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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料加工是指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用外匯購買進口的原料、材料、輔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裝物料經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作外銷出口的業務。
進口料、件的來源不同:進料加工加工項下的所有進口料、件由我方用外匯購買。而來料加工加工項下的進口料、件則由外商無償提供。進料加工的風險比來料加工的風險大。
進出口貨物的買賣方不同:進料加工由于各作各價,因此進口物料的外商不一定就是我成品出口的買方。而來料加工加工的進出口貨物買賣方必須是同一外商。
外商的結算不同:進料加工項下的我方出口貨物,外商按一般貿易方式付款,我方收取外匯。而來料加工項下的我方出口貨物不作價,我方只按約收取工繳費。
退稅的方式不同: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實行“先征后退”的方式;來料加工復出口貨物,實行“不征不退”的方式。
一、同時耗用國內輔件情況下的比較
進口料件加工復出口耗用進口料件的同時,還要耗用部分國產輔件的情況下,如果采用進料加工復出口,因退稅率小于征稅率,其耗用國產原料件、零部件等支付的進項稅額中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只能計人出口產品的成本。但如果采用來料加工復出口,因實行免征增值稅,耗用國產料件進項稅額中不存在不得免征和抵扣的問題,但收取的工繳費也不能計算進項稅額實行抵扣。究竟哪一種貿易方式最為有利于出口退稅,這要由耗用國產料件價值的比例大小來決定。實際上,如果國產輔件用量較少,來料加工貿易方式相對有利;如果國產輔件耗用量較大,進料加工貿易方式又相對有利,且“臨界點”可以通過計算求得。
[例1]謀特區生產性企業采取進料加工方式生產T/C紗復出口,其進口滌綸棉CIF價折合人民幣200萬元,假定海關按90%免稅,關稅稅率為15%。又假定該進口料件當期已全部加工出口并已辦理(免)退稅核銷手續,出口售價折合人民幣310萬元。該進料加工耗用國內輔件為10萬元,進項稅額1.7萬元。該企業適用征稅率為17%,退稅率為13%。
(1)采用進料加工復出口方式
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貨物CIF價+海關實征關稅
=200+200x15%x(1-90%)
=203(萬元)
當期出口退稅額=1.7-(310-203)×(17%-13%)
=2.58(萬元)(即要納稅2.58萬元)
相關稅收成本=3+2.58=5.58(萬元)
(2)采用來料加工復出口方式
由于來料加工復出口方式免征增值稅,也不辦理出口退稅,其相關成本除了國內輔件價款外,就是進口關稅和國內輔件的進項稅額:
相關稅收成本=3+1.7=4.7(萬元)
對上述結果的比較可知,來料加工復出口方式下,該筆業務的相關成本節約0.88(5.58-4.7)萬元,而進料加工復出口由于有4.28萬元的稅額不得免征和抵扣,在抵扣國內輔件的進項稅額1.7萬元以后,還要納稅2.58萬元,比來料加工的進項稅額1.7萬元多交增值稅0.88萬元。所以,在這種條件下,來料加工復出口的貿易方式更有利于企業出口貨物的(免)退稅。
但是,如果耗用國內輔件的比重有較大上升時,情況則相反。
【例2】承例1,假設該項業務耗用國內輔件價款由10萬元升至100萬元,則進項稅額17萬元,T/C紗復出口售價由310萬元升至400萬元人民幣,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其相關成本的計算如下:
(1)采用進料加工復出口方式
當期出口退稅額=17-(400-203)×(17%-13%)
=9.12(萬元)
不予退還進項稅額=17-9.12=7.88(萬元)
相關稅收成本=3+7.88=10.88(萬元)
(2)采用來料加工復出口方式
相關稅收成本=3+17=20(萬元)
此種情況下應該采用進料加工而不是采用來料加工方式處理該項業務,這樣可以節約相關稅收成本9.12萬元(20-10.88)。
通過計算可知,當加工增值率為50%和退稅率小于征稅率4個百分點的條件下,耗用國內輔件的比例為14.92%時,兩者稅收成本相等,即出口貨物免退稅額等于零。國內輔件比例小于這個比值時,宜采用來料加工;大于這個比例時,宜采用進料加工。
二、不同加工增值率情況下的比較
在上述兩種情況的分析中,設定了加工貿易中的加工增值率都是相同的情況。如果加工增值率不同,對出口退稅的影響也將不同。因為進料加工的增值額可以依據退稅率計算退稅額,而來料加工則不能。事實上,對于加工增長率較高的出口貨物,宜采用來料加工方式,反之,宜采用進料加工方式。
【例3】仍承例1,若加工增值率為70%,出口售價折合人民幣350萬元。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其相關稅收成本的計算如下:
(1)采用進料加工復出口方式
當期出口退稅額=1.7-(350-203)×(17%-13%)
=4.18(萬元)(即要納稅4.18萬元)
相關稅收成本=3+4.18=7.18(萬元)
(2)采用來料加工復出口方式(來料加工相關成本與例1的金額不變)
相關稅收成本=3+1.7=4.7(萬元)
可知,來料加工復出口方式下,該筆業務的相關成本節約2.48萬元(7.18-4.7)。這是由于進料加工復出口有5.88萬元的稅額不得免征和抵扣,在抵扣國內輔件的進項稅額1.7萬元以后,還要納稅4.18萬元,比來料加工的進項稅額1.7萬元多交增值稅2.48萬元。所以,出口企業應選擇來料加工方式。
但是,若加工增值率為10%,出口售價折合人民幣為230萬元,假定其他條件不變,則進料加工的相關稅收成本計算為:
當期出口退稅額=1.7-(230-203)×(17%-13%)
=0.62(萬元)
不予退還進項稅額=1.7-0.62=1.08(萬元)
相關稅收成本=3+1.08=4.08(萬元)
而來料加工的成本同樣為4.7萬元,采用進料加工方式節約的差量稅收成本為0.62萬元,宜采用進料加工方式。
通過計算可知,當出口售價為245.5萬元時,出口退稅額等于零。也就是說,在出口退稅率小于征稅4個百分點條件下,若出口貨物的增值率為22.75%,無論采用進口加工方式還是采用來料加工貿易方式,其出口的相關稅收成本是相等的,當加工貿易的增值率小于22.75%時,宜采用進料加工方式。反之,則采用來料加工方式。
三、結合其他因素的比較
一是企業當期或近期有無足夠的可抵扣進項稅額。出口企業“免、抵、退”增值稅,從會計處理的角度看,其“退稅”的前提必須是期末有留抵稅額。根據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
可知,在銷項稅額一定的情況下,其實際的“免、抵、退”稅額就決定于“進項稅額一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的差額。雖然企業按“FOB價×出口退稅率”計算的“免、抵、退”稅額可以分別在不同月份進行申報退稅,但稅法規定,貨物出口后最長4個月不辦理出口退稅申報的,稅務機關將視同內銷貨物予以征稅。所以,當加工增值率高,按FOB價計算的“免、抵、退”稅額較大時,如果沒有足夠的可供抵扣進項稅額,其應“免、抵、退”稅金額就得不到有效地抵退。這時,就可以考慮放棄進料加工的貿易方式,而采用來料加工貿易方式。
二是征稅率與退稅率相同的情況。對于退稅率等于征稅率的產品,無論其利潤率有多高,采用“免、抵、退”稅的進料加工貿易方式,比采用“不征不退”的來料加工免稅方式更為有利。因為這兩種方式出口貨物均不征稅,而“免、抵、退”稅方式可以退還耗用國產輔件全部的進項稅,而“不征不退”的免稅方式則要將該項稅款計入成本。
冷沖壓模具:一種金屬制品生產中最為常見的模具類型,主要是對以金屬板材、帶材和型材等材料為原料進行加工成型各種金屬制品的模具,包括用來完成沖裁、彎曲、À深、成形等各種變形加工工藝。按照加工工藝過程包括單工序模、多工序復合模、級進模、精沖模等。金屬冷沖壓成型模具對應的加工設備是各種類型的壓力機,如曲柄壓力機、À深壓力機、精沖壓力機等。冷沖模具的一些部件已經標準化,包括常用的凹模板、模板、模柄、凹模、推桿及模架等,常用制造材料主要為碳素結構鋼、碳素工具鋼、合金工具鋼等。冷沖加工成型模具用于生產的金屬制品可以從小到玩具、生活日用品,大到各類的機械設備、電器、汽車、船舶等的零部件方面。冷沖壓模具在《稅則》中屬于沖壓工具商品范圍,應歸入稅則號列8207.3000。
擠壓模具:是用擠壓方法在擠壓機上生產金屬材料制品時所用的一種專用模具。擠壓是指對放在容器(擠壓筒)內的金屬坯料施加外力,使之從特定的模具孔中流出,從而獲得所需斷面形狀和尺寸的一種塑性加工方法。按照擠壓溫度有冷擠壓和熱擠壓模具之分,按照模具結構有平模、錐模、分流模、帶穿孔針模等類型。金屬擠壓模具所對應的加工設備就是擠壓機,擠壓加工主要是以金屬坯料為原料在擠壓機上通過擠壓模具來生產棒材、管材、型材、異型材等連續產品或單制品。擠壓模具要求具有良好耐磨,通常安裝一些硬質材料的工作部件,其結構一般為拼裝模或組合模的形式。金屬擠壓模具屬于稅目8207.20項下具體列名商品。需要注意,擠壓模具按照是否帶有硬質工作部件而區分歸入不同的子目,對于帶有天然或合成金剛石、立方氮化硼制的工作部件的擠壓模具應歸入稅則號列8207.2010,其他的擠壓模具應歸入稅則號列8207.2090,是否帶這些硬質工作部件在申報時應該給予明確。
À拔模具:又稱À伸模具,是À伸金屬制品的一種工具。其工作原理是在À伸(拔)機器上對金屬坯料施以À力、使之通過模孔,以獲得與模孔尺寸、形狀相同狀態截面制品的塑性加工方法。À伸工藝按照溫度不同有冷À、熱À之分。À伸模具主要用來生產金屬管材、棒材、線材及型材制品方面。所對應加工設備主要有管棒À伸機、À線機(拔絲機)等。À伸模具也要求具有良好耐磨性,通常安裝有金剛石、硬質合金等硬質材料的工作部件,如硬質合金À伸模、天然金剛石À伸模等。金屬À拔模具也屬于稅目8207.20項下具體列名商品,也需注意,À拔模具按照是否帶有硬質工作部件而區分歸入不同的子目,對于帶有天然或合成金剛石、立方氮化硼制的工作部件的À拔模具應歸入稅則號列8207.2010,其他À拔模具應歸入稅則號列8207.2090,是否帶有硬質工作部件在申報時應該給予明確。
熱模鍛模具:俗稱鍛模,是用模鍛設備和工藝來對金屬材料成型加工的一類模具。鍛模通常按其所安裝的設備來分類,常見的有錘上鍛模、機械壓力機上鍛模、螺旋壓力機上鍛模、平鍛機上鍛模等類型。熱模鍛工藝是對加熱到一定溫度的固態金屬料坯在一定壓力下通過模具進行成型加工使之成為所需形狀產品的過程,通常用于生產各種機械零件加工所需的初級粗鍛毛坯件產品方面,如常見的用熱模鍛工藝來生產鋼鐵齒輪粗鍛毛坯、曲軸粗鍛毛坯、傳動軸粗鍛毛坯等所用的模具均屬于模鍛模具。熱模鍛常用設備有錘類(如蒸汽£空氣模鍛錘)、螺旋壓力機類(如摩擦螺旋壓力機、液壓螺旋錘)、曲柄壓力機類(如曲柄壓力機、平鍛機、精壓機)、液壓機類(如模鍛水壓機、油壓機)等。模鍛模具在《稅則》商品中屬于鍛壓工具范圍,應歸入稅則號列8207.3000。
壓鑄模具:是指將金屬溶液(熔融金屬)在壓力下澆注到其中進行成型而得到所需形狀金屬制品的一種模具。用壓鑄成型工藝生產金屬制品其原理類似于用塑料注射機注塑工藝生產塑料制品的過程,金屬壓鑄模具結構原理也類似于塑料注射模具結構,包括澆注系統、型腔、排溢系統、抽芯機構、導向機構、推出復位機構、支撐固定部件、加熱與冷卻系統部分組成等。壓鑄加工所采用的設備為壓鑄機,根據壓射室特點,壓鑄機通常分為冷室壓鑄機和熱室壓鑄機兩種類型。壓鑄工藝成型的制品通常還需要進一步的精加工,壓鑄模具一般用于Í、鋁、鋅、鎂、錫等有色金屬及其合金鑄件的生產方面。金屬壓鑄模具屬于稅則稅目84.80項下金屬用型模的范圍,應歸入稅則號列8480.4100。
【關鍵詞】 兒童;甲狀腺功能亢進癥;甲硫咪唑聯合左甲狀腺素;甲狀腺腫大;臨床療效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306487 文章編號:1004-7484(2013)-06-3210-01
臨床上,對于兒童甲狀腺功能亢進癥進行了長期的大量的研究,結果發現其發病主要和甲狀腺激素分泌增加有關,當甲狀腺激素分泌增加的時候,進而導致甲狀腺代謝的紊亂,出現甲狀腺的腫大[1]。在治療上,本次研究主要采取甲硫咪唑聯合左甲狀腺素的方法來進行,并對其臨床療效進行總結觀察。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選取了2011年5月到2012年5月我院收治的甲狀腺功能亢進癥兒童共55例,其中男10例,女45例,年齡在4-15歲。發病時間為1-5個月,患者主要臨床表現為突眼、食欲亢進以及心率失常、甲狀腺腫大等(血清游離T4為2423 pg/ml,血清TSH濃度為623-712mIu/L)。將所選患者隨機分為兩組,一組為對照組26例,給予甲硫咪唑進行治療。另外一組為觀察組29例,該組患者在對照組治療的基礎上外加左甲狀腺素進行治療。
12 治療方法 對照組患者給予甲硫咪唑治療,其用藥劑量根據患者的病情而定,一般為05-15mg/(kg?d),口服的方式進行,每日三次[2]。觀察組在對照組治療的基礎上外加左甲狀腺素治療,其用藥劑量一般為11-55μg/d[3],甲硫咪唑劑量根據病情來確定,一般為22-4mg/d。兩組患者治療以1個月為一個療程,治療后根據臨床癥狀酌情減少用藥或者停藥,治療后1-6月進行隨訪調查。
13 療效判斷 治療前后,對患者的臨床療效評價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其中包括甲狀腺體積、突眼、體重以及脈率、血清水平等[4]。具體臨床表現為顏面浮腫,眼瞼松腫,并出現厭食、腹脹、昏迷等。痊愈患者一般臨床癥狀消失,經過檢查甲狀腺的免疫功能恢復正常狀態。治療有效的患者甲狀腺腫大逐漸縮小,臨床癥狀出現好轉。
14 統計學處理 本次研究中主要采用SPSS軟件進行統計學分析,計量資料均用均數標準差(χ±s)表示,治療前后采用配對t檢驗,P
2 結 果
兩組患者在接受治療后,病情均有所好轉,但觀察組治療后患者的甲狀腺體積降低的更為明顯,經過檢查TSH、FT4、FT3基本恢復正常水平,無繼發性的甲狀腺減小情況發生。對照組有3例患者體重增加,TSH增高,兩組結果對比發現觀察組治療效果優于對照組。術后不良反應觀察中,僅有1例患者出現皮疹,白細胞減少癥。兩組在年齡、甲狀腺功能上進行比較無統計學差異(P>005)。
3 討 論
甲狀腺功能亢進癥在兒童中具有較高的發病率,且臨床總結發現其多發于女性,該病癥具有發病隱匿的特點,一般早期無明顯癥狀,且一些早期的甲狀腺異常代謝情況也很容易被忽視。目前,對甲狀腺功能亢進癥的主要發病機制并未明確,研究發現其和感染及精神創傷等因素有關,臨床表現為甲狀腺腫大以及突眼等癥狀。對處于發育關鍵時期的兒童來說,如果不采取及時有效的措施,則會影響到其正常的發育,降低其生活的質量,所以進行及時科學的診療也就顯得尤為關鍵。
臨床治療上,鑒于患兒的甲狀腺系統還處于發育時期,所以主要的治療方法還是保守的藥物治療,一般常用的藥物為甲硫咪唑,對甲硫咪唑進行藥理學分析發現,該藥對甲狀腺生物合成具有一定的抑制效果,可抵制甲狀腺過氧化酶的作用。但是在采用該藥治療的過程中,會導致甲狀腺的激素逐漸減少,進而對甲狀腺系統的分泌造成影響,或可促使甲狀腺組織的增生[5]。所以,在臨床上一般聯合左甲狀腺素治療,其臨床療效更佳。因為在聯合使用治療中,甲狀腺功能亢進患者的甲狀腺球蛋白以及甲狀腺激素受體水平降低,甲狀腺腫大情況可明顯改善,同時對藥物性甲狀腺功能減退癥具有控制作用。
從藥理學分析來看,甲硫咪唑對骨髓細胞具有一定的毒副作用,但是正處于發育時期的兒童,其骨髓增生比較活躍,因此對用藥中所產生的毒副作用具有免疫力。甲狀腺功能亢進癥患者治療中聯合使用的左甲狀腺素主要成分為甲狀腺素,它是發育生長中不可缺少的一種激素,在甲狀腺功能低下的情況下使用可作為暫時的替代。本次研究證明二者聯合起來對患者具有較好的臨床療效,其治療效果要比單用甲硫咪唑效果好,治療中只要科學合理的控制使用量,不良反應及毒副作用也是較少的。采取藥物的方式治療甲狀腺功能亢進癥需要耗費一定的時間,所以在治療中藥做好相關的教育宣傳,讓患者按照規定的藥物劑量服用,同時做好定期的復查,從而實現有效康復。
參考文獻
[1] 包美珍兒童及青少年甲狀腺功能亢進的治療[J]國外醫學內分泌學分冊,2009,25(4):230-231
[2] 胡景勝,耿紀錄,呂朝暉,等內分泌科疾病分冊[M]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04:204
[3] 王穗,張普鳳兒童甲狀腺功能亢進癥52例[J]實用兒科臨床雜志,2009,23(13):1123-1125
近幾年,國家對水泥行業的宏觀調控不斷深入,水泥裝備制造企業也面臨轉型升級的迫切需求,如何實現降本增效,同時又能提高產品質量成為眾多制造企業的重要出路,我公司對料槽擋塊制作工藝改進就是在此行業背景下完成的。
料槽擋塊在實際應用中的作用
在輸送機的爬坡段,料槽的隔板是防止物料下滑的重要零件,也是承載物料的重要組成部分,隔板與料槽底部用螺栓聯接固定,在料槽的高度方向需設置兩處支撐點(即擋塊),用以增強隔板的剛度,防止隔板因長時間承載物料、超產、物料溫度過高而引起變形,因此擋塊的位置尺寸精度是隔板獲得有效支撐的重要保證。
改進前的成型工藝及存在的問題
原加工工藝是側板和小方塊作為兩個零件,單獨下料后進行組對焊接。從側板及小方塊的制作過程來看,加工工藝及加工設備都比較簡單,但存在以下幾方面的不足之處:
工效低,需2人配合完成,不能滿足大批量的產能需求;產品質量無法有效控制:每件擋塊剪板下料尺寸不一,焊接時擋塊的位置度不易控制。焊接時產生的飛濺及焊縫缺陷影響產品的外觀質量;由于是大批量生產,焊接量大,能耗高;由于需要組對焊接,涉及工種配合,需配備的人員多。
改進思路
通過分析以往加工工藝存在的問題,著重從提高產品的生產效率、改善質量和降低成本三方面入手。根據產品的應用特性可知,對料槽兩側擋塊的位置要求較高,因此擋塊的定位基準應與料槽組焊時的成型基準一致。由于擋塊批量大,與料槽兩側焊接時,定位的輔助工作量大,造成加工效率低下。所以,要解決上述問題,關鍵在于采用新的工藝,避免組對焊接。考慮到料槽的側板材質為Q235B,冷加工成型性能良好,滿足沖壓工藝要求,針對凸臺所起的作用和結構特點,可以考慮增加一副沖模,在料槽側板上直接沖出5mm高的凸臺。
改進結果
增加一副簡單的沖壓模具,在側板沖壓成形后再加上一道沖壓工藝,沖出凸臺,沖壓時用料槽側板上部及右端作為定位基準(與料槽組焊基準一致),單人操作,沖壓效率高,質量得到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