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司馬相如列傳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關鍵詞:通西南夷;犍為郡;年代;順序
中圖分類號:K23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6959(2008)03-0190-08
通西南夷是漢武帝初年的大事之一,后來史籍一般都會論及,但其涉及的一些問題又歷來存在疑誤,因為《史記》、《漢書》所載西漢通西南夷的史實本身有若干含糊不清甚至龜踔處,頗難清理。本文選取初期通西南夷、置犍為郡的時間問題進行考辨,試以澄清積誤。
西漢通西南夷史實主要見于《史記》、《漢書》的《西南夷》、《司馬相如》兩傳,記載了“西南夷”在戰國、秦及漢初與“內地”的關系,唐蒙、司馬相如通西南夷的由來過程等等。《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平準書》、《漢書?武帝紀?司馬相如傳?公孫弘卜式兄寬傳?西南夷兩粵朝鮮傳》、《漢紀?孝武皇帝紀》、《華陽國志?蜀志?南中志》、《資治通鑒?世宗孝武皇前帝》等也記載其部分史實,但有關情節卻始終不夠清晰,此處綜合諸書記載;略述西漢初通西南夷事跡如下:
所謂“西南夷”,即“巴蜀西南外蠻夷也”,在蜀之南為“南夷”,在蜀之西為“西夷”。秦朝。“西南夷”已經隸屬于秦,并設有行政官員,而漢朝興起以后,因為風俗習慣、地理位置等原因,放棄了這些地方,只是恢復蜀地的固有邊界而已。到漢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大行王恢擊東越,東越殺王郢以報。恢因兵威使番陽令唐蒙風指曉南越。”唐蒙通過在“南越”當地和在長安對“蜀賈人”的調查,了解到“南越”和“夜郎”相通,而“夜郎”又和“蜀”地相通。漢朝要控制“南越”,“今以長沙、豫章往,水道多絕,難行。”唐蒙建議經過這些“西南夷”地區來控制“南越”:“竊聞夜郎所有精兵,可得十余萬,浮船江,出其不意,此制越一奇也。誠以漢之強,巴蜀之饒,通夜郎道,為置吏,易甚。”漢武帝于是任命唐蒙為“郎中將”(《喻巴蜀檄》稱“中郎將”),負責這件事。結果唐蒙把“夜郎”等“南夷”設置為漢朝的“犍為郡”來管理,又開通“南夷道”,“發巴蜀卒治道,自k道指江。”
“相如為郎數歲,會唐蒙使略通夜郎西i中,發巴蜀吏卒千人,郡又多為發轉漕萬余人,用興法誅其渠帥,巴蜀民大驚恐。上聞之,乃使相如責唐蒙,因喻告巴蜀民以非上意。檄曰(《喻巴蜀檄》)……相如還報。是時邛、i之君長聞南夷與漢通,得賞賜多,多欲愿為內臣妾,請吏,比南夷。天子問相如,相如曰:‘邛、i、冉、者近蜀,道亦易通,秦時嘗通為郡縣,至漢興而罷。今誠復通,為置郡縣,愈于南夷。’。天子以為然,乃拜相如為中郎將,建節往使。……司馬長卿便略定西夷,邛、i、冉、、斯榆之君皆請為內臣。除邊關,關益斥,西至洙、若水,南至為徼,通零關道,橋孫水以通邛都。還報天子,天子大說。相如使時,蜀長老多言通西南夷不為用,唯大臣亦以為然。相如欲諫,業已建之,不敢,乃著書,籍以蜀父老為辭,而己詰難之,以風天子,且因宣其使指,令百姓知天子之意。”所“著書”就是《難蜀父老》。
以上就是《史記》、《漢書》所載唐蒙與司馬相如通西南夷的基本史實。前后經過數年時間,參與人員不一,涉及地區先后有增添,因《史記》、《漢書》時間記載模糊,后人容易誤解。其中有幾個時間問題后人直至今人仍有若干疑誤。
一、一年還是六年
幾乎所有論著都把唐蒙與司馬相如通西南夷看作一年之中完成的事情。
最早是《漢紀》把唐蒙、司馬相如通西南夷的所有行動都系于元光五年,《資治通鑒》承襲《漢紀》,也把唐蒙、司馬相如通西南夷的所有行動都系于元光五年,沿襲《漢紀》、《資治通鑒》的還有《通鑒紀事本末》、《中國古代史》等等。把唐蒙、司馬相如通西南夷的所有行動都系于建元六年的有白壽彝《中國通史》、《秦漢史》、《劍橋中國秦漢史》、《中國大百科全書》、《中華五千年紀事本末》、《新編中國歷朝紀事本末》、《新史記》等等。還有一些論著述及西漢初通西南夷時,不系年,當是有意回避,如張傳璽《中國古代史》等等。
唐蒙、司馬相如通西南夷前后經歷約六年時間,從唐蒙上書、置犍為郡、司馬相如兩次出使、到“罷西夷,獨置南夷夜郎兩縣一都尉,稍令犍為自葆就”,即從元光四年(公元前131年)到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共六年左右。(見后文)如果籠統定于一年,難免紛亂。
二、唐蒙通西南夷的起始時間
一般認為唐蒙通西南夷的起始時間在“建元六年”或“元光五年”,以“建元六年”說為多。兩說差距甚大,本無共存之理。《華陽國志校注》注云,“建元六年唐蒙自南越還,向漢武帝上書建議通夜郎”、《夜郎文化尋蹤》說:“漢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派遣唐蒙出使南夷,拜見了夜郎侯多同,雙方議定設置官吏。”《秦漢文學編年史》系“唐蒙通西南夷”在“建元六年”,并引《漢書補注》為據,以為“《資治通鑒》卷十七系之元光五年,似不確”。類似論著眾多。
通西南夷在“建元六年”說是很大的誤解,通西南夷在“元光五年”說也不夠準確。
《史記?西南夷列傳》敘述唐蒙通西南夷的由來,從“建元六年”開始說起,并不等于“通西南夷”就是從“建元六年”開始。從“建元六年”起到第二個年代“元狩元年”的出現為一段落,這一段文字共涉及九年間事,一直寫到“罷西夷”,而“罷西夷”已在元朔三年秋:“元朔三年秋,罷西南夷,城朔方城。”“建元六年”下所敘事原在《東越列傳》,在《西南夷列傳》這里原本不需要又敘述東越事,此處不過是引起話頭,本是補敘通西南夷的起因,如果按《史記》記敘類似問題的慣常用語,這里應該把“建元六年”改換成“初”字,“建元六年”還不是通西南夷的開始時間。這個問題歷來未曾引起重視,也是產生疑誤的首要因素。
這里有幾個問題尚需辨正:
其一是“建元六年閩越攻南越”是否有誤?
《史記》、《漢書》二西南夷傳皆明言“建元六年,大行王恢擊東越,東越殺王郢以報。恢因兵威使番陽令唐蒙風指曉南越”;“至建元三年,閩越發兵圍東甌。…至建元六年,閩越擊南越。南越守天子約,不敢擅發兵擊而以聞。上遣大行王恢出豫章,大司農韓安國出會稽,皆為將軍。兵未u嶺,閩越王郢發兵距險”;又《漢書?武帝紀》系于建元六年:“建元……六年……秋八月……閩越王郢攻南越。遣大行王恢將兵出豫章、大司農韓安國出會稽擊之,未至,越人殺郢降,兵還。”《西南夷兩粵朝鮮傳》也系于建元六年:“建元三年,閩越舉兵圍東甌,東甌告急于漢。……后三歲,閩越復興兵擊南越。南越守天子約,不敢擅發兵,而上書以聞。上多其義,大為發興:遣兩將軍將兵誅閩越”,如此等等,則“唐蒙風指曉南越”事在“建元六年”不誤。
其二,“建元六年”所能提供給唐蒙的時間到底有多少?
按《漢書?武帝紀》,《史記》、《漢書》所敘“大行王恢擊東越,一東越殺王郢以報”一事在建元六年秋八月開始:“建元……六年……秋八月……閩越王郢攻南越。遣大行王恢將兵出豫章、大司農韓安國出會稽擊之,未至,越人殺郢降,兵還。”“秋八月”至“秋九月”底,不過只有一個多月時間屬于“建元六年”,“秋八月”所指應是“閩越王郢攻南越”一事起始時間,一其余“遣大行王恢將兵出豫章、大司農韓安國出會稽擊之,未至,越人殺郢降,兵還”等等不可能都在“秋八月”,更在之后。“唐蒙風指曉南越”的完成最快也不會早于“秋九月”底,即應在“建元六年”年底。并且,《史記》《漢書》之《西南夷傳》均明言,“蒙歸至長安,問蜀賈人……蒙乃上書說上……上許之。乃拜蒙為郎中將,將千人,食重萬余人,從巴蜀i關入,遂見夜郎侯多同”,這一系列事件不是一年半載能完成的,僅唐蒙從南越回到長安,即非數月不能到達,遑論其后征發“萬余人”進入夜郎。
考《后漢書?郡國志》:“蜀郡秦置。雒陽西三千一百里……京兆尹秦內史,武帝改。其四縣,建武十五年屬。雒陽西九百五十里”,兩者相減得蜀至長安距離約二千一百余里。犍為郡初設時,郡治在“” (今貴州遵義一帶),再加上“”至成都約一千余里,則西漢犍為郡距長安約三千余里。其時南越所在即《后漢書?郡國志》之“南海郡”,“南海郡武帝置。雒陽南七千一百里”。至長安至少七千余里,從南越經長安至夜郎,約萬里之遙。這些地方大多崎嶇難行,比中原等地交通遠為困難。按吳明賢先生《蘇E入蜀考》的結論,唐代從長安入蜀約需兩個多月。北宋開封至蜀也需三月左右,如宋祁《益州謝上表》:“昨被嘉v元年八月詔書,授臣吏部侍郎,仍舊職移知益州,臣以九月解定州符印,十月過闕下,又奉詔旨,許朝見面賜訓赦,自見逮辭,凡一月,即乘驛趨官,以今年二月二十日領州事。”蘇洵《張益州畫像記》所言也是三月左右,“至和元年秋,蜀人傳言有寇至,邊軍夜呼,野無居人,妖言流聞,京師震驚。方命擇帥……乃推曰:‘張公方平其人。’天子曰‘然。’公以親辭,不可,遂行。冬十一月至蜀。”北宋入蜀路線也是經關中入蜀,開封至長安道路平坦,時日當不費太多,所以開封至蜀與長安蠶蜀所需時日差距不會很大,再加上唐宋時代巴蜀與長安間道路應該比漢武帝時代要通坦,則西漢長安至蜀需三月左右大體不誤。如果“乘傳”可能要快些,但只能在長安以及成都平原少部分地區,其余崎嶇險阻,似也難以使用。以唐蒙經南越、長安、巴蜀、夜郎一線,單邊一次沒有一年以上是很難到達的。所以,唐蒙絕不可能有時間在“建元六年”又出使“西南夷”。
其三,唐蒙是否有必要在“建元六年”“歸至長安”
“唐蒙風指曉南越”本是奉“大行王恢”之使命,使命完成自然應當向王恢“還報”,不屬于朝廷正式派遣,不可能直接向漢武帝“還報”。“唐蒙風指曉南越”的職事,不過屬于戰地指揮官“大行王恢”所能決定的一些細節問題,如通風報信之類,其余更重要的諸多善后等事宜,漢武帝本有正式使節:“是時,漢兵遂出,末逾領,適會閩越王弟馀善殺王以降。漢兵罷。上嘉淮南之意,美將卒之功,乃令嚴助諭意風指于南越。南越王頓首曰:‘天子乃幸興兵誅閩越,死無以報!’即遣太子隨助入侍。”按《史記》、《漢書》“還報”一詞的使用,皆是因直接使命,此處《史記》、《漢書》稱唐蒙“歸至”,與后文“上許之,乃拜蒙以郎中將一一還報,乃以為犍為郡”,完成朝廷使命后用“還報”一詞有明顯區別,即“歸至長安”當非因前述南越事;又按“蒙歸至長安,問蜀賈人……蒙乃上書說上曰”等等脈絡語氣,“歸至長安”與“上書”一事也無明確的直接關系。所以,“歸至長安”亦非因后述西南夷事。因此,唐蒙“歸至長安”也不必在“建元六年”。按上文“其二”所論,也不可能在“建元六年”“歸至長安”。以后文“上書”事衡量,當在元光四年。
綜上所述,“通西南夷”絕非始于“建元六年”。
《史記》兩個直接有關的列傳《西南夷列傳》、《司馬相如列傳》都沒有明確記載唐蒙通夜郎的具體年代,而在《平津侯主父列傳》里提到:“元光五年,有詔征文學,川國復推上公孫弘。是時通西南夷道,置郡,巴蜀民苦之,詔使弘視之。還奏事,盛毀西南夷無所用,上不聽”。《漢書?武帝紀?公孫弘卜式嚎澩》皆以通西南夷在“元光五年”:“元光五年夏,發巴、蜀治南夷道”、“元光五年,復征賢良文學,川國復推上弘。……時方通西南夷;巴、蜀苦之,詔使弘視焉。還奏事,盛毀西南夷無所用,上不聽。”《史記?司馬相如列傳》所載《難蜀父老》一文有:“漢興七十有八載,……于是乃命使西征……至于蜀都。……今罷三郡之士,通夜郎之涂,三年于茲,而功不竟”等語,按“漢興七十有八載”在元朔元年,“通夜郎之涂,三年于茲”之三年前,正在元光四年,指唐蒙上書、拜將、進入夜郎的時間。
唐蒙通西南夷在元光五年不誤。按《漢書》“元光五年夏,發巴、蜀治南夷道”的記載,唐蒙進入西南夷地區的時間應在元光五年夏之前,約在元光四年夏秋;其在長安上書、拜將、將兵、征發萬余人作后勤等等,則應更早,約在元光四年春。唐蒙通西南夷起始時間在元光四年,“已略通夜郎”、約為置吏等事則在元光五年。
三、犍為郡初設年代在元光五年,不在建元六年
與通西南夷年代直接關聯的另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犍為郡的設立年代,自來亦有建元六年、元光五年兩說,古人幾乎都采建元六年置郡說,今人以建元六年置郡、元光五年置郡兩說并行。
《漢書?地理志》云?“犍為郡,武帝建元六年開”。是建元六年置郡說的源頭。
《漢紀》把唐蒙、司馬相如通西南夷的所有行動都系于元光五年,自然是大而化之。而置犍為郡卻未曾明言,基本可以認為其確定于元光五年置。這當是對《漢書》“犍為郡,武帝建元六年開”的說法表示疑問的做法,也是元光五年置郡說的源頭。
《資治通鑒》承襲《漢紀》,也把唐蒙、司馬相如通西南夷的所有行動都系于元光五年,但已經加上“還報,上以為犍為郡”一事,即是肯定《漢紀》而訂正《漢書》,并把唐蒙、司馬相如事均系于“秋,七月”之前,又另加公孫弘事,系于“秋……八月”后,雖不確,卻明顯有所考證。
有意思的是司馬光在《稽古錄》里把唐蒙上書系于“元光四年”條下:“中郎將唐蒙使南越,見X醬、筇竹杖,請通西南夷以制越”,雖仍把唐蒙使南越、上書兩事混為一年,但已經明顯意識到“元光五年”一年不可能完成。“元光五年”所系上書、將兵、訂約、置郡、通道諸事,比《資治通鑒》有進展。郭永蹈《蜀鑒》也把唐蒙通西南夷系于“元光四年”,“漢武帝元光四年拜唐蒙為中郎將使通南夷,始置犍為郡”,“元光四年拜唐蒙為中郎將使通南夷”有道理,“元光四年置犍為郡”不合《史記》、《漢書》有關記載。
方國瑜先生《中國西南歷史地理考釋》對唐蒙、司馬相如通西南夷、置犍為郡的年代有非同一般的解釋:“《漢書?地理志?犍為郡》說‘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開縣十二。’其中有五縣在犍為南部,后來別設都尉,這是漢朝在西南設置郡縣最早的地區。后,唐蒙出使夜郎,《史記?西南夷傳》 說‘唐蒙為中郎將(按:郎中將),見夜郎侯多同,蒙厚賜,喻以威德,約為置吏,還報,乃以為犍為郡。’事應在元光三年(公元前132年)。所謂‘約為置吏,還報,乃以為犍為郡’,應作‘乃以屬犍為郡’。”這是認為犍為郡在建元六年開設,但并不由唐蒙開設,唐蒙在元光三年出使夜郎,把夜郎地區并入犍為郡。即先有犍為郡,后有唐蒙出使夜郎。這就和《史記》《漢書》相關記載大不同,其原因當是以此彌縫《漢書?地理志》,云“犍為郡,武帝建元六年開”與《史記》《漢書》其余相關記載矛盾的作法,改字以作解,說到底是不以為《漢書?地理志》云“犍為郡,武帝建元六年開”有誤。
由于《漢書?地理志》的巨大影響,后來史志多采“建元六年置郡”說。
如《華陽國志?蜀志》:“犍為郡,孝武建元六年置。時治……元光五年,郡移治南廣”、《水經注》:“又東南過犍為武陽縣,……漢武帝建元六年開置郡縣”、《元和郡縣志》、《太平寰宇記》、《大清一統志》等。《史記》、《漢書》的注解著作和當代史書等等也是如此,如《漢書補注》對“犍為郡,武帝建元六年開”未有異議、《史記會注考證》又引證《漢書補注》云:“開二郡(、犍為)、事在建元六年”、《中國古代史》:“公元前135年(建元六年),由于夜郎及其附近的許多城邑相約歸漢,漢武帝在夜郎地建立犍為郡”、《全注全譯史記》也沿襲《華陽國志》的說法。與漢代犍為郡有關地方的幾乎所有志書都采取“建元六年置郡”的說法,幾乎都是沿《漢書》、《華陽國志》。如《四川通志》:“禹貢梁州之域,秦為西南夷,漢建元六年,開夜郎國置犍為郡”、并引《華陽國志》為據。《犍為縣志》:“漢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開‘西南夷’,置犍為郡。郡治(今貴州省遵義市西)。元光五年(前130年),郡治移南廣(今云南省鹽津縣東)”、《云南通志》等。其余如四川《宜賓縣志》、《新津縣志》、貴州《遵義縣志》、云南《昭通縣志》等等也是如此。
“元光五年置郡”說自是因《史記》、《漢紀》、《資治通鑒》等,但《漢書?地理志》、《華陽國志》“建元六年置郡”說并未得到徹底辨正,至今仍然還在廣泛引用。
《史記》兩個直接有關的列傳,《西南夷列傳》、《司馬相如列傳》都沒有明確記載置犍為郡的具體年代。而在《平津侯主父列傳》里提到:“元光五年,有詔征文學,川國復推上公孫弘。是時通西南夷道,置郡,巴蜀民苦之,詔使弘視之。還奏事,盛毀西南夷無所用,上不聽”,此處即指“元光五年是時通西南夷道置郡”。奇怪的是《漢書?公孫弘卜式嚎澩》云:“時方通西南夷,巴、蜀苦之,詔使弘視焉”,卻刪掉“置郡”二字。原因不外兩端:一是此處與,“置郡”無關;再或者與《地理志》云“犍為郡,武帝建元六年開”相龜醵不得不如此。按《史記》《漢書》之《西南夷傳》:“秦時常O略通五尺道,諸此國頗置吏焉。十余歲,秦滅。及漢興,皆棄此國而開蜀故徼。……(唐蒙通夜郎及夜郎旁小邑)還報,乃以為犍為郡”,此段兩傳并無任何實質分歧,則犍為郡在唐蒙通夜郎還報漢武帝以后開設無疑。如前述,建元六年唐蒙必無通西南夷的可能,所以《地理志》云“犍為郡,武帝建元六年開”即為疏忽錯失,“元光五年”置犍為郡不誤。
問題還在于《華陽國志》“犍為郡,孝武建元六年置。時治……元光五年,郡移治南廣”的這一段,“此段記載蓋據傳說,于史實多所抵牾”,不足憑信。前既取唐蒙通西南夷說,又另無證據,就必無又取“建元六年置犍為郡”說之理,仍然因襲《漢書》而來。按《史記》《漢書》之《司馬相如傳》:“唐蒙已略通夜郎,因通西南夷道,發巴、蜀、廣漢卒,作者數萬人。治道二歲,道不成,士卒多物故,費以巨萬計。蜀民及漢用事者多言其不便。是時邛i之君長聞南夷與漢通,得賞賜多,多欲愿為內臣妾,請吏,比南夷”,“通西南夷道、治道”等自然在元光五年,“是時邛i之君長聞南夷與漢通,得賞賜多,多欲愿為內臣妾,請吏,比南夷”,“邛榨之君長”正要求內附,犍為郡治何以從“”(今貴州遵義一帶)大幅后移至南廣(今四川高縣一帶;《犍為縣志》或云“今云南省鹽津縣東”,相近)其實移治本在元朔三年后,“及弘為御史大夫,時(元朔三年)方筑朔方,據河逐胡,弘等因言西南夷為害,可且罷,專力事匈奴。上許之,罷西夷,獨置南夷兩縣一都尉,稍令犍為自保就。”所以“元光五年”移治等等,貌似確鑿,不過是以后出之史實附會彌縫“建元六年”與無可懷疑之“元光五年”之間的抵牾而已。其中“唐蒙”斬令一節,也是西漢以后據《司馬相如列傳》“又興法誅其渠率”一語所作的發揮,又已經在時間上含混不清了。
總之,置犍為郡必在元光五年。建元六年說乃《漢書》、《華陽國志》之誤。以《漢書》、《華陽國志》之體大,于細節有所疏忽錯失,在所難免。
唐蒙與司馬相如通西南夷的幾個階段。
《史記》、《漢書》有關通西南夷諸記載時間、順序含糊,參與人員不一,非仔細比勘,頗難一一對應。一般談到西漢初通西南夷,大多把唐蒙、司馬相如、公孫弘等的活動放在同一個時間段來看待,把入夜郎、置犍為郡、通西夷、罷西夷等數年之間、多人參與的事情當作一年當中完成的事件,敘事論理難免淆亂。此處核較有關記載,略分順序。大致說來,西漢唐蒙司馬相如通西南夷整個事件可分五個階段,大約六年時間:起始上書、通西南夷置郡、治南夷道、通西夷、罷西夷與后移犍為郡。
其中有七件事:上書、通西南夷置郡、司馬相如喻巴蜀、治南夷道、公孫弘視西南夷、司馬相如第二次出使通西夷、后撤犍為郡與罷西夷。
一、唐蒙“上通西南夷書”約在元光四年春
唐蒙初通西南夷的起始時間應從“上書”算起,“上書”一事是整個“通西南夷”事件的開端,約在元光四年春。按《史記?西南夷列傳》,唐蒙自“上書”開始,直到“治道二歲,道不成,士卒多物故,費以巨萬計”時,還在“通西南夷”。
二、唐蒙“通西南夷”在元光四年夏到五年夏、置犍為郡在元光五年春夏
“乃拜蒙為郎中將(《司馬相如列傳》作“中郎將”),將千人,食重萬余人,從巴蜀i關(按《漢書補注》當作“巴符關”)入,遂見夜郎侯多同。蒙厚賜,喻以威德,約為置吏,使其子為令。夜郎旁小邑皆貪漢繒帛,以為漢道險,終不能有也,乃且聽蒙約。還報,乃以為犍為郡。發巴蜀卒治道,自焚道指江。”約為一年左右,在元光四年夏到五年夏之前,置犍為郡在元光五年春夏間。
關鍵詞:古琴歌《鳳求凰》;司馬相如與卓文君;反封建思想.
西漢時期蜀郡辭賦家司馬相如與卓文君兩情相悅的故事,兩千多年來廣為流傳,情真意摯,意趣非凡,令人向往。關于故事的起源,眾所周知是司馬相如“琴挑”卓文君,其實,不僅是“琴挑”,還有兩首愛情古琴歌《鳳求凰》打動了卓文君。這就是聲樂的力量。
一、“琴挑”典故
司馬相如與卓文君兩情相悅的愛情故事,在《史記》和《漢書》中都有明確記載,《史記?司馬相如列傳第五十七》載:
司馬相如者,蜀郡成都人也,……梁孝王卒,相如歸,而家貧,無以自業。素與臨邛令王吉相善,……臨邛中多富人,而卓王孫家童八百人,程鄭亦數百人,二人乃相謂日:“令有貴客,為具召之。”并召令。令既至,卓氏客以百數。至日中,謁司馬長卿,長卿謝病不能往,臨邛令不敢嘗食,自往迎相如。相如不得已,疆往,一坐盡傾。酒酣,臨邛令前奏琴日:“竊聞長卿好之,愿以自娛。”相如辭謝,為鼓一再行。是時卓王孫有女文君新寡,好音,故相如繆與令相重,而以琴心挑之。相如之臨邛,從車騎,雍容閑雅甚都;及飲卓氏,弄琴,文君竊從戶窺之。心悅而好之。……
可知司馬相如之所以去卓家,是因為他的聲名已經很大,卓文君之父卓王孫希望借司馬相如的名聲提高自己的社會地位,于是將他與縣令王吉強請到家做客,這之后就有了司馬相如表面彈琴,實際是在以“琴心”卓文君。偷聽偷看的卓文君竟然“心而好之”,因兩情相悅而卓王孫必然反對,便有了司馬相如與卓文君私奔至成都的故事。
司馬相如不僅善作賦,文學名聲很大,而且善鼓琴,其所用琴名為“綠綺”,是名噪一時的古琴,為愛好辭賦的梁孝王所贈。“綠綺”其名流傳至今,甚至在文學作品中成了古琴的別稱,足見琴是好琴,彈此琴的司馬相如的琴技也甚是了得。
《史記》和《漢書》都只說司馬相如對卓文君“以琴心挑之”,縱然司馬相如的琴技非常之好,但僅憑“琴心”還是不夠的。其實,能夠打動了卓文君之心的,除了司馬相如的琴技外,還有兩首名為《鳳求凰》的琴歌。
二、《鳳求凰》釋義
見于記載的司馬相如所吟唱的兩首《鳳求凰》琴歌的歌詞如下:
其一
有一美人兮,見之不忘。
一日不見兮,思之如狂。
鳳飛翱翔兮,四海求凰。
無奈佳人兮,不在東墻。
將琴代語兮,聊寫衷腸。
何日見許兮,慰我彷徨。
愿言配德兮,攜手相將。
不得於飛兮,使我淪亡。
其二
鳳兮鳳兮歸故鄉,遨游四海求其凰。
時未遇兮無所將,何悟今兮升斯堂!
有艷淑女在閨房,室邇人遐毒我腸。
何緣交頸為鴛鴦,胡頡頏兮共翱翔!
凰兮凰兮從我棲,得托孳尾永為妃。
交情通意心和諧,中夜相從知者誰?
雙翼俱起翻高飛,無感我思使余悲。
古代沒有科學的記譜方式,所以留傳到現在的《鳳求凰》就只能見到這兩首歌詞,即見于史籍記載的司馬相如彈琴時有意“挑之”卓文君的歌唱。因演繹了司馬相如與卓文君的愛情故事,《鳳求凰》也成為漢代的漢族古琴歌。
所謂古琴歌,是以古琴伴奏的一種自彈自唱的藝術歌曲,在中國古代備受文人雅士的青睞。司馬相如是當時的大文豪,他以古琴歌的方式去追求卓文君可謂風俗使然。
《史記》《漢書》都未記載《鳳求凰》歌詞,直到南北朝時期的徐陵編《玉臺新詠》,才將這兩首《鳳求凰》收錄其中。所以,在歷史上一直有人懷疑這兩首《鳳求凰》非司馬相如所作,而是兩漢琴工假托司馬相如之名的作品。其實,像琴歌這樣的作品,肯定有假托的事例;但是,一是難以找到確切依據來證明是假托,二是《史記》《漢書》未載并不能說明問題。《史記》《漢書》中的《司馬相如傳》已是兩書中篇幅較大者,《漢書》還不得不為此分為上下卷,未將司馬相如事跡全部記載是很可能的,也是很正常的。而從《玉臺新詠》收錄《鳳求凰》的情況看,它不僅錄了歌詞,并加序說明,這是很慎重的處理方式,說明徐陵并不是盲目收錄。正是因為徐陵的慎重處理,以后的唐《藝文類聚》、宋《樂府詩集》等書,才大大方方地將《鳳求凰》收錄其中。可見,《鳳求凰》為司馬相如所作應當是可信的。
《鳳求凰》所表達的核心內容,是自喻為“鳳”的司馬相如以吟唱的方式,對他心中以為“凰”的卓文君,表示無限傾慕,決心熱烈追求。
吟唱此歌,“鳳求凰”在特定背景中有多重含義。
眾所周知,在傳說中,鳳凰是神鳥,“鳳”為雄,“凰”為雌。在古代,有被稱為天地間“四靈”的麟、鳳、龜、龍,而鳥中之王則是鳳凰。《大戴禮記》有載:“有羽之蟲三百六十而鳳凰為之長。”當時的司馬相如在文壇上已負盛名,他所寫的《子虛賦》一時令洛陽紙貴;而卓文君有才也有貌,文化修養極高,非一般女流可比。司馬相如以“鳳凰”喻他們二人,確實有誰能與其相較的凌云浩氣。
《鳳求凰》里的“鳳凰”,又形容夫妻和諧、美好。在古人的詞匯中,“鸞鳳和鳴”“鳳凰”都是形容夫妻美滿。《左傳》有云:“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日:‘吉,是謂“鳳凰,和鳴鏗鏘。”以“鳳求凰”形容司馬相如向卓文君表達愛意,確有“佳偶難得”的意味。
“鳳凰”與音樂也有關系。《尚書》有“簫韶九成,鳳凰來儀”之句,意思是說簫韶之曲連續演奏,連鳳凰也隨樂聲翩翩起舞。古書《列仙傳》曾記載,弄玉是秦穆公之女,她與其夫蕭史都善吹簫,每當他們吹簫時,因簫聲之妙,總是引得鳳凰來傾聽。秦穆公認為是吉祥之兆,為吸引鳳凰就專門建了筑鳳臺。鳳凰雖來,弄玉夫婦也乘鳳凰而去了。唐代詩人李賀在《李憑箜篌引》中引用這一典故,寫下了“昆山玉碎鳳凰叫”,以“鳳凰”形容音樂的魅力。
卓文君雅好音樂,所以司馬相如以琴聲、歌聲“挑之”,以琴心求知音時,卓文君當然理解。眾所周知,在所有社會活動中,音樂才是最直接的情感活動形式。晉代的嵇康早就提出:“夫心佑謚校而聲出于心。”所謂“聲出于心”,就是說,歌聲是來自心靈的吶喊,是個人情感最直接的張揚。
茫茫人海,知音難覓,這是人生之嘆,也是司馬相如之嘆;而現在,他尋覓到了卓文君這位知音。司馬相如當然要珍惜機會,將心中的所思所想用歌聲告訴卓文君。理解了這些,再將這兩首《鳳求凰》譯為白話文,意境極美。
其一:
那位俊秀的女子啊,我難以忘懷她的容貌。
一日見不到她,我心中就有發狂般的牽念。
鳳鳥在空中回旋高飛,那是我在尋覓我的凰鳥。
可嘆啊,我那關人啊,她不在鄰近的東墻。
我用琴聲述說情語,那是我內心深深的情意。
何時能允諾我求之婚事,慰藉我的往返徘徊?
希望我的德行可以與你相配,相互攜手在一起。
不知該怎么辦的心情,讓我陷于情愁如何是好。其二:
鳳鳥之所以回家鄉,為的是尋求我心中的凰鳥。
凰鳥在哪里?雖心中所感,我不知所往?
那位美麗嫻雅的女子,居處雖近心卻遙遠。
心中有無限思念情,何時可成恩愛的鴛鴦?
愿鳳鳥與凰鳥能雙飛,起居相依,形影不離,
永遠是情投意合的配偶,兩心和睦一切都好。
半夜里我們遠走高飛,不要讓我感念相思而悲傷。
兩首《鳳求凰》,充分表達了司馬相如對卓文君的無限傾慕和熱烈追求。兩首琴歌的核心就是“鳳求凰”,雖然是比喻,但反映的是熱烈的男女追求,所以在藝術上反復使用。“鳳凰”是神鳥,“鳳求凰”也是形容司馬相如、卓文君之間的默契,因為他們的理想、意趣不僅相同,而且高尚。所用歌詞言辭雖淺,意義卻深。所以,這樣的作品。僅就文學性而言,堪為后世典范之作。
琴聲、歌聲的雙重“挑之”,再加之文君婢女的暗通殷勤,不能不對文君的心理狀態和愛情理想產生影響。既然兩情相悅,按社會常識,司馬相如對卓文君就應該按當時社會的規范,正式走談婚論嫁的所有程序。可是,卓文君雖然很年輕,卻已是“新寡”,按當時的社會禮儀、風俗,還在守喪期間的寡婦,是不能談婚論嫁的。
所以,當司馬相如在《鳳求凰》中向她發出“中夜相從”的私奔召喚時,雖然那感人的琴音和歌聲讓她激動,很愿意去追隨那彈琴之人;然而,她也知道,這樣做是違背社會規范的。怎么辦?她不想放棄機會,很想追求自己的幸福;思考再三,她決定聽從司馬相如“中夜相從”的召喚,不再理會那些社會強加的禮教束縛,為了尋覓自己的意中人,就要不顧一切,哪怕是私奔!卓文君勇敢地沖破藩籬,與心上人司馬相如私奔成都,結成了終身伴侶。
三、《鳳求凰》的歷史影響
兩首《鳳求凰》的琴歌傳了兩千年,在當世及后世都產生了重要影響,它的千古魅力就在于以“鳳求凰”的方式表現自己的“心聲”。司馬相如和卓文君,在“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鉆穴隙相窺,逾墻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婦人有三從之義,無專用之道”“夫有再娶之義,婦無二適之文”等等封建禮法的壓制下沒有屈服,為了自己的愛情理想,為了自己的幸福,為了自己心愛的人,大膽沖破了封建禮教的羅網。他們自由戀愛、自主婚姻的行動,為后世男女青年作出了榜樣。
結語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正是因為前有司馬相如的《鳳求凰》,后世文學中才有了《西廂記》《玉簪記》《墻頭馬上》等著作。《西廂記》劇中的張生在劇中這樣唱道:“昔日司馬相如得此曲成事,我雖不及相如,愿小姐有文君之意”;《玉簪記》劇中的潘必正,以司馬相如為榜樣,挑動陳妙常私奔的也是琴心;《墻頭馬上》劇中的李千金私奔暴露后,作為辯護詞的就是文君私奔相如……這些證明了《鳳求凰》反封建思想的影響非常深遠,在今世更是得到充分的肯定。1957年10月1日,著名的大文學家郭沫若先生在四川邛崍縣,為“文君井”的題詞這樣說:
文君當壚時,相如滌器處。反抗封建是前驅,佳話傳千古。
會當一憑吊,酌取井中水,用以烹茶滌塵思,清逸涼無比。
【關鍵詞】《史紀》;人物形象塑造;“互見法”
《史紀》是我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它給人們展現了一個英雄輩出的年代,它是一曲英雄的頌歌,更是一部英雄的傳奇,《史紀》之所以流傳千年而不衰,除卻其史學價值之外,其濃郁的文學色彩更是帶給讀者心靈的慰藉,《史記》的文學價值是多方面的,無論是刻畫人物的方法、敘事描寫的藝術、悲劇氣氛的渲染,抑或是抒彩、散文風格的體現,簡潔、精練的語言技巧等方面,都為歷代作家所推崇,沾溉后人,絕非一世。本文試從《史記》在人物形象塑造的方法上談談粗淺的看法。
我認為,《史紀》人物形象塑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運用對比烘托手法,展示人物的心理活動
所謂對比,一是雙方人物的對比;二是一個人物的前后對比。如“鴻門宴”一節寫了四組人物:主帥項羽與劉邦;謀士范增與張良;部將項莊與樊噲;內奸項伯與曹無傷等。作者善于通過人物與人物之間的對比、映襯來揭示他們各自不同的思想認識和感情。作者既通過驚險緊張的場面以表現人物性格,也通過平靜細小的情節來展示人物形象。因此,所有出場的人物都寫得栩栩如生,鮮明具體,個性突出。項羽的驕矜直率,劉邦的機智權變,范增的遠見偏激,張良的多謀恭謹,以及樊噲的粗獷剛勇等等,都視之可見,躍然紙上。至于一個人物的前后對比,在鴻門宴中也明顯可見。項羽開始聽說劉邦“欲王關中”便“大怒”,最后劉邦逃走了,卻一言不發;亞父范增開始勸說項羽攻打劉邦,“急擊勿失”,最后罵項羽“豎子不足與謀”等都是鮮明的對比。
二、運用虛實相生的語言對人物形象進行塑造
我認為,《史紀》對后世的貢獻不僅僅停留在史學價值方面,其豐富的、個性化的人物語言已大大超越了中國古代二十四史中的任意一部。用文學化的色彩去表現人物形象,這也是《史紀》區別于其它史書的亮點之一。《史記?項羽本紀》中有這樣一段話:“項王軍壁垓下,兵少食盡,漢軍及諸侯兵圍之數重,夜聞漢軍四面皆楚歌……于是項王乃悲歌慷慨自為詩曰:‘力拔山兮氣蓋世,時不利兮騅不逝。騅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歌數闋,美人和之。項王泣數行下,左右皆泣,莫能仰視。”這一段話深深地體現出英雄末路的悲情,也讓我們看到了外在剛毅而勇猛的項羽此時此刻之脆弱。而然項羽此段之自述是否真實,項羽兵敗至司馬遷時代相隔七十多年,而在《史紀》以前的其他作品中均未見此段出處,試想飲帳之內,項羽與虞姬抱頭痛哭,那么此段敘述由誰來記錄,又由誰來流傳呢?所以我認為此段語言描寫乃司馬遷在寫實的基礎上加入了適當的想象和虛構,而此短話在全篇真正起到了畫龍點睛的作用,一語一處而全盤皆活。讓讀者看到的是一個充滿豪氣、霸氣又俠骨柔情的英雄形象,雖敗猶榮,三軍為之動容,讀者潸然淚下,《史紀》人物語言對其形象的塑造達到了一個歷史高度。再如《史紀》中類似的事例還有《刺客列傳》中燕太子丹為荊軻送行時,荊軻悲壯的語言極富文學色彩,天地為之嘆息,草木為之動情。“至易水之上,既祖,取道,高漸離擊筑,荊軻和而歌,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返,”讀過《史紀》的人都知道這是一場生死離別,“易水橋上送君去,黃泉路上踏輝”,這是何等的悲壯,又是何等的蒼涼,身負國仇家恨的荊軻擔負著巨大的責任和使命西去,等待他的將是什么?特定的時間、地點、場合,再加上特定人物的特定語言,我們無不為之動容,而此短話或為流傳或為藝術加工,同樣缺乏史實加以印證,但達到了“一石三鳥”的藝術效果。所以說《史紀》中虛實相生的語言對人物的塑造已跨越了時代,足以流芳百世,《史紀》中類似的語句很多,我不再一一列舉。
三、采用“互見法”對人物形象進行塑造
“互見法”即將一個人的事跡分散在不同的地方,而以其本傳為主;或將一件事分散在不同的地方,而以一個地方的敘述為主。因為《史紀》是以人物為本位的,往往需要在許多人的傳記中涉及同一件事,為了避免重復而又能把事件敘述清楚,司馬遷就在不同的傳記中從不同的角度敘述同一件事。這樣就既突出了每個人在這件事中的作用,又不致給人以重復之感。如漢武帝是中國歷史上一代雄主形象,而在《史紀?孝武本紀》中,司馬遷只單單敘述了“武帝求仙”這一件事,如通過這一件事去全面評價漢武帝是有失公允的,我們要全面、細致、深入了解漢武帝,只能在《史紀?李將軍列傳》《史紀?匈奴列傳》《衛將軍驃騎列傳》《司馬相如列傳》《汲鄭列傳》《儒林列傳》《貨殖列傳》《平津侯主父列傳》中去尋找。如在《衛將軍驃騎列傳》中我們會發現漢武帝不拘一格的用人標準,衛青又一個奴隸擢升為大將軍,霍去病17歲帶兵打仗,這樣的用人魄力也許只有武帝才有。在《司馬相如列傳》中,我們看到的武帝不再是一個窮兵黷武的形象,原來武帝也重文治,也推崇文章,那么《沁園春?雪》中的“秦皇漢武,略輸文采”的語句也就不足為信了。《汲鄭列傳》中的汲黯更頗似唐代的魏征,而漢武帝虛懷若谷的氣魄不也跟唐太宗很相似嗎?
再如漢高祖劉邦,作為一代英主,他聰明機智,善聽臣言,善于用將,有一統天下的輝煌業績;但作為一個人,劉邦也有不少的缺點,他的流氓無賴,他的將兵無能,他的自私殘忍就在《項羽本紀》《淮陰侯列傳》《張丞相列傳》中附帶幾筆。再如在《田單列傳》中的田單,在燕國滅齊如同摧枯拉朽的特殊情況下,被推上了保衛墨城的位置,他用自己的聰明才智,勇敢地同燕人展開了較量,一步步收復齊國的失地。但聊城之戰卻打得異常糟糕,損兵折將、久攻不下。如果把聊城之戰也寫入《田單列傳》中就會給人“智者不智,勇者不勇”的印象,損傷田單的形象。而聊城之戰又不能不寫,故而司馬遷九把聊城之戰寫入魯仲連的傳記中。
司馬遷通過“互見法”,既留給我們真實的歷史,又讓我們看到了生動,鮮明而又完整的人物形象。
總而言之,《史記》作為我國第一部規模宏大的傳記文學名著,運用多種多樣的表現手法,塑造了一系列豐富飽滿、鮮明生動的人物形象,為后代作家創作提供了可資借鑒的東西。司馬遷繼承了他父親司馬談對待古代文化的態度,博采眾家,去其之短,取其之長,在前人的基礎上發展和形成了自己獨特的風格。以其高超的創作技巧而名垂青史。
【參考文獻】
[1]白壽彝.世紀新論[M].求實出版社,1981.
[2]司馬遷.田單列傳[A].韓兆琦,譯注.史記[M].中華書局,2008.
[3]司馬遷.刺客列傳[A].韓兆琦,譯注.史記[M].中華書局,2008.
[4]司馬遷.太史公自序[A].韓兆琦,譯注.史記[M].中華書局,2008.
春秋戰國時期伯樂開“出場費”先河孫陽“一旦而馬價十倍”,獲取“一朝之賈”
伯樂,姓孫名陽,是春秋戰國時期郜國(今山東菏澤境內)人,后服務于秦國。孫陽是當年的相馬名人,擅長辨識馬的優劣,伯樂是大家對他的習慣叫法。有關伯樂做商業促銷一事,見于《戰國策·燕策》里的“蘇代為燕說齊”條。
蘇代是當時著名的縱橫家蘇秦的弟弟,“伯樂相馬”就是蘇代為燕國到齊國游說時,給在齊威王面前說話很管用的淳于髡講的一則故事。其內容可謂眾所周知:有一個賣駿馬的人,接連三天守候在市場里,也無人問津。賣馬人很著急,于是去見伯樂,說:“我有一匹駿馬,想賣掉它,可是接連三天守候在集市里,也沒有哪個人來問一下,希望先生能繞著我的馬看一下,離開時還回頭看它一下,這樣我愿意奉送給您一天的費用。”伯樂答應了,真的來到集市,依言圍繞著馬轉了幾圈,離開時還回頭再看了一眼。結果“一旦而馬價十倍”,馬不僅賣了,馬價還暴漲十倍。
蘇代講此故事的用意,盡管不在名人的商業廣告價值上,卻給中國廣告史提供了一個非常形象、鮮活的成功案例。從所述來看,賣馬人頗有商業頭腦,十分了解“名人效應”的作用,僅僅花費“一朝之賈”,即一天的勞務費,便請到了當時的相馬專家伯樂,實現了賣掉馬的商業目的。賣馬人給伯樂的“一朝之賈”,在現代叫“出場費”,這也開了中國名人參與商業行為拿“出場費”的先河。
漢代女名人也做“促銷女”
卓文君留下“文君當壚”的千古佳話現代廣告喜歡使用漂亮的女明星代言做廣告,古代亦然。過去女性喜歡用的一種叫“玉搔頭”也叫“玉撓頭”的首飾,能得以流行,便與一位漢代名女人有關。
漢武帝劉徹的寵妃李夫人很漂亮,她喜歡用玉簪修飾發型。有一次劉徹去看望李夫人,他走近李夫人身邊時,取下李夫人的玉簪撓頭發。此事傳出后,宮妃紛紛用玉料來打制簪子,希望獲得皇上的寵幸。“玉撓頭”由此在漢代流行起來,玉料的價格因此成倍上漲。
此故事見于《西京雜記》“撓頭用玉”條。玉價成倍上漲,或是玉器商人利用了當時李夫人受寵故事,大作廣告的結果。
李夫人的“代言”行為,嚴格說起來并不具備真正的商業廣告性質。但在漢代,女明星、女名人參與商業活動,確已不新鮮。
漢代餐飲業已很繁榮,街頭酒店受到普通消費者的歡迎。這時的酒店經營者頗有創意,在店前面壘起高臺,即所謂的“壚”,然后把大酒壇子放置于上,還讓一名漂亮的女子站在旁邊,以吸引眼球。這樣的女子,在現代叫“促銷小姐”。當時名聲遠播的大才女、大富商卓王孫之女卓文君,便曾當過“促銷女”。
《史記·司馬相如列傳》記載,當年大才子司馬相如,與當時17歲的卓文君私奔后,為了謀生,在四川臨邛盤了一家酒舍,開了個小酒店。司馬相如洗盤子,卓文君則站到店前的酒壇旁邊攬生意,“文君當壚,相如滌器”的典故由此而來。
“文君當壚”,雖然是不得已而為之,卻是古代女明星參與商業活動的經典案例。現代流行的女星為某一品牌的商品站臺,無非是“文君當壚”的現代版。
東晉時期出現“慈善廣告”
王羲之“題扇贈老姥”,“人競買之”
古代名人參與商業活動,并不都是商業行為,有時是一種慈善活動。有“書圣”之譽的東晉著名書法家王羲之,生前便曾利用自己的名家身份,為一個賣扇老婦人做好事,免費為她賣的扇子題字。
據說有一天,王羲之散步到紹興城里的一座石橋上,見一個老婦人提著一籃竹扇,在橋頭叫賣,但好久也不見有人來買。王羲之遂上前對老婦人說,如果在扇子上寫上字,應該好賣些。老婦人同意了,王羲之便在每只扇子上題寫5個字。老婦人起初還有點不高興,王羲之告訴她,你就說這字是王右軍寫的,每只要價“百錢”。老婦人依言說了,扇子很快被搶購一空。
關鍵詞:西漢盛世 張騫 漢武帝 匈奴 大月支 烏孫
張騫與漢武帝劉徹幾乎是同一時間出現在中國政治舞臺上的歷史人物。張騫年齡長于劉徹,參政漢廷則在公元前141年景帝去世,劉徹繼帝位之后。張騫為郎及第一次出使西行的時間,始于武帝以建元紀年,至元朔三年(公元前140年至前126年),歷十五個年頭。
一、受命漢廷西使大月支
張騫,漢中成固(今陜西城固)人。生于漢文帝后元年間(公元前164~前157年),是西漢盛世卓越的自由民政治活動家,而于盛漢的立國方略、外交事務、民族關系、地理探險等領域多所建樹,并對后繼者發生了深遠的歷史性影響。公元前138年,張騫率百余人的探險隊伍由隴西出發,往使大月支。途經匈奴右賢王地界,而被拘羈送往單于庭。張騫在匈奴滯留10年余,娶妻生子,但始終秉持漢節。后移徙匈奴西部屬地,尋機出奔;西行數十日至大宛。大宛為發導譯人員,將張騫一行送抵康居,由康居轉致大月氏,最后到達大夏。其時大月氏臣服大夏而君之,且土地肥饒,已安其居而樂其業,加之距漢地遙遠,殊無對匈奴復仇的愿望。
張騫經過年余的外交活動,對蔥嶺以西的人文地理特征有了總體性把握,因欲改道傍南山從羌中返漢,但復為匈奴所羈留。張騫受漢廷派遣第一次西行出使大月支,極大地拓展了盛漢朝野對世界認識的新視野,為此后漢廷相關的政治、軍事、民族、外交、經濟決策,提供了客觀而可靠的依據;同時也為中亞跨入新經濟時代帶來了勃勃生機,此前自大宛以西至安息,“其地皆無絲漆,不知鑄錢器。及漢使亡卒降,教鑄作他兵器。得漢黃白金,輒以為器” (《大宛列傳》) [1];而中國經中亞通往舊大陸商道的開通,其歷史地位和影響,至今仍為舉世傳揚。還有值得稱道的是,當時中亞諸國尚無自己的成文史流傳后世,張騫為漢廷提供的相關報告,則備載于《史記》與《漢書》中,乃是今人研究古典文明時代中亞歷史所根據的重要原始文字資料。
二、探索西南地界議案的提出
自武帝即位至張騫第一次出使東歸,漢匈關系發生的重大變化是,元光二年(公元前133年)漢廷曾以30萬眾伏擊單于的馬邑之謀,標志著漢興和親策略的終結。元光六年,武帝遣車騎將軍衛青、騎將軍公孫敖、輕車將軍公孫賀、驍騎將軍李廣,兵分四路出上谷、代、云中、雁門,這是漢軍對匈奴實施戰略反擊之始。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漢置朔方、五原二郡,并募民10萬口徙朔方。在中國政治一體化進程方面,唐蒙通夜郎置健為郡,司馬相如經略西夷,南夷和西夷“二方之君鱗集仰流,愿得受號者以億計” (《司馬相如列傳》) [1];東夷君南閭等率28萬之眾內屬,漢廷一度建置為蒼海郡。而與部族邑國內屬大潮相對照,三邊部族紛爭已充分顯示出它的野蠻落后特性。
張騫時任的大中大夫之職,屬漢廷的議政序列官員。為順應并進而推動盛漢風行的大九州立國論及中國政制一體化思潮,張騫在首次提出了從西南夷經印度半島北部到大夏,包括今之地區在內的中國西南地界走向的實證性見解,以及進行實地探索的可行性報告。張騫首倡此議的客觀依據,是他在大夏時親睹而非于內郡道聽途說得知,邛之竹杖和蜀布為當地商人經由身毒運至大夏出售;“以騫度之:大夏去漢萬二千里,居漢西南。今身毒國又居大夏東南數千里,有蜀物,此其去蜀不遠矣。”(《大宛列傳》) [1]
漢廷不但順利通過了張騫的議案,武帝還將它作為中長期國策悉力貫徹實施。盛漢執政當局由此要達到的戰略目的則可歸結為以下兩個方面。首先,它有利于盛世民族集睦大業的全面拓展。漢廷大張旗鼓地在西南夷發起地界西接大夏的行動,實為這一帶居民涌動的內屬大潮的積極回應;而對華夏支派的羌人來說,則是原本融于神州之域,時論所謂“禹出西羌” (《鹽鐵論?國病》) [2],其居處正是:“青藏高原為諸羌地,唐旄、發羌在今境,先零羌傍西海(今青海)而居” (《簡明中國歷史地圖集》) [3]。其次,將漢帝國地界經身毒北方西接至大夏,不但能為西南諸郡對西方的貿易活動提供極大便利,且可將中國風靡的天下一統思潮推而廣及蔥嶺以西地區。于此《史記?大宛列傳》嘗載其言之要領曰:“天子既聞大宛及大夏、安息之屬皆大國,多奇物,土著,頗與中國同業,而兵弱,貴漢財物;其北有大月氏、康居之屬,兵,可以賂遺設利朝也。且誠得而以義屬之,則廣地萬里,重九譯,致殊俗,威德遍於四海。天子欣然,以騫言為然”。
三、以軍功封侯及探尋西南通道
元朔六年(公元前123年),武帝派遣大將軍衛青統率六將軍10萬騎兵從定襄出擊匈奴。漢軍深入匈奴腹地數百里,俘獲部眾19000人。單于從此不再于漠南設王庭。漢在軍事上從馬邑之謀前的受制于匈奴轉入戰略優勢階段。張騫以校尉從大將出征,因“知水草處,軍得以不乏” (《大宛列傳》) [1],武帝據漢法以軍功封騫為博望侯。
張騫參加這次戰役的作用和貢獻表明,正因其先被羈匈奴腹地得以獲集的大量地理知識及水源、牧草分布資料,方為漢軍大捷帶來了諸多行動便宜。由此聯系到史籍記載的張騫首次西行出使的關鍵情節,值得推敲的是:1、因匈奴右翼勢盛及與羌人的約盟關系,漢使出隴西必然面臨為匈奴羈留的困境,可又要尋機完成通使任務,這就需漢廷廟算在前,并將擺脫逆境的預謀授于干練的持節使者從容應對。于是史籍特作提示:“道必更匈奴中,乃募能使者。”2、漢廷募選持節使,強調體質、才能和毅力超常者勝出,同時為之配備原籍是匈奴而非西域的隨員同行,以解決長期羈留匈奴的語言溝通、入鄉隨俗、識途辨向等難題。史籍中的人物傳略于此已作充分交待。3、此次漢使被羈的地點雖難考明,但張騫
被羈後“傳詣單于,單于留之”,則為史家言之鑿鑿了;當單于解除敵意而張騫獲得寬遇的機會后,漢使實現了由“居匈奴中” (《大宛列傳》) [1]到“居匈奴西” (《漢書?張騫李廣利傳》) [4],即從漠北單于立庭的地帶向西遷移的重要行動步驟。事實上,這也是張騫既入匈奴之境而再度轉向西使月支征程的新的出發點。4、《史記》《漢書》皆載張騫從匈奴西境出奔月支的既定方向始終為面西,其結果必定是沿阿爾泰山南麓而非稍后人們了解的西域北道進入大宛境。堂邑父為漢廷立功的行動,與熟知這條路線不無關系;而此時張騫能胸有成竹的“與其屬亡鄉月氏” (《大宛列傳》) [1],也是出使前已于漢廷謀慮周詳的有力證明。此外,當張騫由隴西出使之際,康居使者大致也沿這條路線到達長安(《董仲舒傳》) [4],未久則有舉國震動的馬邑之謀。
張騫建立軍功的次年,即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漢武帝派遣張騫由犍為發間使,四道并出探索通向大夏的道路。其中向南進發的漢使隊伍雖困阻于昆明,“然聞其西可千余里,有乘象國,名曰滇越,而蜀賈奸出物者或至焉,于是漢以求大夏道始通滇國。”張騫此舉,是在唐蒙、司馬相如經略西南夷基礎上進行的,它宣示了漢廷把西南夷地區納入帝國政治一體化進程的戰略計劃和目標將持久地加以實施:“初,漢欲通西南夷,費多,道不通,罷之。及張騫言可以通大夏,乃復事西南夷。”(《大宛列傳》) [1]
四、漢匈漠北決戰與張騫建漢烏和親之議
漢廷通過河西戰役,阻斷了匈奴與西羌的軍事同盟關系,并打開了通往西域的道路。元狩四年(公元前 119 年)漢軍分道深入漠北,與匈奴主力決戰:大將軍衛青首虜單于部 19000 余人,北至置顏山趙信城(蒙古杭愛山南)還師;驃騎將軍霍去病執獲左賢王部7萬余人,封狼居胥山(蒙古烏蘭巴托東)臨翰海(呼倫貝爾湖)而還。經過這次大戰,匈奴遠遁,“漢度河自朔方以西至令居,往往通渠置田,官吏卒五六萬人” (《匈奴列傳》) [1]。
張騫提出漢廷與烏孫建立同盟關系的手段和途徑是,漢使持厚禮與烏孫通好,“招以益東,居故渾邪之地,與漢結昆弟”。也即招招來烏孫東歸祁連、敦煌故地安居,武帝嫁宗室女與烏孫王,漢烏和親而為昆弟之誼。而漢烏同盟關系一旦確立,漢廷可得施展的戰略目的有三:一是此前漢軍經過幾度奮戰,雖改變了漢匈戰爭的發展趨勢和方向,但匈奴對漢的軍事威脅尚未根本消除,漢廷如實現西連烏孫雙方合兵以夾擊匈奴的計劃,則無異于“斷匈奴右臂”,從而最終解除嚴峻的漢匈軍事對峙形勢;二是在漢烏結為同盟對匈奴發起全面攻勢之際或漢匈戰爭結束之后,漢廷可以強大的經濟和軍政實力為依托,將朝野涌動的中國政制一體化風潮及天下一統大業推向蔥嶺以西地區,“既連烏孫,自其西大夏之屬皆可招來而為外臣” (《大宛列傳》) [1];三是在玉門關以西至蔥嶺地帶的西域境內,各城國的軍事實力沒有超越烏孫者;西域城國內屬既成定勢,而漢烏結盟則烏孫也將成為穩定西域局勢的一支重要力量。這是不言而喻的。
五、漢使隊伍進駐烏孫及蔥嶺以遠地區
漢匈漠北決戰的當年(公元前119年),漢廷采納張騫之議,武帝任以為中郎將,率大批持節副使和 300 人的遠征隊伍,以及馬 600 匹,牛羊以萬計,價值數千萬錢的幣帛財物,出使烏孫并至他族邦。此時,河西地區已空無匈奴,張騫所率的漢使隊伍從西域南道進入烏孫。烏孫王欲以見單于之禮受納漢使致賜的財物。張騫說服昆莫以漢廷禮儀拜受了“天子”之賜,并申明漢廷通使烏孫的目的:“烏孫能東居渾邪地,則漢遣翁主為昆莫夫人。”其時,昆莫無得率爾決斷漢使欲其舉眾東徙建議的緣由大致有二,一是烏孫的王政體制規定了王權受制于貴族勢力,烏孫地近且久已服屬匈奴,烏孫大臣皆畏懼匈奴的心態難以頓消,昆莫即有東徙之意但不具專制權。二是烏孫的軍事實力一分為三,昆莫中子大祿與昆莫嫡長孫岑娶各自領有萬馀騎兵和屬地,昆莫雖有權統領全軍,“亦以此不敢專約於騫”。太史公謂張騫于烏孫“不得其要領” (《大宛列傳》) [1]處,也即指其決策體制與漢廷相異而已。其實,烏孫族眾對今昔自然生存環境的變遷業已適應,又以距漢遙遠且無坦途通好,當下難知漢之國力大小強弱,這些才是關乎烏孫東徙決策的根本因素。
張騫此次率漢使隊伍西行贏得了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張騫到烏孫伊始,即依漢廷既定計劃,分遣副使赴大宛、康居、大月氏、大夏、安息、身毒、于闐、彌等族邦展開外交活動。他們的足跡遍及中西南亞,遠者到達北非及地中海沿岸。因而對舊大陸居民的物質與文化交流事業,產生了不可估量的深遠影響,是世界文明史上的劃時代事件。而且,就張騫及漢使堅持的外交活動原則而言,也同文明人類的整體利益息息相關:他們同所到之國友好溝通,講求自主自愿,平等互惠關系,而不干預對方的內部事務,是以深得各地人們的信賴和尊敬。
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張騫在烏孫等地從事了長達四年之久的外交活動后東歸。烏孫為報謝漢廷的友善行為,派遣了數十名使者并有向導和譯員,護送張回國,“因令窺漢,知其廣大”。同時昆莫還精選了數十匹良馬饋送武帝。當張騫偕同烏孫使團回到漢廷,朝野引以為榮,武帝拜騫為大行,再次位列九卿。“烏孫使既見漢人眾富厚,歸報其國,其國乃益重漢。”(《大宛列傳》) [4]而武帝特名烏孫良馬曰天馬,后更名曰西極馬。
張騫返回漢廷后,他在烏孫分派各地的漢之持節副使,也紛紛偕同東來報謝和觀光的使者隊伍返回長安。當年,漢廷為便利由西北出境的通使通商活動而初置酒泉郡。同時設立了均輸平準機構,以便將國營商業囤積的絲綢和漆器等過剩商品用于世界貿易領域。元鼎三年(公元前 114 年),張騫去世。武帝為表彰騫之事跡及偉業:“因益發使抵安息、奄蔡、黎軒、條枝、身毒國”,“使者相望於道,諸使外國一輩大者數百,少者百馀人,人所赍操大放博望侯時。”。而張騫在外交活動中表現出的可貴品質,以及由漢帝國引領的世界通使通商新時尚,使之贏得了中外好評如潮:“其後使往者皆稱博望侯,以為質於外國,外國由此信之。”(《大宛列傳》) [1]
參考文獻:
[1]司馬遷.史記[M].北京:中華書局,1959.
[2]百子全書 [M]. 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影印,1984.
[3]譚其驤主編.簡明中國歷史地圖集,[M]. 北京:中國地圖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