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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

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左傳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左傳范文第1篇

丁老師多年養成的習慣是早晨6點多起床,中午稍微休息片刻,晚上12點前才睡覺。后來,我也養成這種習慣。那時,每天上10點前的時間,主要就是備課、上課、改作文,還有看“作繭自縛”的語文其他作業。10點后,就在丁老師的指導下做屬于“自修”的事了。印象最深、受益最大的,就是他告訴我,寫文章要好好讀《左傳》、學“左傳筆法”。什么叫左傳筆法?那時的我真的不懂,雖然我會背選自《左傳》的《曹劌論戰》,也酷愛選自《左傳》的《段于鄢》等精彩文章。

那么,什么是左傳筆法呢?他告訴我,它也稱“春秋筆法”。這是孔子首創,左丘明繼承發揚得最好的一種筆法。但這不是靠講可以學會的,主要是靠讀《左傳》里的文章,然后慢慢地學習它的寫法。只讀不寫不行,只寫不讀也不行。當然,不管是讀還是寫,都要多動腦子。

我問他,左傳筆法有什么特點。他笑道:“你先讀,多讀幾篇后自己體會,比我講強得多。”

我知道他的脾氣,不敢再問,就到圖書館借來《左傳選》之類的書去讀。見我很聽話,丁老師感到非常高興。

過了一段時間,不等我問,他就先問我:“怎么樣?你懂得什么叫‘左傳筆法’了嗎?”我哪敢說懂,只談了我的幾點體會:一是重視敘述,很少議論;二是文筆簡約,沒廢話;三是好像比其他古文好懂。此外,還說了些啥,忘了。

丁老師聽了挺{興,說證明我是認真讀了,但我說的都是表面的,還沒體會到這種筆法的精l。當時他用了“微而顯”“志而晦”兩個詞,說這種筆法用語淺顯而含義深微,記載史實而又蘊含弦外之音。通俗一點說,就是在紀實的過程中,暗含褒貶。

我聽了,百分之百的折服了:原來如此!

若干年后,我在讀《左傳》原文之外,還涉獵了一些研究左傳筆法的文章,雖然各家的見解有所不同,但最具共同點的,不外丁老師所說。

此外,他鼓勵我繼續讀左傳,并讓我學習“左傳筆法”。我聽了他的話,慢慢養成了讀書、記筆記與寫文章的習慣。至于“左傳筆法”,學倒是學了,但文章里到底有沒有一點這種筆法的影子,我實在一無所知。

左傳范文第2篇

(一) 引證《周易》經文說明問題或闡述觀點。

(二) 以《周易》或其它筮書進行占筮。 首先,我們選幾例一爻變的記載。

二爻變筮例,《左傳》《國語》及其它先秦典籍,皆無記載。 三爻變筮例,考之《左傳》,也沒有記載。《國語》中有兩條記載:

四爻變之卦,考之《左傳》《國語》及其它先秦典籍,皆無記載。 五爻變筮例,《國語》不載,只有《左傳》中有一條記載。

六爻全變之卦,《左傳》《國語》及其它先秦典籍中皆無記載。 六爻不變之卦,《左傳》中有兩條筮例。

左傳范文第3篇

關鍵詞:動詞;分類

一、普通動詞、分類動詞和存現動詞

(一)普通動詞

依據李佐豐《古代漢語語法》“普通動詞主要表示行為、活動、狀態、變化、性質、特征等屬性。”1普通動詞常用名詞性詞語或者代詞做主語。

如:虢必亡矣。

虢其亡乎!

而收膳夫之秩

(二)分類動詞

“分類動詞主要表歸屬、類比、和解說等,它們通常不構成敘事句,而是構成分類句。”2《左傳·莊公》常用的有:為、似、猶、如、若、譬、曰、謂等。如:

齊侯使敬仲為卿。

二十六年,春,晉士蔿為大司空。

斗谷于菟為令尹。

猶有妖乎?

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見。夜中,星隕如雨。

僖公之母弟曰夷仲年。

晉人謂之二五耦。

(三)存現動詞

“存現動詞主要表示存在、出現等。”3《左傳·莊公》常用的“有”和“無”。如:

鄭有人焉。

楚幕有烏。

且列國有兇,稱孤,禮也。

無麥苗。

連稱有從妹在公宮,無寵,使間公。

二、基本動詞、使令動詞和能愿動詞

此種分類是根據賓語的不同而分。

(一)、基本動詞

“基本動詞主要表示行為、活動、變化、關系等。”4“基本動詞一般都可以帶體詞性賓語。”5如: 其又奚言?

  鄭伯由是始惡于王。

(二)使令動詞

“常用的使令動詞有兩個:‘使’和‘令’。”6使令動詞一般不帶體詞性詞語做賓語,而是常用主謂短語做賓語。

陳人使婦人飲之酒,而以犀革裹之。

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

楚令尹子元欲蠱文夫人,為館于其宮側,而振萬焉。

(三)能愿動詞

“能愿動詞主要表示可能性、可行性和愿望、態度等。”7它們常帶賓語,主要帶謂詞性賓語。《左傳·莊公》比較常見的能愿動詞有:能、得、獲、克、愿、欲、敢等。如:

虢多涼德,其何土之能得?

紀侯不能下齊,以與紀季。

夫能固位者,必度于本末,而后立衷焉。

弗得,鞭之,見血。

羈旅之臣幸若獲宥。

邾子克卒。

吾愿與伯父圖之。

豈不欲往?畏我友朋。

彭生敢見

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

三、 不及物動詞和及物動詞

(一)、不及物動詞

“不及物動詞是意義內向的動詞,即動詞所表述的行為、變化除了陳述主語之外,通常不支配或指向其他的人、物。”8

1、真自動詞

真自動詞是不及物動詞的一類。主要用于表示死亡、疾病、災患以及個別行為。真自動詞一般不帶賓語。《左傳·莊公》主要有:卒、薨、疾、病、饑、災、宴、次、宿、嘆、否等。如:

秋,七月,齊王姬卒。

乙酉,宋公馮卒。

冬,十月乙亥,陳侯林卒。

若師徒無虧,王薨于行,國之福也。

公疾,問后于叔牙。

虢弗畜也,亟戰,將饑。

夏,齊大災。

冬,公次于滑。

春,王正月,師次于郎,以俟陳人、蔡人。

夏,六月,齊師、宋師次于郎。

中國則否。

2、準自動詞

“準自動詞是具有及物動詞某些特點的不及物動詞運動。”9“主要表示運動、居止、情緒、態度及某種狀態。”10《左傳·莊公》常用的準自動詞有:出、入、死、恐、降、盟、敗等。

1)不帶賓語

伏公而出,鬭,死于門中。

初,內蛇與外蛇鬭于鄭南門中,內蛇死。

公及齊大夫盟于蔇。

公及齊大夫盟于蔇,齊無君也。

冬,公會齊侯盟于柯。

且寡人出,伯父無里言。

入,又不念寡人,寡人憾焉。

郕降于齊師。

2)帶間接賓語或使動賓語

春,王正月,公敗齊師于長勺。

秋,七月,楚入蔡。

(二)及物動詞

“及物動詞時意義外向的動詞,即動詞所表示的行為、活動可以支配或經常指向主語之外的某個人、物。”11及物動詞可以直接帶賓語。

1、真他動詞

“真他動詞主要以某種事體或屬性為對象的行為。”12《左傳·莊公》常用的有伐、救、追、患、圖、射、守、獲等。如:

十四年,春,諸侯伐宋。

楚子以蔡侯滅息,遂伐蔡。

春,王正月,溺會齊師伐衛。

春,王正月,王人子突救衛。

秋,荊伐鄭,公會齊人、宋人救鄭。

射之。豕人立而啼。

晉桓、莊之族偪,獻公患之。

其及圖之乎!圖之,此為時矣。

羈旅之臣幸若獲宥。

2、準他動詞

“準他動詞時具有不及物動詞某些特點的及物動詞。”13《左傳·莊公》常用得有賜、語、飲、問、娶等。如:

皆賜玉五、馬三匹,非禮也。

蔡哀侯為莘故,繩息媯以語楚子。

飲桓公酒,樂。

陳人使婦人飲之酒,而以犀革裹之。

蔡哀侯娶于陳,息侯亦娶焉。

乃入見,問何以戰。

四、 結語

本文根據李佐豐《古代漢語語法學》將《左傳·莊公》中的動詞分為了普通動詞、分類動詞、存現動詞、基本動詞、使令動詞、能愿動詞、不及物動詞和及物動詞等八類,可見《左傳·莊公》中的動詞的運用是非常豐富的,且以單音節動詞為主。

注釋:

李佐豐《古代漢語語法學》,商務印書館,2004年9月,第85頁

參考文獻:

[1]劉利 等譯注《左傳》,中華書局, 2007年3月

左傳范文第4篇

【關鍵詞】《左傳》;女性;失語者;權力

《左傳》[1]上起魯隱公元年(公元前722年),下至魯哀公二十七年(公元前468年),記載了春秋時期約250年間波瀾壯闊而又豐富復雜的歷史。《左傳》中女性零散地出現在以男性為中心的敘述中,敘述女性很大程度上是為了增加男性故事的完整性。然而這并不足以斷定作為失語者,她們沒有絲毫權利可言,相反她們的權利有著一定的特征與模式。

一,《左傳》女性:作為失語者的存在

據初步估計,《左傳》中所提到的人名多達3400多個,相應的人物則有2400 多人。大多數女性則是只有其名不見其事,抑或名姓皆略,其中女子有名有姓者只有約150人。[2]

依此推算,《左傳》記載人物的男女比例約為(100:7)。但是,我們知道在任何社會的正常狀況中,男女性比例總是大體一致的(100:102)。[3]為什么在記述時性別比例會如此懸殊呢?難道她們不曾存在嗎?當然不是,從《左傳》整體上來看,女性幾乎都是沒有話語權的,敘述女性僅僅是為了男性故事的完整性。最典型的莫過于“段于鄢”中的姜氏,在這場復雜驚險的宮廷斗爭中,作為主角之一的鄭伯母親姜氏,只是在故事接近尾聲時從隧道里面走出來說了一句話: “大隧之外,其樂也泄泄!”這是男權話語下對女性的漠視。

那么“左傳女性”作為失語者的存在,就能斷定她沒有任何權力可言嗎?我看未必,法國學者皮埃爾?布爾迪厄和米歇爾?福柯的權力理論給予我們很大的啟示,指引我們在左傳女性權利的特征和模式上有所探索。

二,《左傳》女性的權力特征

布爾迪厄將男性獨占的“官方權力”和女性經常行駛的“支配的權力”加以區分。他認為在很多情形下,女人有很大的決定權,只是要在表面上承認絕對男權的“障眼法”下進行。這說明,等級制度的外表和官方的權利結構掩蓋了權利運行的真實情況。[4]

這就是說在《左傳》中男性的權力是顯性的,而女性的權利更多的時候是隱性的。這也是左傳女性權利的一大特點,例如楚夫人鄧曼:

(桓公十三年)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羅,斗伯比送之。還,謂其御曰:“莫敖必敗。舉趾高,心不固矣。”遂見楚子曰:“必濟師。”楚子辭焉。入告夫人鄧曼。鄧曼曰:“……不然,夫豈不知楚師之盡行也?”楚子使賴人追之,不及。

這里的楚子作為一國之君,遇事卻先入告夫人,經鄧曼分析才恍然大悟,無奈為時已晚。由此可見,夫人鄧曼是楚國國事的重要參與者與決策者。在此楚君向夫人征求意見,淪為一個政策執行者。

同樣的例子還有如,(僖公三十三年)秦軍在崤之戰中敗北,三位主將被俘。文嬴(秦穆公的女兒,晉襄公的母親)為他們求情,曰:“彼實構吾二君,寡君若得而食之,不厭,君何辱討焉?使歸就戮于秦,以逞寡君之志,若何?”公許之。在這里文嬴身為晉國國母,又是秦國的公主,在救助秦軍的三位主將一事上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雖名為“求情”,但晉襄公根本不敢不給母親這個面子。反問如果文嬴不是國母,她還能借“求情”向襄公施壓嗎?

三,《左傳》女性的權力生成模式

布爾迪厄分析了女性權利的特征,福柯則對權力進行了進一步闡釋,他指出權力“不是一件能被擁有、攫取或分享的東西,也不是任何一個人可以把持或任其流逝的東西。”代之的而是,“權力在無數點中運行,它在各種不平等和流動的關系中互動”。他指出,與其問“誰有權力”和“誰被剝奪了權力”,還不如去尋找變化著的權力分配狀態。[5]

福柯的理論對長期以來我們熱衷于批判“男性的霸權”,同情“女性被剝奪的權利”的觀念是一種重構。以往僅僅是靜止和片面的看待權利問題,沒有認識到權力的運行狀態。基于“尋找變化著的權力分配狀態”這一啟示,我們力求在動態和全面的層次上,分析左傳女性權力的生成模式。

首先,貴族身份是構成《左傳》女性權力的基礎。郭沫若先生把周元王元年(公元前475年)之前的春秋作為奴隸制社會的末期,在這之后的戰國作為封建制的初期。[6]由此《左傳》所記年代可以看作是奴隸制和封建制的交替和過渡階段,是典型的階級社會。在內容上看,《左傳》中的女性都是在政治婚姻和貴族生活中出現的,其無一例外的擁有貴族身份,這種階級權利是左傳女性被寫入史書和干預國家政治生活的基礎。

其次,王室婚姻和子嗣爭奪是左傳女性權力走向鼎盛的關鍵。《左傳》依魯國國公編目和安排內容,從這個角度看實為諸侯家史。王室婚姻是女性從一般貴族上升為王室成員,進一步擴大權利面的主要途徑。同時,西周雖然實行嫡長子繼承制,“由是而生宗法及喪服之制,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諸侯之制”。[7]但實際中經常出現諸公子爭奪太子之位及君位的斗爭,這些公子的母親在切身利益和命運走向的雙重驅動下,積極參與到子嗣爭奪當中。在 《左傳》 中婚姻和子嗣爭奪的例子不勝枚舉,甚至有奪她人之子的現象出現:

(隱公三年)衛莊公取于東宮得臣之妹,曰莊姜,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也。又娶于陳,曰萬媯,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媯,生桓公,莊姜以為己子。

一旦在子嗣爭奪中勝出,便貴為國母,則有前面提到的文嬴借“求情”向襄公施壓,救助秦將的權利。

再次,復雜的外戚關系是左傳女性權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左傳》中政治婚姻占相當大的比例,面對政治婚姻的強大外援、內助作用,娶什么背景的妻子,也成為各國公卿所關注的重要問題之一,甚至直接關系到他們的政治前途。[8]相對女性而言外戚關系也是影響其地位與權力的重要方面。以齊魯兩國外嫁女子的差異為例:[9]齊國像莊姜、宣姜,多嫁往大國,如魯、晉、衛等,且大多為國君夫人,她們參與政事且引起了所在國的朝政動蕩,如哀姜、穆姜。魯國女子多嫁往小方國,如杞、紀等;大多命運不佳,被休棄者如杞桓公夫人叔姬、鄭伯夫人伯姬,幾乎都沒參與政治。齊魯兩國外嫁女地位和權利迥然有別,既非相貌問題,也非禮俗問題,根本之處就在于齊魯兩國實力懸殊。

以上階級基礎、婚姻和子嗣、外戚關系,正是《左傳》中女性權力普遍的生成和運行模式。

四.余論

在以往左傳女性研究上,很多人認為這些女性多為悲劇形象,有人留意了《左傳》所寫的反面女性人物,她們無德無行歷史留罵名。

既然左傳女性有權力可言,為什么長期以來卻為我們所忽視呢?這是值得深思的問題。伴隨著現代婦女女性意識覺醒,女性主義理論和婦女史的研究蓬勃展開。人們“發現仍有許多未知的、重要的問題要研究,許多謬誤有待矯正,許多空白有待填補,新的思想也需要給予鼓勵……” [10]不過這種“認識女權”運動很多其實還是以男性為標準,王政先生在此問題上的見解頗具深度:

在未能清理、解構‘女人’一詞所包含的所有文化含義(歷史的,當代的)之前,‘做女人’的口號必然調動起‘女人’這個符號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所標志的負面意義,而對依然存在的社會性別等級文化則毫無批判力。……因為,脫離了對女性生存的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環境的考察,脫離了對女性所處的家庭、家族、社會關系的了解,我們是無法闡釋和揭示置女性于從屬地位的歷史過程以及權力運作場所的。[11]

同理,脫離了權利運行的真實情況,對女性作本質性論證的結果是強化和再制造男權統治文化關于女性的種種設想。本文對左傳女性權利之特征與生成模式的探討,正是對以往局限的一次初步開拓。

【參考文獻】

[1]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中華書局,1981年,以下《左傳》引文均來自該書。

[2]方朝暉:《春秋左傳人物譜編纂緣由》,齊魯書社,2001年,第1頁。

[3]彭衛:《漢代婚姻形態》,三秦出版社,1988年,第215頁。

[4] [5]轉引自高彥頤:《閨塾師: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江蘇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1~12頁。

[6]郭沫若:《奴隸制時代》,人民出版社,1973年,第40頁。

[7]王國維:《觀堂集林》,中華書局,1959年,第453頁。

[8]張瑞芳:《政治婚姻下的女性形象》,民族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6 年第4 期。

[9]彭安湘:《論中齊魯兩國女性的風貌及其文化內蘊》湖南商學院學報,2007年第1期。

[10] [美] M.J.博克瑟:《作為婦女史的女性研究》,國外社會科學,2003年第5期。

[11]王政:《“女性意識”、“社會性別意識”辨異》,婦女研究論叢,1997年第1期。

作者簡介

左傳范文第5篇

關鍵詞:《左傳校勘記》 《春秋左傳正義》 校勘

(晉)杜預注,(唐)孔穎達疏《春秋左傳正義》,收入由阮元主持刊刻的《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而在此之前,阮元已主持編撰了單行本的《十三經注疏校勘記》。楊忠先生在《

《十三經注疏校勘記》是阮元在任浙江巡撫時主持編撰的單行本,初刊于嘉靖十三年(1808),由阮氏揚州文選樓刊刻,凡二百十七卷,加上釋文校勘記,共二百四十五卷,無《十三經》經文。《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共四百十六卷,有《十三經》經文及注疏文字,校勘記附在注疏的每卷正文之后,習慣上稱為阮刊本《十三經注疏》,是阮元于江西巡撫任上在南昌府學刊刻的,故又稱江西本或南昌學本《十三經注疏》。

主持刊刻《十三經注疏》的盧宣旬,所引校勘記即阮元于浙江巡撫任上主持編撰與刊刻的《十三經注疏校勘記》。但盧氏在摘錄阮元《校勘記》時,去取不盡善,阮元的《附記》,后題為《江西校刻宋本十三經注疏書后》,存錄于《挈經室三集》卷二中。《記》末其子阮福按云:

此書尚未刻校完竣,家大人即奉命移撫河南,校書之人不能如大人在江西時細心,其中錯字甚多。有監本、毛本不錯而今反錯者,要在善讀書人參觀而得益矣。《校勘記》去取亦不盡善,故大人頗不以此刻本為善也。

阮元于嘉慶二十二年(1817年)調任兩廣總督,仿撫浙時立詁經精舍例,道光四年(1824年)于廣州粵秀山建學海堂。學海堂建成后,阮元盡出所藏,輯成《皇清經解》(又名《學海堂經解》),其中收錄了阮元單行本的《十三經注疏校勘記》。總司編輯錢塘監生嚴杰在《清經解?周易校勘記》卷一末尾有附語:

近年,南昌重到十行本,每卷后附以校勘記,董其事者不能辨別古書之真贗,時引毛本以訂十行本。不知所據者乃續修之冊。更可詫異,將宮保師《校勘記》原文顛倒其是非,加補校等字。因編《經解》時附正于此,俾后之讀是《記》者知南昌本之悠謬有如是夫。

《清經解》有道光九年(1829)學海堂刊本、咸豐十一年(1861)補刊本、同治庚午續刊本,以及清光緒十七年(1891)上海鴻寶齋和清光緒中上海點石齋石印本、上海書局石印本等。鳳凰出版社2005年6月據上海書局石印本《清經解》放大影印,是目前《清經解》的普及版本,其中收錄單行本《十三經注疏校勘記?左傳校勘記》(下文簡稱鳳凰本《校勘記》)。

本文校勘以中華書局1980年舨《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校勘記》縮印本(下文簡稱中華本《校勘記》)為底本,以鳳凰本《校勘記》為對校本,并參校z忍堂刻《景刊唐開成石經》、孫詒讓《十三經注疏校記》、四庫本《十三經注疏》、續修四庫本《十三經注疏校勘記》、《纂圖互注春秋經傳集解》、中華再造善本《春秋左傳正義》等資料,選取二者的差異,進行校勘,以求教于方家。

1、春秋序:“大事書之于策,小事簡牘而已。”(P1704)

“大事書之于策”,中華本《校勘記》:“《釋文》亦作策。……《管子?海上》篇:‘謹正鹽k。’……《石經》凡策字皆作策。”(P1710)

校:鳳凰本《校勘記》作“《管子?海王》篇”。(P7459)

按:應為《管子?海王》篇,中華本《校勘記》誤,當訂正。

2、隱公傳:“是以隱公立而奉之。”《正義》:“唯文五年‘霍伯臼季等卒’。”(P1713)

“霍伯臼季等卒”,中華本《校勘記》:“監本‘臼’作‘白’。”(P1719)

校:鳳凰本《校勘記》作“誤”。(P7462)

按:“作”應為“誤”字。“作”字只指出差異,并未下判斷。而“誤”作為校勘術語,明確指出“臼”對“白”錯,較勝。

3、隱公元年經:“秋七月,天王使宰喧來歸惠公、伸子之贈。”《正義》:“《譜》云:……敬王子元王九年。《春秋》之傳終矣。”(P1714)

“元王九年”,中華本《校勘記》“元王”作“元年”。(P1720)

校:鳳凰本《校勘記》作“元王”。(P7463)

按:應為“元王”,中華本原文同,《校勘記》誤作“元年”。

4、隱公元年傳:“君子日:‘潁考叔,純孝也’。”(P1717)

“潁考叔,純孝也”,中華本《校勘記》:“《石經》凡‘純’字闕筆作‘b’……”(1721)

按:“組”應為“廿”。《景刊唐開成石經》“純”字闕筆作“筘”,續修本《十三經注疏校勘記》同。中華本《校勘記》誤,當訂正。(7465)

5、隱公三年傳:“武氏子來求賻,王未葬也。”(P1723)

“武氏子來求賻”,中華本《校勘記》無“求”字。(P1729)

校:鳳凰本《校勘記》有“求”字。(P7468)

按:中華本原文作“來求賻”,但《校勘記》中脫“求”字。實為誤脫,當補。

6、隱公五年經:“五年春,公矢魚于棠。”(P1726)

“公矢魚于棠”,中華本《校勘記》:“……《說文》有魚無漁。”(P1730)

校:鳳凰本《校勘記》“無漁”作“有漁”。(P7469)

按:許慎《說文》有“漁”字,故“無漁”應為“有漁”。中華本《校勘記》誤,當訂正。

7、桓二年傳:“臧哀伯諫日:‘……藻、率、斡、、Q、厲、游、纓,昭其數也。”’《正義》:“杜以藻率為一物者。以拭物之巾無名率者,……寧當舉拭物之巾與藻藉為類?”(P1742)

“以拭物之巾無名率者”,中華本《校勘記》:“監本‘拭’作‘械’,非,下同。案孔仲遠誤也。……凡《儀禮》言‘悅’者即《左傳》之‘率’也。”(P1745)

校:鳳凰本《校勘記》“孔仲遠”作“孔沖遠”。(P7476)

按:應為“孔沖遠”。孔穎達(547-648),于志寧《曲阜憲公孔公碑銘》:“公諱穎達,字沖遠,冀州衡水人也。”孔沖遠,即孔穎達。中華本后文《校勘記》中皆作“孔沖遠”,此處誤作“孔仲遠”,當訂正。

8、桓公二年傳:“師服日:‘……故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正義》:“案《世族譜》,趙穿是夙之庶孫。于趙盾為從父昆弟,而為盾側室。”(P1744)

“于趙盾為從你昆弟”,此條中華本《校勘記》未見,《正義》中也未改正。

校:鳳凰本《校勘記》:“浦鏜:據文十二年正義‘昆弟’下稱‘之子’二字,是也。”(P7477)

按:“從父昆弟”后疑脫“之子”二字。文公十二年《正義》:“《世族譜》‘穿,趙夙之孫’,則是趙盾從父昆弟之子也。”《春秋釋例》卷九:“案孔穎達《正義》云‘穿,趙盾從父昆弟子也。”’從父昆弟,即“伯叔之子(堂兄弟)”。據《春秋世族譜》,趙夙為趙盾之伯叔,趙夙子趙 闕,趙闕子趙穿,則趙闕于趙盾為從父昆弟,趙穿于趙盾應為從父昆弟之子。中華本《校勘記》未見此條校勘,當補。

9、桓二年傳:“惠之三十年,晉潘父弒昭侯而立桓叔。不克。”(P1744)

“惠之三十年”,中華本《校勘記》:“《石經》作‘惠之世年”’。(P1745)

校:鳳凰本《校勘記》“世年”作“卅年”。(P7477)

按:應為“卅年”。《景刊唐開成石經》作“卅年”,中華本《校勘記》誤,當訂正。

10、桓公三年傳:“齊侯送姜氏,非禮也。”(P1746)

“齊侯送姜氏”,中華本《校勘記》:“《釋文》云‘本或作遞姜氏于灌’……”(P1752)

校:鳳凰本《校勘記》“灌”作“灌”。(P7478)

按:應為“罐”。陸德明《經典釋文》作“罐”,中華本《校勘記》誤,當訂正。中華本原文“姜氏”后疑脫“于罐”二字,楊伯峻先生《春秋左傳注》對此有論證,可參看(P99)。

11、莊公九年傳:“管仲請囚,鮑叔受之,及堂阜而稅之。”(P1766)

“及堂阜而稅之”,中華本《校勘記》“阜”作“追”。(P1769)

校:鳳凰本《校勘記》“追”作“阜”。(P7467)

按:應為“阜”。《杜注》:“堂阜,齊地。東莞蒙陰縣西北有夷吾亭。或日:鮑叔解夷吾縛于此,因以為名。”中華本原文作“阜”,但在《校勘記》中誤作“追”,當訂正。

12、莊公三十二年經:“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寢。”《正義》:“《喪大記》曰:‘……君夫人卒于路寢。”’(P1783)

“君夫人卒于路寢”,中華本《校勘記》“路寢”作“露寢”。(P1785)

校:鳳凰本《校勘記》“露寢”作“路寢”。(P7494)

按:應為“路寢”。《詩?魯頌?豳宮》:“路寢孔碩。”《毛傳》:“路寢,正寢也。”《正義》:“定本、《集注》云‘路,正也’,《釋詁》云‘路,大也’。以君之正寢,故以大言之。”[13]路寢是帝王所居之正室。應為“路寢”,中華本原文同,《校勘記》誤,當訂正。

以上就是校讀《春秋左傳正義》部分《校勘記》所得中華本有誤的札記數則,可見中華本《校勘記》對阮元《左傳校勘記》去取不善之處還有待進一步研究,希望我們的工作能對修訂中華本《十三經》有所幫助。

參考文獻:

[1]楊忠,《皇清經解》與《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非金出江西人之手,南昌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1980,(03):89-92

[2][清]阮元,C經室集(三集卷二),清道光刻本,南京圖書館藏:16

[3][清]阮元,王先謙,清經解清經解續編,南京:鳳凰出版社,2005:6598

[4兒民國]張宗昌編,景刊唐開成石經-春秋左傳(卷一),麗忍唐,南京圖書館藏,民國十六年(1927)

[5][清]阮元,十三經注疏校勘記?左傳校勘記(《續修四庫全書》冊180-182),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324

[6][漢]許慎撰,[清]徐鉉校定,說文解字,北京:中華書局,2003:245

[7][清]董誥編,金唐文(卷一四五),北京:中華書局,1983:1461

[8][漢]杜預撰,春秋釋例,(《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46冊),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252

[9]王力主編,古代漢語(第三冊),北京:中華書局,1981,第2版:988

[10][民國]張宗昌編,景刊唐開成石經?春秋左傳,卷二:9

[11][唐]陸德明,經典釋文,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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