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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度,我縣政法綜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連續四年進入了全市先進行列,為縣域經濟又快又好發展構建了平安和諧的社會環境,為全市平安建設作出了一定的貢獻。但我們并不滿足,我們清醒認識到年度工作沒有實現進入全省先進行列的預期目標,在全省民調中年度綜合排名第*位,成績不甚理想。特別是還有一個鄉鎮因年度綜治工作落后被市里黃牌警告,“居民社區治安狀況”和“學校周邊治安狀況”因在省民調中排名靠后被市里掛牌整治。2009年,我縣政法、綜治工作將緊盯“確保全市先進,力爭全省先進”這一根本目標,緊扣市委政法委提出的“*”工作思路,自我加壓,周密部署,狠抓落實,確保和諧穩定,確保公平正義,服務富民強縣和振興*。
一、認清形勢、明確任務,科學謀劃工作
2009年,我縣政法、綜治工作將全面實踐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全國和省、市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兩個提升”和“三個堅決”中心任務,強力推進政法綜治各項工作,以優異成績迎接新中國成立60周年。具體目標任務是“一個爭創、五個明顯、七個不發生”,即:努力爭創“省市平安縣”;五個明顯即:法治理念明顯深化、服務質量明顯優化、治安管理明顯強化、維穩能力明顯提高、群眾評價明顯提升;七個不發生即:不發生敵對勢力和“*功”等邪教組織非法聚集、滲透破壞等事件,不發生越級非法集訪,不發生影響惡劣的群體性事件,不發生群死群傷的安全事故,不發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不發生惡性纏訪和極端事件,不發生暴力恐怖事件。
圍繞目標,今年我縣政法綜治工作的主要任務有以下七個方面:
一是突出抓好排調化解。繼續深化“大接訪、大排查、大調解”活動,進一步健全縣、鄉、村三級矛盾糾紛排查網絡,堅持、完善和推廣領導定期接待日、“干群對話會”、“民情懇談會”等有效解決矛盾糾紛的好經驗、好做法,盡可能地把矛盾解決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處理涉法上訪的經常性工作機制,解決涉法信訪突出問題。通過突出抓好矛盾糾紛的排調化解和信訪維穩問題的科學處置,努力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是突出抓好專項打擊。根據我縣實際情況,在維護社會治安方面今年重點做好以下8個方面工作:1、引深“打黑除惡”斗爭。2、繼續開展打擊“兩搶兩盜”專項行動。3、強化命案偵破工作。4、要全力抓獲各類逃犯。5、要搞好亂點整治。6、嚴厲打擊經濟犯罪和破壞農村水利、電力、通訊設施的犯罪。7、嚴厲查禁和打擊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8、嚴厲打擊邪教組織的破壞活動。
三是突出抓好重點整治。針對我縣望峰鄉因綜治工作落后被市里“黃牌警告”和因在省民調中反映比較突出的居民社區治安問題、學校周邊環境治理問題被市里掛牌整治的實際情況,對重點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整治和整改。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消防、工商、安監等部門,對全縣治安混亂地區、突出治安問題、特種行業場所、礦山和集貿市場進行清理整治,消除安全隱患。
四是突出抓好巡邏防控。今年,我縣在治安防控上,要在繼續完善城區電子監控系統和專職巡邏隊的基礎上,大力加強四大體系建設。一是加強和充實單位內部巡邏隊、護廠隊、護院隊、保安、門衛、樓棟長等群防群治隊伍,建立自防守護體系。二是加強巡邏防范機制建設,進一步發揮交、巡警和縣鄉兩級專職巡邏隊伍的作用。三是要加大技防普及力度,今年,在我縣縣城城區電子監控系統要覆蓋全部主要街道和重點部位,并逐步普及到機關單位辦公場所和獨立樓院。四是高標準建設由“110”、派出所、社區警務室、交警構成的接警處警體系。同時要深入開展“場所工程”、“街面工程”建設。“場所工程”主要是在娛樂業、旅店業等公共娛樂場所開展爭創治安合格單位活動。“街面工程”主要是對重點商場、廣場、車站等實行24小時治安巡邏制度,并在重要交通路口安裝閉路監控設施,擴大公共復雜場所監控范圍,進一步提高治安防控能力。
五是突出抓好教育管控。做好對重點人口和重點對象的教育管控工作,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控制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的一項重要措施,也是維護社會平安穩定的治本之策。今年,我們將在縣綜治委的統一組織下,適時對全縣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刑釋解教人員、涉毒人員、“*功”等邪教組織成員和社會閑散不良青少年等重點人員進行全面清查,清查情況全部錄入微機進行臺帳管理,并對清查出來的重點對象逐一落實“五個一”措施。
六是突出抓好走訪調查。通過對去年我縣政法綜治工作的認真總結,我們深深體會到廣泛開展走訪群眾活動,既是密切警民、干群關系的重要手段,也是全面了解群眾思想、切實解決群眾困難的重要方法,又是調研工作形勢、改進工作方法的重要途徑,更是“得民心、聚民意”的重要措施,是贏得群眾對政法隊伍和治安狀況高度好評的一個重要策略,今年我們仍將在全縣范圍內繼續廣泛開展走訪群眾活動。
七是突出抓好宣傳發動。今年我縣的宣傳教育活動要在扎實搞好三月和九月平安創建集中宣傳月的基礎上,積極開展經常性宣傳教育活動,切實調動群眾積極性,最大限度地爭取群眾支持,努力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對政法隊伍的滿意率。
二、突出重點、多措并舉,全面落實工作
為確保年度工作目標的順利實現,今年來,我們突出抓好了四個方面的工作落實:
(一)突出四“聯”抓穩定,維護平安和諧大局。
為切實維護和諧穩定大局,全縣建立和實施了多個層次齊抓共管,多種主體協同作戰,多種方式多管齊下的聯動聯調工作機制,確保了信訪維穩工作的實際成效。今年來,全縣沒有發生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事件;沒有發生特大惡性交通、火災責任事故;無“*功”人員進京、上訪和滋事,也沒有發生其他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特別是在全國“兩會”期間,我縣赴省進京非正常上訪為零。
一是聯排。全縣繼續深化了“黨政一把手大接訪”活動,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定期定點接訪,及時掌握群眾呼聲、聽取群眾意見、解決群眾困難。縣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堅持日常排查與重點時期排查、普遍排查與重點排查、上面排查與內部排查相結合,積極組織各級各單位深入進行矛盾糾紛排查,全面、及時掌握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牢牢把握了工作的主動權。今年來,全縣各級各單位共接待群眾來信來訪4千余人(次),組織了3次全縣集中排查,共排查出各類民間矛盾糾紛2441件。
二是聯調。縣里建立了信訪維穩聯席會議機制,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員單位既明確分工、各負其責,又密切配合、聯動合力,在做好對基層調處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工作的基礎上,對屬于一個部門調處的矛盾糾紛,都能主動調處,不把矛盾推向上級機關和社會,對涉及幾個部門的矛盾糾紛,相關部門都能積極參與,互相配合,通力調處。各鄉鎮也都普遍設立了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基層派出所和法庭都設立了矛盾糾紛調解室,各單位、村(社區)也都設立了義務調解員,形成了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大聯動、大排查、大調處的工作局面。
三是聯處。在處置各類不穩定苗頭上,做到了抓早抓小抓苗頭,快速反應,合理處置,確保了社會和諧。縣委、縣政府制訂了總體應急管理工作預案,維穩辦、政法機關和其它機關單位、行業、鄉鎮都根據實際制訂了專項預案、部門預案、企事業單位預案及大型活動專項預案,為各類不穩定因素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提供了有效指導和可靠的機制保障。縣里還招聘了40名退伍軍人成立了應急處突專職隊伍,由*部門組織訓練、學習、工作和日常管理,專門從事巡邏防控和應急處突。并針對當前突出信訪問題和不穩定事件的規律特點,形成“三級管理、四到現場、三不放過”為主要內容的處置程序。“三級管理”,即根據事件苗頭的輕重緩急,由縣、鄉鎮(單位)、村(社區)三級分別調處控制;“四到現場”,即堅持信息情報控制到現場,處置工作領導及時到現場,調查取證措施到現場,處理意見答復到現場;“三不放過”,即反映的問題不解決不放過,群眾的情緒不理順不放過,煽動鬧事的人不處理不放過。
四是聯管。縣維穩辦對78名涉穩重點人員、縣610辦對204名“*功”等邪教組織成員、縣司法局對224名刑釋解教列管對象都建立了詳細工作臺帳,并錄入微機管理。各級各單位對轄內的刑釋解教人員、吸毒人員、邪教練習者等重點對象都實行了一人一檔,并嚴格按照“五個一”的要求對所有重點人員落實了監控、管理和幫教措施,做到了底子清、情況明、監控好、幫教到位。
(二)突出四“重”抓治安,構建安居樂業環境。
一是打擊出重拳。今年來,針對我縣實際情況,我們進一步深化了“打黑除惡”專項斗爭,并在全縣范圍內深入開展了“打擊拐賣婦女兒童”、“打擊多發性侵財案件”等嚴打專項行動。特別是我們根據全市“金劍行動”要求,結合實際,從3月開始,扎實開展了代號“山地行動”的嚴打整治專項行動,到目前為止,在行動中共破刑事案件118起,刑拘76人,治安拘留133人,抓獲逃犯8人,強戒6人,各項打擊處理指標在全市均名列前茅,有力地打擊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最大限度地壓降了現行發案,維護了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贏得了人民群眾的高度贊揚。
二是整治抓重點。我們針對*鄉綜治工作落后情況和居民社區治安、學校周邊環境治理等重點問題,專門制定了《*鄉綜治工作整改方案》、《*縣居民社區治安綜合整治方案》和《*縣學校周邊環境整治方案》,成立了高規格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在綜治委的督查指導下,進行了全面、徹底的整改(整治),并取得了明顯成效。縣綜治委還組織*、消防、工商、文化、衛生、安監、商務等部門,對全縣治安混亂地區、突出治安問題、特種行業場所、礦山和集貿市場,聯合組織了一次全面清查,并根據清查情況制訂實施了《打擊整治地下“六合彩”》、《清理整頓典當、寄賣業、廢舊業和二手手機市場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清理整頓旅館業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清理整頓娛樂休閑場所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清理整治集貿市場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等5個專項整治方案,共清理出各類治安和安全隱患127處,并己全部整治到位。
三是巡邏用重招。縣委、縣政府投入90余萬元在縣城建立了30人的專職巡邏隊,在縣綜治辦的統一組織協調下,聯合30名武警戰士、50名城管隊員,在15名專職巡警的帶領下,采取車巡與步巡結合、定點卡口和流動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實行24小時不間斷地巡邏防控。同時,每天都抽調全縣三分之一的政法干警上街巡邏,加大了街面巡邏力度,大大提高了群眾見警率,最大限度地增強了人民群眾的安全感。
四是防范扣重心。治安的關鍵在防范,防范的重心在基層,基層穩則全局穩,基層安則全局安。為此,我們今年突出扣住基層這個重心,建立起了立體化的基層防范體系。全縣按標準規范化建立了27個農村警務室和7個社區警務室,基層警防建設得到了大力強化;縣委、縣政府投入專項經費200余萬元在縣城建立了電子監控警報系統,共設立前端監控攝像35個,城區主要道路、治安復雜區域、重點要害部位等都安裝了電子防控設備,一些機關單位辦公場所和獨立樓院也正逐步推廣普及,基層技防建設得到了大力強化;全縣所有鄉鎮都成立了專(兼)職巡邏隊伍;村(居)建立了義務巡邏隊;廠礦企業和學校都成立了業余護廠(礦)隊、護校隊;獨立樓院都建立有24小時門衛值班。現在全縣共有專職巡邏隊伍22個483人,義務巡邏隊伍和業余巡防隊伍87個1721人,治安中心戶長(樓棟長)3045名,基層群防建設得到了大力強化。
通過打防結合、以打促防,今年來,全縣共立刑事案件280起,同比上升39%;破297起,同比上升145%;受理治安案件179起,查處154起;共刑拘132人,逮捕83人,勞教9人,強戒7人,社會治安狀況得到明顯改善,人民群眾對政法工作的滿意率明顯提升,安全感明顯增強。
(三)突出四“要”抓走訪,筑牢群眾滿意基石。
通過對去年我縣政法綜治工作的認真總結,我們深深體會到廣泛開展走訪群眾活動,既是密切警民、干群關系的重要手段,也是全面了解群眾思想,切實解決群眾困難的重要方法,更是“得民心、聚民意”的重要措施,是贏得群眾對政法隊伍和治安狀況高度好評的一個重要策略,為此,今年我們結合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從“轉變干部作風、贏得群眾滿意”入手,在全縣所有黨政干部中深入開展了走訪群眾活動。3月19日,我們召開了綜治成員單位負責人會議,對開展走訪工作進行了深入動員部署。3月26日,我們又就開展大走訪活動召開了全縣性專題會議,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宋貧農就全縣黨政干部全面開展走訪群眾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縣委書記羅東海、縣委副書記、縣長周驥都親自到會,并作了深入動員和重要指示。并就走訪工作提出四“要”要求:
一要把握走訪要求:走訪活動要做到“一個標準、二個下去、三個圍繞、四個突出、五個必訪”,“一個標準”就是要把群眾是否滿意作為檢驗走訪效果的根本標準;“二個下去”就是全體政法干警都要下去走訪、所有黨政干部都要下去走訪;“三個圍繞”即圍繞了解社情民意進行走訪、圍繞密切警民(干群)關系進行走訪、圍繞提升服務水平進行走訪;“四個突出”就是要突出虛心征求意見、突出熱心解決問題、突出誠心交換思想、突出真心宣傳發動;“五個必訪”就是當事人必訪、投訴人必訪、受害人必訪、救助人必訪、上訪人必訪。
二要明確走訪任務:為使走訪活動落到實處,各級各單位實行一把手掛帥,明確責任人,劃分責任片,實行包干負責。我們要求:到四月底,鄉鎮黨政干部每人要在本鄉鎮內走訪60-80戶,政法干警每人每月至少要走訪30戶,其他黨政機關干部對單位管轄的所有住戶和工作人員家庭進行一次全面走訪,開展走訪工作的黨政干部都要配備專門的走訪記錄本,并將走訪情況進行詳細記錄。
三要注意走訪方法:要進行普遍走訪,黨政干部一家一戶串門入戶進行逐個走訪,并向走訪對象發放公開信和進行模擬測評。要進行重點走訪,對案(事)件當事人、投訴人、受害人、救助人和上訪人等重點對象,要確定專人進行有目的地重點走訪。要組織集體走訪,通過召開黨員座談會、群眾座談會、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座談會,提高走訪的影響力,真正實現“大走訪”。
四要解決實際問題:堅持辦事走訪,走訪與為民辦實事緊密結合起來,力所能及的為群眾排憂解難,做到帶問題下去,解決問題上來,真真正正讓群眾感受到走訪的效果,并把為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的多少作為檢驗走訪效果的一個重要標準,進行專門的驗收講評。
自今年開展大走訪活動以來,全縣黨政干部共走訪群眾14萬余戶,發放公開信(承諾書)15萬余份,收回公眾安全感測評表5萬余份,收集群眾各類意見和建議1500余條,為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5千余件。其中:政法干警共走訪群眾4萬8千余戶,發放承諾書近5萬份,收集到各類意見和建議457條,整理請求縣委、縣政府解決問題14個,自身設法解決群眾實際困難和問題2842個,全系統共為解決群眾困難捐款捐物計人民幣5萬余元。通過大走訪活動,使人民群眾對政法工作理解更深、對政法干警評價更高、對黨政領導干部更擁護、對平安創建工作更支持。
(四)突出四“有”抓宣傳,營造全民共創氛圍。
我們在逐級召開動員大會,進行動員部署的基礎上,突出加大了輿論宣傳力度,努力營造了平安建設的濃厚氛圍。縣委政法委制訂實施了《關于開展平安建設宣傳月活動的實施方案》,并將宣傳教育活動經常化,重點就是做到“四有”:
一是做到了電視里有影。縣電視臺開辟了《創建平安*構建和諧社會》宣傳專欄,滾動播出了“您們的期待就是我們努力的方向——致全縣人民的一封公開信”,并定期報道我縣政法綜治新聞,大力宣傳強化治安防控、打擊違法犯罪、加強平安創建的突出事件和先進典型,增強了人民群眾對治安的信心。同時在《陽光政務》欄目,加大對政法各家業務的推介,拓展政法工作服務的途徑,促進群眾對政法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二是做到廣播里有聲。縣司法局組織34臺宣傳車在全縣范圍內進行了巡回宣傳。各鄉鎮從4月15日開始,分別組織了一臺專門宣傳車,到各村、組和居民片區進行了為期半個月的巡回流動廣播宣傳。
三是做到街面上有字。全縣各鄉鎮、單位共懸掛宣傳橫幅420幅,張貼宣傳標語3000余條,設立持久性大型宣傳標語22處。
四是做到人手中有信。全縣共發放公開信(承諾書)15萬余份,免費發放《平安創建宣傳手冊》和《農村普法簡明手冊》等法制宣傳教育資料7萬余份。
三、嚴格制度、強化責任,周密保障工作
一是切實強化了領導保障。縣委、縣政府始終把綜治維穩工作當作第一責任,為切實強化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縣里成立了由縣委書記*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并把這項工作列入到全縣重點工作目標管理范疇。縣委書記*和縣長*還分別代表縣委、縣政府與17個鄉鎮和86個機關單位專門簽訂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明確了任務要求,強調了責任獎懲。各鄉鎮、單位也都成立了由黨政一把手任組長的綜治工作領導小組,村(社區)都設立了綜治辦。為強化各級領導責任,我們還嚴格落實衡組通〔2009〕5號文件,制定下發了《關于建立黨政領導干部履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社會穩定職責工作實績檔案的通知》,對各級各部門領導干部綜治維穩工作履責情況,縣綜治委會同縣委督查室實行每季督查、半年檢查、年度考核,督查情況公開通報,并錄入《黨政領導干部履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社會穩定職責情況表》,通過定期督查講評不斷促動工作落實。
二是切實強化了制度保障。我縣綜治維穩工作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并不斷深化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做到了聯點包片、工作包線、事件包案,各級各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縣委、縣政府制定實施了《關于進一步強化創建“平安*”工作領導責任制的意見》和《關于印發縣級領導綜治工作鄉鎮聯系點名單的通知》,實行主要領導聯點包干責任制,每位縣級領導都對口聯系一個鄉鎮和單位,負責對聯點單位的綜治工作和平安創建工作進行具體指導和幫助,并與對口聯系鄉鎮和單位的創建工作實行捆綁責任制,與聯點單位同獎同罰。我們還實行了定期召開信訪維穩聯席會議制度,分析判斷形勢,布置安排任務,對一些重大問題嚴格實行主要領導“五包”責任制,今年來,我縣已經召開3次聯席會議,下發了4批《信訪維穩突出問題領導包案通知》共47件。同時,為維護司法公正、促進平安建設,我們還在政法系統內部組織開展了“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專題活動,制定下發了《執法監管工作考評細則》,建立了《政法干警執法年度考核登記表》,從制度和管理機制上進行了硬化,較好地將所有在執法崗位上工作的干警的執法活動納入監督視野,為我縣執法規范化建設和干警嚴格自律奠定了基礎。
三是切實強化了經費保障。縣委、縣政府歷來對政法綜治工作都是高看一眼,厚愛一層,要錢給錢,要人給人,并保證“政法工作經費年年有增長,且高于對其他工作的增長速度”。2009年,在各級政府財政緊縮的大形勢和我縣財政困難的實際情況下,縣里還是為政法系統預算了2430萬元經費,實際為政法系統增加經費預算426萬元,增長率達到了21.24%,并繼續在財政預算中專項列支了10萬元涉法涉訴處置預備金和5萬元見義勇為獎勵經費,還為每個鄉鎮增加了2萬元綜治維穩專項經費。全縣各鄉鎮、單位也結合實際增加了對政法綜治工作的投入,有力地保障了綜治工作和平安創建活動的順利開展。
總之,今年來,我們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還肯定存在不少問題和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們將在上級政法、綜治部門和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面貫徹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會議精神,扎實工作,開拓創新,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率,為促進經濟又快又好發展、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做出新貢獻,以優異的成績迎接新中國成立6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