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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稿總結了一年來泰寧縣整合農村派出所改革的實踐經驗和存在問題,并提出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派出所建設的措施。
[關鍵詞]派出所改革建議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機關的最基層單位,是密切聯系群眾的窗口和紐帶,加強公安派出所建設意義重大。本文結合泰寧縣整合派出所警務資源工作實踐進行深入探討。
一、整合派出所警務資源是做強做大做實基層的必然選擇,
《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工作的決定》指出:"各級公安機關要牢固樹立固本強基、面向基層的思想,從政策、體制、機制上,從待遇、經費、裝備等方面,確保警力下沉、工作重心下移,努力推動公安基層基礎工作邁上新臺階。"第二十次全國公安會議強調:"要把派出所建設置于基礎性、先導性的位置,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潔、說話要和氣、辦事要公道''''的要求,大力推進派出所的規范化建設,把派出所真正建成綜合性的戰斗實體。"中央文件和全國"二十公"精神為公安派出所改革指明了方向,改革公安派出所工作已是大勢所趨。農村社會治安相對平穩,推進農村派出所工作改革面臨的困難和壓力較少,通過農村派出所工作改革實踐為城市派出所工作改革提供有益借鑒,應為公安派出所工作改革進程的正確選擇。
當前,農村派出所建設遇到許多現實困難與問題,與做大做強做實基層的要求還有相當大的差距:一是警力配置不足。一個農村派出所一般只有三四名民警,民警忙于值班和應付檢查等繁雜工作,學習和開展基礎工作的時間沒有保證。二是經費保障緊張。這與當前我國整體經濟發展水平和公安經費"分級管理、分灶吃飯"的保障機制有關,但公安內部資源管理不科學也是個重要因素。一方面,資源分配不合理,非戰斗單位占用了大量資源,有限的經費資源和公安裝備很難落實到基層一線;另一方面,公安經費缺乏統籌管理,公安科技投入過時、重復建設、基層和一線實戰單位資金的使用效益低。三是基礎工作薄弱。派出所的"婆婆"多,農村派出所為了維持工作運轉,主要精力用于籌集經費,導致基礎工作薄弱,治安防控能力下降。
擺脫以上困境的途徑之一,就是改變農村派出所一鄉一所的設置模式,整合農村派出所,建立新型警務運行機制,使有限的資源發揮更大的作用。
二、泰寧縣農村派出所工作改革的實踐
泰寧縣位于我省山區腹地,為適應新形勢下農村地區治安工作的需要,縣公安局于2004年通過調整機構設置和警務機制,進行了整合派出所改革實踐:
(一)優化配置,科學撤并。按照相鄰合并的原則,綜合考慮轄區人口、地域面積、交通狀況、治安復雜程度等,合并相鄰的兩個派出所,設立中心派出所;在被撤并派出所所在鄉設立警務站,由中心派出所派民警輪流駐點。同時,為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和方便群眾報警求助,按照就近出警原則重新調整了各派出所的接處警轄區,按照屬地管轄原則由中心派出所全面承擔起轄區的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避免派出所整合后出現管理混亂現象。
(二)規范機制,強化管理。首先,重新科學劃分責任區。將整合的兩個派出所轄區劃分成相同數目的責任區,每個民警既有一個中心所所在鄉的責任區,又有一個警務站所在鄉的責任區;兩個鄉政府所在地責任區由于治安形勢相對復雜,由派出所所長和指導員分別負責。通過合理劃分責任區,保證了民警無論在中心所還是在警務站,都能熟悉轄區治安情況保證中心派出所承擔起整個轄區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其次,完善派出所工作制度。建立了《接待群眾制度》、《警情通報制度》、《工作報告制度》、《內部和外部聯系制度》,分解細化派出所民警的職責任務,確保各項管理和防范措施落到實處。再次,強化基礎工作。為彌補警務站警力不多的問題,縣公安局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在警務站實行公安民警與鄉鎮司法、調解、綜治等部門干部聯合辦公制度,通過抓"兩辦"(綜治辦、司法辦)、強"兩會"(治保會、調解會)、建"兩隊"(護村隊、巡邏隊),筑"三條防線"(宣傳教育、糾紛化解、專項整治),形成了治安工作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強化服務,改進工作。為防止派出所整合后出現的治安管理"真空"和給群眾的工作、生活帶來不便,中心派出所每周輪流派1名民警駐點警務站,逢墟日增加為2名(其中1名為戶籍警)。同時,加強窗口單位建設,落實為民服務措施,兌現服務承諾,開展便民利民活動,落實代辦證件、送證下鄉等便民活動,積極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從而解決了因機構設置調整后給群眾帶來不便等問題。
(四)加強宣傳,爭取支持。在認真分析研究、反復論證的基礎上,提出農村派出所整合的可行性方案,報告縣委、縣政府,取得黨委、政府的支持。同時,深入被撤消派出所所在鄉開展宣傳,充分考慮并努力解決群眾可能遇到的實際問題,打消群眾的顧慮。
通過一年的實踐,泰寧縣派出所整合改革初顯成效:一是派出所警力明顯增加。全縣公安派出所機構精減了33%,派出所警力增長了17%,占全局總警力的42.6%,每個派出所的警力均達到5人以上。一批業務精、年紀輕、身體素質好的民警被充實到派出所。二是基礎工作更加扎實。派出所民警從應付檢查、值班備勤等繁雜的事務性工作中解脫出來,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深入責任區做好基礎工作。全縣組建了城區治安巡邏隊、低保人員義務巡邏隊、治安信息員隊伍、保安隊和治保隊等五支隊伍,警民聯防,社會治安防控網絡更加嚴密。三是駕馭社會治安局勢的能力明顯提高。2004年,全縣沒有發生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和群體性治安事件,刑事立案數比上年下降4.6%,其中可防性案件下降9.5%。經調查測評,94%以上的群眾有安全感。四是公安保障更加有力。縣公安局積極籌措資金,更新了全部中心派出所的交通工具,建設、修繕了大多數中心派出所的辦公樓。同時,與上年相比,2004年每個派出所節約經費均超過20%。
三、建設集打防控為一體的公安派出所
整合農村派出所工作雖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存在許多不足,派出所的整體實力尚未得到充分發揮。一些派出所民警存在重打輕防思想,對新的警務運行機制尚不適應。一些派出所的防控手段簡單,群防群治隊伍建設比較薄弱,通過基礎工作發現、控制和打擊違法犯罪的能力不強。為此,要以創造"平安區域"為目標,進一步完善派出所工作,努力實現做大做強做實的目標。
(一)牢固樹立派出所的基礎性地位。堅持科學發展觀,整合警力資源,使派出所的警力配置與治安實際、基層基礎工作等相適應,與提高工作效率和隊伍戰斗力相適應。按照"小機關大基層、小科室大所隊"的模式,統籌各警種、各部門的設置,精簡機關,充實派出所,想方設法改善派出所的通訊、防護、交通等裝備,在崗位津貼、辦公經費上給予派出所傾斜,調動派出所民警的工作積極性。以群眾滿意率為最終評判標準,以"發案少、秩序好、社會穩定、群眾滿意"為主要內容,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目標,完善派出所工作目標管理考評機制。明確上級綜合部門的直接檢查考核權,減少重復檢查,減輕派出所的負擔。提倡科學用警,精簡會議文件,力戒形式主義,保證派出所民警能夠集中時間、精力種好"責任田"。
(二)扎實推進派出所警務勤務改革。適應社會治安環境的變化,積極改革派出所警務勤務機制,著力解決基礎工作薄弱、打防脫節等突出問題,提高服務現實斗爭的能力。一要創新警務模式,明確警務職責。派出所實行"三隊一室"(社區警務隊、巡邏防控隊、刑偵隊和內勤綜合室)模式。社區警務隊負責人口管理、治安行政管理、治安案件查處、交通和消防安全防范、情報信息和服務群眾工作;巡邏防控隊負責開展治安巡邏、維護公共治安秩序、110接處警、緊急救助和抓捕現行違法犯罪嫌疑人工作;刑偵隊負責組織偵破轄區刑事案件,及時通報案情,并提出防范控制措施;內勤綜合室負責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以及統計、檔案管理、文書材料、信息協調等內務工作。二要落實管理機制,承擔打防任務。教育派出所民警牢固樹立基礎工作為第一要務理念,牢固樹立基礎工作為偵察破案服務理念,牢固樹立防偵一體化理念。建立責任共擔、工作共抓、成績共享的績效考評辦法,明確社區警務、巡邏隊既有管理防范任務,又有破案任務,實行轄區發破案任務捆綁考核機制,以解決派出所不承擔破案任務后出現的基礎工作沒有落腳點問題。暢通聯系渠道,建立情報信息研判會、警情通報、案情分析會制,加強內部溝通,實現信息共享,有針對性地指導防范、破案工作。三要抓好工作磨合,形成打防合力。針對派出所民警刑事偵察業務不熟、技術裝備薄弱的現狀,采取試點先行、分步實施、全面推廣等方法,逐步理順派出所警務運行機制。刑偵部門要發揮專,業優勢,根據派出所的實際情況,實行刑偵民警包片制、駐所制等,指導派出所落實偵查破案工作。建立團結協作、聯勤互動的工作機制,促進所隊磨合,逐步形成刑偵抓重大疑難案件偵破、派出所承擔一般案件偵破的工作格局。
(三)把抓好基礎工作、服務現實斗爭作為派出所的主業。指導派出所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實有人口、行業場所、危爆物品等的管理上來,健全各項基礎業務資料,建立覆蓋全面、觸角靈敏、管防嚴密、打擊有力的五張綜合防控網:一是情報信息網。由派出所綜合室牽頭,派出所領導、責任區民警、治安積極分子和群眾共同組成,主動搜集情報信息。二是社區警務網。以派出所民警為主,以各種群防群治力量為輔助,完善社會面巡邏防控機制和社區警務工作考核機制,督促社區民警扎根社區開展工作。三是基礎防范網。堅持現住地管理原則,建立和完善實有人口管理防控機制,把轄區實有人口全部納入管理范圍,特殊人群重點管理。四是行政管理網。加大監管力度,督促涉及危爆物品管理單位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規范操作,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改進特種行業和公共娛樂服務場所治安管理措施,建立行業規范,落實陣地控制,預防和減少"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的發生。五是綜合治理網。完善治保會、保安隊、義務巡邏員、單位保衛人員等群防群治組織,落實經費保障,加強工作指導。在重要單位以及單位內部重要部位嚴格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在居民樓院和小區建設整體性的物防、技防設施;在農村建立以黨委政府領導,政法、鄉村綜治調解等有關部門組成的矛盾調解中心,防止出現"民轉刑"現象及引發群體性事件;在邊界地區及城鄉結合部位建立治安聯席會議制度,及時解決邊界地區的治安問題。
(四)建立和完善工作明晰、權責統一、管理規范的考評激勵機制。圍繞"發案少、秩序好、社會穩定、群眾滿意"的工作要求,細化考核指標,主要考核派出所的行業管理、人口管理、情報信息、防范措施、偵查破案、基礎建設、隊伍管理等情況,重點考查發破案情況,并建立責任倒查追究制,及時堵塞管理漏洞。對因管理防范不到位而發生刑事案件的,給予扣分;對通過基礎工作發現并提供破案線索,及時偵破案件的,給予加分。通過發揮考評機制的導向作用,把工作績效與政治、經濟待遇掛鉤,獎罰分明,向管理要警力,保持隊伍的活力,提高派出所駕馭社會治安局勢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