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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市場環境下,信用交易已成為企業獲得市場競爭力的必要手段和經營方式,企業信用管理越來越顯現出其重要性。本文力圖從企業微觀層面入手,選擇從內部會計控制視角,利用企業現有可操作的會計控制手段,構建一個切實可行的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即基于內部會計控制的全程信用管理體系。
關鍵詞:全程信用管理內部會計控制風險分析
企業信用管理就是通過資信調查,收集客戶的各種信用信息與數據,進行綜合處理、判斷,對客戶的信用質量做出評價,在風險與收益之間權衡,進行恰當的信用決策,并對產生的應收賬款進行管理。由于中國大多數企業自身缺乏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尤其是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缺失或不健全,導致信用管理缺乏長效機制的保障。信用管理部門是組織的職能部門,必然存在著與其他部門在業務上的協調與監督。信用管理與內部會計控制的結合,利用會計控制的思維和視角去改善現有制度,整合企業價值鏈管理以達成企業經營目標。
1.基于內部會計控制的全程信用管理體系的提出
對于全程信用管理體系的構建,已有一些學者給出了自己的建議,比如:謝旭提出的基于銷售——回款全程業務流程的信用管理體系;陳曉紅教授等人提出包含企業授信管理和受信管理的企業信用管理的全過程控制方法;文亞青教授提出的包含經濟信用、法制信用、道德信用在內的“三位一體”的企業全面信用管理。但它們都存在過分關注應收賬款的回收,微觀層面的操作性不強、過于關注宏觀環境的探討等問題。
筆者認為,全程信用管理體系較適合與內部會計控制的思想和制度程序相契合。全程信用管理體系是從銷售——回款的業務流程的角度設計的,提出將銷售與回款之間的核心業務流程進行整合,通過對整個信用管理流程的關鍵點進行控制,保障信用管理各項工作順利展開,保證組織經營目標的實現。
摘要:相對于期貨來說,期權有自身的特點和優勢,其操作靈活,成本低,收益和風險之間為非線性關系等。對于農業生產者來說,用期權來規避農產品價格波動的風險比期貨更加方便和靈活。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民直接面對市場,農產品價格的波動對農民收入影響很大,需要一種工具來規避這種風險。
一、引言
中國農產品期貨市場起步較晚,僅有十幾年的發展歷程。盡管發展速度較快,但相對于發達國家來說,仍存在較大差距。一個明顯缺陷就是我國至今還沒有上市農產品期權。這不僅影響了農產品生產者、經營者和期貨市場上投資者科學合理地選擇所需要的金融工具以規避市場風險,還影響到農產品市場供求以及價格的穩定性,同時也制約著農產品期貨市場功能的有效發揮。那么,中國目前是否有必要發展農產品期權交易?推出農產品期權的條件是否成熟?如何發展?現有文獻對這些問題的研究較少或不夠系統,如高志杰等著書發達國家農產品期權市場發展規律及其啟示,偏重于總結發達國家發展農產品期權市場的經驗,而對中國是否應當發展農產品期權市場的論證顯得不夠充分。為此,本文在分析期權市場發展情況、特點及優勢的基礎上,結合中國實際,較為詳細地論證了中國發展農產品期權市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了有關的政策措施。
二、期權市場的產生和發展
期權交易的萌芽可以追溯到18世紀。在工業革命和運輸貿易的刺激下,歐洲和美國相繼出現了有組織的期權交易,標的物以農產品為主,均采用場外市場(OTC)的交易形式。18世紀末,美國出現了股票權,到19世紀時,期權交易已經包括股票、實物商品、貴金屬以及房地產業務等。交易所內的期貨期權最早產生于1980年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的大豆期貨期權,此后,美國、日本、加拿大、阿根廷的農產品期貨交易所紛紛推出了多種農產品期貨期權合約。目前,在商品期貨期權中,農產品期貨期權仍然是最主要的交易品種。2000年,各國交易的農產品期貨期權合約數目達到43個,約占全球商品期貨期權總數的一半近幾年,期權市場交易量的增長速度明顯加快,1999年全球期權交易量突破10億張,2000年突破15億張,2001年又突破25億張,已超過全球期貨合約的總交易量,顯示了極強的發展勢頭。
三、期權交易的主要特點及優勢
摘要:隨著我國證券經紀市場競爭的加劇,經紀人制度因其巨大的營銷潛力得到諸多券商的青睞。然而經紀人制度自身隱含的風險亦應得到經營者的重視。經紀人制度推行不當很可能會引起法律糾紛、人才流失和惡性競爭,進而增大經紀業務的運營風險,并且從傳統經營模式向經紀人模式的轉變過程也有可能使券商及員工利益受損。
因此,應以緩進為原則,積極建立經紀人的自我管理體系以控制潛在風險。浮動傭金制迫使券商的整體利潤水平攤薄,券商只有加強證券營銷,擴大銷售規模才有可能在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而證券經紀人=實踐中,許多券商也將自己的經紀人組織稱為營銷團隊或其他名稱>制度的最大的優勢正是它強大的營銷潛能。經紀人制度=或稱營銷團隊制度>是典型的進攻型經營模式。從本質上講,它是通過改變傳統營業部職員的激勵約束制度來刺激強大的營銷潛力,挖掘客戶的潛在交易需求。在實踐中,不少券商實際上將小型的營業分支異化為少數經紀人組成的營銷團隊,從而大幅度擴展了營業網點的覆蓋面。從年開始,由原開封證券改制而來的新型券商富友證券建立了以經紀人團隊為核心的營業模式,在僅有三家營業部的情況下大幅度地拓展了市場份額,引起國內券商的矚目和競相效仿?。但市場上亦能聽到不少反對的聲音,一些券商認為證券經紀人制度并非是適合所有券商的靈丹妙藥,推行過程中的風險和阻力值得轉型中的券商慎重考慮。本文主要討論經紀人制度隱含的風險及其制度防范。
一、經紀人制度=或營銷團隊>的天然缺陷=一>經紀人的法律地位不明我國至今仍沒有任何法律規范明示證券經紀人的合法地位,甚至正式的法律文本中根本沒有證券經紀人這種提法。最初證券經紀人的得名來自對保險經紀人的模仿,許多券商推行這項制度時也充分借鑒了目前人壽保險經紀團隊的管理體制?@。由于法律地位不明,證券經紀人無法獨立承擔經營風險,證券經紀人的任何行為在法律上都將被視為其所屬營業部的行為,轉而由券商代為承擔風險責任。營業部將原有員工剝離出來行使營銷職能的目的就在于建立開放式的經營體制,通過經紀人團隊的自發收縮膨脹來增加經營彈性,減少固定成本支出,回避市場風險。而事實上法律上不獨立的經紀人組織反而可能由于自主性過強、疏于控制而加大經營風險。這種情況下,經紀人開發的客戶越多,券商面臨的風險就越大。典型的風險如經紀人代客理財造成的巨額虧損,可能遠遠大于經紀人營銷增加的傭金收入。
二、支持系統建設滯后,惡性競爭難以避免經紀人營銷體系的成功運轉前提是將營銷職能與金融產品的設計生產相分離,通過后臺生產加前臺銷售的模式強化經紀人的營銷效率,因而成功的經紀人營銷體系對券商總部的后臺支持系統要求是比較高的。雖然目前市場上亦有券商通過銷售簡單的“通道型”產品取得相對的成功,但我們認為,當市場上許多券商都開始推行這種營銷體系時,繼續依靠簡單產品和缺乏支持的經紀人組織生存的券商將必然地走向衰落。由于傳統營業部職員習慣于“坐商”角色,與營銷相關的職業技能培訓、信息系統建設、研究力量組織等輔助銷售的功能系統都必須從頭開始規劃,更無法有效地與前臺銷售力量結合。在支持系統滯后的條件下,急于拓展業務的經紀人團隊面對客戶并無真正差別化的金融產品可賣,那么其營銷行為必然流于低層次的價格競爭,像壽險經紀人初期那樣靠拉關系擴大銷量。當市場上所有的經紀人都采取這種方式競爭時,營業部的利潤將進一步攤薄,日益深陷價格泥潭。如果忽視價值型營銷的理念成為市場中的主流,全部經紀人的營銷合力會進一步透支客戶資源的潛力,快速誘發客戶與券商之間的信任危機,迫使證券經濟市場的規??s小,破壞證券市場的長期均衡。最終,看似簡單的經紀人制度通過連鎖反應,間接危及整個證券市場的價格水平和資金融通效率。這種大家都不愿看到的結局其實已有其他行業的先行者提供了豐富的教訓,典型的如快餐業中的紅高粱連鎖加盟店。
三$經營成本結構上的轉換易于損耗人力資本的整體貢獻經紀人資薪與業務拓展效果密切掛鉤,客觀上促成了營業部經營成本重心從固定成本向變動成本的轉化。對習慣固定資薪結構的原有員工來說,與業績掛鉤的資薪結構往往意味著較大的風險,甚至實際收入的減少,從而易于招致員工的不滿情緒。來自基層的反對力量雖然不如決策層的反對直接,但卻會以間接的消極怠工、降低客戶認同度等形式表現出來,這種消極的抵抗將會大幅降低人力資本的整體效率,而且易于使原本正確的投資決策日漸偏離正常軌道,影響高層推動轉型的信心。二、經紀人制度推行中的過程風險一$轉型方式選擇不當的風險由傳統經紀業務模式向以經紀人制度為主體的營銷模式轉型是一個充滿變數的動態過程。由于國內大多數券商并沒有控制營銷組織的現成經驗,在轉型的初期必然會出現多方面的制度和管理漏洞。如果經紀人的服務質量跟不上,反而可能會使推行經紀人制度的券商的長期利益受損。券商出于激勵原有營業部員工向經紀人轉型的考慮,從一開始就會采取積極的營銷措施提高客戶的認同度和主動性。其中一些舉措如向主動轉型的客戶給予更高的傭金折扣和贈送價值不菲的禮品等$由于過于向有意轉型的客戶傾斜而易于激發未轉型客戶的不滿,如果控制不力,反而可能加速客戶向競爭者流失。
此外,積極的營銷預期將帶動有效的客戶自發傳播,而客戶自發傳播從而引起自發需求的假設可能由于傳播速度過快而違背“以時間換制度”的初衷。轉而接受經紀人模式的客戶數量應在不同時點上與公司接受新客戶的能力相匹配。實踐中,通常人們容易頭腦過熱,忽視過程控制,采取激進的做法,誘使長期運營中積累起來的矛盾驟然爆發。當前市場上較成功的案例通常都是適應一定背景條件的,比如新設券商由于老客戶的數量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因而采取存量客戶競拍的方式是可行的。而已經在地方市場上存續多年的券商如果盲目照搬,新老客戶間的矛盾、營銷人員之間的矛盾將成為成功推行的重大阻力。二$總部與營業部之間的配合風險營業部與券商總部由于所處的決策層次不同,決策習慣上必然存在一定的差異。經紀人制度的推行是與具體營業部生存發展息息相關的,從根本上說是由營業部的需求拉動起來的,只是考慮到營業部研究水平有限及視角過于微觀的局限性,轉型方案的設計和實施通常由券商總部統一規劃實施。但這樣的實施過程就存在著總部與營業部間的配合不當風險,很容易造成極端的現象,即營業部在轉型方案的設計上毫無作為而選擇聽任總部安排。營業部不支持經紀人模式或消極對抗的風險亦值得轉型中的券商重視。傳統營業部與券商總部在地理位置上的分離使營業部難以得到有效監控,許多券商所了解的營業部情況僅限于營業部提交的財務報告。由此,總部制定的轉型方案如果事先未能得到營業部的認同,可能將會給營業部管理者的既得利益帶來不利影響,在實施中就難以取得預期效果;反之,若總部對營業部轉型實施管制過嚴過細,一方面可能因缺乏對當地市場的直觀了解而提出偏差較大的方案,另一方面會大幅削弱營業部執行的積極性。這種兩難境地通常會迫使總部作出妥協,放寬對營業部的限制,從而造成營業部風險監控不力的局面。
摘要:證券監管是證券市場發展的重要保障,是其良性發展的基礎。證券監管越有力,越到位則證券市場的風險越小。我國的證券監管體制存在著很多問題,其中最主要的問題是證券監管機構定位不明確,政府和市場不分。這就要借鑒外國的成功經驗,完善公司結構和監管體制,減輕監管風險。我國《證券法》和《公司法》的修訂就是努力解決這一問題,健全證券交易規則,加強證券市場的自治能力,理順兩者關系,進行證券監管風險的轉移。
關鍵詞:證券監管體制監管風險自治能力風險轉移
一、我國證券監管體制概述
我國的證券監管體制大致經歷了三個大的階段:一是在國務院證券委員會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前,證券市場由人民銀行和地方政府管理;二是國務院證券委員會和中國證監會成立后.由他們和有關各部委以及地方政府管理;三是證券法實施后的階段。我國的證券監管體制總體而言是國家型監管體制和自律型監管體制的復合體。隨著證券業的發展,我國的證券監管體制的缺陷愈加明顯,表現為:
第一,證券監管主體定位不明確。在我國的證券監管體制中,國務院證券委是國家對全國證券市場進行統一宏觀管理的臨時議事機構,中國證監會是證券委的監督管理執行機構,屬于國務院的直屬事業單位。憲法并沒有把相應權力授予非部委機構和事業機構。證券委和證監會存在的法律依據和作為政府部門設置的依據不足。
第二,證券監管機構的職責不明確。就我國目前的現狀來講,證券市場出現許多問題,如公司造假案、上市公司高管失蹤案或攜款潛逃案、大股東侵占公司資金案、非法操縱挪用客戶資金案等無一不與監管不利有關,其主要癥結是證券監管機構不積極作為造成的,原因是監管機構職責不明確,本該是積極作為的職責變為一種消極職責。
案情簡述
國內出口企業A公司專業經營食品進出口業務。2009年9月13~19日,A公司先后從中國青島向印度尼西亞買方出口5柜大蒜,出口金額約15萬美元。2009年9月26日和10月5日,貨物前后分別抵港。恰在此時,A公司從印尼買方處獲悉,印尼政府最近開始實施一項關于大蒜熏蒸的新規定,調整了大蒜熏蒸藥劑標準,不符合熏蒸規定的大蒜將無法進口。
為避免貨物被退回,A公司不得不在當地重新進行一次大蒜熏蒸,使得熏蒸后的大蒜藥劑濃度能夠符合印尼政府的新規定,以確保貨物順利通關。但因此產生了熏蒸費用、滯期費、凍柜費用和其他相關雜費約合41,509,570印尼盾(約4105美元)。此后,印尼買方接受了熏蒸后的大蒜,并支付了合同約定的貨款。A公司就額外支出的大蒜熏蒸費用向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簡稱“中國信保”)通報可損。
調查情況
中國信保調查后,發現印尼政府確于2009年11月19日頒布大蒜熏蒸新規定,將熏蒸藥劑濃度提高到40G/m3,導致包括A公司在內的眾多中國企業的產品未達到上述標準。而據互聯網上轉載的信息,早在2009年10月21日,印尼當地媒體《商報》就曾報道,印尼農業部的農業檢疫機構就已經開始實施關于大蒜熏蒸的新標準。因此,來自中國的41個貨柜的白蒜被退回,被退回的主要原因是出口大蒜的熏蒸證書不符合規定。另據調查,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曾對A公司出口的大蒜出具了《熏蒸消毒證書》與《植物檢疫證書》,證明大蒜出口時符合印尼政府調整前的植物檢疫要求。
經中國信保勘察,本案系A公司出口農產品后遭遇進口國政策調整,而產生了額外費用損失,系因政治風險致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因此,中國信保迅速啟動了賠付程序,對A公司因大蒜熏蒸而產生的費用損失進行了足額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