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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消防部隊 反腐 審計 會計 管理 科學發展觀 部隊建設
引言
前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最愛說一句話:“審計就是國家財產的‘看門狗’。也有人說,審計是反腐工作的“偵察兵”,事實上,審計本質上是一個國家經濟社會運行的“免疫系統”。那么如何發揮消防部隊審計工作的職能作用,增強反腐倡廉工作的積極效應,對消防部隊的健康發展也就顯得尤為重要,在此筆者談幾點粗淺的認識:
一、加強審計組織領導
審計部門雖說是權力部門,但是審計工作卻是得罪人的,審計人員的工作對象往往是自己的直接領導或是為消防部隊奉獻多年的老干部,所以只有消防部隊各級黨委能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切實加強對審計工作的組織領導,堅持把審計工作納入黨委重要議事日程,各單位軍政主官要經常過問審計工作,形成主官親自掛帥、分管領導直接抓、審計部門具體負責的工作機制,在審計工作遇到的困難時,為審計人員履行職責提供良好的環境,消防部隊的審計工作才能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推動審計工作取得新建設和新發展。
二、理順審計工作體制
要認真貫徹部局《關于明確公安消防部隊總隊審計處隸屬領導關系的通知》精神,各支隊級單位均要調整審計部門隸屬關系和人員分工,審計機構、人員和審計業務工作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歸口政治部門管理,逐步建立機構設置合理、編制人數適當、人員知識結構全面、適應消防工作發展需要的審計組織體系。要積極探索實行審計工作責任制,落實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明確審計、干部、紀檢、后勤等部門的職責,構建協調聯動、齊抓共管、分工負責的經濟責任審計協作機制。
三、加強審計隊伍建設
審計是一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只有具備豐富工作經驗的專業會計、審計人員才能勝任,特別是隨著經濟犯罪高智能化、隱蔽化、網絡化趨勢的到來,對審計隊伍建設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單位要把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熟悉審計和財務業務工作的優秀同志配備到審計崗位,并鼓勵、支持審計人員參加相關專業技術資格培訓、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和學歷再提高教育,努力提高審計人員的審計理論水平和業務技能;為杜絕“干多干少一個樣,干與不干一個樣”的現象,總隊審計部門為充分調動兼職審計員的工作積極,可以對支隊級審計工作開展評先創優活動,通過表彰、宣傳在審計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同時對工作標準不高、作風紀律不嚴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營造爭先創優的審計工作氛圍。
四、加大審計工作力度
進一步規范和加強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積極將離任審計向任期審計轉變,前移審計關口。扎實開展財務收支審計,逐步實現從真實性審計到效益性審計的轉變,注重加強對管理效益的評價,強化經費預、決算審計,逐步解決經費預算過粗、分配不透明、使用分散、變通隨意性大、管理不善、決策失誤等問題,確保經費保障的重點落實到基層建設和事業任務上,促進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執行的嚴肅性和結果的效益性。切實加強對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資采購的審計監督,努力維護部隊經濟利益,要進一步規范采購審計監督機制,積極開展對采購活動的審計監督,通過對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資采購的審計監督,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違法違紀等腐敗問題,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浪費。開展預算外經費專項審計,促進部隊預算外經費管理規范化、效益化。重點審查預算外經費收入的合法性、合規性,審查預算外支出的合理性、效益性,是否存在收不抵支問題。
五、完善審計制度機制
各級消防部隊要以制度建設為抓手,推動審計工作發展,各單位結合《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領導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和《公安消防部隊審計公開暫行辦法》制定適合本級的制度規定,使審計程序更加規范、評價更加客觀。健全定期審計制度,這是衡量審計工作是否正常化的一個重要標志。推行審計結果公示制度,通報公布制度在部隊內部的借鑒和運行,對擴大審計工作影響,提高審計工作質量,促進問題整改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落實審計責任追究制度,審計結果通常能反映一個單位經濟工作的的真實情況,能反應被審計單位的領導干部的廉潔自律情況,運用好審計結果,將能對反腐工作起到積極的引導和啟發作用,從而實現審計工作與反腐工作互促雙贏。
六、總結
對于腐敗現象一定要通過法律給予嚴厲懲處,而通過審計部門的審計監督、加強管理、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地抑制腐敗現象產生,有利于保證我消防部隊的純潔性,更好的做到為人民服務。
參考文獻: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北京市安委辦關于扎實做好安全生產大檢查“回頭看”工作文件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產隱患,強化安全生產管理主體責任落實,強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確保水務安全生產,按照水務局總體工作要求,琉璃河水務中心站結合轄區內在施工項目,開展了“回頭看”打非治違專項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 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許可,誰負責”的原則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我中心站成立了專項領導小組,確保了專項整治工作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的開展,組織人員機構如下:
組 長:
組 員:
職 責:結合實際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本單位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對本系統所管轄的在建工程、單位用電燃氣安全等。安全生產、管理運行中存在的隱患漏洞進行排查治理。通過專項整治行動,徹底排查治理隱患,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確保水務平安。
二、專項整治重點、檢查治理內容
在全面檢查的基礎上,重點檢查安全責任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落實到位等情況,以及施工、防火措施的準備落實情況和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
1.執行國家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執行情況。
2.供排水管線管理,供水水質情況和水務有限空間作業中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3.民工宿舍工棚違章搭建臨時用房及冬季防火、防氣體中毒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4.施工現場腳手架、起重機械、施工用電、施工機具、模板支撐、安全防護、基坑支護等自檢和規范管理情況。
5.施工現場有毒有害揚塵等危害防治。
6.現場突發事故或應急救援預案是否完善,應急演練情況。
7.對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識別和監控預警制度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
8.三類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及施工人員的全員教育培訓等情況。
9.所有在建項目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10.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及火災隱患排查工作。
11.河道.水庫的巡查工作。
三、 下步工作重點
1、繼續加強安全生產整治排查力度。
2、加大對特種作業人員,施工機械檢查力度,杜絕機械傷害事故發生。
3、加大對消防器材、乙炔、氧氣瓶使用存放保管工作的檢查。
一、上市公司審計委員會的模式分析
基于上述原因,為了改變內部控制對審計質量的影響,上市公司成立審計委員會來增加審計的獨立性。但是審計委員會的成立模式根據各國的實際情況也是不相同的,因為在不同的國家,由于經濟、法律、文化的不同,公司治理的模式不盡相同,公司的組織設置各異,審計委員會的設置方式也不一樣。從世界范圍來看,審計委員會的設置方式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
1、英美的單層董事會治理模式下,董事會內設立執行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公共政策委員會等專業委員會來分別履行不同的職責。審計委員會是必設的專業委員會之一,而且強調獨立董事在審計委員會中的地位和作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守則》和納斯達克市場《上市規則》均規定:審計委員會的成員應全部為獨立董事。
2、在以德國為代表的雙層董事會模式下,由股東大會和工會選舉出第一層監事會,再由監事會提名組成管理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董事會分別履行監督職能和執行職能。監事會內設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提名委員會等專業委員會。監事會完全獨立于管理董事會,并且層級高于管理董事會,居于領導和監督地位。監事會里的審計委員會作為上市公司的監督機構來發揮作用。
3、日本的上市公司不設立審計委員會,而是設立監事會和董事會,兩者具有平行的地位,都對股東大會負責,各自行使監督和經營的職能。實際運行中,日本監事會的人選常由大股東提名,因此,監事會很難有效監督大股東把持的董事會,監督職能弱化,大多停留于形式和表面。
4、法國公司治理模式較為靈活,是一種可選擇的模式。法國的上市公司法規定,公司可以選擇單層董事會制或雙層董事會制,采用哪一種體制由公司章程來規定,而且可以由一種體制變為另一種體制。因此,審計委員會在法國可能是作為董事會的專業委員會來設立,也可以作為監事會的專業委員會來發揮作用。
二、審計委員會是負責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溝通,是對董事會負責的監督監督者的機構
(一)審計委員會負責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溝通
審計委員會是對內外部審計的溝通,是內外部審計的聯絡官和矛盾緩沖器。因此審計委員會既不是外部審計,又不是內部審計。其職責是“負責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溝通”。
1、委員會審計與內部審計的關系
審計委員會制度實質上也是內部審計,但從公司整體組織架構而言,審計委員會的地位要高于內部審計部門。上市公司設立審計委員會后,內部審計部門受審計委員會領導還是總經理領導或是雙重領導?不少人提出內部審計應由審計委員會直接領導,擺脫總經理的控制。但在我國現階段審計委員會人員不到位、功能不健全的情況下,若審計委員會全權負責內部審計部門,可能會使內部審計疏于管理,更無法保障其審計效果。為此我們建議內部審計部門受審計委員會和總經理的雙重領導,行政上由總經理領導,總經理負責內部審計的機構設置、人事編制;業務上由審計委員會監督,審計委員會應負責:(1)招聘內部審計人員時的業務測試,保證內部審計部門有足夠的人員和勝任能力;(2)與總經理協商確定內部審計人員的報酬與晉升;(3)確定內部審計部門的職責權限,指導內部審計部門制定其工作計劃;(4)監督內部審計部門的工作程序,保證其按相關準則制度進行;(5)復核內部審計報告。同時,審計委員會要充分利用內部審計部門的工作成果,依賴內部審計來完成部分工作職責。
2、審計委員會與注冊會計師的關系
適當的公司治理制度安排便是在注冊會計師與管理當局之間設立一個緩沖裝置,以減少兩者發生利害沖突或利益共謀,從而保證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隸屬于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正是這一裝置。美國崔得威委員會報告(Treadway?Commission?Report)、加拿大麥克唐納報告(Macdonald?Report)及英國凱布瑞報告(Cadbury?Report)是審計委員會發展史上的三大報告,均強調審計委員會應復核公司選聘注冊會計師的過程、審計合約的內容與范圍以及與管理當局討論注冊會計師獨立性等問題。可見,審計委員會承擔的是復核之職,選聘注冊會計師的主導權仍屬管理當局。因此,針對管理當局對注冊會計師選聘占據主導地位的情形,審計委員會如何通過對注冊會計師獨立性的有效保護以提升審計質量,是審計委員會制度安排的核心內容之一。
治理準則要求由審計委員會提議聘請或更換外部審計機構,負責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之間的溝通,這對遏制上市公司內部人控制現象將發揮重大作用,有助于注冊會計師審計意見的獨立性,從而提高會計信息的披露質量。為此,審計委員會應履行如下職責:(1)熟悉行業組織與監管機構對注冊會計師獨立性的要求,了解會計師事務所為保證自身獨立性所采取的措施與政策;(2)了解會計師事務所在相關行業的執業經驗,考察執行本公司審計業務的注冊會計師的執業水平,檢查會計師事務所的質量監控體系并與之溝通討論;(3)了解上市公司與會計師事務所簽訂的審計業務約定書的性質、時間和范圍;(4)了解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存在的與公司管理當局的分歧,并熟知對這些分歧的處理結果;(5)定期與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會談,認真聽取注冊會計師提出的有關管理當局提高管理質量的建議;(6)認真審核管理當局解聘會計師事務所的理由,并與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溝通;(7)復核注冊會計師的非審計服務并確認其收費情況;(8)定期向董事會報告為保證注冊會計師獨立性。
(二)審計委員會是對董事會負責的監督監督者的機構
審計委員會是董事會的下設機構,代表董事會監督財務信息和內部控制,并與外部審計、內部審計溝通,它對董事會負責并報告工作。由于審計委員會在實踐中發揮重大作用,因此,“委員會尤其是審計委員會的設置在各國公司治理實踐中已成如火如荼之勢,從英美審計委員會的實踐看,基本上經歷了一個由公司任意設立到強制設立的過程,反映出審計委員會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地位和意義。總的來說,其意義在于強化董事會的決策功能,確保董事會對經理層的有效監督。在對2001年歐洲公司的治理結構調查報告指出,公司設立審計委員會,是為了公司董事使用的財務信息和公司向公眾披露的公司財務報表的質量和可靠性提供額外保障。”
審計委員會不是一個坐而論道的機構,它是一個履行職責的負有責任的監督機構。一些公司治理專家認為,如果某個審計委員會成員負責監督的一家公司出現會計造假現象,那么這些人在其他公司擔任審計委員會成員時所發揮的作用就應被打上很大的問號。普華永道的審計師馬克•切費斯表示,就審計委員會成員直接負責監督公司財務報告和會計做法是否誠實可靠時,“我們的審計委員會成員在代表公眾股東方面的聲譽是否沒有瑕疵?”但是審計委員會也不可能發現所有的問題。正如拉爾夫•沃德所說:“不管董事們的技術或機會如何,在每年只會面4次的情況下,他們不可能發現所有可能發生的錯誤、職權濫用或是欺騙。但這不是審計委員會的工作。更多的審計委員會的存在是為了審查公司發生問題的內部、外部機制。審計委員會是監督那些監督者的群體。”因此,審計委員會是一個對董事會負責的監督監督者的機構。
(三)審計委員會與監事會的比較
獨立性是審計委員會有效性的重要保障,從審計委員會的人員構成上看,我國要求主要或全是由獨立于管理者的獨立董事組成。2002年的薩班斯法案更是要求審計委員會必須全部是由“獨立董事”組成,而對于監事會,其成員來自于公司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較多的公司內部人進入監事會,其工薪、職位等一般都有經營管理層決定,監事會成員的身份和行政關系也不能保持獨立,容易受到內部利益的制約和牽制,從而導致了監事會缺乏實質的獨立性。審計委員會較監事會更能發揮監督職能。其次,從機構設置上看,審計委員會屬于決策權擁有者——董事會,是其為實現自我約束以及對經營管理層實施控制而運用的監督手段,它有助于使董事會更好地為股東服務。而監事會屬于一個純粹的監督機構,直接對股東負責,雖然監事會擁有更高的權威性,但與審計委員會作為董事會的屬下所獲財務、經營信息有很大程度上的不對稱性。而且監事會所進行的監督屬于事后監督,審計委員會通過監督公司內部控制的效率、財務報告的公允性并對發現的問題提出供董事會決策之用的解決方案,將監督機制引入公司決策過程之中。這種包括事前、事中與事后三個時間段的監督機制與監事會的事后監督機制相比,不僅能更好的提高公司治理效率,而且降低了糾錯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