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辯論賽教學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通漢課概述;通識課教學方法的創新實踐等進行講述,包括了緊密聯系社會實際,加強思想教育,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注重課程內容的實用性和新穎性,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通識課程的目的是讓學生開闊的眼界、采用互動式教學方式,調動學生聽課的積極性、采用課堂辯論賽,既增強了學習效果,又磨練了學生的口才和交際能力等,具體資料請見:
論文關鍵詞:通識課程教學方法教學質量創新
論文摘要:本文從面向武漢大學全校本科生的通識課程“電磁污染與對策”和“現代環境污染與都市病”的教學方法的改革入手,探討了提高通識課程教學質量的各項創新措施。研究表明,在通識課的教學實踐中,若能把以學生為中心的理念貫穿始終,加強師生間的理解、配合與互動,并靈活運用多種科學有效的教學方法或手段,則可以顯著提升通識課程的教學質量。
一、通漢課概述
眾所周知,高等教育已進人大眾化階段。教育部門和教育工作者都應該認清形勢,轉變觀念,大力提倡和高度重視復合型人才的培養。鑒于此,目前,在大學里加強通識課程教育的呼聲越來越高,很多學校紛紛推出多學科、多門類的通識選修課程供學生自主選修。通識課的目的在于向學生展示不同學科領域的各門知識及在這些領域內探索的形式,引導學生獲得多種不同分析方法,了解這些方法是如何運用的以及其價值所在,它主要強調能力、方法和性情的培養。然而,如何實現這些目標是值得進一步深入研究的課題。
教學質量是學校的生命線。高等學校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必須大力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高等教育。因此,積極探索通識課程教學方法的創新機制,努力提高教學質量,培養合格人才,是大學教師的天職,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
一、勞動合同法課程實踐性教學環節的設計
勞動合同法課程的教學秉承這樣一個理念:法學知識的傳授到“夠用”和“實用”的基礎上,傾向于對高職學生進行法律意識的灌輸和法律技能的應用。在實踐教學環節的設計中,提倡讓學生多說、多做,培養他們的口頭表達能力、交際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一)課內實踐項目設計
1、模擬求職與招聘活動模擬求職與招聘主要適用于項目一:簽訂勞動合同的前期工作。教學目的:學生通過模擬整個求職與招聘過程,熟悉勞動關系建立的前置程序,同時熟悉求職與招聘過程中的法律規定,以防在締約過程中產生不應有的法律風險。教學設計:實訓老師將全班同學分為兩個組,一組同學扮演人力資源部門,另一組同學扮演求職的勞動者。每組選派一名組織能力強的同學任組長,負責本組人員角色分配并負責設計策劃求職招聘全過程。活動開始之前,由組長提交本組人員分配名單和活動運行方案。人力資源部門這一組在老師指導下要制定招聘計劃、擬定招聘廣告、設計面試問題,進行人員篩選、辦理錄用手續等,扮演勞動者的同學提交個人求職簡歷。人力資源部門和勞動者必須現場展示求職和招聘全過程。最后教師進行點評,提出要求和建議。
2、草擬勞動合同文本草擬勞動合同文本主要適用于項目二:勞動合同的簽訂。教學目的:通過模擬簽訂勞動合同,使學生熟知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和約定條款包括哪些內容,從而知道如何草擬及簽訂勞動合同,同時使學生充分認識到勞動合同中每一個條款對自身利益的影響和意義,引導學生畢業后在求職簽約時學會保護自身的合法利益。教學設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17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有九項必備條款和若干約定條款組成。本項目訓練內容是:要求每一位同學提前準備好一份勞動合同的格式文本,老師在對每一項條款進行講解時,要求學生假設情境,假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和勞動合同條款內容,草擬勞動合同每一條條款,最終形成一個完整的合法的勞動合同文本,并提交老師進行批改。
3、模擬簽約對抗賽模擬簽約對抗賽也主要適用于項目二:勞動合同的簽訂。教學目的:使學生對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和約定條款有更深刻的認識。教學設計:指導老師將全班同學分為四組,兩組為人力資源部門的人員,兩組為勞動者。一組人力資源部門人員與一組勞動者搭配成一個簽約小組,形成甲乙兩個簽約小組。由人力資源部門提供勞動合同文本,然后人力資源部門與勞動者就勞動合同具體條款進行談判確定,最終簽訂勞動合同。甲組展示本組簽訂的勞動合同,由乙組同學進行挑刺,乙組展示本組簽訂的勞動合同,由甲組學生進行挑刺,形成對抗賽,看哪一組的勞動合同簽訂的最好。最后由老師進行活動點評。
演講與辯論
2003年九月下旬的北京,兩年一屆的國際大專辯論會又拉開了序幕,1986年中央電視臺第一次轉播亞洲大專辯論賽讓中國老百姓見識到一種“在電視上吵架”的活動,而在93年首屆國際大專辯論會上復旦大學的奪冠掀起一陣辯論熱潮,距今已是整整十年。在今年這短短的十天內來自世界12個不同地區地的青年學子用華語展現了思考和表達的水平,贏得鮮花和掌聲。作為本次東道主代表隊的中山大學代表隊,更是下了血本,集中龐大的顧問教練班子,提前一年就開始準備集訓,學校方面對次一路綠燈,幾乎當做頭等大事來抓,很有勢在必得的架勢。非獨中山大學,前幾屆參賽的大陸高校大體如此,莫不把在中央電視臺露臉辯論隊當作自己的門面。
但這些年從社會特別是網上輿論來看,辯論活動獲得的美譽度遠沒有關注度高。很大程度上在國人眼中辯論始終被視為一種小兒科的抬杠,毫無意義的口舌之爭,尤其某些自認為有些文化的人更常以對這樣的活動不屑為榮。曾有南京大學的一位女辯手,回學校后因受到這樣的壓力而表示“以后再也不辯論了”,有不少熱愛辯論的朋友也曾向我表達過類似的苦惱。
這樣的苦惱表面上是辯論賽的問題,實際卻不能孤立的來看,它背后折射的是整個社會文化氛圍甚至就是社會本身的問題。
在我們的文化場中,幾千年來不同的聲音是可怕的,中國人從小生活中就有太多不容置疑的權威和預先設定且不容爭議的結論。一個人的雙腳被束縛的太久,即使松綁以后,也要很長時間才能找到走路的感覺。所有這一切折射到大學生辯論賽中,便是對真問題的回避,沒有真問題便不會有真思考,辯論賽失去了思維碰撞的靈魂而退化為浮華的電視秀。
早年的國際大專辯論會中對其他國家地區的代表隊有一個公認的評價就是“比較老實”有問必答,當年大陸代表隊有一句套話就是“對方同學問我們……,我倒想請問對方辯友……”,辯論場上看不到對于對方質疑的真誠回應,充斥著“黑夜給了我黑色的眼睛,但我卻注定要用它去追求光明”之類,由教練事先設計,可以用在幾乎任何場合的詩歌背誦表演和掉書袋,就這樣倒也所向披靡。辯論場由一些擅長朗誦和背誦的人占據,他們負責把集眾多隊友教練之功的辯詞在現場表演就可以了,辯論成為清談和閑談,這樣的辯論賽,調動的是辯手的口腔肌肉而不是頭腦,除了一開始能給公眾帶來一點新鮮感,看多了不厭倦才怪。從這樣的辯論賽中走出了很多精美的男女花瓶,他們的去處都不錯,不少人被陳列在各大電視臺的銀屏里,忠實的繼續愉悅大眾,這樣也足以讓很多人羨慕。
一、職業高中學生口語交際能力的現狀與成因
1.職業高中學生口語交際能力現狀。有權威機構調查顯示,20%~30%的高中生不敢大聲當眾講話,70%~80%高中生承認當眾講話時內心會感到緊張,甚至害怕。這成功的印證了一個現象,那就是中學生缺乏口語交際的能力。
2.職業高中學生口語交際能力弱的成因。
(1)學校教育忽視學生的口語能力培養。一直以來,我國很多中學校以應試教育為目的,學生能拿高分才是目標,才是值得表揚的。至于口語交際能力,中學老師是不引以為重的。筆者認為,對于學校這種以考試為目的的教育方式,現階段是應該值得大家關注和思考的。
(2)職業高中學生自身口語交際能力弱。職業高中學生相比普通高中學生,掌握的語文知識更少、語言組織能力會較弱。一個人要有口才,首先肚子里要有很好的文采,如果你滿腹經綸,那么出口成章也自然是水到渠成的事了。因此,學生如何提高自身交際能力也是至關重要的。
二、如何在職業高中提高學生口語交際能力
摘要:考試作為教學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具有很強的導向性。目前高職院校考試模式沒有自己應有的特點和突破,不利于高職人才的培養,亦不符合《教育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的精神,筆者通過法律專業教學中的體會,對高職法律專業考試考核的特點、存在的問題、改革的對策進行初步探討,以期提高教學質量,使培養出的學生真正做到“有知識、有技能、會動腦、會動手、善分析、勇創造,成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人才。”
關鍵詞:高職教育考試模式人才培養法律
《教育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06】16號)中明確指出:“高等職業教育作為高等教育發展中的一個類型,肩負著培養面向生產、建設、服務和管理第一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針對高等職業院校學生的特點,培養學生的社會適應性,教育學生樹立終身學習理念,提高學習能力,學會交流溝通和團隊協作,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創造能力、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重點是教學過程的實踐性、開放性和職業性,實驗、實訓、實習是三個關鍵環節。要重視學生校內學習與實際工作的一致性,校內成績考核與企業實踐考核相結合??”針對這樣的教學類型,更應強調客觀、公正地評價學生的學習能力和職業技能,更應強調和重視學習的過程,更應注重學生對知識真正掌握和理解運用的比重,這就要求教師積極探索,通過教學過程的改革帶動考試模式的改革。特別是法律專業,傳統的筆試一統天下、死記硬背就能考高分的考試模式已經不利于實用型法律人才的培養,總理曾經提到:
“一所好的大學,在于有自己獨特的靈魂,這就是獨立的思考、自由的表達。千人一面,千篇一律,不可能出世界一流的大學”。故,筆者通過進行法律專業法律原理與技術課程的教學,嘗試著對考試方法、考試內容等進行改革,以期達到良好的教學效果,對學生形成科學、合理的評價,使學生真正獨立的思考,自由的表達,能夠切實理論聯系實際的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
1目前高職教育法律專業考試考核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高職教育法律專業考試考核多采用筆試方式,絕大多數的課程閉卷考試,題型多以單項選擇、多項選擇、不定項選擇、名詞解釋、簡答題、論述題、案例分析題為主,這就形成了學生筆試一統天下的思想,使得學生不重視日常教學,寄希望予期末的復習課,要求教師考前劃重點等等。形成了平時上課不認真,甚至遲到、早退、無故曠課,期末復習課學生到的齊,一再要求教師縮小考試范圍,甚至出現個別學生在考場打小抄這樣的不正常現象。學生學習重結果輕過程,對知識的掌握不求甚解,老師要考什么就囫圇吞棗、斷章取義的背記什么,在學習過程中學生是被動的,沒有把“要我學”及時轉變為“我要學”,沒有發揮獨立思維能力,一門課程后能真正掌握的知識所剩無幾,達不到教學應有的效果。這種傳統的考試模式根本不利于高職實用型法律人才的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