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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9年1至6月協查系統的運行情況
(一)委托協查情況。
2009年上半年,全市無委托協查發起情況。
(二)受托協查情況。
1至6月,全市3.1版協查系統共接收受托協查1戶次,涉及發票1份,金額4914.53元,稅額835.47元,屬內部生成有疑問的受托協查,累計回復發票1份,在回復發票中,結果認定為“正常”的1份。累計回復率和累計按期回復率均為100%。
二、協查情況分析
(一)對委托協查的情況分析。
2009年上半年,我市無委托協查發出。
(二)對受托協查的情況分析。
1至6月,全市3.1版協查系統共接收受托協查1戶次,其具體情況是:
2009年1月14日,市局3.1版協查系統收到昆明市官渡區國稅局稽查局發來的協查一起,涉及發票一份,金額4914.53元,稅額835.47元,同時要求核實銷方開具的其他00146086、00146087、00146102三份發票業務的真實性,購方是否收到貨物,受托方企業涉及我市的“云南省瀾滄江啤酒(集團)××有限公司”,檢查人員及時按要求進行了協查,根據檢查人員提交的協查情況和結果,我局于2009年2月4日進行了回復,四級協查結果分別為“企業正常”、“有該發票”、“已申報抵扣”、“正常”,貨物運輸情況為:“貨到購方且起運地為銷方所在地”,貨款結算情況為“現金付款”,并及時向委托方稅務機關郵寄了相關紙制材料。
三、對協查數據和結果進行分析,發現案源線索,及時總結發現發票違法犯罪新動向。
2009年上半年,通過對全市協查系統的協查數據和結果進行分析,未發現案源線索,故無此項情況分析。在受托的紙質協查中,通過核查,發現部分納稅人存在大頭小尾開具普通發票進行偷稅、抽芯倒賣空白發票聯的違法行為。尤其今年上半年在公安、國稅部門4月30日組織的打擊販賣發票的專項行動中,成功搗毀了一起特大販賣發票的團伙,目前已抓獲騙購、倒賣發票的犯罪嫌疑人13人,累計查獲萬元版《云南省商業零售統一發票》存根聯22475份,尚未販賣的抽芯空白發票聯7659份,(含其他地州市發票存根聯550份,抽心空白發票聯300份),并查獲《云南省商業零售統一發票》假發票21份是。其違法手段主要是利用假身份證、借用他人身份證等資料在稅務機關登記注冊,套購商業零售統一發票后將未填開的空白發票聯單獨撕下到外地倒賣,目前已收到被犯罪嫌疑人倒賣到文山、昭通等地州發來的6份發票的協查函,通過核查,都是單聯填開,且發票聯與存根聯金額相差巨大,后續還會有更多流失、倒賣出去發票的協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斷續堅持“受托協查地也是案發地”的工作思路,認真做好受托協查取證工作,拓展案源,加大打擊力度,不斷提高協查工作質量。同時通過此案的查處,我們要求各單位要及時總結發票違法犯罪新動向,結合綜合征管軟件及監控分析系統進行風險評估及分析納稅人異常情況,總結經驗,完善日常發票管理機制和征管措施,堵塞稅收漏洞,充分發揮好稽查以查促管作用。
四、對監控數據中發現的異常信息進行跟蹤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
上半年我局通過對協查數據的日常監控,未發現異常信息。
五、對協查發現線索轉入稽查程序查處的稽查案件情況。
2009年上半年我市有1件紙質協查轉入稽查程序查處的稽查案件。2009年2月23日,我局收到云南省鎮沅縣局發來的紙質協查,要求協查我市隆陽區所轄納稅人云南馨德咖啡公司與鎮沅縣咖啡公司開具《云南省農產品銷售發票》業務的真實性,通過我局檢查人員協查取證,結合對該納稅人經營情況、稅負等原因分析,轉入稽查程序進行專案稽查,目前正在稽查實施中。
六、第三類案件情況。
2009年一至六月,全市無接收和查處第三類的案件。在今后工作中,我市將按規定要求認真地做好此類案件的接收、登記和查處工作,并及時按月填報第三類案件查處情況統計表。
七、案件紙質協查情況。
2009年1—6月份,全市發出紙質委托協查2起,涉及××普通發票3份,通過對方稅務機關取證,回復結果為兩份發票聯與存根聯、記帳聯金額填寫不一致,一份發票聯金額為600.00元(存根聯為200.00),另一份發票金額聯為400.00元(存根聯為200.00元),第三份發票回復為客戶單位無此筆業務,即無法找到購貨單位,證實了企業員工開具抽芯發票的行為,兩份發票企業在帳上已反映銷售額為400.00元(含稅),隱匿銷售收入1000.00元(含稅),補稅145.30元。對其普通發票上、下聯金額、客戶名稱等內容沒有一次填寫,屬于未按規定開具發票行為,處罰款金額1000元。
1—6月份共收到紙質協查函件8件,8件均為委托方要求提供紙質證據材料,收到協查后,我局及時安排人員進行核查,幫助委托方取證相關業務往來資料,并及時給予了回復。
八、對協查系統稅務處理結果中查補稅款的情況分析。
2009年上半年,全市3.1版協查系統錄入無查補稅款,原因是2009年1月14日所收到昆明市官渡區國稅局稽查局發來的協查一起,涉及發票一份,金額4914.53元,稅額835.47元,通過檢查人員核查,四級協查結果分別為“企業正常”、“有該發票”、“已申報抵扣”、“正常”。通過紙質協查取證后查補稅款145.30元,罰款1000元。
九、對協查系統軟件功能、業務需求、節點變更、網絡及設備運行等情況的監控分析及意見和建議。
(一)協查系統軟件和網絡運行等方面的情況分析。
2009年上半年我市協查系統無節點增減和變更情況,各節點運行正常,數據傳輸正常。
(二)協查工作中的存在問題及有關建議。
1、協查工作質量不高,協查崗位的操作人員發生變動,對新的操作業務不十分熟悉,加之各級對協查工作要求提的過高、過嚴,使協查人員敬而遠之,生怕出差錯,這在一定程度上束縛協查工作的開展。建議對于協查崗位人員調崗的,新上崗人員必須接受崗前培訓,并由原協查人員帶到熟悉業務為至。
2、當前協查系統使用率低,從我市各縣區上半年可以看出,全市僅有一起受托協查,沒有發出一起委托協查,而紙質協查相對較多,原因一是目前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模式采用閉環式管理,有效堵住了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偷逃國家稅款的違法行為,另一個原因是協查系統考核點多,要求嚴,出現問題就要全省通報,層層進行責任追究,從而導致有的單位不敢輕易發起協查工作。
3、建議省局加強對各單位業務指導,舉辦協查業務培訓,定期召開全省各地協查經驗交流會,有條件時組織各地協查人員到協查工作做的比較好的單位學習考察,借鑒別人的好經驗、好做法。
4、建議省局繼續將總局協查通報中協查工作突出省市撰寫的協查分析報告下發,以學習和借鑒他們的先進做法和經驗,提高協查工作水平。
5、建立協查網絡、實行信息共享。協查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的工作,要建立健全協查網絡,在日常協查中加強與地稅、公安經偵、檢察院等部門的聯系溝通,與他們密切協作,通報案情,實行信息共享,不定期召開各類聯席會議,研究協查方法和對策,探索稅務協查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徑,不斷提高協查質量。
一、土地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20*年,全省共發現各類土地違法案件3962件,涉及土地面積4951公頃,其中,涉及耕地面積2575公頃。屬于本年新發生違法的3459件,涉及土地面積3543公頃,其中,涉及耕地2056公頃,分別占發現總數的87.3%、71.6%、79.8%。土地違法平均用地量為1.25公頃/件,較上年上升了89%(20*年土地違法平均用地量為0.66公頃/件)。
20*年,全省國土資源部門依法立案查處土地違法案件2329件,涉及土地面積2917公頃,其中,涉及耕地面積1547公頃,立案率為58.8%,有相當一部分新發生的違法行為在加強動態巡查的過程中被及時制止。發現隱漏案件503件,涉及土地面積14*.8公頃;查處360件,涉及土地面積813.4公頃,其中耕地為199.9公頃;本年發生案件立案1969件,涉及土地面積2103.5公頃,其中耕地1347.2公頃,分別占立案總數的84.5%、72.1%、87.1%。
20*年,我省共處理結案土地違法案件2264件,涉及土地面積2313.1公頃,其中耕地939.5公頃,結案率為97.2%。其中,處理上年未結案件360件,涉及土地面積348公頃,其中耕地184.9公頃;處理隱漏案件280件,涉及土地面積770.5公頃,其中耕地179.7公頃;處理本年發生案件1624件,涉及土地面積1194.6公頃,其中耕地575公頃。共拆除建筑物53139.7百平方米,沒收構筑物28810.6百平方米;收回土地563.9公頃,其中耕地166.3公頃;罰沒款12558.6萬元。
20*年,全省動態巡查發現土地違法行為3367件,涉及土地面積2604公頃,其中耕地1567公頃。及時依法制止土地違法行為27*件,涉及土地面積2332公頃,其中耕地1329公頃,制止率為80.4%,挽回經濟損失6765.7萬元。
20*年,全省土地違法案件查處中,給予責任人行政黨紀處分132人,刑事處罰17人,其中縣處級干部13人。行政黨紀處分建議160人,刑事案件移送39人,其中縣處級干部25人。
20*年,全省共立案查處礦產資源違法案件174件,絕大多數為非法開采類,共173件。本年結案179件(含上年未結案件21件),結案率為103%。
二、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特點
(一)違法行為數量較去年下降,但涉地面積有較大幅度增長。20*年全省發現違法3962起,立案2329件,發現違法和立案數量較去年都略有下降(20*年分別為4279起,2469件),但涉地面積增長明顯。20*年發現違法行為涉地面積為4951公頃,比20*年增加了77%(20*年為2804.8公頃)。立案涉地面積為2917公頃,比20*年增加了57%(20*年為1856公頃)。
(二)從違法主體上看,企事業單位違法用地量仍然較大。在全省經立案的違法案件中,企事業單位違法用地涉地面積1854.5公頃,占涉地總面積的63.6%,而企事業單位違法案件僅占立案總數的28.5%,違法用地平均2.8公頃/宗。從違法行為的類型上看,未經批準非法占地行為所占比重最大。在全省經立案查處的土地違法行為中,未經批準占地案件1437起,占全年立案總量的61.7%,占本年發生案件立案總量的73%。
(三)對違法責任人的追究力度加大。20*年,全省通過土地違法案件查處,共追究責任人黨紀政紀和刑事責任149人,提出黨紀政紀處分建議和刑事移送199人,分別比去年增加了45%和60.1%(20*年分別為103人,124人)。
(四)在礦產違法行為中,無證開采、越界開采比例大。在全年立案的礦產違法案件中,無證開采和越界開采行為156件,占礦產違法案件立案總量的72.6%。
(五)對案件處罰執行力度加大。20*年,全省通過土地違法案件查處,共沒收和拆除違法構筑物和建筑物81.95萬平方米,收回土地564公頃,罰沒款12558.6萬元,分別比上年增長了585%,187%和351%(20*年分別為11.87萬平方米,196.7公頃和2781.7萬元)。
三、原因分析
根據工作安排,國際工程公司委內瑞拉項目經理部對2009年1-12月員工收入情況進行了調研分析,現報告如下:
一、
委內瑞拉項目經理部發放工資2452.0041萬元。發放工資平均人數為163人,1-12月人均收入150429.69元,月人均收入12535.81元,比去年同期月人均收入****元提高了****%(無2008年數據)。期末外方人數510人,全年平均人數512人,全年發放工資總額3460.86萬美元,1-12月人均收入67500美元,月人均收入5600美元。
2.委內瑞拉項目經理部
2009年1-12月人均收入150429.69元,月人均收入12535.81元,較去年提高(降低)了****%(無2008年數據)。
項目部機關:期末人數50人。副處級及享受副處級待遇的1-12月人均收入221536.53元,月人均收入18461.37元;科級及享受科級待遇的1-12月人均收入133501.34元,月人均收入11125.11元;副科級及享受副科級待遇的1-12月人均收入159124.07元,月人均收入13260.34元;科員1-12月人均收入133460.72元,月人均收入11121.72元。
基層隊:期末人數113人。在平臺經理崗位的人數29人,1-12月人均收入159468元,月人均收入13289元;在機械師崗位的人數56人,1-12月人均收入119182.7元,月人均收入9931.89元;在電氣師崗位的人數2人,1-12月人均收入118619.3元,月人均收入9884.94元。
(二)外方員工
委內瑞拉項目經理部外方員工期末人數510人,全年平均人數512人/月。2009年發放工資總額3460.86萬美元,1-12月人均6.75萬美元,月人均收/入0.56萬美元。
其中委內瑞拉項目經理部
藍領員工期末人數345人,全年平均人數347人, 2009年發放工資總額2422.60萬美元,1-12月人均6.98萬美元,月人均收入0.58萬美元。
白領員工期末人數165人,全年平均人數165人,2009年發放工資總額1038.26萬美元,1-12月人均6.29萬美元,月人均收入0.52萬美元。
全年工資總額3460.86萬美元,工資由固定工資、年終分紅、辭退工資三項組成,不屬于工資的項有年終分紅和辭退工資,分別為235.18萬美元和240.19萬美元。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 由于委內瑞拉年通貨膨脹率30%左右,所以美元對強勢玻利瓦爾的匯率一直在攀升。2009年全年實際匯率在6.5左右,而我們是按照2.15計算的,所以全年工資總額極大。
(二) 臨時工問題一直是委內瑞拉人事勞資管理的棘手問題。根據我們的統計,臨時工用工總量占總用工量的12.5%左右,臨時工主要來源于以下幾種情況:
1、所有外方員工每年都要休一次年假,這就需要大量臨時工來替班;
2、員工中出現病休、病假等情況需要臨時工替班;
3、每個基層隊伍中都設有當地社區工會組織,工會會員不定期召開會議時需要臨時工替班,工會會員持有工會組織開具的許可證明可以不上班時需要臨時工替班。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2009年外方工資總額除了外方正式員工工資,還包括大量臨時工工資。由于外方雇員人數不將臨時工統計在內,因而造成人均收入數額較大。
六、下一步工作設想
(一) 由于當地法律法規對工人工資發放有嚴格要求(當地雇員工資必須按時發放,一旦遲發必將引發工人罷工,嚴重影響生產時效和日費收入),因此建議公司盡量簡化或取消審批程序,確保工資按時發放。
(二) 對于臨時工的控制,由于員工休年假和工會會員開會等受當地法律保護,我們無法控制,因此只能加強對病假的監控,認真審核開具的病假條,最大限度的控制臨時用工數量。
【關鍵詞】勞動關系;勞動合同;企業管理;和諧社會
一、淮安市當前企業勞動關系運行狀況分析
(一)企業勞動關系基本和諧、穩步發展
據調查,淮安市企業勞動關系的和諧、穩步發展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職工隊伍基本穩定。調查顯示,雖然一些企業的經營發展趨緩,用工需求有所減少,但總體用工狀況年初以來仍保持穩步增長,如1月份新簽勞動合同1889人、2月份2638人、3月份5080人、4月份5069人、5月份3036人。年初以來未發生大規模裁員現象。
2.企業與職工雙方依法確定勞動關系的意識逐步增強。大部分企業能與職工依法簽訂、履行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總體簽訂率達到98.8%,勞動用工行為逐漸規范。有849戶企業與職工通過平等協商,簽訂了綜合集體合同,有705戶企業開展了工資平等協商。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的簽訂,促進了企業勞動關系的穩定與和諧。
3.職工基本權益得到保障。企業用工已打破求職人員身份界限,就業歧視現象正在弱化。大多數企業能自覺執行最低工資制度,能按《勞動法》規定安排職工加班并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拖欠工資現象逐步減少,生產經營正常企業基本上都能按時發放職工工資。沒有發生因企業侵害職工權益而引發的。
4.企業凝聚力逐漸提升。大多數企業能堅持以人為本,注重企業文化建設,重視勞動關系的和諧,積極為職工創造適宜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注重員工培訓,注重人才培養,對特殊崗位職工進行定期健康檢查,對有關職業病做到了較好地預防。
(二)當前企業勞動關系運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部分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低、內容不規范。從調查情況看,一是民營企業中的小企業以及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和覆蓋率不高,大約在70%-90%之間。二是合同期限較短,續簽率低。一些企業僅在職工進廠時簽訂了一年合同,而且沒有到勞動部門備案,到期后又沒有續簽。三是合同的履約率低,約束乏力。特別是外來務工人員流動性比較大,不簽訂勞動合同,一但發生爭議則往往處于無據可查,無理可辯的弱勢地位。
2.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管理不規范。有部分企業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后不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不給勞動者本人一份合同,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及時續簽、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勞動關系不夠規范,隨意變更、解除勞動合同的現象時有發生。
3.部分企業規章制度不健全,職工合法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護。表現在,有的企業,雖然效益每年都在增長,而職工的工資卻不能隨企業效益增長而增加,導致職工工資偏低。工資集體協商制度覆蓋面不大,工資由企業單方決定現象仍較普遍,管理者與普通員工的收入差距過大,尚未形成普通員工工資正常合理增長機制。據調查,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推進難。有些企業不愿為簡單體力勞動用工、流動性大的用工以及農民工參保,造成職工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
(三)我市企業勞動關系現狀的成因
1.部分企業經營者勞動保障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淡薄。他們只重視生產經營,不重視勞動關系的和諧。只注重保護身邊人和少數管理、技術等骨干人員的利益,不注重保護大部分普通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有的業主只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視社會責任和義務。
2.有一些企業技術水平低,經營環境差,本小利薄,只能維持生存。同時,經營者知識水平、法律意識和管理能力普遍不高,雇員文化程度、工作技能、敬業精神普遍不高。加之經營波動性和員工流動性大。決定了這些企業經營狀況不大好,管理不太規范,勞動關系難穩定、問題多。
3.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勞動者處于弱勢地位。由于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就業和再就業困難,勞動者不敢理直氣壯地主張自身權益,寧愿委屈自己也不敢得罪業主,為企業逃避法律約束創造了一定條件。
4.管理體系不健全。一是目前我國對市場經濟下企業綜合管理、協調服務還缺乏完善的體系,往往是參與管理部門多,具體責任卻不很明確。二是勞動監察由于人員配備少,辦案經費短缺,監察力度、處理手段等方面還不能適應勞動爭議矛盾上升、情況復雜的現狀。三是勞動保障的法律法規宣傳、檢查、落實不夠,社會監督約束機制不健全。四是政府對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缺乏有效的防范機制,查處力度不夠。
5.基層工會組織維權職能沒有充分顯現。由于部分企業勞動用工流動性大,變動頻繁,增加了工會組建的難度,造成企業工會組織不健全。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工會協調勞動關系、維護企業職工勞動權益的作用未能充分發揮出來。
二、對企業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建議和對策
對勞動關系運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必須要予以高度重視,要認真研究對策措施,形成社會合力,推動企業建立穩定的勞動關系,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一)強化輿論引導,營造和諧勞動關系社會氛圍。在實施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等勞動法律法規中,應當繼續開展廣泛深入的宣傳活動。在宣傳上,一要全面、正確闡釋條款內容,減少社會各方可能產生的認識歧義,消除某些誤解;二要在強調依法保護勞動者權益的同時,兼顧宣傳員工與企業雙方的平等權利與義務關系;三要加強正面引導,多宣傳先進企業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的典型經驗,多樹立正面形象;四要提倡各個地區各類行業規范有序執法,既要積極作為,又不能操之過急,避免引發新的矛盾沖突。
(二)將勞動關系管理的重點轉向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民營經濟已經占企業的大多數,占非農就業的大多數,占勞動爭議案件的大多數。國家在勞動關系宏觀管理上應當從以公有經濟、大中型企業為主轉向以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為主。后者勞動關系具有市場性強、變動性大、規范性弱、行政執行難、監管不易等特點,與傳統公有制經濟和大中型企業有重大區別。要轉變傳統管理思維、改革傳統管理方式,充分認識、及時適應和正確把握民營經濟、中小企業勞動關系特點,積極引導其盡快實現勞動關系的規范、有序、協調、和諧、穩定。
20*年市對區執行新一輪財政體制以來,我區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從體制改革前的20*年9.95億元增加到20*年的26.8億元,平均每年遞增28.2%;財政總收入從20*年20.6億元增加到20*年的46.25億元,平均每年遞增22.41%,可用財力從3.48億元增加到8.4億元,平均每年遞增24.8%,一般預算支出也從3億元遞增到20*年的8.8億元,平均每年遞增30.4%,總體看財政體制運行良好.具體情況見下表。
二、新一輪市區財政體制主要成效:
1、區域經濟協調發展,財政收入總量不斷擴大。截止到20*年我區財政總收入由體制改革前的7.1億元擴大到現在的將近46.25億元,總量增加了五倍多。新體制打破了將企業作為政府行政附屬物的傳統理念、按照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企業、居民三元結構的要求,理順和密切了市區各級政府和轄區內各類企業的財政利益分配關系。有助于將市、區、鎮(街)三級政府共同致力于加強市場監管、提供公共服務質量、加快經濟發展、共同做大市區財政蛋糕的積極性,在營造公平納稅、平等競爭環境、促進市區生產力要素合理流動、快速集聚、激發市場經濟主體活力、加快市區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協調發展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政策引導和效應作用。
2、新體制充分體現了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進一步增強了區級財政支出的實體地位。在財政支出基數的核定方面,既考慮了改革原體制中市區義務教育、城市管理體制改革基數定額補助、我區新增支出缺乏財力保障的不合理性、同時對已經明晰、理順的事權、按照財隨事轉的原則,合理核定了相關支出基數;也考慮了體制運行過程中事權變動、支出基數調整和改革后體制的對接,歸并了原來市對我區的補助項目、建立了收支掛鉤的財政支出正常增長機制,我區財政支出實體地位得到進一步增強。
3、新體制充分體現了“鼓勵發展、兼顧公平”的原則,符合市場經濟體制下公共財政分配總體要求。一方面通過財政經常性收入全額比例分成、轉移支付補助與收入掛鉤增長、財政收入超收獎勵以及財政收入上臺階獎勵以及對招商大項目給予適當補貼、加大對企業扶持力度等政策實施,充分調動了我區發展經濟、組織收入的積極性;另一方面通過在三個區之間統一分成比例、轉移支付、企業外遷調整收入基數等措施,達到了區與區之間財力分配的相對平衡,避免了市區之間、區與區之見互挖稅源,缺乏合力的局面,體現了建立市區經濟利益共同體,市區兩級共同做大財政蛋糕的政策意圖;既保障了市宏觀調控能力,又做到了調動區積極發展的有機統一。
4、新體制中房地產建筑業的項目屬地征管政策,成為推動我區財政收入增長的主要動力。體制調整前,我區建筑房地產企業異地注冊,本地開發現象較多,稅收流失嚴重,每年流失稅收達2億多元。20*年新體制規定建筑房地產業的項目屬地征管,為此20*年我區在市區率先成立建筑房地產業項目稅收管理辦公室,加強兩類行業稅收的項目管理,僅直接征收建筑業稅收就已經超過5億元,每年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劃入房地產業項目稅收過億元,*年兩行業稅收總額達11.6億元。建筑房地產業稅收的高幅增長,成為我區此輪財政體制中收入平穩增長的主要動力來源。
三、新一輪財稅體制存在的突出問題
新體制運行幾年來,基本實現了新老體制的平穩過度,但也同時存在著一些急待解決的問題
1、企業屬地化管理事權擴大,造成新的財權與事權不統一。企業屬地管理后部分事權下移到區級,相應財權未能及時調整到位。20*年12月市屬企業明確屬地管理后,改革了原來市屬企業由政府主管部門扎口管理的模式,按照企業經營發展自主和社會管理屬地的原則,將其黨群組織、安全生產、勞動保障、計劃生育、統計報表、人事人才管理、檔案管理等等社會管理職能分別移交給我區負責,但是相應的財權沒有實現同步轉移,沒有能夠作到財隨事轉。
2、屬地企業經營者身份觀念和市級相關部門管理工作思路有待改變。一方面,部分屬地企業經營管理者還或多或少存在原市屬企業的身份觀念。我們想了解企業生產經營和稅源情況,得不到企業的配合,區級相關部門工作難度比較大;另一方面市級有關部門片面強調屬地管理,把一些理應由市級部門負責的事權推給區級部門,比如部分市屬企業(二紡機械廠、航海儀表廠、國源大酒店等)的改制及資產處置等遺留問題。
3、對嚴肅查處不正當手段掙拉、互挖稅源的違規行為懲治不力。盡管新一輪財政體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三個區之間互挖稅源現象的發生,但是市級政府對個別區違反國家稅收政策,出臺優惠返還政策等違規行為仍然懲治乏力,使得我區目前仍然存在著部分在我區生產經營、異區注冊現象。此外在企業稅收級次調整上,個別區仍然存在著擅自通過稅務部門調整企業級次現象,嚴重擾亂了市區企業稅收企業調整工作。
4、稅收統計報表與金庫報表的不一致,影響了我區財政資金調度。市區金庫分設,但是在企業入庫級次上,不能及時調整到位(如外區注冊我區經營的房地產項目稅收),導致每年年終結算時我區稅收報表統計數遠遠大于我區入庫稅收總額,總決算報表反映收入數與實際結算稅收收入數不一致。由此帶來一是很多時候需要通過往來款的形式,向市財政“借”本來就屬于我區財力的資金,影響了我區機關正常運轉;二是給預算安排帶來一定的困難,導致我區當年財政急需安排的一些支出沒有相應資金不能形成支出,形成財政結余,或者年終追加調整預算數較大,預算編制缺乏科學合理性。
5、因基數擴大,稅種留成比例相對下降,挫傷了基層抓稅源經濟的積極性。此輪財政體制因為稅收下放屬地管理后,收入基數擴大,相應稅種留成比例下降,雖然財力總量影響不大,但是財力分成比例的下降還是影響了部分基層發展稅源經濟的積極性。目前增加100萬元增值稅,區得財力僅僅為6.25萬元,增加100萬元企業所得稅,區得財力僅為10萬元,分到基層街道更少,部分挫傷了基層財政發展稅源經濟的積極性,普遍認為稅源增加財力不如資產收益來得實惠。
四、微調市區財政體制的建議
本輪市對區財政體制總體上是比較科學合理的,對其中存在的一些問題我們提出如下微調建議:
1、對適合基層征收管理的稅種和行業逐步納入綜合治稅的征管范圍,進一步加大留成比例。比如目前已經實施的出租房屋稅收等,為提高基層協稅護稅積極性可實行全額留區或者進一步提高分成比例。
2、進一步理順調整相關財權與事權。最近幾年,隨著體制調整,市級事權不斷下放,造成區級人力、財力相對不足。希望市對已經下劃的事權和今后要調整的事權充分考慮財權的配套,真正做到事權與財權的統一。
3、我區地處主城區,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建設的加快,我區規模以上企業退城進郊速度明顯加快,大量工業企業受到地域、規劃的限制紛紛外遷,嚴重影響了我區稅收基數,希望市財政能夠在新一輪財政體制微調中予以關注和補助。
4、我區目前稅收結構中,建筑房地產業稅收高達33%左右,隨著國家對房地產業宏觀調控政策的逐步到位及可開發地塊日益減少,我區建筑房地產業發展將明顯趨緩,必然給我區稅收高幅增長帶來影響,希望市政府能夠對此給予財力傾斜補助。
5、在招商引資政策上,希望市政府能夠統一市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一是避免市區互挖稅源,形成惡性競爭;二是更好地吸引重點企業落戶,如在中央商務區的優惠政策,可形成共同扶持,錯位扶持的良性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