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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全省各地落實科學發展觀,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以污染減排為主線,群策群力,扎實工作,全面推進環境保護,服務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
(一)圍繞服務海西建設抓保護,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
全省各地圍繞海西建設,狠抓環境整治,扎實推進污染減排、水源保護、流域治理、城鄉環境整治、生態環境保護等重點工作,全省水、大氣和生態環境質量繼續名列全國前茅。20*年12條主要水系水域功能達標率和ⅰ類~ⅲ類水質比例分別為96%、94.2%,分別較上年提高1.8和1.7個百分點;交接斷面水質達標率為98%,提高1.1個百分點。設區城市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98.6%,設市城市為95.8%。全省23個城市空氣質量總體良好,其中9個設區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95.5%,較上年提高2.3個百分點。生態環境狀況良好,生態環境綜合評價指數繼續名列全國前茅。良好的環境質量成為服務發展的優勢,成為海峽西岸經濟區的重要品牌。
(二)圍繞維護群眾環境權益抓整治,重點工作成效明顯
減排工作取得重大進展。經國家初步核算,全省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兩項指標分別比20*年減排4.97%和3%,完成年度減排1.6%和1%的任務,且分別比20*年減排3.32%和2.75%,污染減排取得重大進展。一是污染減排組織協調力度不斷加大。省委省政府成立節能減排領導小組,與各設區市政府簽訂減排責任書,明確各職能部門職責。各設區市政府也與縣(市、區)政府和重點企業簽訂減排責任書。省級財政專門設立污染減排專項資金,20*年用于污染治理的資金近億元。二是污染減排政策體系建立完善。省經貿委、建設廳、物價局、環保局、*電監辦、省電力公司等省直單位聯手打出“組合拳”,實施差別電量、替電、使用低硫煤,從燃煤發電宏觀調控入手實現減排;實行脫硫電價與電力企業脫硫效率掛鉤、城市污水處理廠運營費與處理效果掛鉤,通過經濟杠桿促進減排;實行新建項目“點對點”總量調劑,嚴格企業信貸環保要求,運用綜合手段推動減排。三是污染減排項目全面推進。廈門嵩嶼電廠、三鋼集團2#燒結機和焦爐煤氣脫硫設施建成投運,晉江、石獅等新建污水處理廠和廈門員當污水二廠深度處理、龍巖污水廠二期擴建等工程建成投運,*洋里、廈門同安石胃頭等污水廠通過管網配套提高處理量,青山紙業、紡織化纖集團廢水深度處理和邵武中竹紙業、沙縣僑丹公司清潔生產以及石獅清源印染公司廢水回用等項目投入運行。我省還關停淘汰一批高污染、高耗能的落后企業、生產線,淘汰落后水泥產能,多管齊下減排污染。在所有燃煤電廠、企業自備電站、已建污水處理廠和部分國控重點工業排污單位安裝在線監控設備并聯網。四是污染減排制度建設有效加強。建立計劃報備、項目調度、核查督查、檔案臺帳、新建項目源頭把關及部門齊抓共管等制度,促進減排工作持續、有效、規范開展。
飲用水源保護進一步規范。全面完成全省建制鎮以上集中式地表水源保護區的劃定,共劃定城市和縣城水源保護區123個、建制鎮(含鄉)水源保護區322個。完成全省城市飲用水源地調查與保護規劃編制,通過總局技術審核并得到高度評價。會同建設部門和《海峽都市報》開展全省水源安全調查行動,開展水源專項檢查,共取締關閉一級保護區內排污口18個,取締關閉2000年以來二級保護區內新、擴建項目13個,整改未達標排放企業14家。*市投入2800多萬元完成西區水廠上游住戶搬遷,投入1.4億元拆除水源保護區周邊違章建筑、實施截污工程。莆田市政府制定實施飲用水源地污染源限期治理計劃。泉州、漳州市人大組織對水源污染現狀進行調查、督查。
重點流域水環境整治深入推進。省政府建立閩江、九龍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聯席會議制度,批準實施年度整治計劃,召開流域整治工作會議,制定出臺《閩江、九龍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考核辦法》,修訂完善《閩江、九龍江流域水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不斷健全流域整治上下游生態補償、補助機制。省環保局還制定下達了20*年敖江流域整治計劃。全省各地加大投入,閩江整治八大工程92個項目、九龍江整治五大工程64個項目以及各重點流域年度治理項目有效推進。*市將閩江流域整治列為為民辦實事項目;三明市實施流域內規模化養殖場整治,全市規模化養殖場治理率達91.6%。廈門市聯合漳州、龍巖市開展九龍江流域“三聯合”(聯合巡查、聯合監測、聯合治理)行動;漳州市對造紙業污染嚴重的南靖龍山溪實施流域環保限批。通過努力,20*年閩江流域三類水質達標率和水域功能達標率分別為98.2%和98.8%,分別比上年提高2.6、1.4個百分點;九龍江流域三類水質達標率和水域功能達標率均為89.5%,保持在良好水平;其他流域水質繼續有所改善。
城鄉環境整治持續拓展。省政府召開廈門海域海漂垃圾整治工作會議,省環保局、海洋與漁業局和廈門、漳州、泉州、龍巖市政府簽訂整治目標責任書。繼續配合建設部門推進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產業化,新(改、擴)建10座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率達62%,比上年提高4個百分點;實施全省農村家園清潔行動,年度驗收合格的鄉鎮189個、建制村2677個。繼續配合農業部門開展畜禽養殖業污染整治,實施養殖場搬遷、治理、關閉,推廣生物發酵舍“零排放”養殖等新技術。繼續加強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加大內河污染、機動車尾氣、中心城市環境空氣等整治,推進環保模范城市、綠色社區、環境優美鄉鎮等創建活動。全省已建575個綠色社區,其中國家級11個、省級21個;已建全國環境優美鄉鎮7個、省級17個。
環保專項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果。組織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立案查處環境違法問題591件,共對266家違法企業予以掛牌督辦,其中省級掛牌督辦15家,目前督辦的問題已基本得到解決。加強日常環境執法,認真辦理各種領導批辦件和群眾有關環保問題的投訴及來信來訪,務求執法實效。健全環保110社會服務體系,各級環保部門受理群眾投訴3.63萬件,出動執法人員10.88萬人次,辦理率99.5%,及時妥善處理群眾投訴的環境污染和擾民現象,努力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生態保護工作穩步推進。繼續加強自然保護區、生態示范區的建設和管理,已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12個、省級27個,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和各種自然保護小區的面積約占全省陸域面積的11%;已建國家級生態示范區13個、省級44個,示范區面積約占全省陸域面積的41%。廈門市生態市建設規劃綱要通過國家環保總局組織的專家審查。按照國家要求,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配合有關部門繼續推進“青山掛白”、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態林保護以及礦產開發秩序整頓工作。
(三)圍繞環保中心工作抓隊伍建設,服務水平和監管能力有效提高
服務發展的意識進一步強化。國家環保總局出臺了支持“海西”環保工作的政策措施。圍繞“海西”發展,提前介入、主動服務、專人跟蹤,協調解決在辦理環保審批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有力地支持了龍廈鐵路、廈深鐵路、向莆鐵路、中化重油深加工項目、*東南電化異地技改項目、平潭585工程、寧德核電、福清核電等一批重點項目的建設。我們還及時協調解決重點項目以及科技含量高、高效低排、節能降耗項目的污染排放總量指標。在服務發展的同時,加強源頭把關、規劃引導,依法開展規劃環評工作。完成68條面積大于500平方公里的流域綜合規劃環評,對其中117個不符合要求的水電站予以否決,對147個提出進一步論證的要求。
環保隊伍建設得到加強。省委省政府批準省環保局專門設立水環境監督管理處,并增加4個行政編制,優化人員結構,集中力量統籌推進水環境保護。省環境監察總隊參照公務員管理。泉州市明確提出到2010年全市每萬人至少配備1名環保工作人員,環保重點鄉鎮(街道)都要設立環境監察機構,作為縣級環境監察大隊的派駐事業機構,所需經費由財政全額撥付。漳州市委市政府批準設立市輻射安全監督站和環境宣教中心兩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11人。寧德市環境監測站增加編制15人。三明尤溪縣批準成立生態科,增加編制6人。加強業務培訓,舉辦多起全省范圍環保專業培訓,環保系統干部業務水平進一步提高。
環境監測水平進一步提高。加強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做好日常環境監測、監督性監測和突發事件應急監測工作。省環境監測體系二期工程順利完成,全省已有75個監測站通過了計量認證;52個三級站新增監測能力45項以上,儀器設備總值增長2.49倍,霞浦、華安、政和等16個監測站從過去不具備監測能力到具備了常規基本監測能力;全省23個城市、1個縣和1個背景站實現了空氣質量自動監測。我們還認真落實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前期準備工作,并開展產排污系數調查測算,科學調查、核算我省城鎮生活污染排放量。
環境監管能力有所增強。全省已建11個水質自動監測站、56個空氣自動監測點,完成了燃煤電廠、已建城市污水處理廠及部分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設備安裝和聯網,并依據在線監控數據對8家企業予以處罰、責令30家企業限期整改。全省已對近6600個排污單位發放了排污許可證;對223家使用放射源的單位發放了輻射安全許可證,對25家企業的164枚廢棄放射源進行安全收貯。各級環保部門制定或完善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妥善處理處置了多起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和放射源丟失事件等,努力保障環境安全和人民群眾健康。
環保科技、宣教和環保產業不斷加強。組織污染減排難題招標,開展清潔發展機制等24項課題研究。加強環保合作與交流。積極參與“6.18”和“9.8”項目及技術推介,促進環保技術和產業項目對接。全省環保相關產業年產值約260億元,比上年增長14.3%。龍凈環保集團煙氣脫硫治理技術在國內同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重視環保宣傳教育,開展“6.5”世界環境日和“節能減排全民行動”等活動,舉辦“污染減排與環境友好社會論壇”和首屆*環境文化節。全省已建66個環保教育基地,18所國家級、158所省級綠色學校,各級綠色學校達1807所。
這些成績來之不易,是在省委省政府正確領導、省人大省政協監督支持和國家環保總局指導幫助下,全省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全社會共同努力的結果。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全省環境形勢仍不容樂觀,環境保護面臨的壓力依然很大,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第一,污染減排形勢依然十分嚴峻。體現在:一是部分地方和項目沒有完成年度減排任務。一些項目未按期完成,原定的減排效益未發揮,如長樂、連江、羅源和晉江泉榮遠東污水處理廠建設滯后,造成全省減排工作被動。二是海西加快發展對總量指標的調劑壓力加大。20*年我省生產總值居全國第11位,但國家核定的so2總量僅為第24位、cod為第16位,現有污染物排放強度也明顯低于全國平均水平。而同時,我們正處于加快“海西”發展的重要時期,必須實施“項目帶動”,大批重點項目的開工建設不僅需要消化帶來的增量,還要進一步減排污染、騰出指標。三是進一步挖掘減排項目的難度加大。為完成20*年減排任務,全省上下深挖潛力,能夠計算減排量的項目大多已列為20*年減排項目。目前,我省電力行業大多是近幾年新批同步脫硫的電廠,重點項目僅有華能、湄洲灣電廠脫硫和三鋼、三安鋼鐵等燒結機脫硫等少數大項目;由于污水處理產業化實施較早,未建污水處理廠的大多是山區欠發達地區,建設難度較大;工業污染深度處理項目和結構調整關停項目有限;近幾年的一些新上項目投產增加排放量,進一步壓縮了減排空間。四是減排資金投入大。未建成污水處理廠的大多是財政轉移的經濟欠發達地區,建設資金比較匱乏,特別是管網配套資金缺口大。另外,我省工業鍋爐、爐窯規模普遍較小,多小散雜的小鍋爐(爐窯)不僅脫硫成本高、運行不經濟,還將影響實際減排效果。五是部分減排項目可能出現反彈。由于利益驅動和投資沖動,面臨保證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防止關停企業死灰復燃的巨大壓力。第二,部分地方環境污染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局部地區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的現象仍較嚴重,閩江水汾橋斷面、九龍江雁石橋斷面水質長期超標,龍江水質達標率仍然較低,小支流污染狀況未根本改觀。畜禽養殖業污染點多面廣,排放的氨氮、cod是制約水質改善的重要因素,治理進程總體不理想。縣城和鄉鎮污水、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還很低。一些地方和企業環保意識不強、責任不到位、治理工作不落實,有的企業仍超標排放或偷排污染物,影響群眾的環境糾紛屢發,個別地方還出現群體性事件。“十五小”、“新五小”企業死灰復燃現象時有發生,特別是一些小采礦、小冶煉、小造紙、小漂染、小電鍍企業危害群眾健康。第三,環境安全隱患仍然突出。全省市、縣、鎮(鄉)集中式飲用水源地還不同程度存在污染和破壞水源的現象,湖庫富營養化趨勢并未減弱,去年10月云霄縣境內向東山縣供水的杜塘水庫暴發了我省有史以來最為嚴重的“水華”事件,水源安全受到威脅。危險廢物、放射性廢物和危險化學品安全隱患不容忽視,道路交通等安全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時有發生。生態環境仍較脆弱,資源開發造成的生態破壞仍較明顯,局部地區水土流失問題仍較突出。第四,環境保護基礎能力較弱。環境保護機制尚不完善,市場化和產業化程度不高,環保投入仍需加大。環境監測、執法監督能力和環保基礎工作仍較薄弱。環保隊伍人員少、經費缺、裝備差同任務重、責任大、要求高的矛盾相當突出。環保科技研發和成果轉化工作亟待加強。有的地方對環境問題的研究分析不深,解決問題的辦法不多,抓工作落實的力度不大。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依然存在,個別地方甚至阻礙執法、干預執法、人情執法。這些問題需要我們不斷研究、不斷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