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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鼓勵具有比較優勢的民營企業“走出去”,生產經營由國內市場轉向進入國際市場,積極參與國際分工和國際競爭,是民營企業緩解人民幣升值壓力、規避貿易壁壘、開拓國際市場的重要手段,也是促進民營企業轉方式、調結構做大做強的重要途徑。
經過多年國際化經營的洗滌,我國民企業在國際化經營方面取得了長足的發展,據商務部的《中國對外投資合作發展報告2011-2012》數據整理顯示,2011年,中國非金融類對外直接投資685.6億美元,其中,國有企業占55.1%,非國有企業占比44.91%(注:非國有企業主要包括私營獨資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非國有企業以民營企業為主),如果考慮已經“走出去”尚未登記的民營企業,非國有企業占比遠超44.91%(據調研反應,沿海城市“走出去”未登記情況大量存在)。我國的民營企業已成為境外投資的重要力量,而且在一些重要領域,民營企業也已成為對外投資的主力。
但根據調研表明,我國民營“走出去”整體上尚處于發展階段,屬于典型的后發展型國際經營企業。這類企業開始國際經營時,國際市場的分工合作已經被跨國公司所主宰,這些民營企業除面臨著跨國公司的強勢競爭等一般性共性障礙外,還面臨著國內一些因自身實力和經濟體制等形成的障礙問題。
一、民營企業“走出去”的意識較薄弱
改革開放以來,雖然我國民營企業在數量上和質量上都有很大進步,但這不代表企業家的戰略思維同步提高。在我們調研中發現,特別是囿于年齡和知識結構的限制,我們很多“創一代”的民營企業家仍有著“小富即安、小成即滿”思想,缺乏參與國際競爭開發國際資源和長遠發展的戰略考慮,而且有部分企業仍忙于違規經營甚至生產有毒有害產品,根本沒有考慮國際經營和提升品質。再者,民營企業“走出去”方面經驗不足,在獲取海外項目信息上缺乏固定渠道和平臺,經驗不足和對境外環境的不了解加大了投資風險,也導致部分企業打消了“走出去”的意識和戰略意圖。在全國工商聯的抽樣問卷調查中,“對東道國政策、投資環境和市場信息不了解”位列7個影響企業“走出去”的自身原因第3位。因此,真正建立國際化觀念和視野還需要較長時間。
二、民營企業“走出去”的品牌和形象影響力處于弱勢
在“走出去”的民營企業中,大多數民營企業產業層次較低,集中在服裝、紡織、玩具、批發等勞動密集型行業,技術水平低,污染也較重。加上民營企業的管理者一般集所有者、經營者為一身,自身的能力往往限制了企業的發展和品牌的建立。特別是在我國追求規模經濟的粗放發展時期,有一些不負責任的企業制造“假冒偽劣”產品,給世界各國造就了不好的印象。直到現在,仍有一些企業對產品質量、環保、社會責任等方面的重要性還缺乏足夠認識,對我國企業的整體形象造成了不良影響,對民營企業的“走出去”產生了障礙。例如,浙江華立集團在其報告中反映,部分國內企業用低質、冒牌產品無序惡性競爭,其全力打造的青蒿素抗瘧藥,在非洲市場雖然受到好評,但也存在大量我國無證藥廠生產出口的質次青蒿素抗瘧藥,質量較次藥品,影響了中國藥企業聲譽。這種情況均對我國企業“走出去”的品牌形象產生了不利影響。
三、民營企業“走出去”的經營人才十分短缺
和國有企業相比,民營企業自身實力一般無法提供國際型人才的培訓,所以懂外語、掌握專業知識、懂管理和知曉東道國的人文、法律等才人短缺成為民營企業“走出去”的障礙。而從事國際人才培訓方面的,因機構數量少、能力差,而且培訓費用較高。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民營經濟研究中心對2423家民營企業調查表明,2434總經理中,本科以上文化水平占1/3,從業人員大專以上文化水平僅占17.9%,這個統計也從側面反映了民營企業人才短缺的狀況。人才短缺是工商聯系統調研“走出去”方面企業反映較多的問題,抽樣問卷調查表明,“國際型人才匱乏”位列7個影響企業“走出去”的自身原因第1位。例如,重慶博賽礦業(集團)有限公司、浙江三花控股集團反映,由于海外項目的陸續上馬,懂外語又知曉國際規則還要適應當地文化生活的管理、技術和營銷人才等的儲備和培訓是其巨大的挑戰。
四、民營企業“走出去”的境外服務信息獲取困難
境外服務信息短缺是眾多“走出去”企業反映是其存在的又一障礙。由于民營企業一般規模較小,企業自身在境外收集文化、法律、政策、稅收等商業信息的能力較弱,所以專門從事境外商業信息服務的機構在民營企業“走出去”過程中有起著重要作用,而國內這方面的機構很少。在全國工商聯“走出去”抽樣問卷調查中,“商務信息缺乏”位列9個影響企業“走出去”外部因素的第2位,“對東道國政策、投資環境和市場信息不了解”位列7個影響企業“走出去”的自身原因第3位。境外服務信息獲取已經成為民營企業“走出去”的障礙。例如,上海保隆汽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博賽礦業(集團)有限公司、浙江海亮集團等,在“走出去”過程中遇到的重要困難之一,就是依靠企業自身難以獲得國外的政治、經濟、法律、社會、文化等方面的全面信息。
五、民營企業“走出去”的金融服務不到位
許多發達國家“走出去”的實踐證明,“走出去”的融資、授信主要還是依靠本國金融機構,所以本國金融資本的國際化程度和金融支持影響著“走出去”的發展水平。這一情況與全國工商聯關于影響企業“走出去”的國內因素問卷調查結果一致,“國內融資困難”位列9個因素之首。我國民營企業一般規模較小,面臨著資金短缺的問題比較突出,所以對融資、授信要求極為迫切。當前,“走出去”在金融服務體系方面主要存在兩方面不足:一是國內金融機構國際化程度低。目前,我國由于國內金融機構國際化進程較緩慢,而且境外的機構主要集中在比較發達的歐美國家,這一情況與民營企業在新興經濟體投資較多不相適應。另外,因為民營企業的信用和境外業務的風險性,和國企相比銀行更不愿貸款給民企。例如,吉利并購沃爾沃時,許多外國銀行主動貸款給吉利,但國內銀行認為風險大,沒有一家給予較多資金貸款。二是政策性銀行對民營企業扶持較少。我國在“走出去”領域服務的政策性銀行只有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進出口銀行,而這兩家銀行的服務門檻較高,一般的民營企業很難得到其金融支持。
六、民營企業“走出去”難以享受信用保險服務
民營企業“走出去”與國內投資相比,因部分國家政局不穩、文化差異等原因致使經營風險大,應急、突發事件多,不確定性情況時有發生,因此“走出去”更需要保險制度的安全保障。目前我國為“走出去”企業提供保險服務的唯一機構為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由于其唯一性、非經營化運作和資本金的限制,信用保險的門檻很高,按其規定一般只向國家鼓勵的“走出去”重點項目提供投資咨詢、風險評估、風險控制、融資類擔保及投資保險等保障服務。而我國的民企業大都“走出去”投資顯然不符合這一條件,因此大部分民營企業無法享受到“走出去”保險服務。例如,根據自身“走出去”的經驗和存在的困難,重慶博賽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建議有關部門牽頭成立“走出去”的擔保公司,為海外項目資產抵押貸款提供便利,減少銀行對項目融資的顧慮。
七、民營企業“走出去”的外派人員簽證較難
在服務民營企業“走出去”的調研中發現,民營企業外派人員的簽證問題一度成為了民營企業“走出去”的障礙,在全國工商聯的抽樣問卷調查中,“企業人員出國手續辦理困難”位列9個因素的第4位,比“申請使用外匯困難”和“向主管部門申請批準困難”的位置靠前。日常工作成為大問題,成為困難中的“黑馬”,外派人員簽證障礙已經嚴重影響了“走出去”工作開展的進度。重慶市工商聯在調研報告中反映,企業境外投資經營、外派人員較多,人員往來頻繁,但辦理簽證時間慢,影響了企業的經營發展。
八、民營企業“走出去”的稅收政策不完善
民營企業實力較弱,為了積聚實力,所以對減免稅收比較期待。為培育企業的國際經營,在“走出去”稅收方面,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的稅收政策,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從稅收支持政策角度而言,主要側重于稅收抵免、饒讓等直接鼓勵措施,對于加速折舊、延期納稅、設立虧損準備金等間接鼓勵措施很少涉及;二是目前我國己與一百多個國家簽訂了雙邊投資促進和保護協定,但是己經簽訂的協定中,大多數是為了吸引發達國家來華投資,而未對中國企業對外投資作出保護說明。因此,這實質上成為招商引資的單方面承諾書;三是我國作為資本輸出大國與諸多國家還沒有簽訂雙邊所得稅減免條約,導致企業不得不面臨雙重繳稅的問題。因此,稅收政策的完善迫在眉睫。
九、民營企業“走出去”的商會服務組織發展停止不前
從世界各國商會的成立目的和發展史可以看出,商會主要職能就是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和幫助成員發展,此職能在異地他鄉顯得尤為重要,特別是商會的駐外機構和境外商會在推動本國企業走出去和境外維權上有著不可替代的地位。例如,目前在全國各地發展非常迅速的溫州商人,其中功不可沒的組織就是溫州異地商會,它對溫州商人的異地發展起到了強有力的橋梁紐帶作用。目前境外中國商會主要由我國商務部負責,具體由當地使館經參處落實,實際操作中往往偏向管理而缺乏具體服務,而且這種具有官方性質的商會往往會遭到東道國的抵制。我國現有的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和中國貿易促進會,前者無境外商會,后者基本無國內商會;前者組織民營企業“走出去”國外平臺缺乏,后者組織企業“走出去”國內資源缺乏。所以業界呼吁兩家合并的聲音一直沒有停止過。商會組織發展停止不前,致使民營企業的“走出去”缺乏靠山、航標、橋梁紐帶,已經嚴重影響了民營企業“走出去”的步伐。
十、民營企業“走出去”面臨的核準或備案時間較長
雖然最近幾年我國在“走出去”的政策方面有很多完善,但在程序和時間上仍然沒有太多改觀。相較于國有企業可以直接向商務部、發改委報送申報材料的情況,民營企業往往得根據自己的注冊地,由縣報送至市、省,甚至到國家部委和國務院,耗時長達數月以至數年,等到項目核準通過,投資機遇往往已經錯失。在調研中,據浙江紹興有關部門估計,幾乎50%的“走出去”企業規避政府管理,采取地下錢莊等方式轉移資金到境外直接投資,這樣不僅增加了投資風險,也對國家統計管理造成了障礙。同時,還由于民營企業“走出去”需要商務部和發改委的雙重核準,不利于對“走出去”實行統一管理,不僅導致政府資源的浪費和效率低下,而且也增加了企業“走出去”的時間成本和經濟負擔,構成企業“走出去”的障礙。在吉利并購沃爾沃時,由于審批的原因,吉利在并購沃爾沃時延遲交割,吉利為此多支付了幾千萬歐元。
上述民營企業“走出去”面臨的國內障礙問題,大都屬于發展中出現的問題,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推進,相信這些都會得到重視或逐步解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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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跨國并購直接投資資產重組市場化
1引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獲得了長足的發展。截止2002年12月底,全國累計批準外商投資企業424196個,合同外資8280.60億美元,實際使用外資4479.66億美元,跨國公司直接投資在我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但由于我國政策的限制,國際直接投資進入我國一般都是采用新設投資的方式,跨國并購這一跨國直接投資的最主要方式在我國利用外資中所占比重并不高。2002年“世界投資報告”顯示,2001年我國吸收了468.88億美元的國際直接投資,但只有不到5%是通過跨國并購的方式進入我國的。本文論述了汽車工業跨國并購之所以難以在我國廣泛展開,主要面臨著法律、體制、資本市場、企業文化等方面的障礙。
2跨國并購面臨的主要障礙分析2.1法律障礙
(1)有關外資并購的法律體系不健全。我國還沒有專門適用于外資并購的法律,僅有的幾個用于調節外資并購活動的規章制度,如2002年10月證監會頒布的《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2002年11月,證監會、財政部、國家工商總局和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的《利用外資改組國有企業暫行規定》,特別是2003年3月7日頒布、4月12日起施行的《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暫行規定》,成為我國第一部外資并購的綜合性行政法規。綜觀這些法規,其規定原則性太強,缺乏可操作性。另外,缺乏一系列的外資并購配套法規,如《反壟斷法》、《社會保障法》等等,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外資并購的發展。
(2)缺乏科學、高效、透明的外資并購審批制度。我國在《合資經營企業法》、《合作經營企業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及其實施條例、細則中對外資進入做了規定,但這些規定從總體上看,具有重審批權限和程序界定,輕操作辦法的特點。例如《外商收購國有企業的暫行規定》雖然是直接針對外商收購國有企業行為制定的,但其中的實質性內容只是設定了審批權限和審批程序,而對許多細節性操作問題沒有明確規定,缺乏內在協調性和結構的嚴密性,難以構成一個相對完整和獨立的審查外資準入的審批制度,因而極易引起外商的誤解。
(3)缺乏排斥地方利益約束及國有股權管理的法律制度體系。由于汽車制造企業是以資本為紐帶,以全球為資源利用銷售市場的綜合產業,其本質決定了該產業排斥地域封鎖和地方保護主義。而我國汽車制造企業一般都與所在地方具有密切的聯系,許多汽車生產廠家都是借助于地方性產業政策及地方法律法規得以發展起來。更多的地方通過設立國有股權投資公司來對相應的地方汽車生產企業達到控股或參股。因此,急需建立排斥地方利益約束的法律制度體系。汽車制造企業一直以國有股權為主控制,雖然多數汽車制造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都已經進行了改制,但國有股包括國有法人股的股東權利的行使路徑并沒有真正清晰過。因此如何建立關于國有股權管理的法律制度體系是中國汽車工業發展需要解決的首要問題。
2.2體制障礙
(1)企業產權不清,治理結構不健全。在企業產權不清晰的條件下,跨國公司對國內企業的收購標的本身就蘊涵了巨大的風險,收購后的企業組織也難以通過產權來實現對資源的內部化配置,并形成跨國直接投資的內部化優勢。因此,企業產權不清嚴重制約了跨國公司的并購意愿。又比如股權結構的缺陷,目前我國企業的大股東平均控股比例大多在50%以上,這種特殊的股本結構使得外商想成為控股股東就必須取得較大比例的股權,無形之中增加了并購成本。外資企業若不能控制被并購企業,就無法獲得轉移技術和管理能力優勢的收益,也無法把在生產經營、營銷手段、售后服務等方面的經驗嫁接到國內企業中來,跨國并購的優勢就不能得到充分發揮。
(2)資產評估問題。外商購買國內企業時遇到的首要問題就是購買價格。目前,國內企業的資產評估大多采用國有資產評估制度。評估部門的評估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確認是以賬面資產為準的,而外商接受的價值不是賬面價值而是市場重置價,即該企業的實際價值,這和賬面價值有較大的差距。這個問題是外商購買國內企業難以成交的結癥之一。另外,全國僅有國有資產評估機構400多家,專門從業人員
1000余人,遠不能滿足需要,評估實際水平距國際水平差別甚大,操作過程中有時還受行政干預。一些國內企業的資產沒有經過規范化的核定和評估,如對企業品牌、商標、信譽等無形資產的評估。
2.3資本市場障礙
所謂資本市場障礙是指現階段我國資本市場的缺陷,從而為企業之間產權交易設置的障礙。資本市場的建立和完善是企業間開展并購的前提條件和基礎。不僅如此,資本市場的發達程度還決定了企業并購活動的發達程度。對于上市公司而言,證券市場的發展直接影響著上市公司并購的質量。國外大多數企業間的并購都是在證券市場上完成的。我國的證券市場起步較晚,仍處于初級發展階段,不僅市場規模比較小,而且本身帶有很多的不規范性。目前國內的資本市場,除A股市場剛開始對合資企業開放之外,基本不對外資開放;證券市場上“一股獨大”現象突出,國有股、法人股不流通,而流通股B股、H股數量有限,加之股市低迷、信息披露不規范、幕后交易時有發生。這些都大大限制了外資通過證券資本市場進行跨國并購。
資本市場發育不成熟的另一表現是金融工具品種少,企業籌資渠道狹窄。并購活動耗資巨大,單純依靠一個公司自有資金顯然是不現實的。在西方發達國家,跨國公司主要利用國際資本市場和證券市場,借別人的錢來完成跨國并購。90%以上的并購資金是通過發行股票、債券、以股換股、抵押貸款、信用貸款等融資手段籌資。但我國絕大部分并購活動還僅僅停留在資產無償劃撥、承擔債務或現金收購等方式上,并購活動中的融資效率十分低下。
2.4企業文化差異造成的整合障礙
在知識經濟時代,企業并購呈現出范圍廣、巨額化、跨國化等一系列新特點,逐漸成為世界各國企業擴大規模、獲取競爭優勢的最有效的戰略選擇。但這一戰略選擇的實現并不完全取決于有形資產規模(如廠房、機器、技術、資本等)的簡單疊加,更重要的是實現并購企業和目標企業從有形資源到以企業文化為核心的無形資源的整合,從而在根本上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跨國并購中,并購雙方來自不同的國家,政治、經濟背景不同,社會制度和經濟發展程度不同,東西方文化差異造成的沖突不可避免。由于并購中往往要涉及到人員變動、管理模式選擇等問題,雙方文化的差異就表現得更為突出和明顯。據有關數據統計,在全球范圍內資產重組的成功率只有43%左右,而那些失敗的重組案中80%以上直接或間接起因于新企業文化整合的失敗。因此,如何通過整合在企業內部建立統一的價值觀和企業文化,實現“l+1>2”的效應是并購雙方必須認真考慮的問題。
3采取的主要對策與建議
3.1健全外資并購法律法規,適當簡化審批程序
首先,充分借鑒發達國家及其發展中國家的成熟經驗,構建起既符合國際慣例,又體現我國具體國情的、操作性強的外資并購法規體系。具體而言,應將重點放在《企業兼并法》、《反壟斷法》、《產業政策法》等法律的制定上。在制定上述法律的基礎上,還應完善其他配套法規和制度,以更好適應外資并購的需要,如修改《公司法》中關于公司投資限制的規定,適當放寬收購資金的到位期限;完善《證券法》中要約收購的規定,使國有股向外資轉讓的比例進一步合理化;完善《企業破產法》,使破產企業的債務清晰、職工安排與安置進一步合理化,減輕外資并購的相關成本等。其次,簡化外資并購的審批程序。外資并購的審批制度要按照國際慣例改為實行有限度的自動核準制,用統一的法律法規來規范審批程序,明確審批權限,強化審批責任,簡化審批手續,合理規定審批時限。外資并購的審批權力可以適當下放,此外,國家及各省市都應該盡可能設立或委派專門機構開展外資并購的審批工作,以防止出現政出多門、相互沖突的現象。
3.2規范資產評估制度,提高資產評估水平
科學合理的資產評估制度為企業并購提供了可靠的依據,有助于外商對目標公司的資產結構、經營狀況、資產價值、獲利能力等重要指標進行詳細了解與科學分析,從而確定恰當的并購交易價格,使得整個外資并購工作定量化、規范化,避免主觀隨意性。因此,必須進一步改進和完善我國現有的資產評估制度,努力提高評估水平,積極與國際慣例接軌,以實現既保護國有資產在外資并購中不受侵害,同時又保證外資并購活動順利進行的目標。我們在轉讓相關資產時,要尊重國際通用的評估原則和方法,不應人為地要求國有資產、國有股權的轉讓定價不得低于凈資產價格,同時,也要改變不論國有資產質量如何,一律用重置成本法來評估其價值的做法。
3.3大力發展資本市場,暢通外資并購的市場渠道
資本市場是跨國并購的重要平臺。就目前來看,我國資本市場的規模還相對較小,而且缺乏高度流動性和穩定性,要想真正成為外資并購國內企業的基本平臺,還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推進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在A股市場上市;二是當市場發育相對成熟,監管制度相對健全時,有限度地對外資開放二級市場,適當允許外資通過收購流通股來達到并購的目的;三是對于外資收購的上市公司國有股、法人股等非流通股,在“禁售期”滿之后,是否可以借助QFII機制,以及其他配套措施來解決其持有股份的流通問題,以調動外資并購國內上市公司的積極性,也給外資退出被并購企業提供一個良好的市場渠道;四是建立上市公司國際并購審查制度,防止國家相關的優惠規定被純粹的投機性外資所利用,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五是建立一支能夠為外資并購提供全方位服務的國內中介機構。
3.4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核心,規范汽車制造企業治理結構和股權制度
按照現代公司制度規范,依法落實股東責任、董事責任和經營責任,實現責權利相結合,使其成為符合市場經濟要求、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獨立主體,徹底脫離行政附庸的角色。逐步實現地方國有股權在當地汽車制造企業中退出控股地位,這樣在消除地方保護主義影響的同時,還可以保障汽車制造業在全國甚至全球范圍進行零部件采購和汽車銷售,徹底消除地區貿易壁壘和資源壁壘。與此同時,建立清晰有效的中央與地方兩級有機結合的國有資產管理體系。
3.5加快產權市場建設
市場化是汽車制造企業進行產業內并購重組的根本保障。要建立以自由競爭為特征的企業并購市場環境,通過企業之間的股權關系紐帶,逐步形成以股權并購為主要形式的產業內并購,同時以法律制度的形式確立企業并購市場規則。同時通過汽車制造企業國有股權出讓獲得資金,專門建立以汽車技術開發為主的投資公司,支持中小科技企業,確保中國在汽車新技術方面的合理利用和技術開發,再以向大企業轉讓或由原企業股東回購的方式退出,逐步建立中國自主知識產權的汽車技術支撐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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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在滔滔不絕地講課,可我的思緒卻隨著墻角的那只螞蟻而飄向遠方:它在干什么呢?玩耍?找食物?還是迷路了?沒錯,就是這么一點小小地變化都會使我分神。
窗外的大樹會使我想到小鳥的窠巢;天上的云朵會是我想到夢里的天國;就連地上的面包屑也會使我想到小昆蟲會不會把它搬走?
就這樣,由于沒有聽老師講的內容,我的成績就像溜滑滑梯一樣直線下降。我的舉動很快引起了老師的注意,隨即下達了"召見家長”的“號令”。不行,不能見家長,否則我還能吃得消么?于是乎,第二天我就送去了“家長有事來不了”的消息。這件事就這樣不了了之了……
盡管叫家長的事解決了,可成績始終是我身邊的一大隱患。班主任更像一枚定時炸彈,見到她我就像老鼠見了貓似的——躲著走,因為指不定哪天她就要問及我家長的事情。
紙包不住火,抱有僥幸心理的永遠不會成功。一個下雨天,媽媽來學校接我,正好與老師遇見了。唉,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要打要罵,悉聽尊便!
踩著清淺的水洼,帆布鞋被微微泯濕了邊。陣陣微風帶來刺骨的寒意。一滴雨滴從雨傘的邊緣凸顯出來,映出一片小小的世界,“吧嗒”一聲碎了……
家里的一切還是老樣子:軟軟的拖鞋,香噴噴的飯菜。飯后,我依舊回臥室寫作業,媽媽依舊陪在我身旁……
關鍵詞:綠色管理;可持續發展;障礙
中圖分類號:F270.7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8)09-0021-02
2007年環境綠皮書《2006年:中國環境的轉型和博弈》披露:在反映各國政府在環境方面表現的世界環保績效指數的排名中,中國在全球133個國家中僅列94位。幾乎所有的中國人都意識到,環保已成為今天中國發展最薄弱的環節之一,中國資源和能源的過度消耗,中國生態環境污染的嚴重性已明顯制約了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與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環境問題已是迫在眉睫的危機。因此,在這個宏觀背景之下,我國企業推行綠色管理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已不容質疑,但同時也存在阻礙企業綠色管理推行的現實因素,這是我們都必須面對的問題。
一、企業綠色管理的基本含義
“綠色”是基于可持續發展前提下產生的一個新的概念,雖然學術界沒有給出一個權威的定義,但一般認為“綠色”是與生態環境相關的一個概念,用來指代較高質量環境以及有益于環境的觀念、行動和成果。國內關于“綠色管理”的研究形成了幾種主要觀點[1]:第一種觀點認為,綠色管理是以樹立企業的綠色價值觀為靈魂,以使用綠色技術為核心,以開展綠色營銷為關鍵,以獲取社會相關部門頒發的綠色認證為標準,以實現經濟效益和環境保護雙贏為目標的一種全過程管理;第二種觀點認為,所謂綠色管理就是企業根據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在企業經營管理中樹立生態環境保護觀念,以實現企業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保護效益的有機統一;第三種觀點認為,企業綠色管理的含義是注重對生命、資源、環境的管理,在生產過程中降低消除污染、節約資源,并推出綠色產品及服務,擴大綠色市場份額,樹立綠色公司形象。第四種觀點認為綠色管理是指企業以消除和減少產品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為前提而開展的一系列管理活動。這幾種觀點的共同點是綠色管理意味著企業在生產經營中始終考慮環境保護,把節約資源、減少和降低污染作為綠色管理的中心,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人與人的和諧,最終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未來國民生活質量的整體提高。
二、我國企業推行綠色管理的重大現實意義
1.企業推行綠色管理是我國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迫切要求。據世界銀行測算,從1980年至2000年的20年間,中國經濟增長對世界GDP的貢獻率為14%,但中國也由此付出了資源消耗、高能耗和環境破壞的巨大代價。2007年環境綠皮書指出,我國湖泊約有75%的水域受到顯著污染,城市水域受污染率達到高達90%以上,全國300多個城市缺水。中國目前已是全球第二大溫室氣體排放國,環境污染對經濟造成的損失每年約占GDP的10%左右。我國耕地面積以平均每年約160萬公頃的速度減少,土地退化、水土流失現象非常嚴重。另據統計報告,2004年中國國內生產總值約占全球4%,但消耗的一次性能源約占全球的12%,淡水占15%,氧化鋁占25%,鋼材占28%,水泥占50%,這種粗放式的經濟增長方式已使中國面臨嚴重的資源和能源危機。
《中國可持續發展總綱(國家卷)》指出:中國能源和資源被超常規利用;中國生態環境問題非常嚴重。2006年初,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將節能降耗約束性指標與經濟增長指標相提并論,即“十一五”期間國內生產總值平均增長7.5%,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國家“十一五”規劃綱要要求必須實現“與傳統社會主義經濟社會體制相適應的粗放式增長方式”向“集約增長方式”轉變。“總綱”同時提出了我國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目標:到2050年全面達到世界中等發達國家的可持續發展水平。
2. 企業推行綠色管理是創造國民良好生存環境、提高生活質量的基本保障。據2007年環境綠皮書披露,我國工業產生的廢污水80%以上未經處理直接排入講河湖庫,8億農民飲用水安全受到威脅,全國至少3.2億人的飲用水不安全,接近1/4的河流因污染而不能滿足灌溉用水要求。西方國家預測2009年中國將成為世界第一大溫室氣體排放國,目前國內2/3的城市空氣質量未達到二級標準,約25%的城市空氣中二氧化硫嚴重超標,其中主要來源于工業煙塵排放量。
3.企業推行綠色管理也是企業自身生存與發展的迫切要求。我國已經加入世貿組織(WTO),沖破關稅壁壘只是時間問題,但非關稅壁壘特別是國際上對環境標準的要求很高,在WTO框架中,幾乎所有行業都滲透著對污染程度和允許的資源開發方法、數量加以限制的要求,即“綠色壁壘”。我國很多產品在國際市場上因此而受到沖擊,如2003年我國有39%的出口產品遭遇到國外技術壁壘的限制,造成損失約170億美元,其中我國的冰箱、空調等數百個產品品種、50多億美元的出口產品,因使用氟利昂制冷劑,違反了保護臭氧層的有關國際公約而受到限制出口。因此我們必須重視加入WTO之后面臨的嚴峻現實:在一個低環保標準的國度,無法開發出高環保標準的有競爭性的產品,環保問題還可能演化為貿易爭端。企業必須進行清潔生產,切實執行ISO14000的國際環境管理標準,大幅度提高綠色產品的比例,增強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盡可能減少“綠色壁壘”對我國企業造成的損失。
三、目前我國企業推行綠色管理面臨的問題和障礙
1.體制缺陷使企業實現綠色管理缺乏硬性監管,這是在我國企業樹立綠色管理理念、推行綠色管理模式所面臨的首要問題。環境問題并不是一個新出現的問題,政府決策層早已意識到其嚴重性。在2005年的財富論壇上,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就公開發表言論:中國的環境問題已不是什么“隱約逼近的危機”,而是一個早已到了眼前的危機。2006年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節能降耗的約束性目標并沒有實現。2007年1月,國家環保總局通報了投資額達1 123億元的82個嚴重違反環保標準的項目,但“兩會”期間就有代表指出,在這82個嚴重環境違法的項目中,仍有11個項目對執法置若罔聞,照常運營。另據國家環保總局披露:全國大部分省級建設項目環評執行率只有70%左右,地級市只有40%左右,縣以下僅為20%左右。這種令行而禁不止的局面表面上是地方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沖突,實際上是一種政績與民生的博弈[2]。
2.法制的不完善使企業違規成本低廉,或缺乏對企業實施綠色管理的自動調控效力。目前環保法律雖多,但執法主體過多,權利分散,難以統一監督管理;環保法也沒有賦予環保部門及時有效制止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的強制執行權,即使發現問題,環保部門的懲罰權也十分有限,并且法律對企業一些違法行為處罰過輕或缺乏處罰依據,在具體執行中還普遍存在違規企業拖欠、拒交處罰款的情況。違規成本低廉、法律法規剛性不足是導致部分高污染企業敢于違規生產經營的直接原因。
稅收也是對企業經濟行為進行宏觀調控的有效手段,但我國現行的稅法還缺乏對企業實施綠色管理的積極推動,大部分稅種的稅目、稅基和稅率的確定并沒有考慮環境保護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3]。第一,收費標準過低。如對排污費的征收仍采用上世紀80年代的標準,使企業寧愿選擇交少量的排污費也不愿采取措施減少排污或主動治理。第二,對實施清潔生產、節能降耗的企業實行稅收優惠的力度不夠。國際上通用的鼓勵企業加強環保的加速折舊、再投資退稅、延期納稅等稅收優惠措施在我國幾乎沒有應用,在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等流轉稅中也較少體現對企業綠色管理的促進。第三,現有稅種或具體稅目的覆蓋面太小,沒有體現對資源和能源的加強保護。如資源稅僅對礦產品和鹽類課稅,并沒有對淡水、森林、草場及其他不可再生的、稀缺的資源課稅,使企業缺乏從經濟效益的角度自覺降低資源和能源消耗的驅動力。
3.綠色會計、綠色審計、綠色信息披露等還未能成為企業綠色管理必要的制度支持。首先,企業內部需要建立綠色會計來確認和計量環境成本費用以及相應的環境績效,反映和報告企業的環境支出、環境負債、環境業績和環境風險等與綠色管理相關的經濟信息。但由于環境因素和自然資源難以進行產權認定并進行商品化,并且綠色計量還需使用勞動量、實物量等其他計量方式,難以統一為貨幣化計量,使得計量問題成為綠色會計的一大難題[4]。綠色會計在我國仍處于學術討論之中,并未付諸實踐。其次,我國需要綠色審計對企業的環境經濟責任進行鑒證、審查和監督,但中國的綠色審計理論與實務也遠落后于西方國家,綠色審計仍處于理論探討的初級階段,并沒有統一的中國綠色審計指南,我國絕大多數的國家審計、社會審計和企業內部審計都未進行“綠色審計”[5]。另外證券法也沒有規定我國上市公司有披露環境信息的義務。這些制度的缺位是我國企業綠色管理未能有效推行的重大制約因素。
4.資金和技術的缺乏應該是目前制約企業實施綠色管理的瓶頸。據統計,目前國家綠色技術創新投入占同期GNP不足0.7%,約為發達國家的1/3。企業在自身經營規模較小、經濟效益不夠好的情況下,不可能有大量資金投入到購買先進設備、開發綠色技術、培訓員工等方面,高額的投資、緩慢甚至不確定的回報無疑是企業推行綠色管理的一大障礙[6],中小企業高污染、高能耗成為普遍現象。
5.我國消費者對綠色產品的認知和需求不夠,購買力有限,限制了國內市場對綠色產品的需求,不能從源頭敦促企業必須選擇綠色管理的道路。我國真正的綠色消費群體還沒有形成,特別在廣大農村,由于消費者文化素質較城市偏低,環保意識不強,加之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信息的不對稱,消費者對很多產品在使用和處置過程中對人類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對環境的污染都認知不夠,而有時低廉的價格更具吸引力。真正的綠色產品因為投入較大、價格偏高而在國內市場缺乏競爭力,從而限制了國內綠色產品的市場容量,而達不到環保標準的產品又不可能在國際市場參與競爭,這使很多企業在追求短期利益的同時失去了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雖然存在上述的問題和障礙,但在我國企業推行綠色管理是不容逆轉的選擇,是促進我國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和提高人們生活質量的必然途徑。隨著人們認識水平的提高,思想觀念的轉變,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物質財富的積累,科學技術的進步,現存的問題都應該能夠得到解決,人與人之間、人與自然之間將實現真正的和諧。
參考文獻:
[1] 于慶東,王慶金,王曉靈.企業可持續發展研究[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
[2] 劉勇,胡力豐.僅有“環保風暴”是不夠的[N].瀟湘晨報,2007-03-13.
[3] 唐玉華,趙愛軍.綠色稅收:新制度遏制環境污染[J].經濟論壇,2004,(2).
[4] 周運蘭.對綠色會計和財務管理若干問題的探討[J].生態經濟,2005,(3).
一、按照教學計劃進行
我國為智障兒童開設的學校的教學內容是在教學目的的指導下,按照智力落后兒童的身心發展水平確定的。輕度、中度、重度智力落后兒童有各自不同的教學重點。從課程設置和時間分配上來看,我國智障兒童學校的教學內容與普通小學差別不大,但具體要求上卻有明顯的不同。語文課通過識字、寫字、說話、閱讀、作文教學和訓練,使學生掌握常用的字詞,具有初步的閱讀能力,能表達自己的思想、感情,寫一般的應用文和簡單記敘文。
二、多樣化學習的方式
在人類的五種感覺器官中,視覺是最有力的學習器官。學習絕不應是講和聽的交往,而應有文字、有數字、有圖表,借助視覺。圖像有時勝過文字。針對弱智兒童的知識基礎和生活基礎,創設貼近教材內容,又是源于生活實際的情境,如教學《紅燈、綠燈》時,教師創設情境啟發學生:“已經知道了紅綠燈的什么用途,還想知道哪些交通規則?”學生提出“紅綠燈是誰發明的”、“走路為什么走人行道”、“為什么不能在馬路上玩耍”、“車子靠哪邊走”。這些問題有的與本課無關,只需要簡單回答,引導大家共同解決,讓學生意識到自己也能提問題,又能幫助別人解決問題。教師應針對他們提出的問題表現出極大的興趣,培養學生學會學習,促使他們提高創新能力。
三、充分利用多媒體技術
計算機技術已對人們的生活和工作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能夠集成處理多種文、圖、聲、視信息的多媒體計算機技術不僅提供了方便使用的途徑,強化了信息表達能力,給用戶提供了更多的參與感和發揮自己創造力的環境。多媒體計算機技術的巨大的發展,為音視頻信息的實時處理創造了條件。使多媒體計算機技術的必要和需求有了實現的可能。智障兒童是學習的主體,由于生理方面的因素,他們在學習中的突出表現就是注意力分散,學習十分被動,遺忘率高。如何吸引他們長時間的注意力,如何突破現有的條件使學生把學習同生活聯系在一起,如何培養智障兒童參與活動的興趣,教育實踐證明,充分利用多媒體技術不失為一條有效途徑。現代教育技術具有載體多樣化、節奏緊湊化、方式主體化等特征,在教學中具有表現力強、參與性強、反饋性強等特點,在激發智障兒童學習興趣、發揮學生主體作用、指導學生掌握技能等方面具有很大優勢。
四、利用情境補償語言缺陷
任何人都有自己感興趣的事物。智力落后兒童也不例外。但他們以物質興趣為主,大多數缺乏電好的學習動機,對學習不感興趣,不能主動積極地參與教學過程。如何激發并保持學生的學習興趣,強化學習動機。是智力落后兒童教育的一個重要課題。運用激發興趣原則要求做到:增加教學內容的新穎性和多樣性。教學中可以利用投影、幻燈、錄相等,將教學內容直觀形象地展示給學生:也可以將教學內容與學生的生活經驗聯系起來,給學生創造各種機會,鼓勵他們發言、表演、創作、競爭,從而將其興趣吸引到所學知識上。要創設一個充滿愛與快樂的教學環境,克服兒童的退縮、壓抑、自卑等不良心理。教師要在學習和生活各方面關心學生,愛護學生,使他們感到自己不是被拋棄的人,不是一無是處的人,體會到被尊重和被接納的喜悅,逐漸忘卻過去遭受挫折和失敗的痛苦,增強自信心。
英國教育學家奧蘇伯爾認為,學生在學校里的學習主要是通過言語形式理解知識,獲得知識的兩種相對應的學習方法就是發現法和口授法。通過發現法學習有其好處,如它能使學生積極主動地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發現學習也受到種種條件的限制,如憑學生自己發現學習所得知識不夠系統,不夠嚴密,學習速段漫。因此,這種方法末得到大力推廣。相反,言語講授法仍為廣大教師所廣泛采用。講授法的最大好處是能迅速而有效地獲得系統的科學知識,它是學生獲得知識的有效途徑。
五、提高智障學生的聽力和語言能力
語文課教師利用專門的語言訓練室,按學生聽力水平分類,進行一對一的個訓或一個班的集訓;針對聽殘學生心理特點,教師在課前、課中、課后注意了解學生對教材內容的理解程度。在預習、復習階段有意讓學生進行觀察,講課過程中有針對性地為聽殘學生準備相關的教具學具。學校要求教師課前備課,適時安排課前說課,課中聽課、課后評課;作業全部面批;語文、數學為考試科目,其他科目為考查科目;考試成績按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個等次評定。教育局要求特殊教育學校根據原國家教委1987年《全日制弱智學校(班)教學計劃》,結合學生實際,制定有針對性的教育教學目標,全面提高智障學生的聽力和語言能力。
六、把握學生的個性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