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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貿易條件;貿易利益:比較優勢;要素培育
中圖分類號:F75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8)05-0157-03
隨著經濟全球化、貿易投資一體化的新的全球化大背景的出現,幾乎所有的國家都成為世界分工格局中的一員,國際貿易成為世界性的行為。然而參與國際貿易的各國所獲得的貿易利益卻具有不對稱性,先發國家如美國、英國等憑借雄厚的資本與先進的技術享用著貿易帶來的無限好處,而廣大的后發國家由于資本、技術及國內發展水平的限制在世界分工格局中常常處于被動地位,作為衡量一國貿易利益得失的重要指標之一――貿易條件都有長期惡化的趨勢。中國――后發國家的典型代表,經過改革開放三十年的快速發展,經濟已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拉動經濟增長的對外貿易也取得了歷史性的突破。對外貿易總額由1978年的僅206.4億美元飛躍至2006年的17 604億美元。可以說,中國的經濟增長越來越多地依賴于開放條件下自貿易的利益。然而,現實生活中貿易規模的擴大伴隨的卻是貿易條件呈現不斷惡化的趨勢,經濟的快速發展對應的卻是貿易條件難以回升的局面,這不禁讓人懷疑貿易條件衡量貿易利益的準確性。本文就中國貿易條件和貿易利益的實際情況,對后發國家如何在新形勢下維護自己的利益作一簡單說明。
一、新的開放格局下貿易利益內涵的確定
根據西方經濟學的經典定義,貿易利益通常是指一國通過國際貿易而獲得的可供消費的商品數量要比一國實行自給自足辦法時多。這種定義更多強調的是開放前后商品數量上的對比,傳統的自由貿易理論則是這種觀點的主要代表。它認為每個國家只要發揮自己的比較優勢參與國際分工和貿易,就會帶來整個世界產量的增加、消費水平的提高以及要素使用的節約。這種貿易比較利益是貿易的靜態利益,也叫狹義的貿易利益,它的獲取途徑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從交換中獲得的利益,表現在通過貿易獲得本國不能生產或生產成本太高的產品;二是從專業化生產中獲得的利益,即通過專業化生產提高生產效率;三是通過出口剩余產品獲得利益。可見,狹義的貿易利益是每個國家在開放條件下參與國際貿易所追求的基本利益。
然而隨著時代的變化,國際貿易的內涵和外延都隨之發生了深刻的變化,貿易的靜態利益難以繼續說明一國的貿易所得。這就要求對于貿易利益的研究不能再局限于量的方面。而發展經濟學中的貿易利益更傾向于貿易的發展利益,即一國通過貿易帶動和促進經濟發展的利益。這種定義不僅包括貿易的靜態利益,更重要的是涵蓋了貿易的動態利益,即通過國際貿易可以促進競爭,加快技術進步,優化和提升產業結構,增加勞動就業,引進先進的觀念、制度等。應該說, 國際貿易的動態利益即廣義的貿易利益是國際貿易的主要利益所在。尤其是在經濟全球化不斷加強的今天,動態利益的地位還將不斷提升,在新的國際分工格局下它將成為各國特別是后發國家參與國際分工和貿易的主要著眼點。
因此,貿易利益不是單純的指貿易的靜態利益還是貿易的動態利益,它是一個既包括量,又涵蓋質;既涉及直接利益,又側重間接利益的綜合性的概念。
二、中國貿易條件與貿易利益的矛盾性分析
一直以來,國際經濟學界對貿易條件與貿易利益的關系就存在廣泛的討論。在對二者關系的討論中逐漸形成了兩大陣營: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學者、西方激進的經濟學者支持的“貿易條件惡化論”和新古典自由主義者對“貿易條件惡化論”的否定。我國學者也從不同角度對二者的關系進行了探討,但主要的觀點還是集中在貿易條件惡化會減少本國貿易利益的方面。本文認為,貿易條件并不能準確衡量一國的貿易利益,后發國家貿易條件惡化導致的貿易利益的變化需要更加動態的去考慮。
(一)貿易條件衡量貿易利益的局限性
1.多樣的貿易條件難以全面有效反映貿易利益的內涵
貿易條件不僅包括價格貿易條件、收入貿易條件還包括要素貿易條件,但每種貿易條件的概念都存在不足之處。價格貿易條件衡量的是一國交換能力的強弱,屬于效率范疇,它的改善不一定伴隨著貿易規模的擴大,所以很難反映出由于貿易規模擴大帶來的動態利益的產生;收入貿易條件在價格貿易條件的基礎上,考察了出口商品數量的變化對一國貿易利益的影響,彌補了價格貿易條件的不足。但隨著世界經濟的迅猛發展,收入貿易條件并不能很好的說明一國相對利益的變化,它忽視了單位商品的獲利情況,有可能出現收入貿易條件改善、國民福利卻持續惡化的情況;單要素貿易條件把價格變化與勞動生產率聯系起來,考察了勞動生產率對貿易利益的影響,認為只要一國勞動生產率上升或下降幅度超過價格下降或上升的幅度,則該國貿易利益增加;雙要素貿易條件綜合考慮了價格、本國出口部門與外國出口部門的勞動生產率因素,更能全面的反映了貿易利益變化的原因,但美中不足的是要素貿易條件很難量化。
2.分工模式變化引致的貿易條件與貿易利益的不協調
以往對貿易條件與貿易利益關系的爭論是以產業內分工和產品內分工為時代背景前提的。現如今經濟全球化使得生產要素在全球范圍內的流動性增強,國際分工得到進一步深化,要素分工成為國際分工新的主導模式。貿易條件研究的基礎是一國進出口商品的價格,它是相對某一國的產品而言的,是屬地的概念;而貿易條件理論最終是要反映的是利益歸屬問題,是相對一國居民而言的,是屬人的概念。在古典情況下二者是統一的,但在國家間存在要素流動的情況下,用屬地概念反映屬人概念就會出現不協調,有可能一國貿易條件惡化,國民福利卻改善。而且在新的分工模式下,貿易利益不全歸貿易國所有,其中一部分將被跨國公司所控制,傳統的以國家為單位通過進出口來計算東道國的貿易利益已不準確。
(二)中國貿易條件與貿易利益變化的實證分析
1.對貿易條件的考察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得以快速發展,但貿易條件總體卻呈現不斷下降趨勢,據統計1993―2000年,中國整體貿易條件下降13%。分類統計情況如表1所示:
由表1可以明顯看出,中國在考察期內出現了價格貿易條件日趨惡化,而收入貿易條件卻大幅上升的狀況。收入貿易條件的改善很大程度上是依賴出口數量的大幅增加。但從整體上而言,中國的貿易條件是趨于惡化的。
2.對貿易利益變化的考察
在開放條件下,一國參與國際貿易最直接的利益就是獲取貿易的靜態利益。根據金德爾伯格于1956年提出的價格貿易條件變動對貿易利益影響的公式,并將收入貿易條件作為衡量靜態貿易利益變動的指標,中國靜態貿易利益的變動如下表所示:
由表2可以看出,中國靜態貿易利益的獲取效率是不斷下降的。雖然中國的靜態貿易利益獲取效率變低,但對于后發國家而言,貿易動態利益的經濟效應遠遠大于靜態利益的經濟效應。隨著貿易投資一體化的深入,中國利用的外資數量逐步增加,動態貿易利益獲取的渠道更加寬闊。主要的動態利益是:
中國國內產業結構的升級。FDI進入中國不僅給中國帶來了本國稀缺的管理知識、資本等要素,而且還促進了國內市場的競爭,通過外資企業與國內企業的關聯效應、滲透效應以及示范效應,有利于國內產業結構的升級。1990年以來中國的出口貿易結構中初級產品比重逐年下降,工業制成品比重逐年上升,2006年工業制成品已占出口總額的94.54%,在出口結構中占據絕對優勢。中國的產業結構已逐漸從資源密集型產業為主過渡到以勞動密集型和資本技術密集型為主的階段。
對國內就業人員的吸納效應。中國作為發展中的大國,就業問題一直是有待解決的核心問題之一,貿易、投資的蓬勃發展使得中國一部分就業人員被順利吸納。根據《中國統計年鑒2007》的統計,2006年外商投資單位就業人員大約為747萬人,占注冊登記就業人員總數的6.69%。
跨國公司戰略性資源的外溢效應。跨國公司最主要的戰略性資源優勢來源于壟斷性的技術和先進的管理經驗。中國國內的技術進步一部分就是由跨國公司的技術擴散來實現的。
因此,在貿易投資一體化的背景下,傳統的貿易條件衡量貿易利益的作用被弱化,相對于改善貿易條件而言,后發國家更應注重動態貿易利益的獲取。
三、結論及政策建議
上面的分析表明,貿易條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國的貿易利益得失,但在實際應用和反映國際貿易長期的動態利益時存在較大的缺陷。對于廣大的后發國家而言,大多數都會面臨著貿易條件長期惡化的趨勢。這是因為:后發國家大都工業基礎薄弱,出口產品以價格低廉、附加值低的農產品和初級產品為主;在國際分工體系中處于被動地位;起點低引致的經濟增長速度較先發國家快等。但貿易條件的惡化并不完全意味著后發國家貿易利益的損失。由國際貿易帶來的對國內經濟的拉動,如技術進步、結構升級、制度優化等,貿易條件指數無法一一準確衡量。因此,后發國家貿易利益的獲得與維持須從多個方面客觀考慮,處理好短期損失和長期利益的關系。中國作為轉型中的大國,必須對貿易條件惡化引起的貿易利益的得失做出正確的判斷,在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制定出不同但最終有利于國家發展壯大的政策。就現階段而言,我國堅持并不斷努力的方向是:
(一)比較優勢仍是基礎,不斷實現比較優勢的動態發展
我國貿易條件之所以不斷惡化,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由于我國勞動力幾乎處于無限供給的狀態,廉價勞動力成為我國的比較優勢。在現行的多種分工模式并存的分工格局下,究竟是堅持還是摒棄比較優勢在學術界引起了廣泛的爭論。本文認為,在要素分工為主導的新的分工格局下,比較優勢仍然是我國獲取貿易利益的基礎,這是由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的實際及投入要素組合的最佳比例共同決定的。我們不僅要考慮本身的實際情況,充分利用我國的現實比較優勢――勞動力優勢,獲取貿易利益,又要注重進行比較優勢的動態轉換,實現國內產業結構的升級,以維護和擴大貿易利益。具體來說,要從以初級產品和附加值低的工業品為主的產業結構轉變為以高附加值工業品生產為主的產業結構, 加快發展服務業,尤其是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服務行業;初級產品和低端工業制成品的生產也不能忽視,應加快其與先進技術與要素的有效結合,實現比較優勢的高級轉化。這在一定程度上對我國的貿易條件也會起到改善的積極作用。
(二)適時培育稀缺要素,并提高原有要素的使用質量
當今的國際分工格局是以生產要素為基礎的國際分工,生產要素的國際差異成為國際分工的基礎與核心。雖然經濟全球化的基礎特征是要素的全球流動,但不同要素的流動性強弱是不同的。我國勞動力大部分屬于一般加工型的勞動力。流動性極低,這就決定了在全球貿易的利益分配中,我國處于不利地位。從參與國際分工的長遠目標和我國的根本利益出發,我們不僅要考慮對國外要素的合理利用,而且重點要考慮對稀缺要素的培育,這是知識經濟時代的必然選擇。
在稀缺要素培育中,最重要的是要確立制度競爭的基本理念。要創造一個有效的體制環境,以形成稀缺要素的成長環境。除此之外,提高原有要素的使用質量也是改善貿易條件、維護和擴大貿易利益的重要手段。我國的勞動力要素的素質從整體上來看還明顯較低,為此政府應加大教育經費的投入, 普及義務教育、發展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儲備各種人才資源,尤其是高技術人才與先進管理人才的培養,從而改變我國在國際上的要素弱勢地位。
參考文獻:
[1]隋福民,饒鵬.開放條件下貿易利益內涵的界定及其相關理論述評[J].國際貿易問題,2007,(1).
[2]張二震.國際貿易的發展利益及其實現機制[J].南京大學學報,1995,(4).
[3]劉力.貿易的動態利益與發展中大國的貿易戰略選擇[J].國際貿易問題,1997,(5).
[4]趙順龍,賴寒.基于貿易投資一體化的貿易條件研究[J].學術月刊,2004,(12).
[5]和睦.發達國家于發展中國家貿易條件比較與實證分析[J].新疆財經,2006,(1).
[6]張先鋒,劉厚俊.我國貿易條件與貿易利益關系的再探討[J].國際貿易問題,2006,(8).
[7]任燮康,胡東波.國際貿易利益新論[M].北京:冶金工業出版社,1997.
[8]陳利霞,王長義.比較優勢的動態性與發展中國家貿易利益的維護[J].商業研究,2005,(3).
[9]任志成,馬志娟.論當代國際分工格局中發展中國家的分工利益[J].國際貿易問題,2004,(6).
[10]張幼文.從廉價勞動力優勢到稀缺要素優勢――論“新開放觀”的理論基礎[J].南開學報,2005,(6).
1.1研究對象
以新疆某三級甲等醫院為研究對象,針對該院84個科室的137個護理崗位展開調查。需要說明的是:主任護師、副主任護師是醫院里的護理專家,是促進護理學科發展的關鍵群體,主要承擔的任務是護理業務技術、科研和護理教學等的指導工作,并根據具體條件努力引進先進技術,提高護理質量,發展護理學科,同時將先進的護理理念運用到日常護理工作中。因此,主任護師、副主任護師的崗位不設在具體科室,在文章沒有作具體分析。
1.2研究內容
1.2.1構建醫院護理崗位評價指標體系
根據對研究醫院的調查和分析,依據國內外權威的崗位評價標準,結合醫院實際狀況、工作分類、員工發展等確定崗位評價因素,確定研究醫院崗位評價指標體系的權重。
1.2.2評價該三甲醫院護理崗位
應用崗位評價指標對研究醫院護理崗位進行評價。
1.3研究方法
主要采用文獻調查法了解目前人力資源管理理論中關于崗位評價的基本理論、原理、方法、指標體系的建立等方面。采用專家訪談法向醫院各層面了解護理具體工作職責和相關方面的信息,結合當前國內外權威的崗位評價標準和醫院共有的、常見的付酬因素,征詢崗位評價指標構建的意見;最后采用二十九因素崗位評價法確定此次崗位評價的指標體系,并進行各崗位進行評價。
1.4統計分析方法本研究采用Excel軟件進行數據錄入,并用兩次輸入法保證輸入資料的正確性。應用SPSS18.0統計分析軟件進行描述統計及方差分析,組間兩兩比較采用的是LSD-t檢驗。
2結果
2.1某三級甲等醫院護理崗位梳理情況
根據當前醫療行業的政策及規定,結合研究醫院的實際情況,對全院護理的崗位進行梳理。經過系統的整理和核定,最終確定全院護理崗位共計137個。
2.2構建崗位評價指標體系
2.2.1二十九因素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
(1)通過查閱大量國內外文獻,在充分了解國內外關于崗位評價工作的理論和方法運用的基礎上,結合現階段國內外比較普遍和權威的評價指標因素,同時考慮醫院護理崗位各方面的情況,梳理出相關的評價指標。然后依據對崗不對人、評價一致性、公平性、獨立性等方面的原則,結合數據收集和分析的難易程度、完整性和重要性方面的需求,篩選出適合此三甲醫院護理崗位評價的相關指標,初步建立二十九因素崗位評價指標體系。(2)將初步建立的護理崗位評價指標交由相關專家進行論證,結合對研究醫院護理崗位的調查和訪談,確定的二十九因素崗位評價指標主要包含:風險與責任因素、知識技能因素、工作性質因素和工作環境因素等4個一級指標、29個二級指標。
2.2.2指標體系權重的確定
此次研究中指標體系權重的確定主要應用了層次分析法和德爾菲法,通過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征求專家意見,確定護理崗位評價體系的權重。
2.3.1各崗位評分結果
此次崗位評價得到的各護理崗位的平均得分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F=899.961,P<0.0001),崗位得分最高的是主管護師,最低的是護士崗位,差異與其所在崗位承擔的責任、工作內容相一致。
2.3.2不同專業類別崗位得分情況,不同類別崗位的得分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F=4.438,P<0.005)。內科崗位中得分最低的是中醫內、外科護士崗位,最高的是中心監護室(CCU)主管護師崗位;外科崗位中得分最低的是介入放射護士崗位,最高的是重癥醫學科(ICU)主管護師崗位。結果與其所在科室護理崗位的風險程度、工作量等相一致。
3討論
3.1科學的崗位評價,是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工作
本研究參照國內外權威評價方法,結合醫院實際情況,構建了二十九因素評價體系,能夠全面地對醫院護理崗位進行評價,得到各護理崗位的相對價值,且評價結果與實際統一,為醫院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提供依據,為醫院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提供基礎。
3.2通過崗位評價,量化了護理崗位間的相對價值
通過對護理崗位的評價,系統地衡量了該醫院不同護理崗位間的相對價值,并以分值的形式表示出來,使每個崗位可以清晰地以量化的形式與其他崗位相比較,為護理績效管理提供了較為客觀、公正的數據。
3.3崗位評價為績效管理提供一定依據
關鍵詞:網絡營銷;旅游;互動
隨著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國外旅游企業進入我國,憑借成熟的電子商務運作和旅游經營優勢,勢必給國內的旅游企業帶來壓力,隨著計算機技術和網絡通訊的迅速發展和廣泛應用, 現代社會已進入信息時代, 信息化的影響無處不在。旅游企業要想取得競爭優勢,占領未來市場的制高點,必須充分利用互聯網的優勢,探索更具競爭力的經營方式,尋求更大的競爭優勢和發展空間。毫無疑問,未來的旅游企業一定是網絡的天下。就旅游業而言, 飯店、旅行社、旅游主管部門都已開始重視利用計算機網絡進行旅游預訂和營銷。我國旅游業各部門中,除航空售票和酒店業廣泛采用計算機處理信息外,其它領域的計算機化程度較低,很大程度上仍然依賴于導游指南、旅游手冊、電話、信函、傳真、旅游問訊等傳統的信息傳播與處理方式。隨著互聯網的普及,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開始熟悉并使用網上服務。我國的旅游網絡營銷還處在起步階段,信息化基礎設施落后,信息處理的自動化程度低。積極建設旅游業信息網絡, 利用信息網絡開展旅游預訂和營銷是旅游業界面臨的新課題。旅游目的地和旅游企業只有總結自身在網絡營銷開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找出解決和改善的方法,才能抓住機遇增強自身營銷實力,促進我國旅游網絡營銷的發展。
國內最早涉及旅游網絡營銷研究是在1998年,趙嘯峰研究分析了互聯網的應用與旅游營銷的關系;其后張青年、楊云(1999)等回顧了旅游業網絡營銷的發展態勢,提出我國旅游業網絡營銷的發展策略;姚進(2000)在對2000年前后旅游產品網上營銷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理論研究、宏觀策略研究、區域策略研究、企業策略研究等方向,現狀分析后提出加速發展和完善中國旅游產品網絡營銷的戰略構想。當時我國旅游業對信息技術的應用尚處于起步階段,基礎理論體系不完善,研究不夠深入,缺乏系統性和整體性。2000年以后隨著互聯網的普及,旅游網絡營銷的研究得到較快發展。國外與旅游網絡營銷相關的學術研究是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互聯網普及后出現的。90年代主要是基于網絡被廣泛應用后對旅游業所帶來的一系列影響的研究。2000年后,旅游業應用信息技術的研究領域逐步擴大,出現了針對互聯網在旅游營銷中應用的研究,重點之一是對互聯網提供的各類服務功能在旅游營銷中的應用研究。如YouchengWang(2002)等學者對虛擬旅游社區進行界定,從營銷和設計的角度分析了旅游業中虛擬社區的能;YouchengWang等學者還在2004年提出了互聯網營銷和電子商務應該是旅游業的中心模式的觀點,指出成功地運作一個在線旅游社區依賴于成員的參與和積極貢獻。目前國外從事旅游網絡營銷方面研究的學者較少,一般以互聯網在旅游營銷中的具體應用為主要研究領域,側重于研究互聯網提供的各類服務功能對旅游營銷的影響,以及如何利用互聯網提供的各類功能開展旅游營銷,另一側重點則是互聯網技術在旅游目的地營銷中的研究。縱觀國外學者的研究,案例分析是研究中使用最多的方法,數據多數是通過調查得到的一手資料,但目前成形的理論體系較少,研究尚處于較淺的探索階段,特別是在旅游組織如何實施旅游網絡營銷的問題上,研究比較薄弱。
張家界作為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其得天獨厚的地域資源與底蘊深厚的民族文化背景為張家界市的發展提供了基礎性條件。隨著張家界近些年的快速發展,張家界已成為一個已具規模的旅游城市,形成了食、住、行、游、購、娛六大要素共存的完整體系。要使張家界旅游走向世界,研究網絡時代的旅游營銷就十分必要。網絡營銷是指企業為了實現營銷目標借助國際上互聯網絡、計算機通信和數字交互式媒體的功能來進行的營銷活動。網絡營銷起源于21世紀90年代末期,歐美的一些企業率先利用全球互聯網絡為平臺開展營銷活動,網絡營銷構成了“21 世紀營銷領域的創新焦點”。21世紀是旅游業繁榮發展的時代,一些有遠見的旅游企業已經率先開始了網絡營銷并取得了不菲的效益。越來越多的旅游企業開展了網絡營銷活動,當前旅游市場約10%的交易額來自網絡支持。因此,網絡營銷已經成為旅游企業蠃得市場的關鍵手段。張家界市要促進網絡營銷與旅游業的互動發展,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 完善旅游業信息化基礎建設
旅游信息網絡是網絡預訂和銷售的基礎。大力開展旅游業網絡銷售, 就必須提高信息處理的計算機化程度, 加快旅游業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航空售票和酒店經營的計算機化管理要進一步完善, 張家界市的各旅行社、風景名勝區、公園、旅游局的旅游信息處理要盡快實現計算機化。旅游業信息化基礎建設的另一個重要方面是網絡化。隨著張家界市旅游業的不斷壯大和日益復雜化, 旅游信息日益豐富和繁雜。為滿足旅游信息廣泛傳播和迅速獲取的需要, 信息處理必須網絡化。張家界市旅游業內部必須建立起各種橫向的、縱向的聯系, 構成復雜的網絡, 以方便旅游信息的傳播與獲取。通過信息化基礎建設, 最終完成飯店、風景名勝區、旅行社、旅游局之間的相互聯結, 建立起結構合理的網絡體系。
2 強化旅游信息的開發
旅游信息是旅游業網絡銷售的主要內容和依據。因此, 旅游業網絡銷售的關鍵之一是強化旅游信息的開發, 提供全面、詳細、準確、及時的旅游信息。旅游信息首先要全面、詳細。旅游信息愈豐富, 愈能增進旅游者對旅游目的地的了解, 進而發現他們所感興趣的旅游設施和旅游節目。旅游企業和旅游主管部門都應盡力滿足旅游者對各種旅游信息的要求。旅游主管部門應提供所轄區域的全方位的旅游信息, 包括食宿、風景名勝區、公園、博物館、藝術畫廊、旅游節目以及入出境管理、衛生檢查法律條款、公共交通、天氣情況等; 在提供全方位的信息的同時力求詳細, 如公共交通信息方面提供方式、價格、時刻表、目的地等詳細信息。旅游企業重點在于提供詳細的信息, 如客房方面提供設施、價格等詳細信息。其次, 旅游信息還應準確、及時, 這是對旅游信息在質量上的要求。旅游設施、旅游節目、旅游交通時刻表、天氣狀況、入出境管理等旅游信息必須準確, 以幫助旅游者確定相應的旅游計劃或者完成預定的旅游活動。相反, 旅游信息不準確, 就可能影響到預定旅游計劃的完成,例如無法按時抵達目的地。旅游信息的及時性也就是信息的現勢性。房價、票價、旅游節目等旅游信息具有很強的時效性, 很容易成為過時的信息, 必須及時更新以確保。
3 制訂網絡營銷政策法規
制定相應政策法規是繁榮旅游業網絡銷售的法律保證。旅游業網絡銷售作為一種新生事物, 需要給予政策法規的保護和扶持, 在旅游信息網絡建設、旅游信息開發、旅游信息網絡上的電子商務等各個方面提供法律和政策的保障, 要制定旅游業信息化發展的全局性和長遠性的總體規劃, 確定其法律地位, 以促進旅游信息網絡建設和旅游信息開發。同時在政策上予以傾斜, 以吸引大量資金、技術、人才到旅游業信息化發展建設上來。再次, 制定有關規范旅游電子商務活動的法規, 以促進旅游業網絡營銷的健康發展。最后, 逐步完善網絡安全性控制, 加強對網上黑客的防范并制定有關打擊電腦黑客的法規。
4 多渠道開展網絡預訂和銷售
張家界市旅游業界應積極利用CRS、GDS、旅游目的地信息系統和互聯網開展旅游營銷。①航空公司的計算機訂票網絡現已十分發達, 應注重技術革新,以推動銷售。②搞好旅游目的地信息系統的建設。張家界市旅游資源豐富, 旅游繁榮地區較多, 適宜建立地區性聯網系統。③國際互聯網絡上的旅游預訂與銷售潛力巨大, 業界人士普遍看好。張家界市旅游企業應積極利用互聯網開展旅游營銷, 拓展客源渠道。與互聯網聯網成本較低且技術上容易實現各飯店、風景名勝區、旅行社應積極主動地進入互聯網。
參考文獻:
[1]袁俊,劉建微.文化產業與旅游業互動發展模式研究[J].改革與戰略,2011(05)
[2]王宇倩.旅游業網絡營銷發展態勢與對策[J].粵港澳市場與價格,2009(09)
[3]黃紅莉.旅游業網絡營銷三角模型[J].科技創業月刊,2004(10)
基金項目:吉首大學張家界學院大學生研究性學習和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網絡營銷與旅游業的互動發展――以張家界市為例》,批準文號:教通[2010]9號;
作者簡介:
莫夢嬋(1990-),女,漢族,吉首大學張家界學院旅游管理專業2009級學生;
1.學會本課12個生字,認識2個多音字。理解由生字組成的詞語。
2.能正確、流利、有感情地朗讀課文,復述課文。
3.理解課文內容,懂得“狐假虎威”的實際意義。
教學重點:
能正確、流利、有感情地朗讀課文,復述課文。
教學難點:
理解課文內容,懂得“狐假虎威”的實際意義。
教學流程:
一、激趣引入課題
1.引出課文中的主要對象
師:王老師知道我們班同學特別喜歡動物,今天王老師給大家帶來了兩個動物朋友,你們猜猜是誰?
生:小貓。
生:小狗。
…………
師:哈哈,到底是誰呢?請同學們看屏幕(播放狐貍和老虎在大自然中活動的畫面)。今天呀,這兩只動物要給我們帶來一個生動的故事,也許我們還能夠從中明白一些道理呢!請大家看老師寫課題!(板書課題――狐假虎威。)
2.引導學生理解題目意思
師:通過看課題你知道這篇課文講的是誰的事情了嗎?
生:通過看課題我就知道了課文講的是狐貍和老虎的事。
(手指“威”,學生齊讀。)
師:你知道“威”是什么意思嗎?
(指名說。)
二、初讀課文,整體感知
師:狐貍和老虎之間到底發生了什么故事呢?讀了課文你就知道了。
1.看拼音讀課文
師:請同學們看拼音讀課文,希望你能讀準字音,看看誰能做到不加字、不丟字。
2.識記字詞
師:剛才,王老師看到大家讀課文時特別認真。我們來看看這些生字寶寶,你是否認識呢?
⑴認讀課文中的詞語第一組
狡猾 冷笑 又瘦又小 神氣活現 搖頭擺尾
師:誰知道這些詞語是描寫誰的呀?
生:這是寫狐貍的詞語。
⑵認讀課文中的詞語第二組
猶豫不決 冷笑 半信半疑 東張西望
師:誰知道這些詞語是描寫誰的呀?
生:描寫老虎的。
3.分段讀文。
師:課文有幾個自然段呀?
生:這篇課文有5個自然段。
師:誰愿意來讀課文呢?想想課文主要寫了什么?
三、理解課文,感悟朗讀
1.指導朗讀第一處體現狐貍狡猾的語段
生:我覺得狐貍是狡猾的。因為它被老虎抓住了,它馬上就想出了辦法。
生:從狐貍說“老天爺派我來管理你們百獸,你吃了我,就是違抗了老天爺的命令,我看你有多大的膽子。”也可以看出來。(老師板書:狡猾。)
師:是啊!你們看(出示課文)。
(狡猾的狐貍眼珠子一轉,扯著嗓子對老虎說:“哼,你敢吃我?天帝派我來當獸王,你要是吃了我,天帝不會放過你的!”)
師:這段話中哪個詞最能體現出狐貍的狡猾呢?
生:眼珠子一轉。
師:“眼珠子骨碌一轉”怎么能表現出狐貍狡猾?
生:狐貍“眼珠子一轉”是在想壞點子。
生:它轉眼珠子是在想鬼點子。
師:狐貍想出了什么壞主意使老虎松開了爪子?(生讀。)
師:狐貍為什么“扯著嗓子”說?
生:因為狐貍不害怕老虎,膽大,所以扯著嗓子說。
生:我不同意他的意見,我覺得狐貍很怕老虎把它吃掉,它是故意裝成不害怕的樣子,想把老虎嚇唬住。
師:這個同學說得很對,狐貍本來害怕,為了不讓老虎吃掉自己,它故意裝成不害怕的樣子。誰能讀出此時狐貍說的話?(生讀。)
2.指導朗讀第二處體現狐貍狡猾的語段
師:還有什么地方體現了狐貍的狡猾呢?
生:我也認為這是一只“狡猾”的狐貍。因為在老虎猶豫的時候,它還冷笑呢。
(狐貍看著老虎猶豫不決的樣子,冷笑一聲說:“你以為我是騙你嗎?你要是不信,就跟我到森林里走一走,動物一見到我就會嚇跑的!”)
師:老虎為什么“猶豫不決”?它是怎么想的?
生:老虎想:森林里那么多的動物,我都可以不費勁就把它們吃掉,怎么就不能吃你呢?
生:老虎想:我是獸中之王,野獸們都怕我,你這只小狐貍為什么對我這么兇?難道它真是天地派來當獸王的?
師:狐貍見老虎上了圈套,下一步又怎么做的?誰再來讀一讀這部分內容?
師:狐貍見老虎猶豫不決,膽子就大了,說話的口氣怎樣了?
生:口氣就硬了。
師:狐貍這話應該怎樣讀呢?(生讀。)
生:狐貍見老虎猶豫了,它想老虎就要上當了,所以比剛才兇。
師:同學們,老虎那么兇猛,都被狐貍欺騙了,可以看吃出狐貍真夠狡猾的。這段集中寫了狐貍和老虎對話,現在我們分角色朗讀。
(生分角色讀。)
3.指導朗讀第三處體現狐貍狡猾的語段。
(狐貍和老虎,一前一后,朝森林深處走去。狐貍神氣活現,搖頭擺尾;老虎半信半疑,東張西望。森林里的動物,一看見狐貍后頭跟著老虎,嚇得趕緊就跑。老虎見了,還以為它們真是害怕狐貍呢!)
師:老虎已經松開了爪子,狐貍為什么不趕緊逃命,還要帶老虎到百獸面前走一趟?
生:我想現在狐貍也跑不了。它一跑,老虎又會抓住它。
師:狐貍為什么搖頭擺尾?
生:狐貍看自己把老虎騙了,很得意。
生:它裝著滿不在乎的樣子,繼續騙老虎。
師:這就是狐貍的第三個辦法,一騙到底。誰來讀一讀這部分內容?
(生讀。)
師:你把狐貍得意、滿不在乎的語氣讀出來了。
師:它們兩個誰在前誰在后?你是從哪里看出來的?
生:狐貍在前,老虎在后。我看書上的插圖是這樣畫的。
生:前面說“我帶你到百獸面前走一趟”,可以看出來。
生:森林里的野獸先看見了狐貍,后看見了老虎,說明狐貍在前,老虎在后。
師:同學們讀得很仔細,不僅找出了書上寫的,而且還觀察了圖,在讀文章時我們就要運用這樣的好方法,圖文相結合地來讀、理解文章的意思。
師:森林里的其他動物看到狐貍得意洋洋,而平時趾高氣昂的老虎今天卻“東張西望”沒有自信,它們會怎么想呢?
生:它們想:平時狐貍總是東跑西竄,從來沒這樣大搖大擺地走過,今天怎么回事?
生:野獸們想:平時狐貍賊頭賊腦,可今天它卻抬著頭,尾巴都翹起來了,怎么這么神氣?
生:往常狐貍總是低著頭,它只能吃一些像兔子一樣的小動物,可今天狐貍竟敢在鹿、黃羊它們面前大搖大擺地走,所以這些野獸很納悶。
師:同學們說得很好。動物們心里都覺得奇怪。野獸們看到老虎怎么樣?
生:害怕。
師:哪些詞表現了野獸害怕?
生:“趕緊就跑”。
師:“趕緊就跑”是什么意思呢?
生:就是什么都顧不得想,趕緊就跑。
師:野獸們看到狐貍很納悶,而看到老虎嚇得撒腿就跑,到底誰有威風?
生:老虎有威風。
師:老虎有威風,為什么狐貍走在前面,老虎走在后面呢?(老師指著板書的“狐假虎威”。)
生:狐貍走在前面,它那神氣的樣子就能讓走在它后面的老虎看見,讓老虎相信它的話,自己徹底脫離危險。
生:如果老虎在前邊,那百獸一見老虎就嚇跑了,就顯不出狐貍的威風了。
師:他倆說得很好。從這兒我們又可以看出狐貍狡猾。下面我們齊讀最后一段。
(于是,狐貍和老虎,一前一后,朝森林深處走去。狐貍神氣活現,搖頭擺尾;老虎半信半疑,東張西望。森林里的動物,一看見狐貍后頭跟著老虎,嚇得趕緊就跑。老虎見了,還以為它們真是害怕狐貍呢!)
(生齊讀。)
四、揭示“狐假虎威”的寓意,升華主題
師:為什么說老虎受騙了?
生:老虎以為是狐貍把野獸嚇跑的,實際是狐貍借老虎的威風把野獸嚇跑的。
師:最后一句話能不能用4個字表示?
生:狐假虎威。(教師指板書的課題。)
師:“假”在這里是借的意思。“狐假虎威”就是狐貍借著老虎的威風嚇跑百獸。這篇課文的題目是“狐假虎威”,這4個字是成語。所以這個故事是個成語故事。
師:課文講完了,你們一定有話對狐貍和老虎說吧,你想對誰說?
生:我想說狐貍太狡猾了。
生:我想對老虎說,老虎你被騙了。
生:我想對老虎說:不要輕易相信別人的話,要自己動腦筋想一想。
生:我想對狐貍說,我也要有像狐貍你一樣的智慧。
師:你的確很聰明,但聰明一定要用在該用的地方。
內容提要: 是否應對善意在先使用的商標進行保護,學界和司法界一直存在不同意見。在奉行商標注冊主義的國家,因現實中確實存在在先使用的商標與在后注冊的商標發生沖突從而有被指控侵犯該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可能性,為阻卻這一可能性,以表彰在先使用者付出的勞動,就有設立商標先用權的必要,因此,對善意在先使用商標的保護有其正當性。如果將商標注冊原則的適用絕對化,在先使用人僅僅因為自己在先使用的商標與在后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就不能正常使用商標,這對在先使用人是不公平的。建議第三次修訂后的我國《商標法》應確立善意在先使用商標的法律地位,增加相關條款對其進行保護。
一、問題的提起
2010年,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商標侵權糾紛案件,其基本案情為:原告王軍經營的長沙市岳麓區杜家雞飯店于2003年10月經國家商標局核準注冊了楷體“杜家雞”文字商標,核定服務項目為第43類,商標注冊有效期限自200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0月20日止。原告尚未在武漢地區使用該商標。被告張仁才從1999年開始在武漢市江岸區經營餐館,以“正宗杜家雞專賣”為店招,以“杜家雞火鍋”作為唯一菜品向公眾提供餐飲服務。2003年1月,張仁才以“杜家雞專賣小吃”的名義向稅務部門申請稅務登記;同年2月27日,其以“杜家雞專賣”字號向武漢市工商局申請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后實際核準字號為“張老三小吃店”,經營許可項目為加工中式快餐。此后,張仁才使用該執照在武漢市江岸區從事餐飲服務,專營杜家雞火鍋至今。原告王軍訴稱,其是“杜家雞”商標所有人,“杜家雞”商標已在其于湖南、浙江、湖北荊州等地開設的授權加盟店或直營店中使用。被告未經商標所有權人同意,擅自在相同服務上使用“杜家雞”注冊商標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其商標侵權行為,并賠償其經濟損失。案件審理中法院另查明,中文“美食天下”網站和原告開設的網址為“ dujiaji. cn”的網站均稱杜家雞是源于湖北松滋的一道菜,由一位人稱“杜婆”的老婆婆創始,故又名“杜婆雞”。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張仁才在經營“張老三小吃店”的過程中,未經原告許可,在相同服務上使用與原告注冊的“杜家雞”商標相同的標識,侵犯了原告的注冊商標專用權,為此判決其立即停止在其招牌上使用“杜家雞”文字,并賠償原告制止侵權行為的合理開支人民幣4000元。[1]
該案屬于一起典型的善意在先使用商標與注冊商標發生沖突的案件,案件的爭議焦點在于對在先使用的商標是否應給予保護,善意在先使用的商標可否作為侵權的抗辯理由。目前我國商標法對此并無規定,學界的觀點也不盡相同。筆者認為,本案中被告對“杜家雞”商標的使用行為不構成侵權,但可規范其使用“杜家雞”的文字;對于被告善意在先使用的抗辯理由法院應當支持,被告仍可以在原有范圍內繼續使用“杜家雞”文字。
二、善意在先使用的商標是否應當給予保護
我國商標法實行的是注冊主義原則,在我國只有注冊商標才享有專用權的保護,對于在先使用的未注冊商標是否給予保護,以及怎樣進行保護,目前學界和司法界均存在不同的意見和較大的分歧。
第一種觀點認為,對在先使用的未注冊商標不能給予商標法保護。“商標的在先使用既不能產生任何權利,也不能產生與已注冊商標相對抗的效力。在我國現行商標制度之下,商標的在先使用不具有任何法律意義。”[2]司法實踐中,一些法院奉行嚴格的法定主義,認為在后注冊的商標具有法定的排他效力,所以未注冊商標即使已經在先使用,也會因此而不能繼續使用。如在弘奇公司與洪加富商標侵權糾紛中,法院認為,盡管被告對其“YONHO”標識的使用時間早于涉案商標的注冊時間,但因該字母并非被告字號也未經商標注冊,我國商標法對未注冊的商標并不提供法律保護,故被告在原告商標取得注冊以后,應立即停止在與該注冊商標相同或類似服務上使用該字母標識。[3]而在九牧集團公司與蔡麗琴等商標侵權案中,一審法院對使用在先的未注冊商標不予保護則給出了程序方面的理由:“商標法對于在先權利的保護有程序要求,其一是這種保護主要體現在商標的注冊過程之中;其二是對于注冊后的商標適用在先權保護的程序為行政撤銷程序。本案審理的是商標民事侵權糾紛,商標不同于專利,商標法并沒有如專利法規定的先用權抗辯,故無論被告香港九牧王公司成立是否在原告商標注冊之前,或是否因‘九牧傳芳’而使‘九牧’喪失顯著性,均不構成在先權抗辯,三被告關于使用在先,并要求原告停止使用商標的辯論意見,無法律依據,應予駁回。”[4]在前述“杜家雞”商標侵權案中,一審法院也持同樣觀點,其判決認為:雖然被告張仁才使用“正宗杜家雞專賣”的招牌在時間上早于原告獲得“杜家雞”注冊商標專用權,但根據我國《商標法》保護商標注冊人商標專用權的規定和維護市場統一秩序的立法精神,被告在先、善意使用并不足以成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抗辯事由。另外,原、被告的經營地點雖分處不同省份,但從注冊商標全國范圍的地域效力和原告經營擴展的可能性而言,被告對“杜家雞”商標的使用仍具發生混淆誤認的可能性。同時,因原、被告從事相同服務,根據在相同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不以混淆為要件的侵權判斷原則,被告的使用行為構成商標侵權。[5]
第二種觀點認為,對于在先使用的未注冊商標應給予尊重和保護。該觀點認為,承認在先使用人一定期限的優先申請權和附帶一定條件的商標在先使用權,并不會動搖商標權的注冊原則,也不會給我國現行商標法律制度帶來太大的沖擊。相反,明確規定在先使用人的權利,可以較公平地解決使用在先商標和注冊在后商標的權利爭端,平衡商標注冊人和在先使用人的利益。[6]司法實踐中,一些法院在保護符合一定條件的在先使用的未注冊商標的前提下,也態度鮮明地提出注冊商標專用權并不具有完全的排他效力。在維他龍公司與惠爾康公司等商標侵權一案中,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廈門惠爾康公司使用“惠爾康”標識的商品已經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其在先使用“惠爾康”未注冊商標的行為已構成法律應予保護的在先權利,福州維他龍公司無權以注冊商標專用權對抗廈門惠爾康公司的在先使用權。[7]在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審理的汪鵬訴上海漢妮迪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商標侵權糾紛一案中,被告以在先使用商標為由進行抗辯,得到法院支持。法院判決認為,被告的行為不構成侵權的兩個重要理由,一是原告的商標于2004年11月申請注冊,并于2007年3月核準注冊,晚于被告使用“許留山”商標的時間;二是原告在第29類商品和服務項目上注冊“許留山”商標前后從未使用過該商標,消費者對該商標沒有任何認知度,因此更不會使消費者對原、被告的商標產生混淆。[8]
筆者同意上述第二種觀點。考察相應國家的商標法可以看到,商標先用權制度是商標法為克服登記注冊制度的缺陷,彌補申請在先原則的不足而設計的一種補救措施,其目的在于平衡商標注冊人和在先使用人的利益。商標先用權設立的意義在于保護在先使用人因對在先商標的持續使用而贏得的商譽,不至于因注冊商標的出現而使其商譽歸于無效。
三、對善意在先使用商標進行保護的正當性
在采用商標權使用取得模式的國家,如美國、英國和菲律賓等,商標權屬于首先使用該商標的人。通常是誰先使用該商標,只要有首先使用的事實,該當事人即享有商標權。因此,商標先用權存在的必要性不大。但在奉行商標注冊主義的國家,因在先使用的商標會與在后注冊的商標發生沖突,其有被指控侵犯該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可能性,為阻卻這一可能性和表彰在先使用者所付出的勞動,有必要設立商標先用權制度,因而對善意在先使用商標的保護有其正當性。
(一)商標使用也是商標權取得的一種方式
根據信息說理論,商標權的正當性在于商標所傳達的信息具有節約消費成本,幫助消費者做出購買決定,促進生產者提高產品品質的經濟功能。而商標的注冊和使用都能產生公示公信力,都是商標權正當性的表現形式,在商標注冊原則之下也應承認商標權的使用取得。換言之,商標注冊和商標使用都是商標權正當性的表現形式,都是取得商標權的手段,兩者能夠產生商標權的共同基礎在于其公示公信力。這一共同基礎決定了在商標使用原則之下可以承認商標注冊原則,在商標注冊原則之下可以而且應當承認商標使用原則,承認商標使用原則不會在根本上動搖商標注冊原則和注冊制度。[9]商標權使用取得的正當性在于使用人通過使用行為將其取得商標權的意思予以公開并置于社會公眾的監督之下,社會公眾認為該使用行為造成商品來源混淆或者違反商標法規定的,可依法對其予以排除。如果未依法予以排除,則使用人有權繼續使用,當通過使用該商標具有一定影響或者馳名時,則使用人取得商標權的意思得到社會公眾的認可,商標權就依使用事實而產生。當他人搶先注冊該商標時,應賦予在先使用人申請撤銷或變更該商標權注冊的請求權。
任何社會秩序都面臨著分配權利、限定權利范圍、使一些權利與其他(可能相抵觸的)權利相協調的任務。[10]所以在權利的譜系上,如果說法律依具體規則所創設的權利是一種實然的權利的話,法律原則中道德規范所衍生出的權利則為一種應然的權利,前者依賴于法律條文中的經驗事實,后者則訴諸于倫理上的正當性。但不管其授予程序如何,權利依具體準則而產生還是依道德原則而生成,并不導致其在效力強弱和等級序次上存在差異。[11]因此,人們在處理權利沖突時并不能簡單地依據沖突的權利是否經過法定程序登記或者注冊而判斷誰存誰舍。在商標權基于注冊取得的背景下,在先使用的商標應當享有一定的權益。從理論上而言,保護商標在先使用人的利益,核心不是保護在先使用,而是保護基于在先使用而產生的利益。某一商標通過使用具有了區別商品和服務的功能,即建立了一定的商譽。在這種情況下,在先使用人顯然獲得了值得保護的利益。如果將商標注冊原則的適用絕對化,在先使用人僅僅因為自己在先使用的商標與在后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就不能正常使用,這對在先使用人是不公平的。[12]因為在先使用人是首先使用該標志的人,并未搭借在后注冊人的聲譽,是一種使用的事實狀態,而商標的基本功能恰恰是通過使用來實現的,通過使用產生識別功能并累積商譽和知名度,注冊本身只是一種對權利的確認。因此,立法者即使堅持商標注冊取得原則,也應注意到商標在先使用人和在后注冊人的利益平衡,不能僅僅以他人申請注冊在先為由來對抗他人在先使用商標的事實和權利,進而否定在先使用人的利益。
在前述“杜家雞”商標侵權案件中,“杜家雞”是源于湖北荊州地區的一個通用菜名,歷史悠久。事實上,被告是專售杜家雞,并沒有銷售過其他食品,尤其是其并未實際使用“杜家雞”商標,而只是將“杜家雞”作為其所提供的菜品名稱予以使用,該行為并未造成商標使用的混淆,原告對此應無權禁止。由于被告在原告商標注冊之前已經使用“杜家雞”字樣經營火鍋并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故相對于原告而言,被告享有在先使用的權利,并應依法受到保護。一審法院僅根據《商標法》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規定和維護市場統一秩序的立法精神,認定被告在先、善意的使用并不構成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抗辯事由,并判令被告承擔停止侵權和賠償損失的責任,其判決理由是不充分的。
(二)對善意在先使用商標予以保護的國外立法例
縱觀商標法的發展歷史,其經歷了由使用產生權利到注冊產生權利的變遷。各國商標法在賦予商標注冊權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商標在先使用人的權利。對此,兩大法系的規定有所不同。美國《蘭哈姆法》第2條規定,在商業中并存合法使用而使之有權使用的商標可以準予并存注冊。產生并存注冊的必要條件是,在后申請人對其商標的商業使用必須先于在先注冊申請人或者注冊人在美國專利商標局提出商標申請之日,否則不存在并存注冊。如果有管轄權的法院終審決定一個以上的人有權在商業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可由專利商標局長準予并存注冊,同時規定各商標所有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方式、地點或者有關商品的條件和限制。另外,在美國,在先使用可以作為商標侵權的抗辯理由。[13]《英國商標法》規定,在他人注冊或者使用商標之前,在特定地域內的商業過程中連續使用未注冊商標或者其他標志,不構成對注冊商標的侵害。此處的未注冊商標和其他標志作為“在先權利”受到保護。但該法對“在特定地域內”未作規定,留由法庭作出更為明確的界定。
大陸法系對商標在先使用的規定比較明確。《意大利商標法》規定,如并非馳名商標或僅具地方知名度的未注冊商標由他人在先使用,那么該他人應有權繼續使用商標,也有權在廣告上使用商標,但須在同一地域使用,并不與商標注冊相抵觸。《瑞士商標法》規定得更詳細,一個標志在被申請注冊之前即被他人使用的,該商標的所有人不得禁止他人在現有范圍內繼續使用該商標;繼續使用的權利只能連同企業一起轉讓。[14]《日本商標法》對在先使用的商標進行保護的門檻較高,該法要求在他人申請注冊商標之前,在日本國內非以不正當競爭為目的,已在該商標注冊申請指定的商品或服務或者類似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與申請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而且作為區分與自己業務有關的商品或服務的標志至他人提出商標注冊申請時已在消費者中廣為知曉的,該商標使用人有權繼續在前述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該商標。[15]我國臺灣地區“商標法”則要求在他人申請商標注冊前,善意使用相同或者近似之商標于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者,不受他人商標專用權所拘束,但以原使用之商品或服務為限;商標專用權人并得要求其附加適當之區別標示。[16]
通過上述兩大法系國家和地區關于在先使用商標的規定來看,美國和英國沒有在字面上就在先使用人的主觀狀態做出規定,美國商標法更注重在使用后果上要求“不會造成混淆、誤認或者欺騙”。英美立法相比較,美國立法給予在先使用人的救濟最為有力,它不但承認在先使用人可以有條件地繼續使用,而且可以有條件地予以并存注冊。日本和我國臺灣地區的商標法則強調在先使用人的主觀狀態,即使用人的使用必須是出于“善意”或者“非以不正當競爭為目的”。兩者的不同之處在于,《日本商標法》要求在先使用的商標“作為區分與自己業務有關的商品或服務的標志至他人提出商標注冊申請時已在消費者中廣為知曉”。由此可見,日本商標法要求有關在先使用的商標必須是“廣為知曉”的,該規定過于嚴格,不利于保護善意在先使用人的利益。
四、我國商標法關于商標先用權的確立和完善
我國《商標法》的第三次修訂已于2003年下半年啟動。鑒于商標先用權在實際生活中的價值,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曾在2006年的《商標法》修改草稿第84條規定了“在先商標繼續使用權”,在第96條規定了侵犯未注冊商標的損害賠償責任。[17]但2011年9月1日由國務院法制辦公布的《商標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則刪除了這兩條規定,在新增加的第34條中提出了兩個方案,方案一保留了現行《商標法》第31條的規定,方案二是在保留現行《商標法》第31條規定的基礎上,增加了第2款和第3款的內容。方案二的第1款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其他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第2款規定:“申請商標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與他人在中國在先使用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申請人因與該他人之間具有合同、業務往來、地域關系或其他關系而明知該他人商標存在的,不予注冊”;第3款規定:“申請注冊的商標是抄襲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上有較強顯著性且具有一定影響的注冊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18]解讀《意見稿》第34條方案二的第2款規定,是否意味著《意見稿》確認了對在先使用商標的保護?從本次《商標法》修改的指導思想和法律構成體系的一致性來看,筆者認為該規定更多地是對遵守誠實信用原則的一種具體行為的界定,對該在先使用商標的保護同時還要求具備其他相關條件。[19]考慮到我國現階段未注冊商標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存在有其客觀必然性,筆者認為,《意見稿》應借鑒其他國家的立法規定,確認商標在先使用權的法律地位并承認其合理性;在該商標被他人注冊后,允許在先使用人可以在原有范圍內繼續使用,當然這種使用應當符合一定的條件。
比較其他國家的商標法可以看到,商標先用權的產生和行使應具備的條件具有一定的共性。主要表現為:第一,具備在先使用的客觀事實。在他人申請商標注冊以前,商標在先使用人已經在同類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該商標或相似商標。有些國家要求,在先使用人使用商標應達到一定的年限(如5年)才享有商標先用權。當然,這里的使用要求應是強調商標在商品或服務上的實際使用和投放市場,而不是象征性的使用,而且是連續一定時期的使用[20]并產生了商標的識別功能。至于在先使用商標是否要求具有知名度,各國或地區的商標法要求不一。我國臺灣地區的商標法未作要求,日本商標法則要求在先使用的商標馳名。第二,在先使用者主觀上出于善意。在先使用人主觀上是善意的,非以不正當競爭為目的使用,并未和注冊商標權人的商品和服務相混淆。至于何為善意,實踐中較難掌握。日本商標先用權制度以“非以不正當競爭為目的”取代“善意”一詞,先推定使用者均為善意,再看是否有證據證明使用者的行為是否以不正當競爭為目的,這一善意推定的判斷規則便于掌握和操作,值得我國立法借鑒。第三,使用的商標相同或相似,商品相同或類似。在他人申請注冊商標以前,商標在先使用人已經在同類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該商標或類似商標。
通過上述立法比較可以看到,如果商標先用權人具備上述條件,可有權繼續使用該商標,不構成對注冊商標權人的侵犯。但其使用的范圍應有所限制,即僅限于原來使用的商品和服務,不得擴大到類似的商品和相似的商標上。另外,根據《日本商標法》第32條規定,商標先用權人的業務繼受人也可以享有商標的先用權,為防止商品發生混淆,商標權人或獨占使用許可的被許可人也可要求在先使用權人在使用其商標時附加適當標志。[21]
從我國知識產權法的相關規定來看,《專利法》為了平衡在先發明人和專利權人的利益,在第69條規定了在先發明人的先用權,[22]即其專利使用行為不構成專利侵權。由于專利權是知識產權中排他性最強的權利,而商標權的排他性相對較弱,從利益平衡角度出發,更應當維護商標在先使用人的權利。有學者建議參照日本商標法的規定,在我國《商標法》第31條中增加一款專門保護商標先用權人權利的規定:“在他人申請商標注冊前,善意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標于相同或近似商品或服務上,如果已使消費者廣為知曉該商標標識和與其業務相關的商品或服務,該商標的使用者有權在原有范圍內繼續使用該商標;商標專用權人可以要求其附加適當的區別標示。”[23]由于日本商標法要求商標先用權人所使用的商標必須是已為消費者廣為知曉,而這對商標在先使用人是不公平的,就我國目前狀況而言不宜采納。
借鑒上述國家和地區的立法,根據我國自身情況,筆者認為,我國《商標法》的第三次修訂應增加商標先用權的規定,并明確在先使用權的范圍。其具體條款可設計為:“在商標注冊申請日前,他人已經在同一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善意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該商標使用人有權繼續在原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該商標,但該使用人應以原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為限;商標專用權人可以要求其附加適當標志以示區別。”本條規定包括以下幾層含義:第一,在立法中明確商標先用權的地位,并可以將其作為侵權訴訟的抗辯理由;第二,明確商標先用權的構成要件,如善意、在先使用等,符合構成要件的不構成侵權,商標先用權人可在原有范圍內繼續使用該商標;第三,限定商標先用權的行使范圍,只在原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該商標;第四,對商標先用權人的標志使用要求,旨在和注冊商標權人的商品和服務相區分。當然,這里的商標先用權并不是完整意義上的權利,其不可與注冊商標權比肩;對善意在先使用商標的保護只是商標注冊制度的一個補充,不能以動搖商標注冊制度的根基為代價。而對于商標先用權的構成要件、商標先用權的權利內容和行使權利的界限等諸多問題,則有待于學界的進一步探討。
注釋:
[1]參見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法院(2010)岸知民初字第70號民事判決書。
[2]董炳和:《商標在先使用的法律意義》,《法學》1999年第10期。
[3]參見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2005)甬民二初字第73號民事判決書。
[4]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07)湘高法民三終字第2號民事判決書。
[5]參見吳燕頤、江文:《商標侵權案件的侵權認定—杜家雞商標侵權糾紛案評析》,《科技與法律》2011年第1期。
[6]參見金溪:《商標在先使用人的利益及其保護》,《中國專利與商標》1999年第1期。
[7]參見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05)湘高法民三終字第49號民事判決書。
[8]參見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2008)浦民三(知)初字第51號民事判決書。
[9]參見汪澤:《論商標權的正當性》,《科技與法律》2005年第2期。
[10]參見[美]博登海默:《法理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鄧正來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324頁。
[11]參見謝曉堯:《競爭秩序的道德解讀》,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121頁。
[12]參見杜穎:《在先使用的未注冊商標保護論綱—兼評商標法第三次修訂》,《法學家》2009年第3期。
[13]參見美國《蘭哈姆法》第33條規定。
[14]參見《瑞士商標法》第14條規定。
[15]參見《日本商標法》第32條規定。
[16]參見陸普舜主編:《各國商標法律與實務》修訂版,中國工商出版社2006年版,第171頁。
[17]參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2006年5月11日的《關于就<商標法>修改草稿征求意見的函》, http: //bbs. aicbbs.com/viewthread.php? tid = 54415 , 2011年9月28日訪問。
[18]參見《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通知》,http://gov.cn/gzdt/2011 - 09/02/content-1939013. htm,2011年10月9日訪問。
[19]該稿第48條規定了不符合注冊條件撤銷注冊商標的絕對事由和相對事由,該條第2款規定:“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規定的,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對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筆者認為,該規定也間接體現出對商標先用權的保護。
[20]關于連續使用,日本學界認為:一是其并不要求在先使用者的營業處于持續不斷的狀態,如果由于季節性的原因而中斷,或由于經營者一時的困境或其他原因中斷使用,也應當認為在先使用的商標處于繼續使用狀態;二是如果在先使用者將自己的在先使用的商標和營業進行了分開轉讓或進行了許可使用,在這種情形下,在先使用者不得主張在先使用權。
[21]參見[日]紋谷暢男編:《商標法50講》,魏啟學譯,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第23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