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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審批是行政權力的體現,是政府組織管理經濟、社會、文化以及其他國家事務的重要途徑和方式。其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特別是在一些短缺資源的分配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現行的行政審批機制存在著暗箱操作等突出問題,不僅阻礙了經濟發展,也為腐敗提供了條件。
一、從權力腐敗看行政審批的主要特征
特征之一:行政審批在管理經濟活動中的作用已經發生了變化。這種變化主要體現在三個階段。改革開放之前,行政審批是政府調控經濟的主要手段,通過層層審批實現對社會資源的計劃配置。這種高度集中的計劃體制,在建國后的一段時間內,集中必要財力物力,打破西方一些國家的經濟封鎖和壟斷,迅速恢復國民經濟,曾發揮了積極作用。在“雙軌制”時期,計劃經濟時期延續下來的行政審批日益顯露出弊端。一度出現“公章未蓋完,腿先跑斷”的奇怪現象,這種“馬拉松”式蓋公章的現實嚴重地束縛了生產力的發展,而且還成為滋生腐敗提供了溫床。實行市場經濟以來,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成為發展市場經濟的必然趨勢。計劃體制改革取得重大進展,對微觀經濟活動的直接干預明顯減少,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逐步增強。
特征之二:當前的行政審批正向宏觀調控加速過渡。通過縮小行政審批范圍和內容,指令性計劃和實物性指標大幅度縮減。在生產領域,全部取消了農業生產的指令性計劃,工業生產的指令性計劃減少了95%以上。在物資流通領域,由國家負責平衡和分配的物資,由*種減少到目前的4種。在投資領域,當前國家安排的投資資金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已降低為8%左右,而且政府僅審核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開工報告3道程序。在外貿外匯領域,國家主要通過匯率、關稅、利率、出口信貸等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調節對外貿易。在價格管理方面,除對極少數壟斷性的公用事業和關系國計民生、不適宜競爭的重要商品和服務繼續由政府定價外,絕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價格都由市場形成。繼續實行國家定價的,僅有藥品、供電、郵政和少數服務價格等13種。
特征之三:行政審批腐敗的低成本現象,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清華大學國情研究中心指出,我國當前正處于轉軌時期,腐敗的收益遠高于腐敗的成本和風險。官員腐敗受查處的概率更低。*年,我國因腐敗而受查處的官員,被判刑的僅有6.6%。各種腐敗活動因“低風險,高收益”而日益活躍、猖獗。最近,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派出6個檢查組分赴11個市,對貫徹建筑法和工程招投標執法情況進行了檢查,結果令人吃驚,違法現象觸目驚心,許多所謂的“政績工程”在建設過程中,以行政命令代替法律,以現場辦公會代替審批,嚴重違法,尤其是招投標領域明招暗定、幕后交易問題突出,已經成為滋生腐敗的一個重災區,而腐敗人為之付出代價的卻寥寥無幾。
特征之四:行政審批與部門收費相互依存的現象較為明顯。從行政審批的歷史來看,行政審批是政府管理經濟的一種主流手段,很多建設基金、事業經費仍然是依靠行政審批來收取的,成了個別部門的生財之道。從行政審批的現實來看,許多行政審批權力,從設置的那天起就帶來了一批收費項目,形成了“權力支持收費,收費養育權力”的怪圈。從行政審批的發展來看,行政審批的事項必將越來越少,但是行政審批部門仍然打著“拓展職能”的幌子與民爭利。這種權費相互依存的關聯傾向,值得各級領導關注,也是從源頭治理腐敗不可忽視的內容。
二、行政審批權力滋生腐敗的主要表現及原因分析
由于體制缺陷,監權不力,利益驅動等因素,導致行政審批領域大量公權被私用,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其主要表現為:
(一)先批條子后批項目——領導權力干預審批是腐敗現象高發惡化的主要原因。審批領域許多大要案的發生發展,多數是從領導干部批條子,打招呼開始演變而成的,表現為“先批條子后批項目”。原寧波市委書記許運鴻,一次一次的通過批條子,打招呼,書記現場辦公會等形式,施加壓力,指示寧波日報社購買港商鐘圣宏投資興建的寧波華宏國際中心大樓,還要求金融機構和有關單位給寧波五洲有限公司提供資金支持,結果造成數億元資產損失。從胡長清到成克杰,從湛江走私案的150億,到廈門遠華案的530億,不難看出,權力腐敗出現了惡化的趨勢和高官高發的態勢。從眾多涉及領導干部腐敗案例的剖析看,無不是領導干部批條子、打招呼開始演化成權力干預插足所致。如原廣西自治區主席成克杰收受大量賄賂后,通過權力干涉正常的招投標活動,直接下指令,指定某房地產開發商成為一塊黃金地段的開發商。
(二)馬拉松式蓋公章——行政不作為現象是腐敗蔓延的催化劑。現行的行政審效率十分低下,有的可以不由政府來管的事政府要審批,可以只由一個或幾個部門審批的事卻需要許多部門層層審批,可以在一天內辦完的事,卻拖著不辦或無限期地拖著,以致誘發索賄受賄。行政不作為最典型的現象就是“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老三難問題。前些年媒體上披露了不少某某項目費時數年、蓋了數百個公章的新聞,引起社會各界的強烈震動,一時“馬拉松式的蓋公章”成了政府部門在老百姓中的形象代表。許多地方部門和企業仍然要一趟一趟往北京跑,一些省級政府部門實際承擔的審批事項仍然多達2000多項。一個建設項目從立項到開工,要經過一、二十個部門審批,蓋上幾十個、上百個公章,一年半載辦不下來,成了花錢的“無底洞”。
(三)個人說了算——體制缺陷、權力失控是腐敗現象難以遏制的源頭。中科院有關專家指出,九十年代的腐敗高峰期的原因歸咎于“家長制”的復活。而“家長制”的復活意味著“權力過分集中”,就是意味著權力的絕對化。這在廣西玉林市原市委書記李乘龍陳,山東泰安市原市委書記胡建學的陳述中可以得到印證。從理論上講,制度可以制約腐敗。但是,現實中“有形的制度”往往敵不過“無形的家長制”,嚴密的制度和嚴厲的黨紀國法,遇到有“絕對的權力”的“第一把手”,都變成了虛設,成了空文。通過對這種現象的深入剖析發現,設置權力者在認識上存在一些誤區,認為下放權力就是上級管的事放給下級,結果把本應放給市場的權力下放給了部門。放權不是放給部門,而是應該放給市場,放給企業,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體制缺陷和權力失控已經逐步成為人們反思腐敗教訓的共識。
(四)一切為了錢——個人和局部利益是誘發腐敗的直接驅動因素。近幾年,大大小小的腐敗案例都與“錢”字有關,“明”錢易究,“暗”錢難查。只要獲得審批權就等于拿到了收費的通行證,有的領導也為這些審批權,將大量時間和精力耗費在具體繁瑣的事務當中。由于存在行政審批與部門收費相互依存的特征,在現實生活中的隱蔽處,存在收費對權力的諸多誘惑。權力能產生收費,收費能給部門帶來實惠,這種直接的利益因素始終誘發著腐敗問題的產生。成克杰面對1000萬元“好處費”的誘惑,便同意南寧西園飯店門口的一塊土地由廣西銀興實業發展公司開發。隨后,成克杰指示南寧市政府將該工程85畝用地的出讓價格,從評估價每畝96萬余元壓到55萬元。由此,廣西銀興實業發展公司負責人周坤給成克杰、李平的“好處費”增加到1600萬元。由此可見,“錢”成了誘發腐敗最直接的因素。
三、從源頭上遏制行政審批權力腐敗的對策思考
政府管理經濟依賴于行政審批,行政審批滋生了腐敗現象,腐敗讓經濟付出了沉重的代價。許多經濟增長點不能有效培育和發展,非國有經濟投資不旺的局面仍無明顯改觀,根本上是源于行政審批和收費提高了進入市場的門檻和風險。這種形勢告訴我們,改革行政審批制度已是當務之急。
(一)加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力度,積極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進程。要堅定不移地引入招標、拍賣等市場機制參與行政審批,必須進行合理分解行政審批權力,遏制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的行為。必須堅持不懈地營建“企業自主決策、銀行獨立審貸、政府宏觀調控”的新模式。“企業自主決策”,就是要通過深化改革,把應由企業決策的投資決策權交給企業,使企業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從事投融資活動,成為法人實體和市場主體。“銀行獨立審貸”,就是根據信貸原則獨立評審項目,銀行自主決定貸款的投向。任何機構和個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干預銀行的獨立審貸。“政府宏觀調控”,就是政府按照國家的發展規劃,制定產業政策、區域發展政策以及相關的投資政策,制定有關投融資的法律、法規,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對全社會投融資活動實施以間接方式為主的宏觀調控。
(二)加強配套制度建設,積極推行法定審批流程工作制。這是防止腐敗現象滋生的根本途徑和有效辦法。第一,合理設置權力。對于審批權的設定必須進行科學的論證,要加強權力源頭的治理力度,確保權力的源頭是科學合理。分解審批權力,建立制約機制,使審批行為規范透明。賦予行政相對人一定的權利救濟手段。對于某些重大事項的審批,應當建立聽證會制度。第二,加強經濟立法。為了使行政審批行為有法可依,要不斷加強地方經濟立法工作,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行政審批部門的審批權限、審批程序。從法律上杜絕政府部門利用行政審批權干預企業經濟活動,建議盡快出臺《投融資法》。第三,推行稽察制度和復議制度。實行重大行政審批項目稽察制度和行政審批責任追究制度,對稽察出的違規違法審批問題,堅決進入法律處理程序。推行行政審批復議制,拓展行政復議承辦渠道,切實保障行政審批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第四,加強內部程序監管。各級領導在考察調研等活動中,對審批事項一律不得自行承諾。堅持會簽制和辦公審批制,防止權力過于集中。
(三)提高公務員的工資待遇,實現“以薪奉職”。目前許多級別較低的領導干部存在相當多的不廉潔行為,一個不容回避的原因是,在低薪制下艱難地維持著正常生活的需要。特別是近年來,供給式的實物分配日益減少,公務員享有的許多福利待遇被逐步取消后,隨著住房消費、醫療、子女上學等支出的增加,公務員的低薪越來越難以應付必要的生活支出,勞動報酬嚴重背離了按勞分配的原則。人類的活動逃脫不了利益指導。人類主動性、目的性的活動,無不與物質利益相關聯。在任何歷史活動的背后,皆有深刻的物質動因。我們現行的公職低薪制嚴重脫離了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實際,造成勞動報酬分配的嚴重不公。據國家計委社會發展司調查,目前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尚未完全到位,公務員工資水平明顯偏低,收入差距在擴大,對黨政機關公務員的心理造成了一定沖擊。
(四)完善相關法規制度,搞好全方位監督。掌握審批大權的領導干部屢屢違規審批,從中收受巨額賄賂,固然有制度不完善、權力被濫用的原因,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得不到制約不容忽視,再完備嚴密的制度法規也擋不住“成主席”、“胡省長”的一個條子、一次電話。對權力的全方位監督是遏制腐敗的重要法寶。一是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行政審批部門要積極承辦人大議案、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的提案,人大、政協要加大督辦的力度。二是虛心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對一些事關群眾利益、社會廣為關注的價格審批,采取價格聽證制度。確保定價方式維護消費者的知情權,有利于防止腐敗。三是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在一些行政審批中,采取向社會公告和組織專家委員會咨詢的辦法,將是非常有效可行的,有利于防止人情關系對項目決策的干擾。四是建立政府信息披露制度。政府的各項政策、重大經濟活動要在群眾容易獲得信息的渠道中及時披露,減少暗箱操作。
按照WTO的框架,要求政府管制尤其是對經濟和貿易領域的管制應當規范、公開、透明,我國現行的行政審批制度顯然與這一要求有較大距離。從源頭上遏制行政審批領域中的腐敗,改革現行行政審批體制已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