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法律實訓總結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摘要:在“保險學”授課中開展模擬法庭實訓教學有助于解決案例教學的不足。模擬法庭體現了“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理念,有助于促進學習并提高專業能力。模擬法庭實訓教學以學生為主體開展,學生們通過搜集整理現實案例開展模擬審判,最終形成相關實訓成果資料。教師通過設置合理考核評價機制,引導訓練提升學生的能力。
關鍵詞:模擬法庭;實訓;保險學;教學;能力培養
“保險學”兼具理論性和實踐性,強調知行合一。為避免課堂上講授的理論知識過于抽象,現行的主流教學模式是案例分析法。在教學過程中,結合案例去分析理論要點、討論核心要件講解理論知識的精髓,從而理論聯系實際,使學生掌握相關知識、理論和技能。這種教學模式確實激發了一定的學習興趣,使枯燥的課堂變得生動有趣。但是,案例分析法教學模式也存在兩個缺陷,即死標本與假問題。一方面,案例的易過時、易變質的特性使得高質量的案例供應不足;另一方面,案例教學法中所研討的問題是他人經歷而學生當下并未親歷的“假”問題,很難還原案例復雜與真實的情景,案例教學的針對性不強,學習的轉化運用鏈條加長,教學目標的達成度大打折扣。“模擬法庭”教學模式充分運用案例分析、分組討論、理論研討、主題發言、法庭論辯等教學方法,強化“保險學”課程“教、學、研”的良性互動,保險法學教育的層次性發展。因此,在“保險學”的教學過程中,以任務與問題為核心,充分發揮學生在教學活動中的主體作用,主動去建構知識、發現知識、轉變知識和擴展知識,具有極大的推廣價值。
一、模擬法庭教學在“保險學”課堂運用的價值
(一)模擬法庭教學契合“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理念
自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98年提出高等教育需要轉向“以學生為中心”的新視角和新模式后,高等教育的發展步入新階段[1]。以學生成長為中心的理念,“立足于學生作為獨立個體的發展和作為社會成員的成長的全面需求之上,凝聚在學生主動投入、積極探索的學習過程中,體現為學生延續終身的學習與發展能力的全面提升”[2],其實質是把學生視為學習過程的主體和教育改革的主要參與者,教師是學習過程的組織者和主導者。模擬法庭教學很好地體現了以學生為中心的理念,要求學生要有充分的知識準備,可以最大限度地激活已有的知識經驗結構中的儲存,充分提取、組織對當前爭論有用的信息,而且還要將之進行抽象、概括、比較、歸類,即在此基礎上建立一系列比較正確的概念化的邏輯體系;同時,模擬中的原告、被告及法官角色也要充分吸收各方觀點的有效信息,完成對相關保險學知識的“審問和明辨”。這一過程,基本由學生根據現實案例自主完成,體現了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理念。
高職商務英語教師不僅要具備扎實的商務英語基礎知識,而且還要具備較強的實際操作能力,即所謂的“雙師型”教師。商務英語專業是高職高專院校比較年輕的專業,專業教師通常來自非商務英語專業或本科院校商務英語專業畢業生,其語言能力強,但商務專業知識和商務實踐能力薄弱,很難達到高職高專商務英語專業對教師的要求,這是目前高職高專商務英語專業師資隊伍建設中的一個突出問題。學校希望通過建立校外實訓基地讓教師們得到充分鍛煉,掌握最新的行業知識和技能,但由于種種原因,這種想法無法實現,甚至事與愿違。
缺乏科學的校外實訓基地評價體系。高職商務英語專業課程的開發及教材內容的改革需要學校與企業共同合作來實現,這樣才能保證學校的課程與時俱進。但實際操作中,學校的課程建設與教材的內容與企業生產并不對接且互不干涉。校外實訓基地缺乏完善且科學有效的實訓評價體系,學校只是把學生接到實訓基地實訓,但對學生實訓期間的考核并沒有形成一定的標準,很難做到對學生的及時評價及監管。這樣的實訓對學校的教學、課程和教材的開發都難以形成有效的反饋性建議。
學校管理容易出現混亂。學校是按各項學生管理條例對學生進行管理的,而企業則是按企業各項管理制度對職工進行管理。學生在實訓實習過程中,常視自己為在校學生而非企業員工,時常違反企業生產管理制度。學校認為學生在企業實習應該由企業來管理,企業則認為實訓的是學生,應該由學校來管理。致使學生管理的歸屬問題發生混亂,嚴重影響了校企合作的長期發展。
校企合作建設商務英語專業校外實訓基地的完善措施
建立校企互兼互聘雙贏機制。高職院校應與校外實訓基地經常保持聯系,加強交流與合作。學校聘請實習基地的專業人士擔任學校的兼職教師,為學生上課,主講商務專業課程,組織學生進行討論交流。學校同時也派出教師給企業員工進行語言方面的培訓。通過建立校企互兼互聘機制,不斷鞏固雙方合作的基礎,讓雙方在互惠的基礎上增加深層合作的機會。
政府及有關部門應加強宏觀調控。目前,高校的實訓基地建設一般都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的約束及管理,各地方的政府及教育部門應制定相應的政策制度來規范校外實訓基地的當事人———學校及企業的權利及義務,并幫助學校和企業通過校外實訓基地實現雙贏。政府可以通過法律確定一批適合并有能力接納實訓學生的企業,并給企業適當的補貼,調動企業做好校外實訓的積極性,提高高職人才培養的質量,為地方社會培養出更多具備一定商務實踐能力的優秀人才。
一、公安院校治安學專業實訓項目設計的原則
治安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是培養政治堅定、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熟悉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系統掌握治安學專業的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具備開展基層治安管理工作的職業核心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能夠從事基層公安機關治安管理工作的復合型、應用性高級專門人才。因此,專業實訓項目要圍繞人才培養目標來設計與開發,為培養有較高的理論知識和能力的復合型、應用性高級人才服務。
(一)突出能力培養的原則
實踐教學是與理論教學緊密聯系又相對獨立的一種教學環節,是培養學生能力和創新精神的主要途徑,對人才培養質量有十分重要的影響。目前,黨和國家對培養學生的能力十分關注和重視,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培養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關于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若干意見》都明確要求,高等院校要著力加強對學生的能力培養。2010年公安部在全國公安教育訓練工作會議上也要求公安教育要逐步實現辦學方向的“三個轉變”,即以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為主,向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與民警教育培訓并重發展轉變;培養對象由以通過普通高考招收學員為主,向以招收高校畢業生和退役士兵為主轉變;教學重心由理論知識傳授為主,向以職業精神培養、專業能力教育和警務技能訓練為主轉變。由此可見,培養學生能力成為了公安院校的一項重要任務。治安學專業必須準確把握治安類民警應該具備的能力標準,根據崗位能力要求科學設計專業實訓項目,讓學生親身體驗和操作,培養學生的能力以適應公安工作的需要。
(二)實用、實際和實效的原則
治安學專業的實訓項目必須按照“實用、實際和實效”來設計。這里說的實用,就是設計實訓項目必須緊扣公安實際,是公安機關治安管理工作中常用的措施與方法,對學生今后參加公安工作有用的項目,而不是實踐教學老師憑空想象的。實際,就是要求實訓項目設計具有可操縱性。雖然治安學專業需要實訓的內容多,由于教學時間和條件的限制,不可能所有內容都進行實訓,項目應根據人才培養目標和專業已具備的實踐教學條件來設計,對于不具備實訓條件或者危險性大的項目盡可能不設計。實效,就是實訓項目通過實施以后,學生能夠掌握哪些知識,能夠提升哪些能力,達到怎樣的效果,對學生參與公安工作有什么幫助,這是實訓項目設計的落腳點,并且應通過項目實施不斷優化實訓項目,達到項目理想的效果。
一、國際商務系《國際商法》課程的設置及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課程內容多,而教學課時少
《國際商法》是一個制度完善的獨立法律部門,所以涉及內容廣而深。包括了:國際商法概論,商事組織法(合伙企業法、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商事合同法,國際貨物買賣法,產品責任法,法,國際海上、鐵路、航空貨物運輸發,海上保險法,票據法,國際商事仲裁法等內容。非法學專業國際商務專業的學生在上此門課程之前,并沒有系統的學習過法律知識。而《國際商法》的課時一般安排在五十個左右,課時有限。在有限的課時內,如何針對國際商務專業調整課程內容,讓學生在掌握了基本概念的同時,適應高職院校的職業能力培養的要求,是承擔這門課的教師面臨的一個難題。
2.傳統教學方法效果不佳
《國際商法》雖然屬于應用法學,但是法律知識的應用以掌握理論知識為前提,學生掌握理論知識主要還是來自于教師的講授。而高職院校的學生更注重實操課的學習,這是一個毋庸置疑的事實。所以對于國際商法這樣一門體系大且枯燥的法律課程,單向性的教學缺少師生互動,缺少學生實踐的機會,容易使學生失去興趣,為了應付考試盲目死記硬背,從而達不到對學生實踐應用能力的培養。有的老師可能會在理論知識講解完畢后,安排案例分析用來加深對理論知識的理解,但是這種單一的案例分析方式,實際上還是老師的個人演示,并不會產生很好的效果。
3.考核方式
一、“引進來”和“走出去”
為進一步適應公安教育培訓工作需要,解決教育教學工作中理論與實踐脫節的問題,促進公安教育培訓與業務實踐的良性互動;進一步提高教學的針對性和實用性,增強教學隊伍處理公安實際問題的能力;進一步推動公安教育培訓工作的體制改革,著力警、學、研一體化和校局聯動模式的形成,學院抓住“引進來”和“走出去”兩個關鍵環節,拓寬教育、培養渠道,加快學生(學員)管理干部隊伍、教學隊伍團隊建設,優化隊伍結構。
1.“引進來”
加強同兄弟部門的互動,邀請公安實戰部門和其他公安院校的專家、骨干到校開展交流;積極探索在公安實戰部門選聘業務骨干到學院擔任專、兼任教師,在公安實戰部門選聘開拓意識強、管理水平高的業務骨干到學院擔任學生(學員)管理干部,以提高學院實戰實訓和公安業務課的整體質量。如,在2008年,有四名公安實戰部門的同志到學院掛任學生處主任助理。他們分別從基層民警的工作情況、基層所隊的民警管理、公安基層工作對警院畢業生的要求等方面,對學生的實踐培養活動提出了很好的建議,對實踐教學改革起了很好的參謀作用。
2.“走出去”
鼓勵教師在假期和無課期問到相關業務單位、基層一線,也可根據需要到檢察院、法院進行業務調研,以提升其實戰教學技能。在市局領導和政治部的大力關懷支持下,從2008年起,學院與分局聯合建立了一批相對固定的教師業務實踐基地,每年選派一定數量教師到業務單位掛職鍛煉,安排教師在寒暑假或其它無授課任務期間到業務單位進行專業實踐,力爭教師每三年至少參加一次專業實踐。同時提出未參加當年掛職鍛煉或專業實踐的教師,原則上應進行不低于15天的業務調研的要求。2008年暑假,學院開始啟動了教師參加公安業務實踐鍛煉工作。各分局、派出所對警院教師參加公安業務鍛煉工作高度重視,按照“專業對口、深入基層、跟班作業”原則精心安排,制定了菜單式鍛煉流程培養規劃。在實踐鍛煉中,鍛煉教師在學中看,在看中學,在學中做,在做中學,緊密貼近一線,貼近實戰,在實踐中不斷總結和探索,逐步縮短了理論和實踐之間的距離,提高了實踐教學能力,增強了教學的針對性和實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