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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勞動合同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得到全面肯定的勞動用工制度,實施已有相當長時聞,但仍有不少單位在勞動合同管理中屢屢發生不規范的搛作、欺詐、侵權等行為,因此引發爭議頗多。文章從高校勞動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勞動合同期限、事實勞動關系、無效勞動合同等幾個方面問題著手,具體分析了產生問題的原因.進一步提出了加強高校勞動合同管理的對策建議。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叉務的書面協議,是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的根本保證,勞動合同制是世界各國普遍采用的用工制度。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和經濟全球化進程的推進,對勞動合同的形式和內客、勞動關系的協調機制提出新的要求,加上勞動關系自身的復雜性和特殊性,在勞動合同管理中不規范的攮作、欺詐、侵權等行為屢屢發生,從而引發勞動爭議頗多。本文僅就高校在勞動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幾個問題,談談筆者的一些認識。
一、高校勞動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幾個問囊
1.勞動合同期限問題?!秳趧臃ā芬幎擞泄潭ㄆ谙?、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三種不同形式的勞動合同。其中,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不約定終止日期的勞動合同。只要用人單住和勞動者達成一致,不出現法律、法規規定或雙方約定的事項,勞動合同就不能解除。根據勞動部門的相關規定,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要求,用人單位就應當與之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1)勞動者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延續勞動合同的;(2)在固定工轉削過程中,工作年限較長,且距法定退休年齡1O年以內的;(3)復員、轉業軍人初次就業的;(4)農民輪換工轉為城鎮戶口的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1O年以上的;(5)除在礦山井下及其他有害健康的工種、崗位工作的農民輪換工外,對其他農民合同制工人在同一用人單位工作滿1O年以上,雙方同意續廷勞動合同的;(6)符合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的。
但在高校,由于教職工。特別是低學歷低層次的教職工根本沒有能力與學校講條件,有一些學校對長期工作的教職工的勞動合同也是一年一簽,這樣造成勞動者在同一單位工作十幾年甚至更長時間后,在年老體弱時圜單位不愿與其簽勞動合同而喪失就業機會,使老無所養,病無所醫。
2.事賣勞動關系問題。事賣勞動關系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耒些勞動權利和叉務達成口頭協議,形成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用人單位給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事實上的勞動關系。它是一種極不穩定的勞動關系。由于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叉務未以書面合同形式加以明確規定,故往往導致勞動關系紊亂,勞動爭議頻繁發生,給社會和當事人都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損失。在現實生活中,由于諸多原因,高校與勞動者之間不簽訂勞動合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情況非常普遍,嚴重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妨礙了勞動合同制的順利推行,從而引發的勞動爭議也越來越多,增加了社會不穩定因素。
3.無效勞動合同問題。無效勞動合同是指由于缺少有效要件而全部或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兩類勞動合同無效:一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二是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勞動合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在高校,它主要表現為學與勞動者簽訂的如手續不齊備、程序不合理、內容不合法的勞動合同,以及不給職工辦理社會保險、傷殘自負、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起付線、勞動時閏過長、沒有加班工資等權利叉務不對等的勞動合同,從而使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勞動秩序較為混亂。
二、存在問是的原因分析
1986年7月12日,國務院了
1.勞動者缺乏自我保護意識,一些高校有意逃避法律責任?,F階段,一些高校與職工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淡薄,對《勞動法》以及勞動合同制度的有關法律法規缺乏了解。勞動者缺乏自我保護意識,不知道要用
2、管理不規范。工作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員不懂如何簽訂勞動合同?簽了怎么管理?致使簽訂了內容不齊全或者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合同;也有的將勞動合同簽好后就擱在一邊,沒有及時辦理合同的鑒證、續簽、變更、終止等手續;甚至有些單位勞動合同簽好后無專人負責保管,造成勞動合同遺失。
3.對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條件缺乏了解。很多高校對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缺乏必要的了解,認為勞動合同一旦簽訂了就不能解除和終止,否則就是違約。學校就應該承擔違約責任。他們擔心如果與職工簽訂了長期勞動合同.以后職工表現不好或單位進行內部機構改革需要精減職工,以及因學校工作需要調動職工的工作崗位時,如果職工不服從學校的安排。學校的工作就比較被動。
4.勞動關系主體地位不平衡。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關系主體地位從法律上講是平等的,但由于我國現階段大量外地民工進城務工,城市下崗失業人員又大量增加,勞動力市場嚴重供過于求,使勞動者較難找到工作,有單位錄用,他們就非常高興,有時明知自己的地位不平等,但為了一份來之不易的工作.只能忍氣吞聲,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不能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即使有的人具備法律知識,但由于他們處于社會弱勢地位.無權無勢,人地生疏,找工作不容易,遇到有單位違反《勞動法》,侵犯自己的合法權益時,能忍盡量忍,這樣導致了個別用人單位更加有恃無恐,他們提出很多不舍理條件要求與勞動者“協商”,如果能“協商一致”,用人單位就同意聘用,如果無法“協商一致”,用人單位就另請他人。
5.傳統的用工觀念沒有徹底改變。長期以來,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用工制度,使高校形成了事實上的用人終身制,廣大教職工吃慣了“大鍋飯”.坐慣了“鐵交椅”,對勞動合同制度不以為然,認為反正是單位的職工,簽不簽勞動合同都無所謂,這樣就形成職工向學校提供勞動,學校向職工支付勞動報酬的事實上的勞動關系。
三、對策建議
1.形成理論學習氛圍,增強勞動合同意識。當前,最主要的任務是要在廣大職工中形成人人學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圍,高校領導干部要帶頭學習《勞動法》,要有較強的勞動合同意識,支持人事部門工作;人事勞資干部要加強《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嚴格執行國家政策,科學規范地實施勞動合同管理,單位招收職工要及時簽訂勞動合同,及時辦理合同的續簽、變更、鏊證、終止、解除等相關手續。同時深入探討建立完整規范的勞動合同的操作程序,給領導發揮好參謀和助手作用;廣大職工要學好《勞動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勞動合同簽訂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可以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自由協商勞動合同的內吝,但在勞動合同簽訂后,雙方應該嚴格遵守,全面履行如一方侵犯了對方的合法權益.過錯方應根據其過錯情況承擔相應的責任
2.建立勞動合同臺賬,強化勞動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勞動合同臺賬,對勞動者的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參加工作時間、工作部門、本單位工作年限、文化程度、工作崗位、勞動合同期限、起始、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約定事項、違約規定等相關內容一一登記在冊,并對勞動者履行勞動合同情況、個人表現、部門意見、獎懲等有關資料也要有詳細的記錄,加強對勞動合同的簽訂、續簽、鑒證、變更、終止和解除等各個環節的管理.以便能對勞動者、勞動合同進行動態管理。
3.明確規定由用人單位對事實勞動關系承擔不利后果?!秳趧臃ā返?9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事實勞動關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這就意味著勞動者不能享受《勞動法》規定的各種權利和待遇。而事實勞動關系的形成大多是由于用人單位不履行簽約叉務所造成的,讓無過錯勞動者承擔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違背了《勞動法》的基本宗旨。因此建議將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作為用人單位的義務加以明確規定,并由用人單位對事實勞動關系承擔不利的后果。從世界各國勞動立法看,有許多國家都采取了此種制度,將事實勞動關系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關系。第L123—3一l0條規定.勞動合同進行到勞動合同到期之后,該合同即成為不定期勞動合同?!独葋唲诠し?第25條規定:“假如訂立的是定期的合同,并且在期滿后,當事的雙方沒有明確商定合同期限延長情況仍繼續信守合同,則認為定期合同已延長為不定期合同?!?/p>
4.擴大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范圍。按照國際慣例,勞動合同通常可分為定期勞動合同和不定期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被稱為不定期勞動合同。許多國家限制簽訂定期勞動合同,鼓勵簽訂不定期勞動合同。如《法國勞動法典>第L122一l一1條規定,只有在下列幾種情況下才允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某一受薪雇員缺崗,其勞動合同暫時終止,工作崗位被取消之前雇員已最終離開,且此事由已提交企業委員會處理,或者在沒有企業委員會的情況下,已提交員工代表處理,或者依不定期勞動合同招聘的受薪雇員尚未到崗,需要人替代;(2)企業活動量增加;(3)具有季節性的工種,或者在法定或集體協議或協定確定的某些行業內,由于行業活動的性質以及這些工種的臨時性特點,習慣上不訂立不定期勞動合同。此外.為防止用人單位通過不斷延長定期合同來逃避和勞動者簽訂不定期勞動合同的義務,《法國勞動法典》還規定,定期勞動合同自其簽訂時,就應當明確規定合同的到期日期,且合同的最長期間不得超過l8個月,并且規定訂立定期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并應準確表述訂立合同之原因,非如此訂立的合同視為訂立了不定期勞動合同。
不定期勞動合同的適用范圍廣,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首要選擇,這對勞動者而言.有助于他們形成對所在單位的職業責任感和認同感,將自已與單位的命運緊密聯系起來,更好地發揮其工作積極性,長期積累工作經驗,提高工作效率,保持社會穩定;對用人單位來講,有利于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保守單位機密、穩定職工中的骨干隊伍,保持工作的連續性。我們應該加以借鑒,這對勞動者、用人單位、社會三方都有利。
5確定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條件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條件有兩種,第一種是因故終止。在勞動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就可以終止勞動合同:(1)勞動關系主體消滅而終止(2)經勞動仲裁部r1仲裁或人民法院判決而終止=(3)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終止。(4)因不可抗力而終止一第二種是約定終止《勞動法》明確規定了勞動合同期滿或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或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或通過提前通知的形式等等都可以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秳趧臃ā返?9條明確把“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作為合同必須具備的七務條款之一
為進一步做好工人調配工作,促進工人合理流動,現將工人調動及合同制工人轉移工作單位的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通知如下:
一、各企、事業單位辦理市內工人調動和勞動合同制工人轉移工作單位時,要按有關規定進行認真審查。調出單位應如實向調入單位介紹情況,不得隱瞞情況將患有嚴重疾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工人介紹到外單位。接收單位在三個月試工期內如發現調入工人患有嚴重疾?。ㄈ缇穹至寻Y等)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即可退回原單位,原調出單位必須收回。
二、勞動合同制工人在本市范圍內轉移工作單位,本人應提出申請,經轉出、轉入單位雙方勞動部門協商同意后,由轉入單位發出《勞動合同制工人轉移工作單位通知書》,轉出單位勞動部門即可通知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并開據《勞動合同制工人轉移工作單位介紹信》,辦理《勞動手冊》、行政、工資關系及個人檔案等轉移手續,轉入單位與工人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三、凡外省、市、自治區集體所有制工人調入我市,安排在全民所有制單位工作應實行勞動合同制;跨省、市轉移到我市的勞動合同制工人無《勞動手冊》的;本市城鎮集體所有制企、事業單位1986年10月1日后招收的新工人調往全民或大集體所有制單位實行勞動合同制,均由接收單位持工人戶口本和勞動合同書到工人戶口所在區、縣勞動局辦理《勞動手冊》注冊登記手續。
四、外省、市、自治區轉移到我市工作的勞動合同制工人,已有《勞動手冊》的,由接收單位持工人戶口本、勞動合同書及原《勞動手冊》到工人戶口所在區、縣勞動局辦理《勞動手冊》變更手續,原《勞動手冊》繼續使用。
附:
勞動合同制工人轉移工作單位通知書存據
( )勞調字第 號
單位合同制工人 同志,要求轉移到我單位工作,經研究,同意調入請于 年 月 日來我單位報到。
經辦人: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制工人轉移工作單位通知書
( )勞調字第 號:
同意您單位合同制工人 同志到我單位工作。請給予辦理轉移行政、工資介紹信、《勞動手冊》、個人檔案等有關手續,于 年 月 日前來我單位報到。
(單 位)
19 年 月 日
附:
勞動合同制工人轉移工作單位介紹信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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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原 單 位 |工| 調往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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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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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制工人轉移工作單位介紹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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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介紹 同志到 工作,請接洽。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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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性 | | 工 | 工 資 |
|姓 名| | 原工作單位 | |---------|
| | 別 | | 種 |級別|金額|已發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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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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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來,隨著生產的發展,手工業合作工廠職工的勞動保險福利待遇標準和福利基金提取比例以及勞動保險費用列支等問題,經當地黨委和有關部門批準同意,絕大多數地區已經按照當地國營企業的有關規定執行,為了做到制度的統一和便于加強管理,現作如下規定,希按照執行。
一、手工業合作工廠職工的勞動保險福利待遇標準,可以按照國家和省、市、自治區對國營企業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手工業合作工廠的福利基金,可以按照當地國營企業的比例提取;所支付的勞動保險費用,可在“營業外”列支,原規定按工資總額提取百分之一點五作為退休費的統籌基金,應即停止執行。已提取的統籌基金結余,由主管部門掌握,作為手工業合作社(組)職工退休之用。
關鍵詞:企業 勞動合同 管理 模式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其中最主要的便是實現了市場經濟體制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在這個過程中我國經濟達到又一個繁榮期,不斷出現各種形式的企業組織,這些組織通過各種形式雇傭勞動力,很大程度的解決了剩余勞動力的就業問題。因此,這樣一個關系到企業穩定與國家安定的群體的權益保障問題,變成了各方關注的中心話題。
2008年1月1日,為了進一步規范我國市場的用人體制,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提供最根本的依據,《勞動合同法》開始正式實施。該法在原有《勞動法》的基礎上對單位用人制度進行了更細致的規定,加強了對勞動者的保護力度,同時也增加了用人單位的用人成本,對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方式帶來了極大的影響。面對如此情形,企業必須建立勞動合同的管理模式,在依法運行,依法辦事的前提下,達到企業與員工之間的最大平衡。
一、勞動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勞動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是企業和職工之間確立勞動關系的法律憑證。勞動合同的內涵有以下幾方面:第一,勞動合同的簽訂。企業和職工之間建立勞動關系,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是一種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就成為規范雙方當事人勞動權力和義務的依據,雙方當事人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否則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第二,勞動合同的主體。勞動合同的主體是職工和企業雙方。作為勞動合同關系當事人一方的勞動者,必須達到法定的最低勞動年齡。同時,還必須具備企業根據工作需要規定的資格條件,才可能成為勞動合同的一方。作為勞動合同另一方當事人的企業,也必須是依法設立的企業。第三,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勞動合同作為確立勞動關系的協議,其主要內容是職工與企業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二、勞動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勞動合同管理主體缺位或離位。企業作為用人單位是勞動合同要約方和勞動力使用者,是勞動合同管理的主體。但在實際工作中,許多企業只是將勞動合同管理當作一項事務性工作,而沒有當作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一方面,有些企業沒有落實專人負責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使得勞動合同管理主體處于缺位狀態;另一方面,有些企業雖然安排了專人負責,但在實施過程中并未認真管理,使得勞動合同管理處于離位狀態。
(二)勞動合同管理的嚴肅性得不到應有的重視。一是有的單位不能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要求,及時與新參加工作的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二是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三是有些用人單位應該變更的勞動合同沒有變更,符合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沒有辦理相關手續;四是部分企業和職工不認真履行勞動合同,有的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甚至有意無意侵害職工的合法權益;少數職工無視勞動合同的約定,我行我素,擅自離職,損害企業利益等。
(三)完善的勞動合同管理體系尚未形成。勞動合同管理不僅是企業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也應該是一個嚴密而規范的系統,應該形成一套包括組織體系、制度體系、業務流程體系等在內的完整的勞動合同管理體系。但就目前情況而言,建立這樣一個完備的勞動合同管理體系,還需一個較長的過程。
三、完善勞動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加強《勞動合同法》的宣傳和學習,營造促進勞動合同管理的良好氛圍。企業要利用各種宣傳形式,加大對《勞動合同法》重要性的宣傳教育力度,教育和引導廣大職工特別是各級管理人員認清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轉變思想觀念,增強法制意識。同時要加大對《勞動合同法》的學習力度。通過宣傳和學習,營造促進企業完善勞動合同管理的良好氛圍。
(二)把好一個關,抓好三個環節。把好一個關,即把好勞動合同審核關。對擬定的勞動合同進行審核,除了要嚴格審核勞動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外,還應著重把好要約關、文字表述關、法定條款和約定條款關。抓好三個環節:一是擬定勞動合同環節。勞動合同文本和補充條款,既要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又要符合勞動者所在崗位或所任職務的情況,明確、具體、完善且便于操作。二是合同期管理環節。區別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三種勞動合同,根據實際情況,有區別地簽訂三種期限不同的勞動合同,達到合理用人的管理目的。三是勞動合同終止和續訂環節。勞動合同到期后,不能簡單地辦理續簽合同手續,必須對勞動者進行考核,視考核情況做出決定。
(三)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企業勞動合同主管部門要定期對勞動合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研究解決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提出改進和完善的對策和措施。同時,要取得工會的支持和配合,由工會組織職工對勞動合同管理情況進行民主監督,從而使企業和勞動者雙方的合法權益在民主監督下得到共同維護。
(四)加強交流和培訓。加強和完善企業勞動合同管理,是每一個企業和政府勞動行政部門面臨的重要課題。這就需要企業之間或政府勞動行政部門與企業之間加強相互交流與信息溝通,及時總結和相互借鑒成功的勞動合同管理經驗,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在培訓方面,企業應加強對職工和有關管理人員的培訓,在《勞動合同法》的普及教育、企業規章制度的學習、自身權利和義務的學習等方面加強對職工的培訓。
四、結束語
總之,社會的發展與進步離不開完善的法律制度,同理,企業想要很好的運營,走可持續發展的光明之路,就必須完善自身的管理制度,從根本上保障了員工的而合法權益,才會為企業創造更多的財富。
參考文獻
[1]溫力群,論企業勞動合同管理.現代商貿工業. 2008年第1期.
關鍵詞:施工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問題;對策
一、勞動合同的內涵解讀
所謂勞動合同,就是職工與企業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是企業和職工之間確立勞動關系的法律憑證。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勞動合同這一概念。
1.企業和職工之間如果形成了勞動關系,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是一種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就成為規范雙方當事人勞動權利和義務的依據,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雙方當事人都必須認真履行,否則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勞動合同的主體是職工和企業雙方。作為勞動合同關系當事人一方的勞動者,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即必須達到法定的最低勞動年齡,同時還必須具備企業根據工作需要規定的資格條件,才有可能成為勞動合同的一方。作為勞動合同另一方當事人的企業,必須是依法設立的企業。
3.勞動合同作為確立勞動關系的協議,其主要內容是職工與企業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職工為企業承擔一定的工作,按企業的要求完成勞動任務,并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企業為職工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和符合國家法定標準的安全衛生環境,付給職工相應的報酬,保障職工享有法定的勞動合同規定的各項政治、經濟待遇。
二、當前施工企業勞動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1.施工企業勞動合同管理主體存在著缺位或離位。施工企業作為用人單位是勞動合同要約方和勞動力使用者,是勞動合同管理的主體。但在實際工作中,許多企業只是將勞動合同管理當作一項事務性工作,而沒有當作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一方面,有些施工企業沒有落實專人負責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使得勞動合同管理主體處于缺位狀態;另一方面,有些企業雖然安排了專人負責,但在實施過程中并未認真管理,使得勞動合同管理處于離位狀態。
2.勞動合同管理的嚴肅性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一是有的單位不能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要求,及時與新參加工作的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二是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線三是有些用人單位應該變更的勞動合同沒有變更,符合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沒有辦理相關手線四是部分施工企業和職工不認真履行勞動合同,有的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甚至有意無意侵害職工的合法權益;少數職工無視勞動合同的約定,我行我素,擅自離職,損害企業利益等。
3.完善的勞動合同管理體系尚未形成。勞動合同管理不僅是企業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也應該是一個嚴密而規范的系統,應該形成一套包括組織體系、制度體系、業務流程體系等在內的完整的勞動合同管理體系。但就目前情況而言,建立這樣一個完備的勞動合同管理體系,還需一個較長的過程。
三、完善施工企業勞動合同管理的切實策略
1.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建立健全與之相配套的規章制度。施工企業一定要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支撐勞動合同制度運行的配套規章制度。這些規章制度應該包括企業的工資分配制度、企業的勞動紀律、休息休假、勞動保護、保險福利制度以及員工的獎懲辦法,還包括勞動合同實施的方案等。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應制定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重點清查、處理在冊不在崗、掛名、掛靠、擅自離崗、變相停薪留職等人員。為避免在勞動合同關系處理中出現勞動糾紛,還應制定適合本公司實際并便于操作的終止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及必須遵循的原則。
2.不斷完善和規范勞動合同內容。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權利義務的體現,《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必備條款必須在合同中明確并盡量細化、具體化,同時要有一定的靈活性,比如在工種約定上,如果公司招收的是技術水暖工人,在崗位設置上注明水暖工的同時,應增加“用人單位可根據企業經營情況的變化,適時調整同檔次崗位”的約定。對于雙方可協商約定的條款,在簽訂時也應注意不能違反法律法規。
3.建立相應的勞動合同臺賬,全面提升日常管理水平。公司應當不斷完善勞動合同臺賬,對勞動者的基本情況、實際工作年限、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中的約定條款等進行動態管理。要加強對勞動合同簽訂、續訂、變更、終止和解除各個環節的管理,對勞動者履行勞動合同情況要有詳細的記錄,并利用現代先進的信息應用技術,建立公司電子檔案查詢室,進一步增加公司人事管理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