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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學專業《經濟法》課程既是通識教育課程,又是必修的專業基礎課。面臨著課程內容多,課時少,學生基礎法律知識薄弱,專業教師培養難度大等問題,文章從會計學專業《經濟法》案例教學現存問題與教學目標的沖突問題切入,分析現存問題對會計學專業教學的影響,進而在教學目標確定的基礎上提出教學改革的路徑。
【關鍵詞】
經濟法;會計學專業;教學改革;案例教學法
一、案例教學在會計學專業《經濟法》教學中的重要意義
《經濟法》是會計學專業的一門必修課,內容涉及面廣,教學容量大。經濟法課程的內容大多是我國現行的經濟法律制度,包括市場主體法、市場行為法、市場秩序法、社會保障法等,通過該課程的學習,可以讓學生進一步認識經濟法律現象、了解經濟法律關系,也能把學到的知識運用到日常生活生產中。那么,在我們經濟法的教學中,如何有效實現教學效果就成為教學的重中之重。案例教學法的意義在于,較之于法律專業,會計學專業學生法律理論基礎較差,用案例教學法能起到較好的引導作用,幫助學生理解專業知識,學以致用。培養分析問題的能力。
二、《經濟法》在會計學專業教學中現存的問題
1、教材選用不符標準,教材內容不統一,能為案例教學服務的教材偏少
教材選用標準上存在著重教材口碑輕教材內容的現狀。隨著市場經濟不斷深入,經濟法律現象不斷復雜,經濟法律不斷制定和修訂。這就要求經濟法教材要能適應教學需要,適時修訂和完善。但是有一些規劃教材、獲獎教材或者是專用教材長時間不修訂,內容編寫水平雖高,但不能滿足教學的需求;會計學專業《經濟法》教材到底應該編寫那些內容?市場上各種版本教材無法相對統一。很多高校只能根據自己專業課程學時數來選用適合自己的教材;能為案例教學服務的《經濟法》教材就更為罕見,大多教材都是理論講授,或者有一些案例也是歷年司法考試或者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專業案例,實際操作和認知性都比較差,沒法幫助教師和學生完成案例教學任務。
2、相關教師缺乏培養,專業性缺失,缺乏案例教學的素養
授課教師是法律專業還是會計專業更適合?這決定著這所高校的師資。經濟法開設在會計學專業,配備的師資都是會計學或者財務管理專業教師,為了避免借調老師的麻煩,往往就那么順理成章的講授了經濟法。這些教師如果沒有系統學習法律或者經濟法課程,很難把握經濟法法律關系的復雜性,很難駕馭其中的理論知識,因為經濟法所涉內容繁雜、復雜和深厚。如果要講好和分析好案例那就是更難的事情。
3、實踐教學環節不鮮明,不突出,案例教學無法體現
會計學專業的實踐教學環節大都集中在會計學專業方向的實訓或實踐上,大多數學校根本無暇開展有效的經濟法實踐教學環節,就使得經濟法教學的效果大大縮水,也讓很多對經濟法有點興趣的學生失去興趣。目前,大多民辦高校或者獨立學院會計學專業都強調實用性,開展有效的經濟法實踐教學環節無疑將增加這種實用性的說理。因為沒有實踐環節,案例教學環節的內容就無從體現,價值也就無法實現。
4、教學方法單一,教學手段落后,案例教學推行困難
目前經濟法課程教學方式基本采用傳統教授方法,教學方法單一。加上法律、法規本身的抽象和枯燥,使學生處于被動的學習狀態,只滿足于理解和記憶教師講授的教學內容,把精力投放到記錄、整理和背誦課堂筆記,很少深人思考,脫離實踐。這種單一的教學方法,使該課程失去了鮮活的生命力。教學手段落后表現在很多教師仍未擺脫傳統的以教師、教材為中心的教學模式,現代化的教學手段如多媒體教學設備沒能充分運用,實踐教學環節比較薄弱,使得經濟法教學理論與實踐相脫節,學生走向社會后難以適應工作崗位的要求。有些教師覺得案例教學比較麻煩,學生參與會延誤課程的學時,課前需要大量的備課工作量,需要學生提前預習相關知識等因素而抵觸案例教學的開展。
三、改革的思路和構想
1、培養方案改革,體現案例教學的思路
統籌把握制定或修訂教學計劃,體現案例教學的教學方法和思路。應考慮三個方面。一是考慮經濟法課程在法律基礎和財經應用文寫作中承上啟下的作用;二是考慮經濟法課程需要會計的基礎知識,所以要先行開設基礎會計課程;三是考慮學生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和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需要。完善學習效果評價機制。鑒于經濟法的實踐性較強,可以適當放大平時成績的分值比例,如占總成績的40%—60%,組織學生對典型案例進行討論,綜合測評學生的實際案例分析處理能力。對于需要學生記憶的知識可以統一閉卷考核,僅作為考核的其中一個小方面,最終以考試成績和學生的平時實際案例分析處理能力和專業知識的運用能力綜合評定學生的學習效果。
2、教材改革,為案例教學找對支撐點
近年來會計學專業教材很多,教材的選用要把握幾個重要的原則:首先經濟法教材必須屬于經濟管理專業,堅決杜絕錯誤的將用于法律專業的教材用在會計學專業學生;其次教材內容能及時修訂,教材在其他高校反復使用評價較高;再次就是教材所涉內容。經濟法課程教學內容要體現實用性,所以教學內容應有邏輯性。包括經濟法的基本理論,企業法(包括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全民所有制企業法等),破產法,合同法,知識產權法,市場秩序管理法(包括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證券法,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票據法,經濟糾紛的解決。需要說明的是,以往教學沒有安排支付結算法律制度,但是考慮學生考核會計從業資格證以及在今后工作中的需要,有必要增加這一內容;最后就是盡量選用或者編寫適合案例教學的教材,這些教材可以組織雙師型教師編寫,也可以組織校企共建教材,都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3、教師培養改革,讓案例教學方法得以推廣
純粹的法律科班教師擔任會計學本科《經濟法》課程教學,還需一定時間的培養和適應。他們具有法律專業基本的理論素養,了解經濟法律關系、熟悉經濟法律現象,但是缺乏認識會計學專業學生無法律基礎的現狀、缺乏理解經濟法課程和會計學專業課程之間的關系、缺乏了解會計學專業學生的學習習慣和方法。所以針對會計學專業學生講授經濟法知識,更需要教師具備會計學專業和法律專業兩方面的專業理論和實踐經驗,這對教師的綜合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引進教師時考慮雙師型教師的作用,他們既有法律專業素養也有實踐案例的操作實務,將自己實際案例帶進課堂能有效激發學生分析問題的熱情,培養學生分析法律現象的能力。
4、實踐教學環節改革,是對案例教學的檢驗
對于會計學專業學生就不能開展模擬法庭、法律宣傳這樣專業性太強的實踐項目。但是組織觀看經濟法律方面的審判案例實況、參加經濟法律審判庭審、開展經濟法律文書寫作實訓、組織一些涉及經濟法律內容的沙龍、要求完成一項經濟法律調研報告等都是不錯的選擇。這些環節可以使課內實踐環節、也可以是校外實踐環節,都能激發學生學習經濟法律的熱情,也增強了學生的實踐能力。
5、教學方法、教學手段和教學理念改革,助推案例教學不斷探索
推行案例教學法。《經濟法》涉及的法律條文十分枯燥,教師只有運用有效靈活的教學方法才能充分調動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案例式教學是啟發式教學的一部分首先要選擇合適的案例。本著“新穎、典型、綜合”的原則,通過有代表性的案例來闡述經濟法理念、本質、原則以及經濟法的具體制度。選擇的案例既不能太簡單,也不能故意編造,這樣會降低學生的認真度。其次要正確合理的運用案例。要求列舉的案例要能準確詮釋相應理論知識,比如一個關于合同法的案例,卻在上公司法的課程中運用,可想而知,這種運用根本就是多此一舉。
四、結語
進行經濟法課程改革,涉及諸多方面因素,改革路程艱辛和曲折。專業教研室形成科學的改革思路,制定有效的改革措施,明確責任、步驟鮮明、保持計劃、齊心合力,才能實現經濟法教學改革目標的實現。案例教學法教學方法的推行,從培養方案的制定或者修改、師資引進或者培養、實踐環節的開設、案例教學法的推行與實施是一個完整的教學鏈條,需要逐步推行和實施。
作者:趙聯果 袁顯朋 單位:西京學院
基金項目:
2015年西京學院教學改革研究項目“會計學專業《經濟法》案例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編號:JGYB1514)。
【參考文獻】
[1]尹蘋蘋.高校經濟管理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方法的思考[J].蘭州教育學院學報,2011(2)
[2]王娟.案例教學法在經濟法課程中的運用[J].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4)
1.受眾的社會性。在線意味著任何人只要具備上線條件,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按照自己的節奏進行學習,并能夠及時得到學習反饋。這與教育部前幾年推出的國家精品課程有較大的差異。教育部推出的國家精品課程,盡管是具有國家水準的優質教學資源,但它畢竟具有單向性,并未充分利用在線的雙向、交互網絡系統,因而社會公眾參與學習的人數并不多。
2.教學的網絡化。精品開放課程為學習者提供一個集視頻、音頻、聲像技術為一體的網絡學習環境,使交互形式更豐富、更逼真、更直觀,有利于知識的獲取與保持,有利于問題情景的創設,進而激發思維靈感,促使創造性思維的培養;開放課程教學手段一改以往書籍、報刊等印刷信息以及廣播、電視等電子信息的單向傳遞方式,具備網絡信息載體的雙向傳遞功能。另外,網絡教學與傳統的課堂教學的差異還在課程的組織上。網絡教學強調“翻轉課堂”(flippedclassroom),它將課堂內外師生的教與學的時間進行重新安排,課外的學習時間從過去讓學生做作業“翻轉”為讓學生在線或線下自學,或者協作學習教師預錄或預留的教學內容,并針對學習疑慮提問;課堂內的時間從過去由教師講授知識與面對面討論問題“翻轉”為由教師布置相關自主學習內容進行教學引導,實現以問題或項目任務為導向的學習。
3.利用的重復性。開放課程提供的系列性教學資源具有保存與重復利用價值。在通常情況下,學校將校內在教學實踐中已經形成的比較成熟的課程教學資源推薦用作省級、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的申報,提交省級、國家精品開放課程共享系統。如通過國家級評審,各方(學校、課程負責人與上線單位)同意該課程所涉及資源放在“愛課程”網()及通過“愛課程”網推送至教育部高校校園網,向高校師生及社會學習者免費開放使用,使用期為10年。課程上網后,按照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建設要求,及時更新資源。
4.時空的分離性。教師與學生是教學過程中不可缺少的共生對象,但在開放課程教學中,這種師生共生體在時空上發生了變化,教師不再是站在講臺上對學生“口耳相傳”,直接控制教學過程,而是對學生們的網上學習進行教學干預,教師在開放課程教學中僅起引導作用而不是控制作用。教與學在時空上相對分離,缺少面授的環節。教師在整個課程教學中通過指導、引導、誘導、輔導和督導來影響學生的在線學習。另外,開放課程受時空影響大,課程資源一次性生成,一次性提供,不易修改。誠然,開放課程也有它的不足之處,這是因為,開放課程依賴于網絡手段,使得課程內容的組織、課程教學手段的運用比傳統課程更難。由于缺乏面對面的講授環節,教師難以掌握學生的學習動態與對專業知識點的理解與把握程度;由于網絡課程是按教師的思維來呈現內容的,教師如果沒有充分的時間與網絡教學經驗去準備和設計,很難發揮網絡課程的優勢。針對這些特點,如何將《經濟法學》課程從原有的國家精品課程轉化為公開視頻課程與精品資源共享課程,我們做了認真的思考與探索。在建設實踐中,注意到了精品開放課程與原有的精品課程之間相關的共性與個性問題。共性的問題是繼續強調“優”質教學資源的培育工作。精品課程強調的是國家水準。就課程本身而言,其“精”主要體現在具有先進的教育思想,豐富而新穎的教學內容,能夠充分調動學生積極性,能夠深入淺出地因材施教;就國家政策層面而言,國家鼓勵教學名師獎獲得者、“學術大家”來主持或主講精品課程。個性的問題是強調“特”與“線”。所謂“特”,就是課程的特質所在。以《經濟法學》課程為例,它是法學專業的核心課程,是財政類專業的必修課程。在建設實踐中,經過認真的比較分析認為,將《經濟法學》國家精品課程轉化為公開視頻課程,應強調的特質在于以課程本身的選題意義、講授內容及效果、社會認可度為主要遴選標準,通過以“法在身邊”的視角,呈現社會經濟生活中的法律熱點問題,課程內容分專題呈現,以素養學習為教學目標。而將《經濟法學》轉化為精品資源共享課的“特”質在于教學內容的體系性與易學習性,積極探索建立在線教育管理制度,在建設時就研究制定適應學習者個性化學習需求的網上在線教育學籍、學習證書、學分、學位等管理辦法和政策,為學習者提供良好的制度環境和政策保障。所謂“線”就是網絡,就是開放。網絡是與開放聯系在一起的。開放教育的開展其實給《經濟法學》課程教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為在這種模式下教師從信息的傳遞者變成了學生學習的指導者,教師必須從系統的角度去考慮組織學生學習的整個過程和有關細安的排節,他們的工作包括建設相關資源、引導學生學習、組織學生討論課程內容、為學員解答疑難、在線組織自學測評、評價學生的學習結果等,這就要求教師不僅要有過硬的專業水平,還應當具有比較高的課件制作能力、良好的協調能力和管理能力。在線課程模式無疑將引發“學習的革命”,給高等教育人才培養和教學方式帶來深刻變化。如果教師還以傳統的講授、灌輸式的課堂教學模式教學,學生將用“眼睛和耳朵”投票[3]。
二、精品開放課程申報原則的把握與運用
依靠網絡化運行,實行精品教學資源開放共享將成為今后高校教學改革發展的方向。重點發展的方向主要有三方面:一是繼續開展國家、省、校三級原精品課程的轉型升級工作,達到資源共享課向公眾開放的目標;二是對已上線課程持續更新、持續建設和深度開發,逐步形成系統完整、資源豐富、體驗感強的數字化課程;三是積極探索建立在線教育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網上在線教育學籍、學習證書、學分、學位等管理辦法和政策,更好地為精品開放課程服務。面對這樣一種發展態勢,法學教學如何走向網絡化、精品化,實現資源共享性,這是擺在法學教學工作者面前需要思考與探討的一個問題。就國家層面而言,精品開放課建設目前采取以政府主導、高等學校自主建設、專家和師生評價遴選、社會力量參與推廣的模式,并實行整體規劃、擇優遴選、分批建設、同步上網的建設政策。但就每門課程而言,如何在競報中獲勝,提升獲取國家級、省級課程建設的資源能力,需要有謀劃策略與一整套工作方案,在實施中應把握與運用以下5個原則。
1.合乎申報要求原則。目前,教育部專門制定了課程申報評價體系。評審指標采取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的方法,以提高評審結果的可靠性與可比性。評價指標體系包括否決性指標、評分指標和專家評審意見三部分。否決性指標共有10項,評審對象若出現其中任一情況,即判定為不合格,不再繼續評審;評分指標按總分計算:M=∑KiMj,其中Ki為評分等級系數,優、良、中、差的系數分別為1.0、0.8、0.4、0,Mj是各二級指標的分值,專家評審意見為對評審對象的總體評價及進一步修改完善的建議。
2.體現優勢原則。在申報開放課程時,應考慮自己的課程教學在全校、全省同類課程或專業中是否具有特色與亮點,是否能被同行所認可。把握這一原則就是把握網絡教學的社會效果。這就意味著,在申報時,應充分考慮,自己所擔任的課程是否是進入到國家質量工程中的建設課程,自己所在的專業是否是國家專業、特色專業,自己所教學的課程是否自編并出版了國家級規劃教材;自己是否是省級、國家級教學名師;自己多年來的教學方式是否已有教學方式介紹或論著發表出版等[4]。在《經濟法學》課程申報實踐中,我們發現,如何體現優勢是申報能否獲得成功的關鍵。我們在教學實踐中,將多年來從事經濟法學教學的優勢體現在以下3個方面:一是長達10多年的精品課程建設歷程以及建設成效;二是建設成了國內有一定影響的內容豐富的經濟法網絡課程平臺;三是采取自主學習教學法。以“理論->法律細則->分析討論”的教學模式來開展課程建設工作。整個教學環節由“講授+學生自主學習”組成。在自主學習教學法引導下,重視探究性學習、研究性學習。
3.注重實效原則。國家精品開放課程建設資源有限,如何利用它并利用好,需要在申報活動中給予整體性的思考。首先,建設目標明確。申報活動應建立在目標導向的基礎上,目標是申報活動的前進方向,在進行公開視頻課程《經濟生活中的法律》申報時,當時確定的預期目標是,通過相關法律知識點的介紹,使受眾對經濟法律法規有一個較為全面的了解,達到學法與懂法之目標;通過法律運作技能的講解,使受眾能自覺地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一目標定位切合了這一公開視頻課程建設的實際。其次,建設指標設計合理。無論是公開視頻課程還是精品資源共享課程,其立項并不意味著建設成功,立項只是建設工作的開始,故在申報過程中如何有針對性地明確建設內容,并將建設指標設計得更加合理與科學是需要認真思考的問題。整個建設過程應力忌空泛,展現精華;力忌面面俱到,突出重點與特色;力忌雷同,張揚個性。再次,特色明顯。在與國內外同類課程比較中尋求課程的特色。如《經濟生活中的法律》系我校開設的一門素質教學類課程,目前尚未見有同類課程出現。這本身是一種差異化的申報策略,容易形成特色。最后,課程預期受眾的定位要準確。我們將公開視頻課程《經濟生活中的法律》的預期受眾定位為兩類:一類是非法學專業的大學生們,通過本課程學習,讓他們感悟,在社會經濟生活中要注意經濟法律意識的養成。另一類是社會受眾,他們或許是消費者,或許是經營者,或許是投資者,通過本課程的學習,讓他們感悟,社會經濟生活時時有法律問題,法在身邊,學法貴在應用。在資源共享課程預期受眾的定位上,我們將其定位為,在校法學或非法學專業為取得學分進行的課程學習。
4.強化團隊合作原則。無論是精品視頻課程還是精品資源共享課程,在建設時都強調團隊合作。但兩類課程對團隊合作的要求有所不同。公開視頻課程可以由一個主講者完成5~8個專題主講,也可以由若干人共同完成主題主講,其團隊合作的要求并不是十分的嚴格。而對于精品資源共享課程建設而言,團隊合作的要求就相對較高,一般需要6人以上的教學隊伍,這些教學人員的職稱與學歷、教學科研方向、年齡與學緣結構都會影響教學團隊的教學能力。在教學團隊中,確定課程錄像的主講教師尤為重要,需要確定1人去講授,還是2人以上去講授;如果確定2人以上去講授,需要統籌規劃內容的分工設計,提綱編寫、PPT制作,教師儀表、課程教學風格的統一等。
5.知識產權保護原則。國家將入選的開放課程視為職務作品,將由“全國高等學校課程網”及國內主流門戶網站集中展示,面向社會免費開放。鑒于國家精品資源共享課基本資源公益性的使用目的,學校、教師及資源制作方等各方不享有任何報酬和使用費。為此,在精品開放課程建設過程中,要保證課程資源的知識產權清晰,杜絕涉及知識產權糾紛或知識產權不明晰的課程資源在網上傳播。就國家層面,教育部正在組織相關法律專家,研究建立我國開放課程資源的知識產權保障體系,要有效保障開放課程建設者及相關方的權益,保證開放課程建設、共享和運行的可持續性[5]。在申報與上線時,相關利益方會被要求簽署相關視頻資源著作權文件。作為申報者,其所提交的一系列精品課程資源從何而來,是申報者自己原創性的創作成果,還是由他人成果進行編著而成,甚至是公然抄襲與剽竊他人的教學成果,都會涉及知識產權問題。因此,應切實強化知識產權意識。如合理地引用了他人的成果,那么在課程結束的時候,最好能在PPT上做說明和謝辭。
三、精品開放課程教學內容的設計與謀劃
從一般課堂教學到國家精品課程建設,再到國家精品開放課程建設,這不僅僅是名稱上的變化,更重要的是課程教學理念、教學方式與教學組織上的變化。在精品開放課程教學中,如何在有限的時間內將教學團隊多年來所形成的教學心得與經驗全方位地展示出來,是需要認真設計與謀劃的。
1.課程教學內容的設計。有針對性地進行課程內容的差異性設計非常重要。《經濟生活中的法律》這門公開視頻課程,筆者以“法在身邊”為視角,呈現社會經濟生活中的法律熱點問題,結合自己多年從教與從事法務工作的經歷,將課程教學內容設計為八講。第一講:借貸與擔保;第二講:企業類型識別;第三講:消費維權;第四講:勞動維權;第五講:小區物業糾紛處理;第六講:商品房預售糾紛處理;第七講:經營法律意識養成;第八講:市場競爭法制。《經濟生活中的法律》是一門法律素質教育類課程,它以經濟生活中業已存在的法律現象為出發點,通過“律”(法律)、“例”(案例)、“理”(法理)相結合的教學方法,講述發生在身邊的法律話題,引導大學生與社會受眾去學法、懂法與用法。整個教學內容貫穿“一條主線”,即“法在身邊”,服務“兩類受眾”,即在校大學生與社會受眾,達到“三個教學目標”,即學法、懂法與用法。考慮到公開視頻課程為素質類課程,在整個教學內容安排上,注重經濟法、民商法相關學科知識的融合與滲透,每一講內容的設計主要不在于知識體系的完整性,而強調對社會現象的法律分析以及運用法律方法解決實際問題的基本技能。針對精品資源共享課程建設,我們在《經濟法學》的建設實踐中感悟到,申報時須立足本校經濟法學10多年教學歷程,呈現教學實力與經濟經驗。《經濟法學》的教學經驗就是課程講授+自主學習,故整個教學內容的設計也是圍繞這一教學體系進行。
2.課程教學方法的設計。(見圖1)在設計《經濟法學》精品開放課程建設時,運用了“講授+自主學習法”的教學方法。自主學習教學法是為加強教學互動效果所實行的一種教學方法,寧波大學于2004年,將課程教學中單純由教師講解發展為給出一定學時(17學時)開展包含有大型報告會、大型作業、課程設計、分組討論、網上學習、主題研究等內容的學生自主學習型教學內容,課程成績為平時計50%,期末考試計50%。自主學習教學法目前在所有的教學班級得以推廣使用,從教學效果分析,強化了學生學習的主動性、自學性和教學互動性,起到了單純講授式教學方法所不能起到的效果。近幾年來,經濟法課程自主學習法得以全面推行。自主學習教學法,利用自主學習課堂,采取“理論->法律細則->分析討論”的教學模式,引導學生自主學習,教學中的師生交流與互動性得到了加強。這種教學法非常適合網絡課程教學。在國家公開視頻課程,我們采取的教學方法是“專題+熱點教學法”,以“律”(法律)、“例”(案例)、“理”(法理)相結合的教學特色,向社會公眾講述發生在身邊的法律話題,并與社會公眾一起探討如何養成法律意識。在教學活動中,注重“律”“例”“理”相結合。以“案”說法,以“理”釋法,“法”“案”相間。主講者是雙型師教師(教授+律師),這為有效地組織“律”“例”“理”相結合的教學活動提供了教學能力上的保障。在教學效果把握上,注重“學”與“用”相結合。在學法的同時,培養受眾對具體問題的法律分析能力以及法律知識綜合運用能力。
3.課程教學資源的設計。對于教學資源的設計,我們形成了以下三點認識:第一,注重創新打破常規。不同的教學資源對于不同的受眾而言所受到的啟發、留下的印象肯定會有所不同。因此,應當針對性地提供有關教學資源。第二,注重細節。細節決定成敗,細節也決定影響力。在本課程教學中,對相關熱點問題的解讀,除引用相關法律法規外,還注重對司法解釋與司法審判的把握,使受眾感到內容實在,貼近現實,細節性問題講解深入,從而增加對課程學習的需求欲。第三,注重專業引領與學生互動。提供教學資源重在讓受眾從學習中收益,通過相關學習資源,對受眾產生極大的影響力,讓社會受眾在教師的專業引領下,努力搭建學習、交流和展示的平臺[6]。經過近1年的使用,這些教學資源總體良好。
(1)這些課程資源充分兼顧到了課前預習、課中自主學習、課后復習與測試各階段的教學環節。課前預習類的資源主要有經濟法文選;課中研習的資源主要是教學輔助視頻(課程輔導視頻與公開視頻課程)、經濟法案例評析、經濟法法規庫、學生自主學習作品演示;課后測試類的資源主要有試題庫系統,通過每講結束后針對性的測試,了解課程學習后實際獲得的收益。
(一)教學方法缺乏創新性
經濟法課程本身是一門實用性、實踐性很強的一門課程。然而,當前很多教學方法缺乏創新性,讓學生對經濟法課程的學習存在很多誤區。首先,傳統的教學方法過分側重于理論知識的傳授,而忽略了實踐能力的培養。在課堂上,老師是教學的中心和主體,學生只是被動的接受者。在這種應試教育的體制下,老師忽略了給予學生參與課堂討論、獨立意思表示的機會,忽視了培養學生獨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很容易讓學生把經濟法看成是一門枯燥無味的課程,失去學習的積極性。其次,在教學過程中,老師在法律法規的介紹中引入的很多案例比較陳舊,要么是與最新修改的法律法規不符,缺乏針對性,要么是與當前的經濟形勢不符,缺乏時效性。最后,老師在教學工具的應用上缺乏創新性。很多教師不能與時俱進,不能有效地把教授、板書、多媒體、以及互聯網有機的結合,教學方式單一。
(二)教學內容缺乏針對性
會計學是一門實用性、操作性很強的專業。而經濟法是會計學專業必修基礎課程。當前,經濟法教學內容普片缺乏針對性,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教學章節缺乏針對性。目前,經濟法還沒有集中于一部法典型的規范性文件中,而是散見于大量經濟法規之中。經濟法教學內容主要集中在民法和商法中,民法主要包括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物權法、合同法,商法主要包括合伙企業法、公司法、證券法、企業破產法和票據法,除此之外,還有經濟法相關法律制度。所以,從教學內容上看,經濟法包含的內容太多、太廣。然而,在有限的課時下,老師不可能把所有章節都面面俱到,需要選擇性地講解,因此,老師在章節的選擇上可能參差不齊,隨意性較大,特別是對會計學專業缺乏針對性。第二,章節里的內容缺乏針對性。經濟法每一章的內容都有一個特點,即內容多、雜、細。學生在初學時很難全面的掌握所有知識點,更難理清知識之間的聯系。結果很多學生對章節的內容的認識什么都想學,但就是不知道學什么;什么都學了,但什么都沒有學到。經濟法教學缺乏針對性和目的性對學生現在的學習、以后的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隱患。第三,學生在學習經濟法時在知識的深度和廣度上都體現出不足,尤其是對法律法規的理解只能停留在表面的層次上,無法把經濟法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現實結合起來,無法活學活用。
(三)考試方法缺乏合理性
當前我國很多高校學生期末考試評定成績的方式是期末考試卷面成績(70%)和平時成績(30%)組成,經濟法也不例外。這套成績評定方法對培養學生自主學習能力和學習的積極性都會產生很多弊端。由于很多學生對經濟法的學習方法都存在著誤區,認為經濟法只是一些法律條文,只要把它記住就可以了。然而,期末考試卷面成績占比達到了70%,導致很多學生為了考及格,就在考前臨時抱佛腳,通過死記硬背記住相關的法律條文,而對其內含根本沒有理解到,更別談運用法律條文來分析現實經濟主體的法律糾紛。雖然平時成績占比30%,但很多老師是僅依據學生的出勤情況來決定平時成績,而忽略了學生課堂上的積極參與討論,提高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結果導致很多學生是為了上課而上課,只要老師點名到了,平時成績就有了,至于在課堂上能不能學到知識,很多學生并不在乎。所以,在當前這套成績評定體系下,對學生學習經濟法的積極性和培養學生實際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都有很大的傷害。
(四)教師專業知識的缺失
經濟法是經濟學和法學兩大學科的交叉學科。由于會計學專業經濟法教學與法學專業經濟法教學有著本質的區別,故在教學中就很難兩全其美。從事法學研究的老師因會計學專業知識的欠缺,很難把法融入到實際的經濟問題中去分析;而從事會計學研究的老師因為法學知識的欠缺,在經濟法的講授中可能會出現法理知識不足、法學知識深度不夠等問題,讓學生對經濟法的認識缺乏深度。兩個方面的問題都是因為教師專業知識的欠缺而影響到了教學效果。
二、會計學經濟法教學的改革思路
(一)采用多種形式的案例教學法
案例教學法又稱為個案研究法,是指在教學過程中通過引導學生分析和研究具體案例,掌握分析問題的原理,進行獨立分析和解決問題的教學方法。這一教學方法通過案例向學生展示生活中真實的情景,讓其針對案例進行認知、思考、分析和發表自己的看法,將原本抽象的理論、概念,具體化、形象化,且提高學生綜合運用、邏輯思維和口頭表達等素質。[1]為此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注意:第一,選擇的案例要貼切。老師在選擇案例時需要結合某個章節,或者某一個知識點的含義需要來選擇,案例要具有代表性、針對性和啟發性,能幫助學生加深對知識點的理解。第二,選擇的案例要新穎。老師可以從分利用互聯網、電視等途徑,選擇當前的熱點、重點、經典案例,這樣既能提高學生運用理論知識分析當前熱點問題,又能大大提高學習的積極性。第三,案例分析要注重討論和總結。在討論過程中,老師需要營造一個良好的氛圍,鼓勵學生積極做出意思表示、相互辯討。同時,讓學生明白,在課堂上討論結果不是最主要的、討論過程才是最寶貴的,不要怕出錯,錯了通過討論明白自己錯在什么地方,然后予以糾正,才能真正提高自己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充分發揮老師的引導作用和主導地位。老師要要求學生圍繞討論的主題,不能偏離主題;當學生發現分歧或討論結束,老師需要對上述討論進行梳理和總結,并根據相關法律得出正確結論,以實現預期的案例討論教學效果。
(二)經濟法教學與資格證書考試相融合
在新常態下,社會更需要既懂經濟、又懂法律的復合型人才。在現有實踐教學嚴重不足的情況下,對于會計專業而言,為了提高學生的實際應用能力,就需要老師在經濟法教學中中,既要夯實基礎知識,又要注重資格證書考試(會計從業資格證、助理會計師、中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等等)。經濟法教學與資格證書考試融合并不意味著經濟法教學是以通過資格證書考試為目的,而是以提高學生的實際應用能力、滿足社會需求的會計專業人才為目標,以資格證書考試為風向標,注重拓展學生的經濟法律知識面,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律思維,提高學生的創新思維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總之,資格證書考試從某個程度上體現了社會對會計學專業人才能力和素質的要求,學生參加各類資格證書考試既能檢驗自己的實際水平,以便為自己制定切實可行的學習計劃和目標,同時也為將來職業的發展和職稱的提升打下堅實基礎。
(三)加強考試改革,實現多元化的考評模式
改變過去重考試,輕平時訓練的現狀。很多學校學生的期評成績來源于平時成績(30%)和期末考試(70%),期末考試卷面成績仍占絕大部分,很多學生忽視平時的訓練,僅通過期末考前的復習也能通過考試,為此,應積極加強考試改革,實現多元化的考評模式。首先加強考試改革。通過應經計算機考試系統,實現考試無紙化和試卷差異化,改變過去期末考試學生同一張試卷定成績的局面,降低考試作弊的概率。其次,實現多元化的考評模式。降低期末考試在期評考試中的比例,提高平時上課的表現和出勤率所占的比例,比如采用期評成績=期末考試(50%)+上課表現(30%)+出勤(20%)。把平時學生上課的表現成績引入到期末考試成績中,可以大大地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再次,試卷題目設計改革。降低單純記憶性的試題比例,增加案例分析的試題比例;減低客觀題的比例,增加主觀題的比例。把期末考試試題與相關資格證書考試試題看齊,經濟法把期末考試辦成為檢驗學生實際理解能力和應用能力的考試。
(四)提高教師專業知識
下面是求學網小編收集的經濟法課程體驗式教學,歡迎閱讀!
《經濟法》課程是獨立學院經管類專業基礎課之一,本課程的開設,旨在通過對經濟法理論及其實際應用的研究和學習,使學生系統掌握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基本制度、基本原則,培養學生運用經濟法理論和知識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分析和解決經濟生活中的實際問題的能力。其教學方法、教學質量對于實現獨立學院的人才培養目標具有重要意義。為了使《經濟法》教學與獨立學院學生的特點相適應,使經濟法抽象的理論具體化,使學生能夠舉一反三、觸類旁通,增強法律實踐能力,尤其對獨立學院的學生而言,運用體驗式教學法無疑是比較恰當的選擇。
一、獨立學院學生的群體特點以及與經濟法課程性質的矛盾
(一)基礎知識相對薄弱,自我管理能力差
獨立學院普遍都是三本招生學校,其招生對象的三本性決定了學生的知識水平與學習能力的參差不齊現象特別嚴重。從客觀上看,一些學生高中的基礎知識總體表現比較差,學習習慣和學習方法相對較差,課堂學習效率不高。從主觀上看,獨立學院的部分學生整體上學習目的不夠明確,學習態度不夠端正,缺乏學習的主動性和自信心,沒有涉獵課外知識的積極性。
此外,獨立學院的部分學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能力差。正因為一方面學習基礎不扎實,另一方面又缺乏良好的學習習慣和飽滿的學習熱情,獨立學院部分學生上課不專心,課后不自習,遲到、曠課的現象較為普遍。
(二)家庭條件比較優越,自我意識強烈
由于三本的學費較高,這就使得進入獨立學院學習的學生家庭條件普遍較好,生活優裕。由于家庭條件等因素的影響,部分獨立學院的學生往往以自我為中心,個性張揚,而承受壓力和挫折的心理能力可能與一本、二本的學生有所不同,同時在遵守紀律、團隊合作等方面意識較差。
(三)思維活躍,綜合素質高
在學習基礎薄弱、自我意識強烈的同時,獨立學院的學生普遍在社會適應能力、表現力、交往能力上優勢突出,綜合素質較高。大部分學生在進入大學之前,有過接受特長教育的機會,思維敏捷活躍,具體表現為對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較強,對事物有自己獨特的看法,同時愿意在課堂上積極發表自己的觀點,動手能力強,敢想敢做,富有靈感和較強的主觀創新意識[1]。
上述提到的獨立學院教學對象的獨特性與《經濟法》的課程性質產生了較大的矛盾。《經濟法》課程性質要求學生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學基本理論作為基礎,而經管類各專業的學生在學習《經濟法》時缺少必要的法律基礎知識,對法學基本問題和基本概念的理解有一定的困難。因此,老師需要花費較多的時間對法學基本問題和基本概念作一定的闡述。由于獨立學院大多數學生對基礎理論和基礎知識的輕視比較常見,導致學生認為《經濟法》課程教條、機械、需要死記硬背,從而產生抵觸情緒。在《經濟法》的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的學習過程中他們往往感到不易理解,難以掌握,更不用說運用相關理論分析和解決市場經濟中出現的法律問題。
二、獨立學院教學要求與經濟法課程傳統教學方法的矛盾
重視實踐性教學、注重應用型人才的培養被認為是獨立學院教學的特色,而大多數獨立學院教師仍然采用傳統的教學模式和教學方法,在實踐性教學方面的改革存在著一定難度。
盡管《經濟法》這門課程在各獨立學院的經濟管理專業幾乎都有開設,但真正開展《經濟法》實踐教學的學校寥寥無幾。在獨立學院理論教學實踐中,普遍存在著一味移植母體高校教學方法的做法。目前,很多獨立學院在本科生的《經濟法》教學過程中,只是為了完成教學大綱中規定的講授內容,教學以老師講、學生聽的填鴨式講授為主,對應用教學關注太少,缺乏對學生實際掌握知識與技能的關心,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做得不夠。學生只能被動接受書本知識,過分注重繼承、重復前人經驗,其獨立性被嚴重削弱,這嚴重影響了獨立學院理論教學質量的提高。事實上,經濟法的許多法學理論、法律條文都是從社會實踐中抽象出來進而又用于解決社會問題的,因此對這些理論的學習不能僅僅停留在對法學理論及法律條文的解釋層面上,更重要的還在于學會運用這些知識去分析和解釋實踐中存在的社會問題。
三、體驗式教學法在獨立學院《經濟法》課程教學中應用的必然性
(一)體驗式教學
所謂體驗式教學,就是指在教學過程中,根據學生的認知特點和規律,通過創造實際的或重復經歷的情境和機會,呈現或再現、還原教學內容,使學生在親歷的過程中理解并構建知識、發展能力、產生情感、生成意義的教學觀和教學模式。這種新型的教學模式不同于以傳授知識為主的傳統的教學模式,通過教師主導,學生主體的形式,讓學生在真實或虛擬的環境中通過體驗去感知、理解、領悟、驗證教學內容,使學生在獲取知識的同時做到觀念、判斷、技能的自主形成于與主動掌握。
教育學專家發現:使用傳統式的教學方法,學員在課堂中僅吸收10%30%的內容,并且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漸遺忘,而親身體驗的互動式學習采用最科學的多重感官學習法。使學生通過親身體驗獲得自己的經驗,從而在有限的時間內獲得最大的思考和提升。
(二)體驗式教學法在獨立學院《經濟法》課程教學中應用的必然性
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承擔著管理者所需要的法律知識傳授和法律素質培養的任務,因而課程涵蓋所有與市場經濟運行有關,以及與日常生活關系密切的法律知識內容,具有極強的綜合性。作為一門不同于經濟系列課程的法律學科,如何在教學實踐中既保留《經濟法》的特色和理論體系 ,又能與其他經濟學科相互銜接,融為一體,讓學生能夠融會貫通,運用自如,是在教學中需要不斷研究和探討的問題。就獨立學院經管類專業的學生而言,由于沒有接受過法學的系統教育,對于高度概括、抽象的法律規范往往不易理解和掌握。要使《經濟法》抽象的理論具體化,使學生能夠舉一反三、觸類旁通,增強法律實踐能力,尤其對獨立學院的學生而言,運用體驗式教學法無疑是比較恰當的教學方法。
四、體驗式教學法在獨立學院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中的應用
(一)案例教學
《經濟法》課程離不開案例教學。《經濟法》課程是一門實用性很強的課程,單純的法律條文十分枯燥,但結合適量的案例則會使教學內容豐富且生動,易于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有利于培養學生分析、表達及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為他們今后的就業提供一個練兵場所。因此,案例教學是《經濟法》教學的一大特色。但如何組織好、運用好案例教學值得思考。以下是筆者多年從事獨立學院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案例教學的體會。①在案例的選擇上盡量是與經管類學生所學專業如會計、旅游、金融等相關聯的案例,例如案例中的當事人是會計、導游或銀行的工作人員,以增強案例的吸引力,也容易為學生接受和掌握。②在案例的表現形式上,盡量圖文并茂,如采用錄像教學,教師選擇典型案例,集中給學生放錄像以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這樣學生比較容易融入到案例的發展情節中去,輕松愉快地學習了知識而且印象深刻。目前電視、網絡上有關法律問題方面的錄像資料很多,為教師提供了較大的選擇空間。③在案例的選擇上應是對實際情況、法律現象的客觀描述,其基本內容必須是現實生活中的案例,而且因當事人可能不經意的違法行為給自己或他人造成的后果嚴重,能給學生帶來震撼。④案例應適應教學目標的需要,必須能夠說明問題。其中應含有人們易混淆的觀點,如法律與道德、情理等的混淆,也可能是對不同概念、不同法律主體、不同法律行為等的混淆,這些問題可以用直接的方式提出,讓學生思考、分析、解決,也可以用間接的方式提出,通過引導,讓學生深入思考來發現問題。
(二)主題辯論教學
經濟法律規范具有適用背景的復雜性,即由于社會經濟現象千差萬別、紛繁復雜而使準繩的采用極為難以把握,很容易出現差之毫厘、謬以千里的問題。所有這些,都決定了對經濟法的理解和適用具有極大的可辯性。法學從其產生到現在就是在學術爭鳴的歷史征程中成長起來的,因此辯論式教學理應在經濟法教學中占據一席之地。根據本人的教學經驗,具體的操作方法是:由教師根據課程內容的需要,有針對性地選擇國內外經濟生活中有爭議性的問題,由學生自由組合五人一組,給學生一周的時間準備,學生利用課余時間收集資料并進行整理,課堂上由組長發言,闡述己方的觀點并與其他小組進行辯論,再由教師對部分有代表性的法律意見加以點評,并請部分學生參與交流,最后每一小組寫出書面的辯論報告。在此過程中同學們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培養了學生的團結協作,又能鍛煉學生的分析能力和搜集資料的能力,既有一定的理論高度,也具有實用性,效果很好。主題辯論教學需要注意的是辯論的話題不能太難且是學生感興趣的問題。
(三)模擬教學
模擬教學給學生提供了一個機會,在一個逼真而沒有實際風險的環境中去體驗、練習各種技能,可以訓練學生靈活地運用課程知識的能力,學生在逼真的情境中也能夠將各種知識及時整理。結合《經濟法》這門課程的特點,在有些章節的部門法學習中,很適合搞模擬教學。例如筆者在給獨立學院經管類學生講解《公司法》這一章時,曾組織學生模擬組建有限責任公司,將學生分成小組,讓學生以小組的形式完成任務,每個小組模擬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而如何設立公司,設立公司需要什么條件、準備哪些資料,這將會迫使學生查閱大量資料、請教老師、與同學探討,這樣既可以使學生獲得初步的實踐經驗,又可為學生的日后實際工作打下基礎。
(四)角色分配教學
角色扮演法是體驗式學習的一種方法。學生在教師所設計的場景中,扮演一定的角色,以當事人的身份身臨其境地去思考問題、解決問題。這種類似游戲般的體驗,促進學生能深刻地體會法律知識,可以說是一種寓教于樂的最好方式。教師在其中的角色則是以客觀的局外人的立場出現的,主要的作用有根據教學內容設計場景、提供背景資料、點評總結等,可見在角色扮演法中,教師是學習過程的組織者和促進者,學生才是真正的主體。 筆者以《合同法》為例介紹角色扮演教學法在其課程中的具體應用:訂立合同。目的主要是要求學生掌握合同訂立的兩個重要的階段:要約與承諾的法律效力。情節有:設計若干名學生代表分別代表買賣雙方,對教師所給素材中的合同主要內容進行洽談。學生洽談的內容一定要體現要約和承諾,然后請其他的同學就洽談過程所體現的法律問題進行分析和點評。教師主要對學生分析和點評的觀點進行評價和總結。角色扮演教學需要注意的問題是:角色扮演教學法的主角是學生,可選擇學習能力強和探知力強的學生來擔當主角,但對其他未直接參與的學生教師一定要兼顧,這樣才會充分調動全班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增強教學效果。
五、體驗式教學法在獨立學院經管類專業《經濟法》教學應用中應注意的問題
(一)對教材內容作適當取舍
《經濟法》課程涉及的法律、法規眾多,目前,獨立學院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的教學計劃一般在四十課時,在教學中不可能將全部的條文一一介紹清楚。因此,教師必須針對獨立學院經管類學生的特點,有選擇、有重點地加以介紹。
(二)注意傳統課堂教學與體驗教學的關系
體驗式教學不同于傳統的學習,它既彌補了傳統知識體系的缺陷,又自成一體形成新的知識、技能體系。體驗式教學法應該得到提倡,但是不能忽略了課堂本身的規律和要求,體驗教學活動更不能代替課堂教學,顛倒主次。
(三)需要加強教師的組織、引導能力
體驗式教學對教師的綜合素質要求較高,在教學中經常會遇到一些隨機性的突發事件,教師必須不斷積累實踐經驗和理論涵養才能勝任此教學法。需要教師能充分地了解學生的想法,要具有豐富的臨場指導經驗和較高的技能水平等。
(四)考核學生的方法可以多樣化
閉卷考試可以加強學生對所學知識的記憶,寫論文可以多查資料擴大知識面。在體驗式教學模式中,教師可綜合運用多種考核方式,注重對學生的及時評價和合理評價。
貴州商學院是2015年經教育部批準,在貴州商業高等專科學校基礎上建立的省屬公辦全日制應用型普通本科高校,由貴州省人民政府舉辦。學校以管理學為主體,經濟學、工學、人文學科互相支撐、互為依托,重點打造了面向商務服務業、商貿流通業、生活服務業、商業信息化和大數據應用的核心專業群,形成了結構布局合理、行業特色鮮明、品牌優勢明顯、全面覆蓋商貿流通業、現代服務業的專業體系。
關鍵詞:
商貿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思考
經濟法基礎是商貿類專業的一門必修課,貴州商學院也非常重視經濟法在市場營銷、工商管理、會計等專業中的地位,但由于貴州商學院的前身是貴州商業高等專科學校(一所高職高專院校),在經濟法這門課程使用的教材體系、教學內容以及教學方法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為此,本文以貴州商學院為例,對該校商貿類專業經濟法課程進行了探討。貴州商學院(原名“貴州商業高等專科學校”)組建于1952年,前身為創建于1947年的“貴陽市尚信高級會計職業學校”,1987年升建為貴州省商業專科學校,1993年更名為貴州商業高等專科學校,2015年1月通過高等學校設置委員會投票,升格為全日制本科學校,并更名為貴州商學院。截止目前學校設有財政金融系、工商管理系、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系、會計系、旅游系、貿易經濟系、設計藝術系、藝術教育系、傳媒系以及社科部、基礎部、體育部、職教部、繼續教育部等13個系部。現有4個本科專業,41個專科專業,其中國家級精品專業建設項目市場營銷(1個),國家級教學改革試點專業市場營銷、酒店管理(2個),省級示范專業市場營銷、會計、酒店管理(3個),省級特色專業電子商務(1個),首批本科專業物流管理、國際商務、會展經濟與管理、市場營銷(4個)。學校目前正處于由專科職業技術學校轉變為應用型普通本科高校的特殊階段,基于此,筆者認為學校對商貿類專業學生開設的經濟法課程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一、貴州商學院商貿類專業目
前使用的經濟法教材體系不合理。現大多數經濟法教材均是以法學專業經濟法課程的教材體系為模板的,難免有將與經濟有關的法律法規簡單羅列的嫌疑。當前,學校只有4個本科專業,其余41個專業仍屬于專科專業,在學生的知識背景、學習能力以及對學生的培養目標、教學計劃等方面都是不同的,如使用相同的經濟法教材來構建所有商貿類專業學生的體系,勢必缺乏經濟法在商貿專業培養目標、教學對象、職業素養等方面差異性的深入研究。與此同時,這樣欠缺邏輯性的教材體系,也將增加商貿類學生在理解上的難度,無法滿足該類專業學生的特殊需求。
二、貴州商學院商貿類
專業經濟法的教學內容多、涉及面廣、與學校各商貿類專業的融合度不高。商貿類學生從未接受過系統的法律知識教育,缺乏相應的法律基礎知識。雖然學校已將《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開設為公共基礎課,但由于此門課程側重思想道德修養,對學生法律基礎的構建作用甚微。致使經濟法老師在授課時,常常需補充大量的法律基礎理論及民事相關制度等基本知識,使不同專業的教學內容雷同,教學內容的專業實用性不強。
三、實踐教學環節,理論與實踐
相脫節。貴州商學院作為貴州省一所有著近30年專科辦學歷史和近70年行業辦學特色的商科院校,作為商貿類應用技術型人才培養基地和服務于貴州商貿流通和現代服務業的協同創新基地,學校對商貿類專業開設經濟法課程的人才培養目標應以應用型、創新型為主,需要教師在教學過程中采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教育模式,而學校搬遷至新校區,缺乏進行實踐教學的條件,導致法律宣傳、實地調研、參加庭審旁聽等實踐教學方式很難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