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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基層基礎工作是整個公安工作的根基,是推動公安事業長遠發展的基石。公安機關要實現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就必須堅持堅持科學發展觀,全力推進基層基礎建設。
多年來,公安機關高度重視基層基礎建設,特別是第20次全國公安會議以來,經過各級公安機關特別是基層公安機關的努力,較好地落實了固本強基、傾斜基層、加強基層、打牢基礎的要求。無論從硬件建設上,還是軟件管理上,公安基層基礎建設比較薄弱的現狀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緩解。但是,總體上看,公安基層基礎建設仍然處于實力不強、活力不夠、效率不高、發展后勁不足的局面。在管理體制、工作機制和隊伍管理、執法辦案等方面仍然存在著比較突出的問題。這些問題嚴重影響和制約著公安事業的發展。只有認真研究解決好這些問題,才能進一步推進公安基層基礎建設。
一、當前公安基層基礎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
第一,管理職能履行不夠到位。一是在人口管理中,常住人口人戶分離、登記項目失真的問題仍然存在,暫住人口登記辦證率低、管理機制不夠健全,漏管失控現象比較嚴重、管理效率不高。二是由于行政許可的取消,導致特種行業管理特別是廢舊金屬收購業管理處于監管不利的狀態。三是由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導致公共娛樂場所管理處于"不得不管與管不得"的進退兩難境地。四是由于社會大環境影響,導致對黃、賭等社會丑惡現象的管理處于查獲難、取證難、查處難的境地。
第二,公正文明執法不夠到位。在刑事執法辦案中,"重實體、輕程序"、"重口供、輕證據"、"重打擊、輕保護"的問題仍然一定程度的存在。在治安案件辦理中,送達和告知程序仍然不夠規范。在交通事故案件辦理中,在責任認定和適用法律上仍然沒有完全做到合法合理與合情的有機統一。帶有共性的問題是:執法基礎臺帳登記不夠真實、準確,法律文書制作不夠嚴謹、規范,個別輕傷害案件辦理久拖不決。第三,社區警務改革不夠到位。盡管基層公安機關普遍實行了"一區一警加保安"模式的社區警務改革,但是從實行的情況看,由于認識不夠明確,措施不夠落實,導致效果不夠理想。一是形式大于內容,千辛萬苦、費盡心血建立了社區警務室,民警卻沉不下去,以至于經常關門,徒有空殼。二是社區警務工作進展緩慢,社區民警不能獲得社區居民的信任和支持,治安防范、安全宣傳等工作進社區十分困難。三是社區數量大于民警數量,民警疲于應付,社區保安地位不明確,保安執勤不被理解。
第四,堅持群眾路線不夠到位。應當說,經過多年的努力,使一度受到影響的警民關系有所改善和緩和,但是還沒有達到密切的程度。基層民警不愿做、不善做、不會做群眾工作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傷害群眾感情和切身利益的事也有發生。"冷硬橫推"和"四難"現象仍然存在。人民群眾主動配合公安機關偵查破案的情況少之又少。治保會、治安志愿者、義務巡邏隊等群防群治工作有名無實。在歷年的行風評議中,公安機關排名并不理想。談起公安工作,大家都承認辛苦、危險,但是評價公安工作往往不高。
第五,情報信息工作不夠到位。情報信息是公安決策的依據,情報信息工作是公安民警的基本功。盡管基層大都建立了情報信息管理機構,不斷完善了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研究體系,并專門成立了刑警情報部門,但是,情報信息工作仍然是制約公安工作發展的根本性問題。一些預警性、傾向性的情報信息不能及時收集反饋上來,分析、匯總、研究機制不深入,利用率不好。基層派出所治安耳目建設數量與質量不統一,發揮作用較低。刑偵部門的陣地控制、刑嫌調控等手段建設不能適應工作需要。刑事情報數據庫建設還處于起步階段。看守所深挖犯罪工作不理想。總的來看,情報信息工作處于一般化、表面化的狀態。
第六,基層組織建設不夠到位。盡管基層能夠嚴格按照"把支部建在連隊"的要求,在基層所、隊等每個科級單位都建立了黨支部,但是,基層黨支部的凝聚力、戰斗力仍然不強。個別基層黨支部軟弱渙散,對黨員沒有感召力、影響力;一些基層黨支部對""制度堅持的不好,戰斗堡壘作用得不到充分發揮;一些黨支部的書記、成員對如何開展思想政治工作認識不清、職責不明,對抓黨的建設力度不大、措施不實;還有一些黨員民警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眾,降低標準,放松要求,不能很好地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二、當前公安基層基礎建設突出問題的主要原因
首先,思想意識有差距。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思想意識問題的差距是存在突出問題的首要原因。總的講,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樹立的不牢。具體來講,一是由于"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思想有差距,導致民警不能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出現了不作為、亂作為的現象。二是由于群眾觀念不強,致使一些基層民警忽視群眾、輕視群眾,工作既不相信群眾,也不依靠群眾,更不會發動群眾,導致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結合的不夠牢固,使公安工作得不到群眾的理解與支持。三是由于創新意識、開拓精神不強,導致在履行管理職能中,面對行政體制改革的局面時,管理理念跟不上,缺少新思路、新辦法,用"老一套"處理新矛盾,工作自然難以開展。四是由于危機意識、大局意識樹立的不牢,沒有深刻認識到全球化、信息化、網絡化的時代變革,固步自封,既感受不到危機,也不能顧全大局,因此對情報信息工作重視不夠,對警務改革認識不深,措施抓的不實。五是由于對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夠,產生"重業務、輕黨務"的思想,沒有做到"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因此導致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發揮的不好,基層黨支部的戰斗力和凝聚力下降。
其次,民警素質有差距。由于政治素質有差距,對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公安工作的政策、重大戰略部署精神吃得不透、理解不深,導致在執行過程中思想上不堅定、行動上不堅決,遇到挫折就畏難不前。由于業務素質有差距,沒有解決好本領和能力問題,工作缺乏工具和方法手段,導致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時出現許多不適應,使好的戰略部署貫徹得不好、落實得不到位,也影響了警民關系。由于體能素質有差距,平時缺乏鍛煉,在工作、生活的重壓之下,透支的體力得不到及時恢復,導致惡性循環。由于公安工作性質,使基層一線民警心理長期受壓,卻得不到必要的心理治療撫慰,使民警的心理處于亞健康狀態,也是導致少數民警違法亂紀的重要原因。盡管經過兩年的"大練兵"活動,使基層一線民警的政治、業務、體能等素質得到了極大的改善,但是這種改善能否長久,是基層公安機關面臨的嚴峻考驗。
第三,規范管理有差距。一是制度化建設有差距。以我局為例,一直比較重視制度建設,2005年又對全局歷年制定的各種制度進行了整理匯編,去粗取精,初步形成了內容涵蓋隊伍建設、業務管理、業績評估和工作預案等較為完整的四大制度體系,包含66項規章制度,使民警執法執勤工作得以規范。但是,與制度化還有很大差距,一方面是差距在制度之間的銜接上還不夠嚴密,另一方面差距在制度的執行上還不夠徹底。因此導致對民警的約束上不夠嚴格。二是內務管理有差距。在執行"五條禁令"上做到了不折不扣,但是在貫徹落實《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上還需要加強,"四句話"的要求在有些基層所、隊還不到位,因此一些基層民警警容風紀不嚴謹沒有受到及時處理,言行舉止不規范沒有得到及時糾正,離標準化的差距還很大。因此影響了公安機關的良好形象,也出現了一些執法隨意性的問題。三是績效考核還不夠科學。從2003年,我局開始對各項業務工作和隊伍建設進行量化考核,基本解決了基層單位之間的業績評估問題,但是從運行的三年情況看,各單位內部民警之間的工作績效并沒有得到合理分配,"干多干少"和"干好干壞"的問題仍然沒有根本解決,極大地影響了基層民警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
第四,科技強警有差距。由于基層基礎工作的科技含量太低,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導致在治安管理中,因管理工作手段落后而事倍功半;導致在偵查破案中,因刑事技術手段落后而造成收集、分析、運用證據不足,影響辦案質量,也影響了破案率;導致在社區防范中,因技防措施欠缺而防不勝防。之所以形成這樣的局面:一是基層民警的科技強警意識不強,沒有充分認識到科技的力量,沒有科技強警的緊迫性。二是現有警用科技運用不得力,特別是公安網絡的運用,還處于初級階段,基層民警大多僅僅把它作為瀏覽信息和文字處理的工具,并沒有意識到它是治安管理和偵查辦案必不可少的平臺,甚至有個別民警根本不會運用公安網絡。三是科技人才匱乏,發展中我們深深感到,科技人才的寶貴。因此想方設法吸納引進人才,培養人才,特別是技術人才,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是人才匱乏和流失的問題依然成為我局可持續發展的最大障礙。四是科技投入仍然有差距,盡管近年來我局在這方面多方爭取了大量的資金,但是由于科技發展更新速度太快,所做的投入仍然不能滿足發展的需要。
第五,警務保障有差距。在經費保障方面,地方財政撥款預算缺口較大,公用經費不足,基礎設施仍然欠賬,具體講:一是交警隊、看守所、個別派出所建設資金缺口仍然較大,以至于投入使用多年了,賬還沒有還完;二是維持工作正常進行的水、電費和汽車燃油費太低,以至于出現基層單位因欠水、電費被停水、停電的現象。為了車輛運轉,出現民警到處找油的情況。三是差旅費報銷仍然沿用八十年代的標準,以至于民警不愿出差、也出不起差。四是由于沒有核撥盜竊案件作價費用,以至于民警自己墊付作價費,久而久之,導致民警不愿意辦理盜竊案件,影響了警民關系和警察聲譽。在裝備保障方面,一是物證技術設備十分欠缺,到目前還達不到地級市二級技術點的要求,嚴重影響刑事辦案。二是行動技術裝備缺口較大,距離工作要求有很大差距。三是網絡安全技術設備處于起步階段,需要大量投入,嚴重影響到網絡戰場的開辟。四是人員保障方面,相對來說,警力資源數量仍然處于較低水平。
三、堅持科學發展觀,全力推進公安基層基礎建設
(一)以規范執法行為為切入點,全力提升基層執法水平,增強基層戰斗力。嚴格地講,公安工作就是執法工作,各種辦案活動是執法,各種行政管理也是執法,離開法律,公安工作就無法開展。公安基層基礎工作千頭萬緒,但是歸根結底是執法。基層基礎工作做的怎樣關鍵看執法水平的高低。因此,加強基層基礎建設首先必須加強法制建設。一是加強基層法制教育培訓的力度和深度,以深入貫徹落實"五五"普法規劃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為契機,建立健全基層法制教育培訓制度和推進計劃,通過扎扎實實的教育培訓,不斷強化證據意識、程序意識、權限意識、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和嚴格依法履行職責的觀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觀念,使執法為民的思想根植于基層民警的心中,落實到每個執法環節。二是加強執法質量考核,科學量化考核指標體系,科學制定考核辦法,嚴格執行考核標準,切實通過考核,發現執法問題,找出執法薄弱環節。三是建立和完善以執法責任追究制為核心的監督制約機制。四是認真開展針對性的規范執法行為專項整改活動。五是徹底糾正"執法就是辦案"的錯誤認識,逐步建立健全規范全部公安工作的執法規范體系,使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都能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通過規范執法,提高執法水平,進而全面推動公安工作上新臺階。
(二)以標準化建設為突破口,全力提升基層管理水平,增強基層的執行力。正規化建設是公安隊伍建設的主線,也是公安隊伍整體戰斗力得到提升的"抓手"。經過近幾年的努力,"四統一、五規范"的要求已經基本得以落實。但是由于各地實際情況的差異,在標準化上還有很大差距。因此,基層要使正規化建設取得進一步突破,必須在標準化上狠下功夫,通過標準化進一步細化量化正規化的內容,使之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更加適合基層基礎工作的需要。一是狠抓《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的標準化,逐步統一指揮協調、請示報告、工作交接的程式,統一辦公場所的布置標準、值班備勤的標準、辦公條件的標準,使民警養成步調一致、協作行動的良好思維。二是狠抓《公安機關教育訓練條令》的標準化,積極探索建立適合基層的教育訓練標準,將教育訓練工作從活動型、隨機型轉變為常規型、固定型模式,從時間、形式到內容都實現標準化,通過標準化鞏固"大練兵"的成果,形成長效機制。三是狠抓《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的標準化,通過嚴格執行著裝規定,強化警容風紀和民警的行為舉止,達到樹立良好形象的目的。四是狠抓《公安機關窗口單位服務規定》的標準化,不斷加強公安機關窗口單位的工作作風,提高為民服務的質量和水平。通過標準化建設,使基層單位的內部管理水平達到新的層次,使"人要精神、物要整潔、說話要和氣、辦事要公道"的管理目標切實落到實處,使基層民警切實養成服從命令、聽從指揮、雷厲風行、令行禁止的良好作風。
(三)以科技強警為支撐點,全力提升基層現代化建設水平,激發基層活力。眾所周知,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在形勢發展、任務繁重、警力緊張的情況下,科技強警是大勢所趨。只有科技強警之路才能真正改變傳統的陳舊的警務模式,才能給公安工作注入新的活力。科技強警無止境。作為基層公安機關,我們認為,在基層基礎建設中,能夠使基層民警看得見效果的科技強警的手段和措施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一是加快110、119、122"三臺合一"建設步伐,整合資源,使指揮更加統一、靈敏、快捷、準確、高效。二是加快"金盾工程"建設步伐,進一步推進公安工作信息化和網絡化進程,特別是加快基層所隊的公安"四級網"建設,盡快實現信息資源的共享與快速流轉,解決傳統的上情下達的問題。三是加快以計算機運用人才為主的人才培養工作,下大力氣盡快改變計算機人才匱乏和低水平的現狀。四是加快刑事技術的正規化和現代化建設,使之與行動技術同步發展,成為打擊刑事犯罪的"兩支翅膀"。五是加快技防手段的推廣應用,使之在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中發揮巨大的作用,改變傳統的"人海戰術"的防范模式。
(四)以基層領導班子建設為核心,全力提升基層的領導水平,增強基層的凝聚力。目前基層存在的一個比較嚴峻的現實問題是:"人留不住,留住了心安不下來。"面對這樣一個問題,根本的就是要加強基層領導班子建設。部長強調: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必須選好一個所長、帶好一支隊伍、建好一套制度。因此,在基層基礎建設中,必須緊緊圍繞基層班子建設為核心開展工作。一是選好基層所隊長,為基層民警選好帶頭人,配齊配強領導班子,形成整體合力,使之能夠擔負起帶領大家共同奮斗的責任。二是加強基層領導班子的管理和教育,通過"走出去"和"請進來"的方式,不斷更新管理理念,從根本上解決思想觀念"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三是狠抓基層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員參與管理的效果,不斷加強基層民主管理的進程,增強黨員民警的向心力。四是建立引咎辭職制度,增強基層領導干部依法履行職責的觀念,減少因不負責任引起的違法違紀行為。五是建立網上監督臺,暢通民警對基層干部的監督渠道,使他們自律自強,做出表率。通過嚴格的管理與教育,把基層班子建設成為堅強的戰斗集體,成為基層民警信賴的領導核心。
(五)以平安建設為著力點,全力提升基層構建和諧社會的水平,增強基層的能力。平安建設是新形勢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保障工程,是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為人民群眾所期盼的民心工程,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基礎工程。作為基層公安機關,必須充分認識其重大意義,并堅決抓住這一大好時機,以扎扎實實的措施,切實加強基層基礎工作。
一是積極預防和化解各種社會矛盾。要在"大接訪"的基礎上,認真貫徹落實《信訪條例》,建立健全公安信訪工作機制,維護信訪者的合法權利。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依法承擔并處理好屬于公安機關工作范圍內的糾紛調解任務。要努力預防和減少"民轉刑"案件的發生,防止激化矛盾。要認真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二是依法嚴厲打擊各類犯罪。要嚴厲打擊有組織犯罪、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和盜竊、搶劫等影響群眾安全感的多發性侵財犯罪。依法嚴厲打擊嚴重的經濟犯罪,進一步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嚴厲整治社會治安混亂地區和治安亂點,進一步加大對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的查禁和打擊力度,凈化社會環境。
三是依法嚴厲打擊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活動。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的滲透破壞活動、暴力恐怖活動、利用互聯網等技術手段從事蠱惑煽動活動,以及利用人民內部矛盾制造事端等非法活動。
四是大力加強社會治安防范工作。加強各種治安管理,以管理促防范。加強保安力量建設,穩步推進治安防范社會化。加強內部單位治安保衛工作建設。加強安全生產監督,實現道路交通管理的暢通有序和消防管理的安全。
通過扎實的措施,在工作中不斷增強基層的能力,檢驗基層的實力,使基層真正成為靠得住、打得贏、有實力、有能力的戰斗實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