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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保險業的發展具有一個完全不同于其他發達國家的基本特征,就是建國以來的絕大部分時間里我國保險業是在一個幾乎完全封閉的國內市場中恢復和發展的。直到1992年,第一家外資保險公司營業機構在上海設立,揭開了我國保險市場開放的新篇章。到2002年,共有34家外資保險公司在國內保險市場設立了54個營業機構。當前,我國保險市場對外開放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
1.保險市場對外開放由政府主導型轉向政府調控型。在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前,對外資保險公司進入市場的數量、公司種類、國別和進入時間完全由政府監管部門掌控,這主要是因為國內保險業規模小、競爭力低,屬“幼稚產業”,還需要保護。隨著國內保險市場的逐步成熟和中資保險公司競爭力的提高,尤其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政府監管部門主導市場開放的空間變小。遵守世貿組織原則和履行保險市場開放承諾成為當前保險市場開放的政策取向。
2.外資保險公司業務快速增長,市場份額穩步上升。目前,外資保險公司發展戰略已由初期的宣傳公司品牌、穩步經營轉向依靠產品創新和優質服務,大力拓展業務和實現業務快速增長。2002年,外資保險公司保費收入從1992年的29.5萬元增長到46.2億元,占全國市場份額的1.51%.在國內最大的保險開放城市上海,外資公司占當地市場份額已上升到目前的13%.
3.外資保險公司進入國內市場的方式呈現多元化的發展趨勢,直接參股中資保險公司成為外資金融保險公司的重要選擇。繼新華人壽和泰康人壽等4家中資保險公司引入外資股東后,2002年美國ACE集團屬下的3家保險公司以1.5億美元擁有華泰保險公司22.13%的股份,匯豐集團以6億美元認購平安保險公司10%的股份,這是因為,直接參股可以繞開市場準入、經營區域和營業范圍等方面的限制,節省公司籌建和前期運營的巨額支出,充分利用中資保險公司布局完善的機構網點和龐大的客戶資源,直接進入國內保險市場。
4.保險市場開放的力度不斷加大,去年成為保險市場開放以來步伐最快的一年,今年將會有新的突破。在市場準入上,2002年共有6家外資保險公司獲準進入,批準了16家外資保險公司營業機構正式開業,這是外資公司市場準入最多的年份。在開放地域上,外資保險公司相繼在天津、蘇州、北京和大連落戶,開放地域開始由南向北、由東部發達地區向中部地區擴展。外資再保險公司第一次獲準進入市場。首家合資壽險公司廣州分公司的營業,使外資保險公司由區域性公司向全國性公司的擴展邁出了實質性的第一步。
按照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承諾,今年年內外資非壽險公司將可以向中國境內外客戶提供各種非壽險服務,其設立形式的限制將予以取消;成都、武漢等十個城市將首次對外資保險公司開放。市場準入數量限制的取消、經營地域的擴大和經營范圍的放寬,預示著今年我國保險市場的對外開放將步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5.法規建設取得積極進展,為依法監管提供了法律依據。1992年9月,為適應外資保險公司進入市場而制定的《上海外資保險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存在著諸多不適應新形勢的地方。加入世貿組織后,我國對現有法規進行了清理。200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頒布實施。該條例對外資保險公司申請資格、申請條件和審批程序及時限要求等作了較為規范和透明的規定,為外資保險公司依法經營、監管部門依法監管提供了法律依據。
外資保險的現代市場運作模式對國內保險市場的影響
外資保險公司作為國際性商業機構,經營目標自然是業務拓展和利潤最大化。從我國保險市場開放的實踐看,外資保險公司在實現其商業運作目標的同時,所具有的強調盈利和風險控制原則、經營規范、管理嚴謹的現代市場運作模式,對推動國內保險市場發展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是培訓保險專業技術人員,推廣大眾保險風險意識,對傳播現代保險知識起了先導作用。
二是引入了新的經營制度,使國內傳統的保險營銷方式發生了革命性的變革,對我國保險業建立現代市場運作模式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推動作用。1992年,友邦保險率先在上海采用的壽險個人營銷模式,引起了國內壽險業銷售制度的根本性變革,極大地促進了壽險業的發展。國內個人營銷占壽險保費收人的比重從1993年前的5%提高到目前的90%.外資保險公司不僅與中資公司同臺競爭,它們對承保、理賠、和投資等保險業務實行專業化經營、外包和強調核心業務的現代市場運作方式,對中資保險公司改變長期以來“大而全、下而全”的經營方式提供了很好的借鑒,促進了中國保險業調整和重組的步伐。
三是改變了市場競爭格局,激發了市場需求,引導保險業進入高層次的競爭,促進了開放地區保險業的發展。以上海為例,1992年率先開放后,上海的外資保險公司數量增加到2002年的15家,位居保險開放城市之首。同期,上海地區整個市場的保費收入,從1992年的18.2億元,增加到2002年的239億元。外資保險公司管理嚴謹、經營規范和重視產品服務創新的經營理念,對中資保險公司轉變以費率價格和高投入為主要競爭手段的經營策略,起到了有益的示范和引導作用。
四是加快了國內保險市場與國際接軌的進程,對政府監管轉向市場取向和采取國際通行原則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外資保險公司的母公司大都在較為先進的監管方式下經營。它們要求改變與國際通行做法不相一致的監管方式,這無形中加快了我國保險監管改革的步伐。如監管部門在確立監管市場取向原則、注重依法監管、強調償付能力監管和增強監管政策法規透明一致等方面,進行了有益的嘗試。
我國保險市場開放的實踐證明,保險市場開放對提升我國保險業的整體發展水平和促進現代保險市場的初步建立發揮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在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中資保險公司并沒有被擠垮,相反,保險市場出現了中外資保險公司共同發展的局面。
外資保險公司的經營模式對中資公司產生了影響
1.在經營上,借鑒外資保險公司著眼于公司長遠發展,堅持規范經營的戰略。1997年銀行存貸款利率降低,引發了中資保險公司銷售高預定利率保單的狂潮,某外資公司在其業務受到沖擊的嚴峻形勢下依舊堅持不調高預定利率。中資公司雖多收了上百億元保費,也因此而背上了沉重的利差損包袱。再如,在航意險共保前,市場秩序比較混亂,一些中資公司支付的手續費遠高于法定水平,但外資公司寧愿放棄業務也不去違反法規。
2.在產品創新上,借鑒外資保險公司以產品創新構建公司核心競爭力的經營策略。國內保險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使產品創新成了公司發展的生命線。外資保險公司通常把產品開發作為經營的核心環節,不惜投入巨資進行新產品的開發。它們不盲目跟風,穩扎穩打,不斷有新產品問世,常常引領潮流。
3.在客戶服務上,借鑒外資保險公司提供全程和高附加值服務的經營理念。現代經營理念的最大變化之一就是從以業務為中心轉向以客戶為中心,通過提供全程和個性化、高附加值的服務,培養客戶的忠誠度,同時增加公司的利潤。與中資公司的某些做法如單純依靠人增員、拼保費規模的粗放式經營形成了較大的反差。
4.在公司信譽上,借鑒外資保險公司注重品牌經營和企業形象的管理原則。公司信譽構成了公司品牌的核心內容,市場競爭歸根到底是信譽的競爭。外資保險公司十分注重通過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建立一個強勢的金融品牌,以提高服務的品質和層次,更好地滿足客戶多元化的保險服務需求。政府監管要通過增強宏觀調控的有效性擴大保險市場的開放
當前,在保險市場開放的政策取向上,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是把保險市場的開放與加快我國保險業發展的總體要求有機結合起來,抓緊研究和制定有利于加快我國保險業發展的開放政策和具體措施。通盤考慮世貿組織對我國過渡期長達九年審議的應對措施。
二是抓緊制定各種法律規章,為外資保險公司依法經營、監管部門依法監管提供法律依據。注意保持中資公司監管法規與外資公司的一致性,尤其是對外資保險公司在單獨立法時,要注意法規的可操作性,處理好“國民待遇”問題。
三是鼓勵外國金融保險資本參股中資保險機構。對全資子公司、合伙制法律形式和股權轉讓、公司并購等問題進行前瞻性研究,在相關法規上對外資保險公司在國內保險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做好應對準備。
四是采用國際保險監管做法,加強和改善對外資保險公司業務經營的監管,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目前,對外資保險公司的監管只側重于審批和經營的合規性,缺乏對外資保險公司關聯交易進行披露和監控等風險防范措施,國際通行的注冊地監管機構與經營地監管機構進行協同監管的制度尚未建立。要對不同組織形式的外資保險公司,實行側重點不同的監管。對外資公司的關聯交易進行重點監控。建立與外資公司母國監管機構信息共享和分工協作的監管機制,提高監管工作的實效。
1、保險資金運用渠道過窄,利差倒掛
保險資金一般是指保險公司的資本金、保證金、營運資金、各種準備金、公積金、公益金、未分配盈余、保險保障基金及國家規定的其他資金。成熟保險業的經營是依靠保險和投資兩個輪子共同驅動和協調發展,通過保險融資,投資創利的方式來實現保險公司總體收益。投資是保險業的核心業務,沒有投資等于是沒有保險行業。保險行業的主要存在目標是風險的轉移。保費是風險轉移的價格,但由于市場的競爭,使得這個價格往往不夠支付轉移的成本,承保虧損己成為保險公司的普遍現象。所以,沒有保險投資,沒有投資績效的提高,整個保險行業的經營是不可能維持下去的。
近年來,我國保險融資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保險資金的運用卻不理想。首先是運用渠道過窄。1995年10月1日實施的《保險法》明確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必須遵循安全性原則,并保證資產的保值、增值。該法明確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于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方式。”實際上,在1998年以前,我國保險資金的運用只能存入銀行或購買債券。1998年10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批準保險公司加入全國同業拆借市場,從事債券買賣業務。這一舉措,為保險資金運用無疑開辟了一條安全、高效的新渠道,但是這一市場目前雖有9000億的存量,但交易不夠活躍,限制了保險公司大規模進入。從全國幾大保險公司的情況來看,我國保險公司的資金40%一60%是現金和銀行存款。1996年,中保708億元總資產中現金和銀行存款為389億元,占498%,太保83.9億元的總資產中現金和銀行存款為436億元,占4095%,平保7618億元總資產中現金和銀行存款為3772億元,占3872%。其次,在過去銀行利率水平較高時,保險資金運用渠道過窄,還不足于對保險資金的投資收益構成較大威脅,但隨著央行連續七次降息,利差倒掛的問題凸現了出來。經過七次降息,一年存款利率從1996年的1078%降至目前的225%,這使保險公司在1998年以前預定利率75%水平以上的長期業務出現利差倒掛,面臨的利差損失將在未來幾年中滾動增加。國債收益也隨即大幅下調,資金市場總體收益率偏低,使得具有長期負債特點的壽險資金回報率過低。盡管國內各家保險公司為防范風險,于1998年8月以后紛紛推出了“利差返還型保單”,但準備金不足仍是不少保險公司將面臨的問題。
2、不公平競爭問題。
隨著對外開放不斷加深,特別是中國加入WTO必須開放金融服務業-10-外資保險公司看好中國市場潛力,紛紛搶灘國內保險市場。在資金運用上外資保險公司有明顯優勢,如《上海外資保險機構暫行管理辦法》規定,外資保險資金除可以人民幣和外幣存款、購買國債和金融債券外,還可購買企業債券(不可超過投資總額的10%)、境內外匯委托放款以及股權投資(不超過可投資總額的15%)。顯然,外資保險資金運用渠道明顯比內資保險資金投資渠道廣得多,從而導致不公平競爭,不利于國內保險業的發展。
二、拓寬我國保險資金的運用渠道:險資人市
1、西方國家保險資金入市情況
從西方國家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實踐看,根據世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分類,即房地產、抵押貸款、股份、固定收益債券、抵押貸款以外的貸款和其他投資方式等六類,OECD國家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以固定收益債券(包括國債、企業債、金融債券等)為主,比例一般在20%-40%之間,很少有超過70%的;股份投資(包括股票和實業投資等)一般在10%-30%之間,產險投資于股份的比例相對于壽險要高一些。以美、日、英三國為例:美國壽險投資于股票的比重97年達到233%,日本94年為266%,英國96年為435%;各國保險公司持上市公司股票占整個股票市場市值比重為:美國294%,歐洲40%,日本50%。以上數據表明,由于股票和債券具有較高的投資收益率,保險資金入市是提高保險資金投資績效的必要途徑。
2、我國保險資金入市的可行性
根據以上分析,成熟保險業的保險資金主要運用于債券和股票。而我國證券市場卻對保險資金關上了大門,這正是目前我國保險資金運作中出現問題的原因所在。因此,我國能不能借鑒國際經驗,掃除這一制約我國保險業發展的障礙呢?保險資金運用,應堅持安全性、收益性、流動性、多樣性的國際通行原則。以此為標準,保險資金進入股市的收益性和流動性是沒有問題的,關鍵在于安全性。股市是高風險的市場,這是人們所公認的。然而,任何投資,風險和收益總是共存的,不能盲目追求高收益,忽視高風險,也不能因為有風險而放棄大好的投資機會。在認清風險的基礎上,理性投資股市,進行合理的投資組合,將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風險,提高收益。中國股市只有不到10年的歷史,還難以總結出其運行的長期規律,但是,從近幾年的實踐看,即使在1997、1998年的調整年中,每年也有一至兩波較為象樣的行情。以安全為第一的保險資金,每年只做一波行情,實現10%的收益并不難,有節制的選擇時機入市,穩健操作,風險并不大。另外,壽險保單的責任期常常在5年、10年、15年甚至更長,完全有時間調整投資戰略,達到在保單責任期滿時較好的收益率。因此,在我國,保險資金入市是完全可以嘗試的。
3、我國保險資金入市的具體方式<
BR>證券投資保險基金是當前西方發達國家解決保險公司資金投資渠道的一個主要運作方式,這一方式能在最大限度內保證保險資金的安全性。考慮到我國的實際情況,可讓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設立證券投資保險基金。
證券保險投資基金的設立和運行,涉及諸多相關問題,下面筆者提出一些構想。(1)保險基金的募集。正式運行三年以上,無重大違規行為的中資保險公司都可以發起設立證券投資保險基金。保險基金的募集采取向保險公司定向募集的形式,保險基金可以向某一家保險公司定向募集,也可以向數家保險公司定向募集。保險基金設立以后,也不公開上市。(2)募集資金的比例。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用于設立證券投資保險基金的資金數額,以其總資產的一定比例來確定。根據目前的情況,這一比例應在10%左右,允許上下浮動2%是比較合適的,同時要根據保險公司的類型、運行的時間、資本金實力、資產質量、資產負債率以及公司資信度等因素,作適當調整。(3)保險基金管理公司的選擇和設立。證券投資保險基金的管理人可以選擇現有的、規范化的基金管理公司,也可以由證券公司和信托投資公司發起設立新的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基金管理公司必須有3-5家證券公司和(或)信托投資公司共同發起設立。(4)保險基金形式。保險基金可以采取封閉式和開放式兩種形式。如果采取封閉式基金形式,存續時間不得少于5年,有人壽保險公司發起設立的保險基金的存續時間可以相對長一些,如15-30年;由非人壽保險公司發起設立的保險基金的存續時間可以相對短一些,如5-15年。(5)保險基金的投資品種和投資組合。保險基金的投資品種包括股票、國債、企業債券和可轉換債券。保險基金的投資組合應當符合:投資于股票,債券的比重不得低于基金資產總值的80%;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得超過該證券的10%。(6)保險基金的信息披露。保險基金必須定期在指定的報刊上披露保險基金的運行情況,以供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對證券投資保險基金的運行情況進行評估,同時也便于投保的消費者在選擇保險公司時參考。
三、幾點建議
1、建議盡快實施。筆者認為,設立證券投資保險基金,有利于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也有利于我國保險業的持續發展。隨著證券市場和保險業規模的擴大,各項法律、法規逐步完善,再加上保險基金所募集的資金只占保險公司資金總量的較小份額,因此保險資金進入證券市場將是安全的,設立證券投資保險基金是切實可行的。
2、盡快出臺相應的管理辦法。為了使證券投資保險基金的設立、運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必須盡快出臺與之相配套的證券投資保險基金管理辦法,管理辦法的起草可以參照現有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同時結合保險基金的特點。另外,正在起草的《投資基金法》也應將有關證券投資保險基金的內容包括進去。
3、保險基金的監管。證券投資保險基金的設立必須經中國證監會審查批準,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按照各自的職權隨時對基金的設立、交易、投資運作以及相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情況進行檢查和稽核。在監管方面,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保監會之間需要共同協調,以促進我國金融業的平穩和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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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不分,所有者缺位。在我國,保險公司的股權大多集中在國家或為數不多的幾家大的國有公司手中,經營者的任命權抓在政府,而不是廣大股東手中,導致了股份制管理模式與行政任命安排上時常產生摩擦,長期來看不利于保險公司的健康營業。
關聯交易與信息披露的沖突。保險公司的投資業務是保險公司重要的業務活動,在我國市場經濟秩序還較混亂,信用機制缺乏的客觀條件下,為保證保險資金的安全,保險公司一般會選擇與自己關系密切的內部和外部的關聯方進行交易,這種保險資金運用的行業的特殊性與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規范要求有一定的沖突。
缺乏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長期以來,我國大多數保險公司,尤其是國有獨資公司一直在一種低效率水平上運作,機構臃腫,濫發福利,人情賠款多如牛毛,若保險公司內部激勵機制不得到改善,一旦上市,投資者將會面臨很大的成本。由于市場機制不健全和行政干預,我國保險公司對各級經理人員的選擇沒有與人才市場、資本市場以及產品市場有機銜接,也難以形成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
保險公司外部的監管約束
償付能力方面。我國《保險公司管理規定》明確規定,“保險公司應具有與其業務規模相適應的最低償付能力”。但據初步估算,我國保險業償付能力不足比率達32.69%,雖然尚無一家公司因償付能力不足而遭停業整頓,但整個保險業的資本不足是客觀存在的。償付能力沒有保證,上市也無從談起。對于那些成立較早的保險公司,人保和人壽采用的“內部剝離”的確可以解決不良資產過高的問題,但這種剝離只是將不良資產從股份公司賬面劃到集團公司賬面,剝離后集團公司的不良資產又如何處置?損失由誰承擔?目前國家還沒有說法,給市場留下了一個大大的問號。
盈利水平方面。我國《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的條件之一為最近三個完整的會計年度凈資產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配股則要求最近三年連續盈利,任何一年凈資產收益率不得低于6%。國內保險市場上,成立較早的保險公司利差損包袱較重,新成立的股份制公司在市場競爭不規范的情況下,為追求規模擴張而進行粗放式經營,經營成本居高不下,盈利狀況也不理想。而隨著競爭的加劇,保險公司服務內容的不斷擴充,較低的賠付率將難以為繼,承保成本將愈來愈高,費率也會有所下降,保險公司的承保利潤必然呈下降趨勢,投資收益在保險公司收益中的份量將愈來愈重。然而到目前為止,有關《保險法》修訂的審議和討論,仍對原來的限制直接入市投資政策“原封不動”。這樣,上市后的保險公司在現行法規環境下能否取悅投資者將是個問題。
保險公司上市的高額成本
信息披露成本。2001年11月14日,中國證監會了《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其中,要求申請上市的保險公司在招股說明書正文中專門對內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進行說明;在敏感性會計科目上,要求保險公司詳細披露反映保險資金運用情況、盈利能力、償付能力及再保險等事項的會計科目,并按照潛在利差損與不良貸款等提足各項準備金或予以剝離;報表審計方面,要求保險公司聘請有保險公司審計經驗并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按中國地區審計和信息披露準則進行審計。
而過于詳盡的信息披露要求,使上市保險公司置身公眾監督之下的同時,也暴露在同行競爭對手面前,面對競爭對手將處于信息弱勢,這在無形中也必將增加其經營成本。
發行和維持成本。擬公開發行股票的保險公司應聘請有資格的證券公司擔任其輔導機構,輔導期為一年。在發行股票時,要雇傭承銷商幫助其發行股票,需要支付承銷費用,上網發行費,審計、驗資費用,評估費用,律師費用,股票登記費,上市推薦費,發行審核費,發行推介費等。據不完全統計,這些費用占上市公司發行總市值的2%—4%左右,這無疑加大了保險公司上市的融資成本。而且,上市公司還必須按規定向交易所交納月費和年費。
保險公司上市后面臨的風險
穩健經營風險。我國股市整體上缺乏對上市公司長期發展潛力的研究,而更多地要求上市公司在短期內得到比較高的回報。而就保險公司的經營現狀來看,要滿足較高的短期回報率是比較困難的。如果保險公司因為投資者關注當期的利潤而在上市后采取一些短期行為,必將對公司的長遠穩健發展產生不利影響。
再籌資風險。上市絕不是天上掉餡餅,并不是有了保險這塊特殊行業的牌子就能隨便上市圈錢,資本市場更看重的是企業的內在價值。尤其對保險行業來說,穩定經營、保障有力是贏得公眾信賴的生存之本,如果只為“圈錢”而上市,“換湯不換藥”,最終愚弄的只能是自己。對上市公司來說,要保持良好的股價和業績,降低再籌資風險,應該靠真正的規范化管理,而不能采取極端手段。
股價波動風險。股東投資企業的目的是擴大財富,股價的大幅波動,尤其是下跌會使股東財富縮水,股東投資的信心受到打擊,也使保險公司進一步融資的難度加大。同時,股價的下跌也會影響到債權人對保險公司的態度,會使債權人對保險公司的發展前景產生憂慮,不再給保險公司延長還款期限或批準保險公司舉借新債。股價在某種程度上代表了投資大眾對公司價值的客觀評價,股價的波動會影響投保人對保險公司的評價,如果股價連續下跌,會破壞保險公司的形象,使投保人的信心受到打擊,退保現象增多,新市場拓展困難,從而會連累保險公司業務的擴張。這種局面一旦出現,會使保險公司現金流出增多,流入減少,從而影響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
【關鍵詞】農業保險市場失靈政府支持
農業保險是通過集合具有同類風險的眾多農民,以合理計算保費的形式對種植業、養殖業在發展過程中可能遭受的自然災害或其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給予補償的一種保險,是農業生產規避風險、補償災害損失的一種有效工具。然而,農業的弱質性使農業保險難以滿足保險經營所依賴的大數法則理論,農業保險市場失靈,即純商業化運營——靠市場自發調節來維護的農業保險無法達到規模經濟效應。本文結合安徽省宿松縣匯口鎮曹湖村農業保險的實地調查情況,分析我國農業保險市場失靈的內生因素,以尋求解決農業保險市場失靈問題的對策。
一、問卷調查情況
安徽省宿松縣匯口鎮曹湖村位于安徽省西南部,與湖北省黃梅縣及江西省九江市接壤,總人口約1500人,計400余戶。全村耕地面積約2000余畝,土地肥沃,屬亞熱帶濕潤氣候,雨量充沛,日照充足,無霜期250天,每年平均溫度16.6℃,適宜農作物生長,盛產棉花、油菜、芝麻、大豆、玉米、花生等多種經濟作物。村民經濟收入主要來源于棉花,年人均收入5000元左右,在中部幾省處于中等偏下水平。選取該村開展此次農業保險調查具有很強的代表性。此次調查在自愿的基礎上共發放300份調查問卷,收回有效問卷276份。關于農民對保險的了解和購買情況的調查結果如下。
被調查的農民90%知道或聽說過保險,了解保險的作用和意義的占30%,認為有必要購買保險的占40%,只有15%的農民能看懂保險條款。60%的農戶認為保險費負擔過重,真正購買了商業保險的農戶只占20%,加上民政部門購買的養老保險也只有30%,其中為農產品、農具投保的為0%。而在投保的30%人群中,有45%是被迫購買的(商業保險公司的學生平安保險和民政部門的養老保險),80%發生保險事故時能得到及時的賠償。這說明該村村民的保險意識很弱,而且保險負擔較重。在問及“您的莊稼或者家禽遭到損害時,你會”的問題時,有80%的人回答“自己承擔”或“聽天由命”,10%的農民回答“靠國家救濟或集體承擔”,靠親朋好友的為10%。
通過這次問卷調查可以發現,該村購買普通商業保險的人很少,購買農業保險的則為0%。這說明農業保險機制沒有深入到該村村民心中,農民的農業保險意識非常淡薄。
二、農業保險市場失靈的內生因素
1、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所謂道德風險,指被保險人由于參加了保險而放松對風險的預防或者在生產過程中做了手腳,而保險人卻難以了解。逆向選擇的產生是由于被保險人對于土地的產出能力和風險狀況等信息比保險人更了解,因此可以得到低于他們實際風險水平的費率,從而導致保險效率的降低。在具有一般程度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標的物中,市場失靈并不必然發生。然而由于農業保險所具有的特殊性,即其標的具有生命性且標的價值會隨著生長期的不同而有很大差異,并且農業經營績效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后期的管理水平等。同時,農業風險具有一定的規律性,而農民對于農業風險以及土地特質等方面的認識和理解要比保險人多。由此而導致嚴重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使得實際保險損失率過高,在按照損失率確定保險費率的情況下,當保險費率高到超過農民自己分散風險的成本時,市場失靈就會發生。2006年我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僅為8.46億元,按9億農民計算人均不到1元,而養殖業保費賠付率竟達232.2%。保險費率有逐年上升的趨勢,而賠付率仍然穩定在一個較高的水平上。這一現象的出現恰好與逆向選擇的結果相吻合,即農業保險有效供給不足,商業保險公司紛紛退出農險市場,導致農險市場萎縮。2、農業保險具有極強的正外部性。商業化經營農業保險必然會出現“供給有限,需求不足”,導致市場失靈。農業是基礎產業,農業穩定則受益的不僅是農民,還包括整個社會;相反,受損的也不只是農民,而會波及整個社會。投保人(農民)購買農業保險的邊際私人收益小于社會收益,邊際私人成本大于邊際社會成本。私人成本、收益和社會成本、收益間的差異是農業保險的正外部性,這樣全社會就搭了農險投保人的“便車”。保險人供給農業保險,將有利于農業生產的穩定,使全社會受益。保險人供給農業保險的邊際私人收益也小于邊際社會收益,邊際私人成本大于邊際社會成本,全社會又搭了農業保險人的“便車”。但無論是保險人還是投保人都無法對其正外部性進行收費,農業保險的消費量就低于社會的理想消費量,有效需求不足;農業保險的供給量也小于社會理想的供給量,有效供給也不足。供需不足,農業保險市場必然失靈。
3、農業風險區域性強。我國幅員遼闊,自然環境復雜,而且呈明顯的地帶性與非地帶性地域差異,自北至南依次出現寒溫帶、溫帶、暖溫帶、亞熱帶、熱帶、赤道帶等6個氣候帶。這決定了農業風險區域性強,表現為不同區域間農業保險的險別、標的種類、風險事故的種類及周期、頻率、強度差異,這造成農業保險單位經營區劃、費率的厘定與區分復雜,投入資金與技術的成本很高。
三、解決農業保險市場失靈問題的對策
具有正外部性的產品須由政府來提供才能實現社會效益最大化。要解決農業保險市場失靈問題,既應加強政府的扶持力度又要注重市場的靈活性,并發展農業保險的再保險體系。
1、加強政府的扶持力度。作為政府主導的農業保險制度供給,政府首先要出臺《農業保險法》,明確各級政府、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的相關責任和利益,避免各級主體在農業保險中的隨意性。其次,政府應加大財政扶持力度,給予保險機構不同程度的補貼和減免。對技術含量高的種植業和養殖業,保費補貼應為60%~100%,因為這類產業具有高附加值的特點且大部分是外向型,出口創匯能力強、投入成本高。對傳統種植業和養殖業,保費補貼為40%~60%,對此類經營農業保險的商業性保險公司,補貼少了農業保險機構無法正常開展業務,補貼過多則涉及保險公司的信譽度等問題。房屋、機械及個人醫療、責任、意外傷害和養老保險應發揮“以險養險”的功效,其補貼值為40%以下。此外,應設立國家農業巨災風險基金,也可與地方政府共同籌集設立地方性農業巨災風險基金。
2、實行政策性保險商業化經營。農業保險市場失靈,需要政府發揮職能進行調節,政策性保險商業化經營是國外調節農業保險市場的成功辦法。政府應利用利益誘導機制推動農業保險的發展,對農民直接進行保費補貼,對保險公司進行稅負減免和財政補貼。直接對農民進行保費補貼,把農民推向保險公司,將使需求曲線上移;對保險公司進行稅負減免和補貼,使其獲得必要利潤,將保險公司引向農業,供給曲線下移,供求曲線就會相交。“以險養險”特許農業保險人經營一定范圍的農村險,以其贏利彌補農業險的虧損。
3、發展農業保險的再保險體系。經營農業保險的商業性保險公司面對農業的非系統性風險需要獨自承受高額經營成本,遇到特大自然災害時更是回天無力,沒有農業再保險的支持難以發展。再保險的形式多樣,國家政策農業保險公司應為經營農業保險的商業性保險公司提供再保險,而互助制農業保險組織可以從縣、市及區域性的互助制農業保險組織之間分保。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農業國之一,農業保險市場存在失靈恰恰反映我國農業保險市場有著很大的潛力,只要政府部門大力扶持和保險公司堅持制度創新、組織創新和產品創新,就可以解決農業保險市場失靈問題。
【參考文獻】
關鍵詞:農村,保險,發展
保險具有風險疏散、經濟補償和社會保障的功能。長期以來,我國農業、農民和農村一直處于弱勢地位,如何有效發揮保險的救濟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應成為當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課題。為此,筆者以保險業相對發達的煙臺市為例,深入剖析農村保險市場發展的現狀、存在的問題和障礙,并就農村保險體系再造問題探討對策思路。
一、目前農村商業保險市場發展的主要特點
目前,保險業在部分農村地區已經得到了廣泛開展。煙臺作為全國首批沿海開放城市之一,近年來隨著經濟、金融的快速增長,農村保險市場也得到較快的發展。2006年,煙臺市保險費收入411570萬元,其中所調查的9個縣市合計保費收入接近煙臺市總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納保費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險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險總量快速增長的同時,農業保險業務發展緩慢。
(一)機構網點快速增加,營銷隊伍不斷壯大
近年來,隨著區域經濟優勢的凸現,眾多的保險公司落戶煙臺,并在縣域大量增設分支機構,直接向廣大農村地區輻射,帶動農村保險市場快速發展。目前,煙臺市有28家市級保險機構,其中財產保險13家、人壽保險9家,共轄設320個分支機構,其中在9個縣市共有縣級保險機構94家,均設在縣城所在地。有的保險機構如中國人壽還在縣以下鄉鎮設有保險代辦處,據初步統計,9個縣市共有保險網點120多個。隨著機構的擴展,全市保險從業人員已達到2.3萬人,其中,營銷人員達2萬多人,形成了一支龐大的營銷隊伍。
(二)保險產品種類較多,市場份額相對集中
各保險公司在業務發展中,堅持以市場為導向,適時推出了多樣化、個性化的保險新產品,不斷滿足城鄉居民全方位、多層次的保險需求。據統計,目前,縣域保險機構累計開辦保險產品110個,其中財產險60個,人身險50個,城鄉之間在產品種類上相差無幾。從保險產品的市場份額看,人身保險占據絕對多數,人身保險保費收入一般是財產保險的3—4倍,農村市場份額差距略低o-人身保險市場以壽險和分紅險占比較大,2006年,煙臺市該兩類保險保費收入分別為100736萬元和107373萬元,占比為31.81%和33.9%;財產保險中機動車險占有較大的比重,2006年,該險種保費收入占財產險保費收入的80.46%。
(三)縣域人身保險發展較快,財產保險發展相對遲緩,農業保險幾乎空白
近年來,隨著保險知識普及和保險營銷力度的加大,農村保險市場得到廣泛拓展。據對煙臺9個縣市區的180戶農民問卷調查,有127戶辦理過保險業務,另有35戶有辦理保險的愿望,分別占調查樣本的70.6%和19.4%;所辦理的保險種類以人身(壽)保險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居多,辦有該兩種保險的分別占全部調查農戶的45.7%和43.3%,而財產保險則不足15%。由此可見,在現有的保險品種中,農民對人身健康、養老保險情有獨鐘。從煙臺市保費收入的區域結構,也可以看出縣域人壽險業務呈較快的增長趨勢。2006年,9個縣市全部保險費收入占煙臺市的比重為51.8%,同比提高4.6個百分點,其中人身保險占比提高4.7個百分點,財產險占比下降7.1個百分點。在財產保險業務中,農業保險占比微乎其微,全轄只有1個縣(市)辦理了農作物火災險,其他各縣市均未辦理農業保險業務。
二、制約農村商業保險發展的障礙因素
(一)農業保險業務萎縮,難以滿足農業發展的有效需
上世紀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險公司的各分支機構專門設有農業保險科,開辦的保險品種涉及麥收、特色養殖、水果蔬菜等,但隨著保險公司的商業化改革,已不再單設農業保險科,并相繼取消了麥收、特色養殖、水果蔬菜等險種,目前煙臺開辦的僅有農作物火災、冰雹保險和家庭財產責任保險等幾個險種,在眾多的近60個財險種類中,涉農險種占比不足10%,品種少、份額低。農業保險萎縮的主要原因是,農業災害多、風險大,出險后勘查難、賠付率高,與保險公司的商業化經營目標明顯沖突,基于此,諸多保險機構都紛紛退出了農業保險市場。
(二)保險產品設計上的缺陷,與農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險公司將產品定位于城鎮市場,產品設計趨同性較強,普遍缺乏對農村保險市場的研究和開發,少有推出適合農民和農村特點的保險新品種。而農民與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顯的差異,據調查,2005年,煙臺市各縣市區農民人均收入較城鎮居民普遍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額要少5000-6000元,將適用城市的保險產品向農村延伸,必然超出農民的消費能力。在所調查的180個農戶中,有53人未辦理過保險,占調查農戶的29%,其中因保險價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經濟能力的有31人,占比為58.5%。產品設計上的偏差,降低了農民的投保意愿。
(三)業務發展不夠平衡,市場監管存在盲區
目前,商業保險公司在業務發展中存在三個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地區間機構設置存有偏差。煙臺市全轄共有保險分支機構超過300家,其中占全市人口總數80%以上的9個縣市卻僅擁有三分之一的保險機構。同時,縣域間的機構分布也不平衡,經濟發達的龍口市現有保險機構17家,另外還有多家保險公司擬在此設立營銷服務部;而人口相當、經濟發展相對落后的另一縣(市)只有保險公司6家,該市2005年人均保費收入僅為38元,較煙臺市平均水平低524元。保險業務發展狀況雖然取決于多方面因素,但機構布局上的不合理,進一步加劇了發展狀況的失衡。二是展業、理賠質量態度相差迥異。調查反映,保險公司普遍存在重展業、輕理賠的問題,對客戶投保和繳費服務熱情、不厭其煩,而出險后理賠時則手續繁瑣、條件苛刻,個別甚至存在故意刁難的問題。在對保險公司服務滿意度調查中,對保險理賠存有意見的占有較大的比重。三是保險業務發展與市場監管不相對稱。當前,部分地區保險業務發展勢頭已接近于銀行業,但在市場秩序管理上則與銀行業差距較遠。目前,保險監管機構設至省級或較大城市,地級以下只有保險業協會,市場監管力量明顯不足。而諸多保險公司都實行營銷機制,營銷人員良莠不齊,為了提高業績而進行不實宣傳甚至相互詆毀的現象時有發生,不同程度地破壞了正常的競爭秩序,導致出現大面積的退保問題。2006年,煙臺市人身保險退保率為10.81%,同比提高1.94個百分點。
三、完善農村保險市場的政策建議
當前,我國農村的自然、地理和經濟發展環境,決定了其在農業、醫療、養老等方面潛在巨大的保險需求,迫切需要政策的、商業的保險產品為“三農”發展提供服務和保障。為此,就完善農村保險市場、推進農村保險業務發展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一)建立適合農村特點的農業保險體系。
鑒于農業生產的風險性和商業保險公司的盈利性特
點,建議盡快成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推出農、林、牧、漁業各具特色的保險品種。在目前情況下,為提高農民和保險公司辦理農業保險的積極性,增強農業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與商業運作相結合的農業保險模式,在兩個環節發揮政府的扶持作用:人保環節,按照保費的一定比例對農戶予以補貼;出險后的理賠環節,按照賠付額的一定比例對保險公司直接補貼。通過適度扶持,降低保險公司虧損,提高農業防災、減災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規范商業保險公司對農村市場的營銷服務機制
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保險業提供了新的機遇,開辟了廣闊的市場空間。針對目前農村保險市場的現狀,各保險公司應從三個方面轉換經營理念,規范和完善保險營銷服務。一是加快農村保險產品研發。結合農村實際,有重點地改造現有保險產品,開發推廣新產品,滿足農民低保費、低保障、廣覆蓋的保險需求。二是加強農村保險機構網絡建設。合理調整農村保險機構的布局,在網點設置上應適度向偏遠農村地區傾斜,增強對農村保險市場的輻射和帶動作用。三是強化營銷隊伍培訓和管理。營銷人員是體現保險公司形象、開展對外宣傳的窗口,對其培訓,既要具備精良的展業技巧,更要具備過硬的職業操守;對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費收入增量,還要考慮保戶資源的穩定性。通過把好營銷關口,提高保險經營績效,消除社會各界對保險行業的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