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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們:
《行政許可法》將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這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的一件大事。《行政許可法》的公布施行,對于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都有重要意義。
今天我們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工作人員集中起來學習《行政許可法》,聽取省政府法制辦林魏副主任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司劉沛副司長做有關《行政許可法》講座,目的就是要求全省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內全體工作人員,通過行政許可法的培訓,不斷轉變工作觀念和思路,保證行政許可法在全系統得到全面、正確地實施,并以此促進我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各級部門嚴格依法行政,不斷提高行政執法水平。
下面,我就如何學習和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講三點意見。
一、嚴謹、扎實地做好實施行政許可法的各項準備工作
從去年底開始,根據各級政府和省局的工作安排,省、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經開展了行政許可法貫徹實施的前期工作。今年以來,根據省局《關于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工作方案》,省、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這些工作主要有以下四個特點:
一是加強領導,及時部署。各級部門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召開了會議專題研究部署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印發了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通知或方案。一些局(分局)成立了領導小組,由局主要負責同志牽頭負責這項工作。
二是廣泛開展學習、宣傳和培訓工作。各單位都把學習、宣傳和培訓工作作為一項基礎性工作來抓。在今年2月召開的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上,省局聘請了國務院法制辦的專家對省、市、縣局領導和省局機關全體工作人員進行了培訓。江門、深圳等局組織市、縣(區)工作人員舉辦《行政許可法》專題講座;部分局(分局)通過黨組中心組學習行政許可法;一些局(分局)還參加了當地政府法制辦等部門組織的輔導學習,參加《行政許可法》知識考試。省局還規定,在公務員錄用崗位培訓中增加行政許可法的內容。
三是行政許可清理工作正在有序進行。省局已于*年底就本系統的行政許可事項組織各部門進行了全面清理,并于*年1月初分別報送省政府辦公廳、法制辦、編辦等部門。目前,已經組織各處(室)和有關單位進行研究,對本系統涉及的有關行政許可事項開展了第二輪的清理工作。各市局根據省局部署,對行政許可項目、行政許可規定和實施主體進行了調查摸底,并已經開始清理。目前,梅州、清遠、廣州等市局已經將本局行政許可事項有關情況報送省局。深圳等局與當地法制辦積極聯系,采取由法制機構與業務部門、政府機關工作人員與專家學者相結合的辦法,對行政許可項目逐項進行了審核,并提出了初步處理意見。
四是抓緊制定和完善有關配套制度。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年全省系統各單位已經完成了行政許可“窗口受理”工作,已經實現了行政許可事務的統一受理和統一送達,省局和大部分市局已經實現了全部許可事項的有關辦事程序、資料、期限等許可內容的公示,向社會公眾提供完整的信息,提供方便、快捷、優質的服務,提高辦事效率,得到了社會的認可。目前,各單位正在對照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完善公示內容。同時還在積極研究制定行政許可法的配套制度。建立行政許可申請人和利害關系人意見受理、聽證、審查、登記的工作程序和制度,疏通有關人員的申訴渠道;建立完善對被許可人的監督檢查制度,避免重許可輕監督的情況發生;完善行政許可的責任追究制度,落實行政許可單位和人員權利和責任的統一。
總的看來,全系統大多數單位對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是重視的,工作也開展起來了,但進展還不平衡,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一是部分基層單位缺乏應有的認識,認為行政許可是上級部門的事,與自己聯系不大。少數單位對行政許可法的認識還不到位,對行政許可法的內容和清理的政策界限沒有完全掌握。二是學習培訓和宣傳工作不夠到位。一些單位還沒有把對這部法律的學習培訓和宣傳工作擺到應有的位置上來,少數單位對這項工作至今仍未作出安排。三是清理工作不夠到位。有些單位對清理工作抓得不緊,總體進程不夠理想;多數單位側重于行政許可項目和行政許可規定的清理,而對行政許可實施機構和收費項目的清理工作則重視不足,行動不快。少數基層單位仍然在主動受理既無法律規定,也無任何委托的行政許可事項,增設申請人的審批環節。這些問題不及時解決,勢必影響行政許可法的順利實施。特別是一些工作滯后的單位,尤其要增強緊迫感,加快工作進度。
現在距離行政許可法正式實施只有兩個月時間,因此,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準備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難度大,我們必須加大力度,嚴謹、周密、扎實地進一步深入推進。
二、通過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進一步提高管理能力和行政水平
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不僅是對行政許可行為的規范,而且對政府管理理念、管理職能、管理體制和管理方式,都提出了許多新的要求。這既是挑戰,也是機遇。我們要以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為契機,進一步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推進依法行政進程,全面提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能力和執法水平。
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要求我們重點把握好四個問題:一是于法有據。行政許可法規定,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都要依照法定權限、范圍、條件和程序。這就要求我們必須依照《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能、行使權力,依法辦事,徹底杜絕任意增設或任意委托行政審批事項的情況發生。二是公開透明。行政許可法規定了行政許可依據、實施和結果公開制度,行政許可信息共享制度,設定與實施行政許可的聽證制度等。這就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增加辦事程序、許可標準、許可收費等內容的公開化,減少“暗箱操作”,防止濫用行政權力,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三是便民高效。行政許可法規定了實施行政許可的主體制度,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制度,“窗口式”辦公制度,實行統一辦理制度,規范了行政許可的申請、受理、審查和決定的程序與期限。這就要求各級部門進一步完善“窗口受理”制度,豐富“窗口受理”制度內容,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方便老百姓辦事。四是權責統一。行政許可法對行政機關違法、越權以及不遵守法定程序實施行政許可,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這就要求我們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加強對行政許可活動的監督和對被許可人的事后監督,要把責任意識落實到行政管理的每個環節,真正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同時,要結合本單位的過錯責任制,把權利和義務落實到每個工作人員身上。
各級部門要通過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在推進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創新和管理思路轉變方面取得明顯進展。一要在“三個轉變”上取得明顯進展。要堅決扭轉一講行政管理就是要審批的思想,對于通過市場機制能夠解決的問題,應當由市場機制去解決,更大程度上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二要在堅持依法行政上取得明顯進展,學會并善于依法處理經濟社會事務。三要在增強工作的透明度上取得明顯進展,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加強電子政務建設,最大限度地方便群眾、方便企業、方便基層。四要在強化事后監督上取得明顯進展,把直接管理與間接管理、事前審批與事后監督、靜態管理與動態管理有機結合起來,建立長效的管理機制,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三、切實加強對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的領導
各級部門要繼續加強行政許可法的學習和研究,把實施行政許可法的準備工作作為當前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的一項重中之重的工作來抓,切實做到組織領導、貫徹措施、監督檢查“三到位”。
第一,組織領導要到位。各級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機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要按照省局部署的工作和確定的時間,認真落實各項具體的工作任務,把各項準備工作做在行政許可法正式實施的前頭。
第二,貫徹措施要到位。要嚴格執行行政許可法關于行政許可原則上不收費的規定,進一步明確收費項目;對行政許可的實施主體進行理順。對當前時間緊、任務重的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認真研究,根據行政許可法有關合理、合法的原則,積極爭取通過依法授權或委托等形式,確保許可主體的合法地位,保證藥品監督管理工作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任務。
第三,監督檢查要到位。各級部門要按照省政府和省局的要求,切實加強對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準備工作的督促檢查,確保按時限、按質量完成任務。當前,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規避行政許可法規定的現象,該取消的行政許可項目是否取消,已經取消的行政許可項目是否變相保留,實施行政許可中是否存在亂收費等。同時,要重點加強對本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審查,發現與行政許可法不一致的,要依法及時作出處理。
同志們,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是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踐行“*”重要思想,實現執政為民的具體體現,也是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我們一定要以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為契機,解放思想,與時俱進,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努力開創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