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意見書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您好!
今天之所以我要給您意見書,是因為,我發現了許多我們城市的問題。請您聽我一一道來。
我發現我們的恩施城衛生實在是太差了。在街上,到處都是垃圾啊,廢物呀,口痰等等。還有,在草叢里冷不防就會踩上我們同學說的“地雷”??也就是屎呀,尿呀這類骯臟的東西。要是不注意,在大街上或在哪家店門前,也會發現一些明顯的“地雷”。要是不及時發現并躲開,那后果就不堪設想了。就在這個星期的一天里,不知是哪個下流的人,在我們學校教學樓第四層樓梯的墻上,擦了一大堆的鼻屎。有一些沒有發現的同學還是靠著墻下樓梯,便擦上了鼻屎。一擦上鼻屎,大伙兒便立刻遠離他,好象靠今他便要受到什么侮辱似的,那個同學便一天都不會開心。
還有,我發現恩施城給我們青少年活動的地方實在是太少了。在城里,幼兒的活動區域是太大了。幼兒里有專門的地方玩,在幼兒園外面又有許許多多的活動場所。但是,這么多活動場所竟然沒有一個適合我們青少年玩。有的是實在太幼稚了,而且是實在太矮了。有的呢,竟然進都不讓進。在過年的時候,我和我弟弟在老飛機場轉了一圈,還是沒找到適合我們的,只好將就將就在那種幼稚乏味的地方玩玩。還沒有玩到十分鐘,我就受不了了。但是已經買了入場券,而且還玩了一會兒了,只好繼續玩。這一天,我過得實在是太不痛快了。
說的這些意見,只是我許多意見中的一點兒。希望您看了我的意見后,把恩施城好好整治整治,讓我們的家鄉更美好!
一、現將本文書的制作要點介紹如下:
1.首部:
(1)標題。居中寫明“法律意見書”。
(2)咨詢單位名稱。
(3)有關事項。
2.正文:
(1)出具法律意見書在政策、法律上的根據。
(2)具體法律意見和需要明確的有關事宜以及可行性分析。
(3)針對當事人所咨詢的有關事務進行分析和闡述。
3.尾部:律師及律師事務所名稱及提出意見的時間。
二、格式:
法律意見書
咨詢(或委托)單位名稱:
咨詢(或委托)事項:
出具法律意見書的依據:
律師對該事項的情況分析:
律師對該事項的處理意見:
律師對相關事項的附帶意見:
律師
律師
致:中國建設銀行××市分行××支行
作為中國建設銀行××市分行××支行的委托指定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法律事務承辦機構,××市××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王××、仇××對貸款申請人A先生提供的借款中請資料進行了審查,依據國家和××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出具本法律意見書。
一、借款申請人A先生,購買××花園××號房屋,房屋面積××平方來,總價款為人民幣××萬元,購房合同編號為××,并選擇了“開發商保證”擔保方式向中國建設銀行××市分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同時提供了相關的貸款資信文件,具體內容詳見附件。
二、出具本法律意見書的主要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三)《借款合同
爭例》
(四)《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五)《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住房擔保細則》
(六)《北京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七)《北京市商品房銷售價格管理暫行辦法》
(八)《律師事務所、公證處承辦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中有關法律事務的規范意見》
(九)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與北京市公證處簽訂的《委托協議》
(十)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與房地發展商簽訂的《住房貸款合作協議》
(十一)國家和北京市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根據本法律意見書第一條所述資信文件(包括復印件)和第二條所述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協議的規定,并根據我們與A先生的談話,確認如下事實:
(一)借款申請人A(19××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為××××××××,××學歷),現住××市××區××路×號,具有××市城鎮正式常住戶。
(二)借款中請人A先生具備必要的還款能力。借款申請人A先生自19××年××月起在××公司工作,任經理職務。其19××年稅后月平均收入為××元人民幣;××年××月至××月稅后月平均收入為××人民幣。借款申請人現持有××公司××的股份。該公司于19××年注冊成立,注冊資金××萬元人民幣。
(三)借款申請人意思表示真實。
1.借款申請人填寫了《個人住房貸款申請表》;申請20年××萬元個人住房貸款,約占購房價款的70%,其余30%的購房款××萬元已支付給發展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借款中請人自愿選擇“開發商保證”的擔保方式申請貸款,并愿以其所購買的××花園××號房屋作為抵押物,于××年××月××日在我們面前分別簽署了《承諾書》、預售房屋登記《授權委托書》、辦理抵押登記《授權委托書》,借款中請人所填《個人住房借款申請表》中的擔保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之印鑒屬實。
3.抵押物的保險符合《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分行個人住房擔保細則》的規定。
基于以上事實,我們認為借款中請人A先生提供的資料真實、齊備,基本符合中國建設銀行××市分行個人住房貸款條件,且初步申貸手續已履行完畢,具備簽訂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的資格。
本法律意見書僅用于借款中請人A先生向貴行申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⒂曬笮邪燉砩昵氳盅捍釷亂恕?br>
一、明確審查逮捕意見書的法律屬性
審查逮捕意見書是檢察機關偵查監督部門依法受理偵查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案件后,經過審查認為案件的事實已經基本查清,從而結束審查程序并依法制作的內部法律文書。雖然是一種內部文書,但作為法律文書仍具有獨特的法律屬性。
(一)審查逮捕意見書的程序性
審查逮捕意見書是檢察機關在對案件進行詳細審查后出具的結論性意見,是對整個審查批準逮捕活動的總結,是審查批準逮捕程序結束的重要標志。檢察機關偵查監督部門受理案件后,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由具體承辦案件的檢察人員依法對案件進行審查,核實本案的相關證據后,認為該案事實已經查清,擬對案件作出批準(或不批準)逮捕決定并書面向部門領導和檢察長匯報,以結束審查程序,對涉嫌犯罪的人員作出處理的結論性意見。審查逮捕意見書的制作過程體現了其程序性,即審查批準逮捕的程序。
審查逮捕意見書的內容共分受案和審查過程,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發案、立案、破案經過,經審查認定的案件事實和證據,需要說明的問題,處理意見六個部分。這六個部分也是審查逮捕意見書程序性的表現。
(二)審查逮捕意見書的監督性
審查逮捕意見書反映案件審查過程全貌,是檢察機關加強內部監督,行使錯案追究的重要依據。一方面有利于促使承辦人員依法辦案,加強承辦人的責任心,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對承辦人的內部監督,發生錯案時可以依據審查逮捕意見書對責任進行查找和追究。同時,審查逮捕意見書是有效行使偵查監督權的重要形式。審查逮捕意見書充分體現案件的偵查過程,對偵查部門在辦理案件中存在的違法問題(包括實體和程序方面),文書中能詳細指出并針對這些問題提出糾正意見和理由,對偵查機關是否依法辦案進行法律監督。如在審查逮捕意見書第四部分需要“說明的問題”中列出的監督事項:
公安機關超過法定羈押期限,應當提出糾正意見:犯罪嫌疑人張某某于2010年10月3日被刑事拘留,但公安機關到2010年11月3日才提請批準逮捕,已違反《刑事訴訟法》第69條規定的30日的最長刑事拘留期限,刑拘、報捕超過法定期限,應當提出糾正意見。
下列證據系非法證據,需向公安機關提出糾正意見及補救措施:(1)偵查員張某于2009年10月2日16時10分至17時10分制作了證人黃某某的詢問筆錄,但其在當日16時30分至17時40分又制作了犯罪嫌疑人長某某的訊問筆錄,違反《刑事訴訟法》第91條關于“訊問犯罪嫌疑人不得少于二人”的規定,應當提出糾正意見。(2)犯罪嫌疑人長某某的2份辨認筆錄均僅有一名偵查人員簽名,違反《刑事訴訟法》第91條之規定,應當提出糾正意見,并重新制作該筆錄。(3)詢問未成年證人黃某未通知其法定人到場,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應當提出糾正意見,并重新制作該筆錄。
(三)審查逮捕意見書的決策性
審查逮捕意見書是領導對案件行使決策權的重要依據。檢察機關對案件是否批準逮捕和偵查監督由檢察長決定,檢察長只有通過詳細的審查意見書,才能準確地認定案件事實,從而對涉嫌犯罪的人員作出公正的處理。既懲罰犯罪,保證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同時又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確保案件得到公正處理。
二、全面反映審查案件過程
一份好的審查逮捕意見書不僅要能達到“意見書在手如同卷宗在手”的總要求,而且還要能體現案件的偵查過程、審查逮捕工作過程,尤其是承辦人對案件事實和證據的取舍、認定過程。這就要求承辦人正確處理好三個關系:
(一)偵查過程與審查逮捕的關系
偵查過程的再現是審查逮捕工作的前提,也是最終審查逮捕結論正確與否的關鍵所在。承辦人在制作審查逮捕意見書時要正確處理好二者之間的關系。在文書的制作中要對偵查機關受案、立案及破案過程進行詳細的說明,全面體現案件的偵查過程。偵查過程要表述完整、連貫,準確反映整個案件偵查過程及采取強制措施的情況。在此前提下,檢察機關案件承辦人才能根據偵查機關在偵查中獲得的證據進行分析論證得出結論,更為重要的是對偵查過程詳盡地描述還可以為檢察機關偵查監督提供便利。
(二)案件事實與證據之間的關系
案件事實與證據是審查逮捕意見書的核心,是區分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重罪與輕罪的界線標準。案件承辦人在制作審查逮捕意見書時,要正確把握案件事實與證據的關系,確保每一起事實都要有相應的證據來印證。每一份證據都可以對應案件事實的某一部分。在處理案件事實和證據的關系時,沒有證據證實的案件事實不能寫入審查逮捕意見書。只有案件事實和證據之間沒有矛盾,并且可以排除合理懷疑,承辦人對案件的定性才會準確。
(三)證據與證據之間的關系
證據是體現承辦人意見的依據所在。一般來說,在認定每件犯罪事實之后,就應該在后面接著列舉認定事實的證據。在列舉證據時,要注明偵查機關取證的時間、地點及取證人員,歸納和摘抄證據的主要內容。最后還要對證據進行分析,說明該證據證實的內容及其證明效力,各證據之間是否存在矛盾,承辦人如何采信證據和取舍證據。以上這些都要讓人能夠直觀看出該證據的客觀性、關聯性和合法性。當然,如果是一組證據才能證實犯罪事實的,可以在摘抄每份證據后只說明其證明內容,在這組證據的最后,對它們進行全面分析和論證。
三、因案制宜重點突出
案件事實部分的撰寫和認定是審查逮捕意見書的重點,在體現很強的實用功能的同時,也彰顯出承辦人較強的寫作技能和概括歸納能力。針對不同性質的案件,撰寫案件事實部分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全面把握證據,熟悉案情
審查案件重要的是審查證據,通過證據之間的證明作用,獲取真實的案件事實。雖然案件事實與客觀事實不可能絲毫不差,但通過合理、全面地分析證據可以得到符合法律要求的案件事實。如果疏忽了對某一證據的審查分析,其認定的案件事實勢必與客觀事實相差拉大,故全面把握證據是認定案件事實的基礎。如:劉某某涉嫌貪污案的審查逮捕意見書就存在主體之間的關系及在案件中的作用表述不清、公款的所屬主體不明等案情不詳問題。
偵查機關認定的事實:犯罪嫌疑人劉某某于2007年伙同某區管理所所長歐某某(已被另案處理)兩次利用開具虛假發票,套取現金人民幣133500元,后伙分,其中劉某某得款5500元。
經審查認定的事實:經審查,犯罪嫌疑人劉某某于2007年10月間,在某區管理所所長歐某某的指使下開具虛假發票,套取現金人民幣38500元,后歐某某將其中38000元據為己有,劉某某得款500元。
犯罪嫌疑人劉某某于2007年11月間,在某區管理所所長歐某某的指使下簽訂虛假協議、開具虛假發票,套取現金人民幣95000元,后歐某某將其中27000元交給會計劉某用于處理劉積攢的無法入賬的票據,5000元給了劉某個人作為好處費,3000元給予趙某某,給予劉某某5000元作為好處費。其余60000元據為己有。
(二)由表及里表述客觀事實
任何故意犯罪均是通過某種客觀行為表現出來的,而客觀行為均應該反映出行為人的主觀心態。針對刑事案件的審查,在客觀分析的基礎上,我們通過證據反映出的時間、地點、人物關系、起因及動機和目的、行為及手段、結果及其他相關的要素,將表象內容進行連接和分析,確定行為人的主觀心態和目的。如劉某某涉嫌放火案的審查逮捕意見書關于客觀事實表述較好。
經審查認定的事實:被害人杜某系北京市某區“天上天”建材城經理,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在京成立一個施工隊搞個體建筑裝修。2007年8月16日,劉某某與杜某簽訂承包協議:由劉某某負責北京市某區“天上天”建材城后院平房廠房建設工程。待工程2007年11月完工后,杜某以工程存在問題為由只支付劉某某部分工程款,尚欠劉某某人民幣5萬多元未支付。此后劉某某多次向杜某索要欠款,杜某都以手上無錢支付而推脫。2008年1月12日上午10時許,劉某某叫上手下工人郭某某、李某二人到杜某的辦公室再次索要欠款,杜某還是以手頭無錢推脫,后劉某某對事主杜某說:“今天,咱倆事情要不解決,咱倆就一起同歸于盡”,后手持事先準備好的打火機欲點燃事先攜帶的裝有漆料的塑料袋,被“天外天”建材城工作人員當場制止,后被抓獲。
(三)文字表達法言法語
案件事實部分的撰寫和表述,體現了承辦人對案件證據的全面把握程度、對案情的認識熟悉程度,是全案的總體概括。準確運用法言法語,結合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不僅體現了文書的專業性、法律性,同時也能清晰表明案件性質。在此基礎上,通過適當運用關聯詞語,將人物之間、事物之間、行為之間、因果之間進行有效連接,以全面、充實、簡捷、清晰、立體地展現出認定的案件事實。一般情況下,案件事實部分的表述應當避免情節的具體化和言語對話,適當運用抽象詞匯,如指使、伙同、糾集、強行、威脅、誘使等,不會對案件真實性和情節造成消弱。
經審查認定的事實:犯罪嫌疑人劉某某供述稱:其攜帶裝有漆料的塑料袋進入杜某辦公室,后持打火機欲點燃漆料,目的只是想嚇唬一下杜某讓其還錢,并不想真正點燃漆料來傷害杜某的身體。案發過程中其未向杜某及其他人身上潑灑漆料,只是辦公室內的人一見其拿出裝有漆料的塑料袋后便上前爭奪,爭奪過程中塑料袋破損,漆料撒到了辦公室的沙發上和地上(卷中有證人郭某某、李某的證言對這一供述予以證實)。案發過程中,其還多次對杜某某說:“咱倆的事,咱倆自己解決,我不想傷害辦公室內其他的人,你讓他們出去”,并要求武俊芬等人離開辦公室(卷中有證人武某某、李某某的證言對這一供述予以證實)。
事實部分的撰寫,無需將當事人之間的對話摘錄在認定的事實中,可將言語的性質用法言法語概括表述。具體到本案,可概括為“以同歸于盡相威脅”。
(四)事實描述避免過于繁瑣和簡化
案件事實部分撰寫完畢后,承辦人首先要將文字體現出的事實與自己認知的案件事實進行比對,審查事實是否有贅語和遺漏;情節表述是否需修改與補充,既要避免畫蛇添足,也要杜絕空洞無物、表達不明。下面這份審查逮捕意見書案件事實部分就很好地把握了重點,客觀、全面概括了案件各要素。
提請減刑、假釋意見書是監獄等執行機關對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或立功表現的罪犯,依法提出減刑或假釋的意見報請人民法院審核裁定的文書。
這是提請減刑意見書和提請假釋意見書的合稱。盡管兩者適用的對象、適用的法定條件不完全相同,但兩者提請的主體和寫作格式相同,所以,我們將兩種文書合在一起講述。
對上述概念,可作如下理解:
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2.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3.有發明創造或重大技術革新的。
4.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已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6.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期刑,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第八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假釋后不致再危害社會,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可以不受上述刑期的限制。”
第二十條規定:“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后,減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執行死刑。”這些是在押勞改犯減刑、假釋的法定條件。
其次,《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二款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死刑緩期執行期滿,應當予以減刑,由執行機關提出書面意見,報請高級人民法院裁定。”
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執行期間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應當予以減 刑、假釋的時候,由執行機關提出建議書,報請人民法院審核裁定。”這是監獄和勞改執行 機關制作提請減刑(假釋)建議書的法律依據。
最后,按照上述法定條件和法律依據,我們可作如下理解:
1.只有監獄等執行機關依法向人法院提出對具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罪犯予以減刑或假釋的書面建議,報請人民法院審核裁定之后,才能生效。人民法院也只能在監獄等執行機關提出書面建議的前提下,才能作出裁定。人民法院和監獄等執行機關各盡其職、各負其責、互相制約。監獄等執行機關提請減刑(假釋)建議書具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假釋的理由、事實和具體意見,要求依法對那些確有悔改或立功表現的罪犯予以減刑或假釋的法律效力,也是法院作出裁定的事實與文字依據。
2.這體現了我國懲辦與寬等相結合,懲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勞政策。對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和立功表現的犯罪分子,適當減輕原判刑罰,或對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罪犯附有條件地予以提前釋放,是我國《刑法》規定的重要刑罰制度。依法準確地制作提出減刑(假釋)建議書,對確有悔改或立功表現及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罪犯,適時地得到減刑或假釋,可以使他們看到前途光明,達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增強改造信心,調動勞動積極性,加速改造他們成為新人的進程。
二、格式、內容及寫作方法
提請減刑、假釋意見書,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組成。
(一)首部
包括標題、編號、罪犯基本情況和提請事項等。
1.標題
在文書首頁頂端正中分兩行寫明制作意見書的執行機關名稱和文書名稱。
2.編號
在標題右下方注明文書編號,一般由年度、機關代字、文書代字、序號組成,如“[19××]×監減字第××號”。
3.罪犯的基本情況
依次寫明提請減刑或者假釋的罪犯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原判法院、判決時間、判決書編號、原判罪名、刑種、刑期,以及交付執行的時間和服刑所在的監獄等。
4.提請的事項
寫“減刑”或者“假釋”,然后用承上啟下語“具體事項如下”領起下文。
(二)正文
包括兩項內容:
1.悔改和立功表現的具體事實及證據材料:
包括表現的具體事實及證據材料。表現的具體事實及證據材料是制作提請減刑(假釋)建議書的重點,也是人民法院對罪犯準確作出減刑或假釋裁定的前提和依據。根據《管教工作細則》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要求在敘述悔改表現時,重點寫明罪犯怎樣遵守監規紀律、認罪服法、加速思想改造、努力學習文化技術、積極參加生產勞動等情況;在敘述立功表現時,重點寫明罪犯在勞動生產中的發明創造或重大技術革新及突出貢獻,揭發了某個案件或檢舉了其他犯罪行為,搶救了國家財產或消除災害事故,制止了監內的犯罪活動或其他破壞活動,及在其他方面作出有益于人民和社會的事情等。
敘述悔改和立功表現的具體事實時要實事求是,準確可靠,清楚明白,證據充分。不要用制作者的感情或主觀愿望去代替客觀事實,也不能用鑒定性語言代替具體事實的敘述。
在敘述假釋罪犯的悔改或立功表現時,應全面敘述他在服刑改造期間的全部表現情況,使“不致再危害社會”這一構成假釋的基本要件重點突出。還要說明假釋罪犯已服刑的期限和所剩的減刑,為人民法院提供具備假釋的法定條件提供根據。
2.減刑、假釋的理由和根據
理由是對悔改和立功表現的具體事實進行高度概括后所作的結論,因此,敘述用語要精辟、明白,要能表明監獄和勞改場所對減刑(假釋)罪犯改造表現的具體看法和結論。
根據就是法律依據,制作減刑(假釋)建議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何條何款,供報人民法院裁定用的。報請減刑或假釋的罪犯刑種不同,援引的條款也不同:對死緩犯提請減刑,依據是該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二款;對有期徒刑犯、無期徒刑犯(包括死緩犯減為無期徒刑犯和原判死緩或無期徒刑已減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減刑或假釋,依據是刑訴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款。
(三)尾部
1.主送機關
即意見書移送有權審核裁定的人民法院。根據刑法第79條的規定,對 犯罪分子的減刑,由執行機關向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建議書。同樣,提請假釋意見書 的主送機關是中級以上人民法院。
2.制作文書的執行機關名稱,并加蓋公章
3.制作文書的時間
4.附項
用條款式寫明隨意見書所移送的罪犯改造檔案及其卷數、頁數,有關證據材料及其份數、件數等。
三、注意事項
實事求是。可供減刑或假釋的事實必須是經過認真查證核實的,不能偏聽偏信,不能道聽途說,不能憑空想像,更不能弄虛作假,貪贓枉法。做到事實清楚、準確、真實、具體,證據充分,并在罪犯檔案中有據可查。
敘述集中。主要集中敘述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間的悔改或立功表現的具體事實。與此無關的內容,一概不寫。
起 訴 意 見 書
X公刑訴字[XXXX]XX號
劉X強,男,1979年4月20日出生,漢族,山東萊州人,小學文化,農民,住萊州市東方鎮小營村。2000年6月l8日在濟南打工時因犯盜竊罪被東環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2003年3月18日刑滿釋放。在本案中,于2005年4月26日被深澤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羈押在深澤縣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劉X強涉嫌故意傷害,我局經審查,于當日立案進行偵查,現已偵查終結。
經依法偵查查明:2005年4月25日凌晨一時許,劉X強在其打工的“影星洗頭城”店內,因洗頭付款問題與前來洗頭的當地居民肖勝利發生糾紛,后劉X強尾隨來到肖勝利的住處索要洗頭費,兩人發生廝打,劉X強掏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朝肖的腹部,右手腕處猛刺三刀,造成小腸破裂,右手肌腱斷裂,經法醫鑒定為重傷。事發后劉X強被肖勝利的鄰居周小亮等五人扭送至當地派出所,并于2005年4月26日被深澤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羈押在深澤縣看守所。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作案用的水果刀,法醫鑒定結論,現場勘驗筆錄,周小亮等五人證言,劉X強對上述犯罪事實也供認不諱。
上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足以認定。
綜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劉X強的行為已經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涉嫌故意傷害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條之規定,現將此案移送審查起訴。
此致
XXX人民檢察院
局長(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