: ≤1%
6.2 質量考核指標計算方法:
① 準時提貨率=每月準時提貨票數/每月實際發貨票數×100%
② 準時到達率=每月準時簽收的票數/每月所承運的票數×100%
③ 貨損貨差率=每月承運貨物殘損、差錯、丟失的件數/每月承運貨物總件數×100%
④ 簽單返還及時率=及時返還的簽單數/應返還簽單數×100%
⑤ 客戶投訴率 = 客戶投訴次數/所承運貨物的總票數
6.3 甲方按月統計乙方的運輸質量指標完成情況,對乙方未達標的項目,甲方將對乙方處以 元/項·次的經濟處罰,如果乙方上述任何一項指標連續兩個月未達標,甲方除按有關規定處罰外,還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6.4上述考核指標僅用于服務質量考核,乙方不得援引上述指標作為自己的免責條款。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 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和其他注冊資料。如屬法人委托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托書。
7.2 本合同文本條款適用于大田集團其他運輸業務,如需增加其他運輸線路,以補充協議的形式確定運價。
7.3 當乙方提供的運單背書條款與本合同發生沖突時,以本合同為準。
7.4 雙方如有其它約定事項,也可用合同附件加以說明,合同附件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7 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 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9.1 若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雙方均可提請 (指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有約束力。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開戶行: 開戶行:
帳 號: 帳 號:
物流公路運輸合同范文三甲方(托運方):青島鳳凰印染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郵編: 電話:
乙方(承運方):青島旺通達運輸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郵編: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公路道路運輸服務管理規定,為確保公路運輸服務質量,維護雙方權益,規范相互合作行為,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產品運輸服務事項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基本合作義務
1、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公路運輸業務,同意將乙方作為其成品外協運輸車隊之一,公路運輸甲方產品至黃島碼頭或往返,乙方保障甲方產品的安全運輸;托運貨物主要為 ,具體見本合同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甲方按照單據實際數量予以結算,乙方應在運輸能力、運輸時間及運輸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滿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據甲方的運量快速配備運輸工具,確保運輸服務質量。
2、 乙方在接到甲方運輸業務委托時,應嚴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項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道路運輸業務,并對甲方的運輸業務全過程安全負責。
運輸價格和運輸時間按雙方確認的本合同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內容執行,合同期限內不得單方面隨意改變運輸價格,包括門對門的一切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條:乙方須具備的資質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主管部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及財務結算憑證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營業執照的注冊資金不得少于100萬元的;
具有三年以上公路運輸和配送經驗,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備的通訊設施; 具有相應的運輸能力和必備的信息監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務質量保證體系;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其用于履行本合同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代碼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機動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運輸保險費憑證和與車輛運輸有關的安全行駛資格憑據、司機身份證明、其它甲方要求的證件等相關資料的復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2.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運輸地點、時間、價格及結算方式
1、運輸地點及時間:見本協議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
乙方應在甲方規定運輸時間內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運輸時間指:自乙方車輛提貨完畢于門衛處登記的出廠時間至目的地,根據收貨有關部門反饋的到貨時間,乙方承運司機應與對方共同確認時間。
2、價格及結算方式
由甲方至目的地(黃島碼頭或往返)。一車單背,每箱壹仟壹佰圓(¥1100元),一車雙背貳仟貳佰圓(¥2200元)。依次:黃島至鳳凰東翔至鳳凰單背1800元,雙背3600元。
(1) 因甲方原因發生退貨,運費計算:視同出貨,以現行價格結算。 (2) 乙方應及時將當月發生的運輸憑據于28日前全部返回甲方。
(3) 乙方將憑據交齊后,應在壹周內提供«汽運費明細表»。甲方核實無誤后通知乙方開具運輸發票,甲方簽收記賬,應在次月內以支票或電匯支付乙方運費。 (4) 甲方應依本合同約定支付運費,逾期或不足額支付者則需事先知會乙方。 (5) 若發生雙方認可的政策性調整或市場重大變化時:甲、乙雙方可就運費進行協商并確定新的運費標準,新的運費標準自雙方書面確認執行之日起視為本合同價格條款已變更,但其它條款繼續按本合同履行;若雙方未就變更運費事宜達成一致,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對方,通知到達壹個月后解除合同,壹個月內雙方仍按本合同條款履行合同。
若未發生雙方認可的政策性調整或市場重大變化,任何一方無權以調整運費為由解除合同。
第五條:運輸服務管理要求及事項約定
1、 甲方有運輸任務時提前一天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聯系人確認運輸委托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量,建議使用的車型、卸貨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發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在一小時內給予答復并明確告知車輛號碼、司機姓名、電話等,并保證車輛按時到廠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
2、 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為國家規定有效證件齊全的標準集裝箱車,以適于甲方產品運輸的品質、數量及貨物安全需要。
3、 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卸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干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車必須配備篷布、繩索及捆綁用的竹片等保護材料。
4、 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須為乙方自有或簽訂雇傭、租賃或掛靠協議的車輛(乙方須出示相關協議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備查),乙方承諾在合同期間,必須保證足夠的車輛與運力承運甲方產品。
乙方依甲方出貨安排承運計劃傳真件和«箱站出口裝箱設備交接單»到甲方裝箱。乙方運力如不能保證,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權委其他協運車隊,運費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乙方備箱后,在到達甲方裝箱前所發生的交通及各類事故均由乙方獨自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5、 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甲方工廠倉庫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與甲方發貨人員發生爭吵、打架、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行為。
6、 乙方到達甲方指定提貨地點時,司機或提貨人員必須攜帶有效證件,經過甲方許可后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甲乙雙方在貨車的擋板處交接貨物、乙方須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并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貨手續,雙方辦理完發貨手續后,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7、 甲方發貨清單為一式五份,經雙方清點貨物數目簽字確認無誤后,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執四份貨物清單,一份交貨人作為收貨憑證。其余三份交收貨人簽字/蓋章后返回甲方,作為有效運輸結算憑證。
8、 甲方貨物需在兩地域拼箱,由第一裝箱地裝完后打臨時鉛封,至第二裝箱地后由發貨人驗證鉛封后方能開箱裝貨。依此類推,直至貨全部裝完后確認無異議,由裝箱發貨人將箱門鉛封完好。
9、 捆綁繩索和產品軟性包裝箱之間必須墊有木板片等保護材料,以確保產品不會因為捆扎而變形,凡因裝車后任何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失落破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0、 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指派車輛后,其貨物保管之責隨之轉到乙方,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貨物丟失或損毀、污染、被淋雨或受潮、包括整車被盜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責任協助提供乙方理賠所需的
相關材料。
11、 乙方承運甲方貨物時,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安全送達甲方指定的客戶收貨地,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戶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2、 貨到客戶處,如發生找不到收貨人、客戶拒收等異常情況,乙方應及時聯系甲方運輸負責人解決,乙方不得擅自卸貨或將貨物拉回倉庫。沒有甲方的書面單據認可,乙方不得隨意從甲方客戶處拉回貨物,對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貨物甲方有權拒收,且無論甲方是否收貨,由此而產生的運輸等費用甲方不予結算。
13、 貨到甲方客戶處,發生部分貨物損壞、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寫在送貨單上,并注明是否收下,雙方簽字確認;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破損賠償,并由甲方決定是否將貨物拉回至甲方倉庫,所有返回貨物拉回倉庫后必須通知甲方倉庫驗收并由甲方倉庫出具收貨證明。
14、 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并說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戶取得聯系諒解和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15、 對于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戶的各種商業信息或運輸業務,乙方不得透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正式生效后,各方應積極履行有關義務,任何違反本協議規定及保證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協議項下運費總額之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賠償守約方因之造成的全部損失。 上述損失的賠償及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違約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七條: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的管轄。
2、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簽約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協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對于本協議中不涉及訴訟內容的條款繼續有效,簽約各方必須繼續履行。
第八條:簽署、生效及其他
1、 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協議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協議以中文書寫,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此業務正文)
附件1:公路汽運貨物運輸合同附運單
附件2:乙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代碼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機動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運輸保險費憑證和與車輛運輸有關的安全行駛資格憑據、司機身份證明、其它甲方要求的證件等相關資料的復印件。
雙方簽章:
甲方:青島鳳凰印染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青島旺通達運輸有限公司
今天查字典小編就為大家精心準備了:甘肅省公路運輸合同相關范本。具體內容如下,僅供參考,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公路運輸合同范本一:
貨物托運單
托運單位: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號
需要車輛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車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運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到達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注意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距離:_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運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經濟責任:不按運輸托運單規定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由承運單位酌情賠償損失;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損壞,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托運人未按托運單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應償付承運人實際損失的違約金。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因此造成其他貨物和運輸工具損壞,造成人身傷亡,托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托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員: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三)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為了共同做好運輸業務,雙方根據交通部《汽車貨物運輸規則》,《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及有關貨物運輸法律文件等,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根據具體甲方要求,為甲方承擔——公路運輸業務。
二、運輸業務程序:1、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認可發車。3、乙方裝車。4、雙方驗收簽收。5、發往目的地并簽收回單。6、下月費用結算。
三、甲方的權利與職責:
1、甲方權利:
(1)要求乙方按規定時間、地點、數量把貨物安全、及時甲方出庫單指明的目的地。
(2)甲方委托乙方承運的貨物種類主要為甲方生產是涂料成品和原料,甲方有權要求和監督乙方按照特殊危險物品進行裝卸及做運輸等方面的準備工作。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約、違規等行為而造成的運輸過程中、風險轉移前的貨物的損壞、滅失,要求乙方先予賠償;甲方在乙方收到甲方出具的《運輸問題通知單》三天內沒有得到回復,有權作“默認賠償”處理。
(4)甲方有運輸業務當日向乙方訂運車輛,乙方需要在半小時內給予答復,并確保車輛準時到達甲方指定的提貨點,否則甲方有權另找承運單位。
2、甲方的義務:
(1)甲方的貨物,按甲方企業 包裝標準的規定進行包裝。
(2)甲方須出示明確的送貨詳細地址、聯系人、電話及發貨時間和數量。
(3)向乙方提供出庫單四聯(三聯做回單,一聯交客戶)。
四、乙方的權利和職責:
1、乙方的權利:要求甲方有運輸業務當日18:00點以前通知乙方,并告知運輸數量、發運目的地地址、所需車類;告知方式為電話或傳真。
2、乙方義務:
(1)乙方車輛到達甲方提貨地點后須在門衛處登記并通知甲方倉庫負責人;提貨人必須提供有效身份證件、乙方介紹信及有關聯系單。經甲方許可后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甲乙雙方在貨車擋板處交接貨物,乙方須對所承擔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并按甲方要求辦理及出門手續。
(2)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公司區域或庫房區域時,必須遵守甲方的相關規定:車輛進入甲方上述區域時,應減速慢行,并加裝車輛排氣管防火裝置;人員進入上述區域必須申領并掛胸掛臨時出入證,嚴禁在上述區域吸煙,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倉庫、車間及辦公室等。
(3)乙方承運的運輸業務以甲方填寫并由乙方簽字確認的運輸任務單為準,運輸任務單一式兩份,乙方保留一份作為結賬憑證。
(4)乙方負責裝車,對甲方的貨物,應妥善保管,禁止野蠻裝卸,禁止用與有菱角、有腐蝕性的貨物拼裝、混裝及其他不合理的裝運方式裝運,在每一層鐵通包裝貨物的上面,鋪一層甲板再裝第二層或其他貨物以保證貨物的完好無損。出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的損失外,運輸過程中導致甲方的貨物包裝變形、插花、桶身受污染而桶內漆油未溢出的、按貨物價格的50%賠償損失;桶內油漆溢出的。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
(5)貨物到達甲方客戶后,乙方負責卸貨,協同收貨人做好貨物的清點工作,并要求收貨方在甲方的出庫單上簽收并加蓋章與出庫單上所有列收貨人名稱一致的公章。如果因乙方疏忽造成送貨單據丟失,客戶收貨后沒有簽字蓋章或所蓋公章與收貨人名稱不一致,所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貨物送完后,乙方將有甲方客戶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有關單據回執及時返回甲方;如果乙方車輛不能及時返回,則必須用特快專遞的方式在規定的日期將回執寄回甲方;單據的回執從客戶簽收后返回甲方的時間:見附件《運輸價格表時間》。如果乙方多次逾期交回單據回執,甲方有權隨時終止與乙方的業務往來。
(7)乙方承接運輸后,必須將甲方的全部貨物進行保險。因為投保導致甲方的損失無法彌補的,有乙方進行賠償。乙方運輸車輛應配備必要的防雨毯布等用具防止貨物受損。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遭雨淋損壞、被凍壞等情況,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異常情況造成貨物短缺、送貨逾期等情況的,也給甲方客戶造成了經濟損失的,甲方的客戶損失也須由乙方承擔。但對上述的賠償,乙方承擔的方式為先予賠償并按實際損失賠償。
(8)乙方應按運輸任務單及協議附件約定的運輸時間安排運輸到貨時間,如果發生送貨逾期的情況,每逾期6小時甲方將扣除該筆運費的5%,加急運輸的,每逾期6小時,除扣除因加急而增加的運費外,同時還扣除該筆運費的10%以做補償。延長時間到貨以此類推,單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洪澇災害、臺風、軍事行動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的交通中斷,大霧等突發惡劣天氣造成的拖延等情況造成的逾期到貨除外。
(9)沒有甲方的運輸任務單等單據認可,乙方不得擅自從甲方客戶處帶回貨物至甲方倉庫;對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貨物甲方有權拒收,且無論甲方是否收貨,由此產生的運輸費用甲方不予結算。
(10)貨物送到甲方客戶處,發生找不到收貨人、地址有異、客戶拒收等異常情況,乙方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不得擅自作任何決定,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將貨物拉回甲方倉庫。貨物拉回倉庫后必須通知甲方倉庫負責人驗貨,并對客戶拒收理由由做書面具體說明(出庫單回執中應做具體說明并請客戶簽字蓋章)。如果客戶拒收的理由的由乙方的過失造成的,由此產生損失由乙方負責。
(11)運費的結算為月結,每月5日開始結算上月運費,結算前乙方必須履行完成以下義務:
(A)提交正式發票,發票內容填寫規范、完整。
(B)提交運輸業務發生明細(具體列明:承運日期、運輸任務單號碼、出庫單號碼、客戶名稱、出門證號、噸位、運費金額等)
(C)經客戶簽字蓋章的單據回執全部返回甲方(包括付款方式為貨到付款的單據)
(D)凡運輸貨物單上付款方式一欄注明“貨到付款的”為甲方替甲方客戶代辦運輸,其運輸按甲乙雙方協議價格執行并由甲方客戶直接與乙方結算,乙方同時向甲方客戶提供正式發票。
甘肅省公路運輸合同范本二: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地址: 地址:
傳真: 傳真:
電話: 電話: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貨物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托運的主要貨物為:、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水泥產品
1.2、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天水祁連山水泥銷售有限公司指定的送貨地點。
1.4、甲方托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為準。
第二條:操作流程
(1)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復認可書裝貨(3)發往目的地交貨(4)收貨單位驗簽(5)將回單交回甲方(6)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5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并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
3.2、甲方保證所托運的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3.3、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4、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后,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系,并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向甲方匯報并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賠償。
4.5、由于不可抗力(如水毀、地震等造成公路中斷)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于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由于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車輛損壞嚴重的并另配車輛轉運貨物,確保貨物及時到達,若由于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以雙方協商確定的價格為準。
5.2、結算方法為:每月25日為本月發生運輸費用的結算日,乙方需交付有效運輸憑證及結算匯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后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收貨方需要運輸發票的,乙方應及時按照甲方要求開據運輸發票,如有扣除的款項(管理費每噸2元),應在運費中扣除。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500元的違約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不再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有效資格文件、證件和其他注冊資料。如屬法人委托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托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 方: 乙 方:
(蓋章) (蓋章)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甲方就煤炭運輸事宜與乙方通過充分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和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運輸協議條款:
一、運輸項目:煤炭運輸
二、運輸貨物名稱:煤炭1、運輸路線:興隆煤礦__育才煤礦__納林塔煤礦__多經站臺。
2、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3、運輸價格:每噸24元(不含運輸稅票)
4、以當前市場油價為基礎,油價漲跌價格相應調整,(補油差)。
三、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提供足夠的煤炭貨源,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煤礦各種大型檢查及當地政府各項通知等),如甲方沒有貨源造成乙方車輛停工2日視為正常,超出規定時間,每日每臺車輛補償1000元。
2、甲方應提供足夠條件協助乙方正常工作,如協調運輸道路周邊關系。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任何經濟和刑事責任。
4、乙方車輛到達甲方運輸地點,甲方必須在4日內安排乙方車輛裝車,超出規定時間內甲方賠償乙方每日每臺車輛1000.00元(除自然災害,政府通知外)。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的煤炭運輸指令,按照甲方的要求運煤的指定地點。
2、乙方應確定專職人員管理協調車輛運輸業務,裝車時服從甲方及煤礦現場調度的指揮人員,遵守裝車現場的各項管理規定,按甲方的要求組織煤炭運輸。
3、乙方負責每噸貨物的全程運輸,按照甲方要求精心保管貨物,確保及時安全無損到達指定地點過磅,卸貨。
4、運輸過程中貨物丟失,短少,摻假由乙方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在正常氣候時,乙方運輸貨物不得超出在煤礦所過磅噸位,如有扣除每臺車輛2000元(除雪雨天氣外)
5、如發現乙方運輸車輛在運輸期間換煤,煤里加水,直接影響煤炭質量,甲方有權停止該車輛運輸權利,乙方車輛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6、乙方車隊如有不能正常運輸車輛及時向甲方申請,乙方必須安排正常運輸,如乙方不能及時安排車輛應向甲方說明原因,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如乙方車輛正常維修維護及交通事故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車輛必須正常運輸貨物,如影響甲方運輸數量,乙方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7、車輛運輸的行程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正常規定的交貨時間。
8、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每輛車的四正一險,甲方做為備案(車主身份證及車輛所屬單位證明及掛靠公司證明,駕駛證行駛證,道路運輸許可證,資格證,保險單復印件)。
9、乙方保證 日內到達車輛 臺,如乙方車輛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到達甲方運輸地點,乙方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50000.00元。
五、結算方式
1、甲方驗收后,乙方提供支付運費的所有票據,到甲方結算支付運費。
2、乙方應出具磅單及運輸發生的所有費用票據,作為運費的結算依據,貨物虧損限額在單車200公斤以內,超出部分按所貨物價值折款扣除每噸500元。
3、結算時間:每日早9.00點前交前日運輸費用票據,每日17.00點結算。
4、甲方不得有任何理由不予結算(除節假日外,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六、啟動資金1、乙方車輛到達甲方指定運輸地點后,甲方支付給乙方每臺車輛3000.00元,做為乙方車輛啟動資金。
2、甲方在5日后一次性扣除乙方運輸每臺車輛的啟動資金3000.00元。
3、乙方車輛到達甲方運輸地點后,甲方必須在3日內支付乙方車輛的啟動資金每臺車輛3000.00元,如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啟動資金,甲方賠償乙方每臺車輛的往返的實際全部費用的兩倍。
4、甲方扣除乙方啟動資金每臺車輛1000.00元,作為合同保證金,合同完成后甲方一次性退還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1、不可無故中途終止合作關系,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應得運費作為違約金。
2、如因工作人員,車輛原因給甲方目的地人員,設施造成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如甲方無故中途終止合作關系,甲方賠償乙方全部車輛運費的10%八、合同爭議的解決1、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由依法解決。
九、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具協商續簽事宜。
十、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閱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于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于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盡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 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托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后7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并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后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稅單、報關單等文件按以下____方式辦理
a.先付款,后退單;
b.后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于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 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后,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樣本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 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 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 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后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表達簡單貨物運輸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貨物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內容:
1、 甲方委托乙方將甲方托運產品按甲方指定的地點起運,通過公路的運輸方式運至甲方的收貨人地點。
3、甲方按期支付乙方經雙方確認的運費。
二、 甲方責任:
1、 甲方在每次要求裝運日期1天前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乙方提供托運計劃,并與乙方進行電話確認;甲方對托運貨物自行辦理運輸保險。
2、 運輸計劃如有變更或調整,甲方必須提前6個小時通知乙方,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車輛因此放空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應按雙方約定及時支付乙方運費。
三、乙方責任:
1、 乙方必須嚴格依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和甲方的要求進行貨物裝載和運輸,除甲方配送的零擔外,乙方不得夾帶任何其它貨物。運輸途中,乙方不得私自轉駁貨物給其它車輛,未經甲方許可,不得中途更換司乘人員。否則,由乙方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的損失。
2、 乙方自甲方計劃下達24小時內必須安排車輛到指定門點提貨,并于裝貨當日啟運和雙方約定到貨期限內送達指定收貨客戶(時間以裝貨次日起算);遇特殊情況逾期到達,須征得甲方同意,否則,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0元。
3、 乙方必須切實保證貨物的安全,途中一切貨物短少、損壞、污染或變質,均由乙方負責賠償。若遇交通事故或其它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乙方應主動請求保險、公安、交警等部門依照法定的程序進行處理,并迅速與甲方取得聯系。
4、 貨到目的地后,乙方必須核實收貨方經辦人員的身份,經確認無誤方可卸貨,并辦妥貨物交接手續。乙方必須將收貨憑證回單及時送回甲方。若貨物錯送、被冒領,或因單證缺失引發糾紛,其經濟損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5、 乙方有義務第一時間向甲方反饋在途貨物及時動態,并依據甲方要求每日書面或電話反饋所有在途貨物動態。
四、 運費結算:
以雙方確認的運價為準(見附表),運價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后執行,否則按事先簽訂價格結算。
五、 爭議處理: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及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糾紛爭議,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2、違約責任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六、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本月內該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 乙方:
關于公路煤炭運輸合同范本
甲方:(即托運方)
乙方:(即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運甲方煤一事訂立該合同以便雙方共同尊守。
一、履行合同時限:
二、貨物名稱:煤。
三、貨物數量x萬噸,(具體運輸數量,按每月計劃確定)。
四、貨物起止點:起運點: 有限責任公司。 到達地點. 有限公司指定煤場。
五、運價:(根據運輸市場價格波動,隨時調整運價,雙方簽訂補充合同)。
六、運輸費用:從貨物裝車到達目的地途中的運輸費用,包括過路過橋費及各類收費及裝卸費,都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加油。
七、結算方式:運輸費用結算按照實收計量為準,憑甲方開具的過磅單,每月結算一次,隨到隨結,不得拖延,履行完運輸合同后全部結清。運輸過磅票乙方每 天給甲方交接一次月底根據運輸數量給乙方結賬。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需對所承運的貨物加蓋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拋灑。
2、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保質保量安全運達目的地,
按時向收貨人告知到達通知,保證貨物非人為變質,不得換煤,短少,加水如有以上問題,現場扣留運輸該煤的車輛,搜集證據,作為處罰依據,甲方核實清楚確屬人為因素的將具實按照煤價的5倍予以賠償。
3、運輸途中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都由乙方負責。
4、貨物到達過磅時,乙方司機應將運輸票據(礦方過磅單、計量票、入境票)如數交予甲方,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對到達貨物進行驗收,驗收無誤加蓋驗收章并出具驗收過磅單。
2、貨物到達后,乙方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煤庫人員指揮,不得插隊、無理取鬧等,否則,甲方對乙方車輛進行相應處罰;同時甲方人員必須及時接受乙方貨物,不得刁難、克扣及索要錢財,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十、其他事項:
雙方在運行中發生的具體和未盡事宜,應及時了解、溝通協商解決。(如有不可抗力,乙方不聽甲方合同即行解除)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負責人(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煤炭道路運輸合同參考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甲方(托運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賬 號:
開戶銀行地址:
乙方(承運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賬 號: 開戶銀行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就有關貨物運輸事宜訂立本合同,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貨物品種、數量、貨物起運地、貨物到達地
煤炭品種:
運輸數量: 萬噸
煤炭起運地:
煤炭到達地:
第二條 貨物運輸期限
貨物運輸期限為 日,乙方須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將甲方貨物運到本合同約定地點,并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
第三條 煤炭裝卸時間、責任和方法
甲方負責機械裝卸及其費用,并保證在合理期限內完成裝卸.合理期限為貨車到達目的地( )小時內,如果甲方未能在合理時間內完成裝卸,乙方有權提出推遲貨物運輸期限。
第四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圓整)。
4.2運輸單價:運輸每噸150元人民幣(含運輸稅) 。
4.3合同價款的支付,甲乙雙方約定采用:乙方貨車發車前一小時內甲方將貨款打到乙方指定的帳號上,如果甲方未履行甲乙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乙方有權中止合同的履行,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5.1 甲方權利和義務
5.1.1 甲方交付托運物時:甲方核實托運貨物的指標、重量等必要情況后,應向乙方開具憑證;
5.1.2貨物起運時甲方封條,貨物到達目的地甲方指定收貨人按合同規定及時拆封驗貨。
5.1.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履行付款義務
5.2 乙方權利和義務
5.2.1 按照本合同約定安全、及時、穩妥地將甲方托運貨物運抵甲方指定交貨地點,乙方應當及時通知并交給甲方指定收貨人。
5.2.2 在運輸過程中乙方不得私自更換貨物,發生質量改變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6.1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價款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的履行,并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
6.2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甲方托運的貨物運抵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并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6.3 甲方無故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違約責任。
公路煤炭運輸合同范本
甲方: 聯系方式: 乙方: 聯系方式:
雙方本著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則,共同協商煤炭短途運輸中有關事項達成如下條款:
一·工程地點:山西省交口縣溫泉鎮,工程期限為一年。 二·運輸距離2.5公里,每立方運價4元(以車廂容積計算)當天拉運當天結算(定在第二天12點以前結賬);
三·甲方提供給乙方車輛燃油,乙方以每升6.5元自付油款。(在當天結算時扣除)
四·甲方協助乙方解決住房問題,按每間(住6人)每月300元收取乙方住宿費用;
五·車輛進場后進入正常作業,乙方車輛不得隨意撤出,有特殊情況,需提前一星期告知甲方,商定后方可撤出。
六·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十分注意安全,因乙方不慎或其他意外災害造成乙方人身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均由乙方自己負責承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共同遵守執行,不得違約。合同簽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