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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6年“一五”普法工作開始以來,我區的普法工作已經走過了15個年頭,15年來,全區順利完成了三個五年普法規劃確定的各項任務,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全區廣大干部的學法積極性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進一步增強。經過多年的普法教育,全區廣大干部越來越認識到法律知識的重要性,都能主動參加各項學法活動,積極購買學法教材。各級領導干部初步實現了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轉變,全區絕大部分街道、鎮的主要領導在進行重大決策前都能到有關司法部門進行法律咨詢,法律的作用與功能在全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管理工作中得到了運用與發揮。江心洲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的征地拆遷工作就是一個例證。該工程,是今年全市重點工程之一,總投資9.3億元,在征地拆遷工作中,由于農民對國家的法律和有關政策的不了解,給征地拆遷工作帶來了阻力,面對這種情況,鎮政府并沒有采取簡單的行政手段,而是協同有關部門召集司法、土地、城建等部門的同志組成工作組,深入村、組、農戶,向廣大農民反復宣傳國家法律、政策,耐心解釋農民的疑問,與此同時,鎮主要領導作出決定,征地拆遷工作的每一個環節都要嚴格依法辦事,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嚴格的管理和規范的工作程序,即保證了工作進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又維護了被拆遷人的合法利益,收到了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其成功經驗值得推廣。
二是廣大群眾的法律意識明顯增強。通過憲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法規的普及宣傳,全區廣大群眾依法行使權利、履行法定義務,參與民主管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逐步樹立。越來越多的基層單位和廣大群眾在遇有矛盾、糾紛時,都能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區法律援助中心“148”專線電話自開通以來,共解答群眾來電來訪5000多人次。
三是維護了全區的社會穩定,促進了經濟的健康發展,通過對《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宣傳普及,促進了農村民主政治建設,提高了依法治村的水平。絕大多數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得到了有效落實,“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呈現出高層次發展的趨勢;通過宣傳普及《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廣泛開展“法律進社區”、“法律進家庭”活動,及時有效的解決了改革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一些矛盾;通過普及宣傳“嚴打”整治斗爭方面的法律法規,為“嚴打”斗爭營造了良好的法制環境,人民群眾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爭的精神得到了進一步弘揚,保證了“嚴打”斗爭的深入開展。廣泛的普法宣傳工作,為全區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環境。“三五”普法期間,全區經濟發展速度加快,國內生產總值、財政收入分別以年均22.1%和25.6%的速度遞增。
上述成績的取得,是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普法主管機關和全區各有關單位通力協作,真抓實干的結果。但是,由于我國經歷了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建國后很長一段時間實行計劃經濟,全民法律意識的培養,僅僅靠三個五年的普法宣傳工作是遠遠不夠的。從目前全區的情況來看,還有相當一部分干部群眾的法制觀念,不能適應中國入世后國內經濟形勢飛速發展的需要,不能適應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
“努力實現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質的轉變;實現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轉變,全面提高社會法制化管理水平”,這是我區“四五”普法規劃確定的總目標。法律素質是國民素質的重要內容。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必須以廣大公民具備應有的法律素質為基礎。面對新的形勢、新的任務,普法工作有許多新的情況值得我們關注:
第一,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改革和完善,培養和提高公民現代法制意識顯得尤為迫切。加入WTO后,對我國的經濟領域的法制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但這種影響不僅僅局限于經濟領域,還將涉及與市場經濟配套的社會領域。在產權、物價、財稅、金融、外貿、計劃、投資、流通等領域,將逐步按照國際慣例和WTO規則建立起統一的市場規則,與之相適應,在戶籍管理、就業、教育、收入分配、社會保險、住房等方面的配套體制改革,也將取得更大進展。全國不僅經濟更加開放,社會也將更加開放。在這新的社會變革轉型期,迫切需要加大有關世貿規則和相公法律知識的宣傳力度,努力培養和提高全區廣大公民公平、公正、契約、競爭、對等的現代法制觀念。
第二,城市建設加快,流動人口增多,普法工作組織難度加大。近年來,隨著我市河西新區建設速度的加快,將有一大批大型建筑項目相繼開工,區劃調整在即,這對我區普法工作的組織建設和完善,必將帶來一些新的情況。鄉鎮企業的改制與私營、外資、合資企業的不斷增多,外來人口將會不斷增加,由于這些企業對普法工作的重視程度不同,將會有相當一部分居無定所的人員成為普法的“盲區”。
此外,普法對象崗位變化頻繁,職業流動加快,普法對象難以把握。在計劃經濟時期,絕大多數社會成員是單位“從一而終”。普法對象相對穩定。現在,一個人今天工作,生活在這個單位,明天極有可能工作生活到另外一個地點,是“社會人”、“市場人”。頻繁的流動,社會身份頻繁變化,使普法工作難以掌握受教育對象。
第三,個別街道、村由于種種原因,普法經費不能足額到位。普法經費不足、經費投入與普法實際需要存在差距,一直困擾和影響著全區普法工作向廣度和深度發展,這也是一個一直未獲徹底解決的問題。
第四,信息傳播技術飛速發展,對傳統的“看書學習”、“坐堂聽課”的普法教育模式造成極大的沖擊。現代社會是大眾傳媒的時代,報刊、雜志、廣播、電視、網絡等傳播媒體深刻地影響和改變人們的思想觀念及行為方式,單調、缺乏號召力、感染力的普法模式,人們已不感興趣,而更加樂意從千變萬化的案例中掌握法律知識,人們迫切需要從直觀、時尚、多樣化的普法宣傳中,獲得較高質量的教育和啟迪。
普法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包括教育內容、方式方法、領導體制、陣地載體等諸多方面,其綜合作用決定著普法工作的效果。從調研情況來看,我們認為,提高全區普法工作的效果和質量,可采取以下對策。
一、深化認識,加強領導。
普法工作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基礎工程,是推進社
會主義法制國家建設進程的重要保證,是落實江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實踐。社會進步,科技發展都離不開良好的法治環境作保障。特別是我國已加入世貿組織,經濟面臨全球化趨勢,對法治的要求越來越高,對法治的呼喚更為迫切。只有全體公民都知法、守法、依法辦事,并善于運用法律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依法治區才會有廣泛、堅實的社會基礎。按照2001-2005年依法治區規劃的要求,全區將全面提高全社會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這就迫切要求,全區公民,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執法人員,要大力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以適應依法治區的迫切要求。因此,各級黨政領導一定要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高度認識普法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確保普法工作在一個地區、一個部門、一個單位擺上位置,真正列入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與經濟建設同布置、同管理、同考核。主要領導要帶頭學法用法,及時解決普法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和困難,確保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普法工作順利開展。
二、加強制度建設,確保普法工作落到實處。
普法工作存在著軟指標的問題,有認識方面的原因,
更重要的是缺少規范的、過硬的制度作保障。制度建設是根本性建設,加強規范化、制度化建設是做好普法工作的長期之策。普法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核心是建立健全各級領導干部的普法制度,包括法制講座制度、中心組學法制度、法律培訓制度、重大決策前的法律咨詢制度、任前法律知識考試考核制度等。其二,要建立健全公務員特別是執法人員法律培訓制度。其三,為保障基層普法工作落到實處,可試行建立普法工作聯系點制度,安排有關領導各負責一個聯系點,定期到聯系點調查研究、檢查指導,督促聯系點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點促面。其四,建立和完善過硬的監督制約制度。監督、制約制度的核心是要真監督、真制約。只有這樣,普法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實處。
三、“以人為本”,把普法工作的落腳點放在提升人民群眾觀念的解放和法律素質的提高上。
普法工作不能忽視人自身的本質需要,無針對性的宣傳教育,根本得不到受教育者的理解和響應,也不可能取得預期效果。“以人為本”就是要增強針對性,做到有的放矢、對癥下藥、分類施教。既要讓廣大群眾了解承擔法律義務的必要性,又要使人民群眾懂得維護權利的重要性。要把灌輸轉變為引導,變“被動接受”為“主動學習”。過去我們雖然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普及法律知識,廣大群眾也樂于接受,但隨著信息傳播形式的多樣化,純粹的灌輸式教育已經很難達到預期效果,作為普法宣傳的有關部門,要積極引導廣大人民群眾主動學法,幫助他們在紛繁復雜的信息世界中,發現和辨別是非,獲取法律素養,提高法律責任。
四、齊抓共管、通力合作
普法工作是全黨的任務,必須在區委的領導下,協同
各方力量共同努力,形成“黨(工)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全社會參與”的普法工作格局。黨(工)委宣傳部門、司法行政部門擔負著普法工作的主管職責、責無旁貸。各行業、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按照“條塊結合、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分層組織實施,劃分責任區、包干區,杜絕普法工作“盲點”的產生。
五、強化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普法工作要取得實效,還有一個關鍵性因素,就是法
制實踐過程中的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和挫傷了公民的學法積極性,影響了公民對法律的尊重和崇尚,削弱了普法工作的實際效果。因此,要特別重視廣大行政執法人員,司法人員的普法教育。廣大行政執法人員、司法人員不僅要知法、守法,更重要的是要提高用法、護法的能力和水平,嚴格依法辦案,嚴格依法行政,以法律為準繩,從維護黨和國家、人民群眾利益出發,切實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用自己良好的形象和法律的威嚴去影響和帶動公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的提高,從而在全社會形成學法用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