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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經濟的形勢下,如何構建新型征納關系?是我們每一個稅務工作者理應思考的一個問題,也是創新服務理念和內容的需要。為此,我局提出“崗位就是責任”的核心文化品牌,具體理念“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是奉獻,責任就是服務”。結合科室職能,筆者從責任與服務之間的關系,服務與價值的關系,服務與提高納稅人滿意度的關系等角度,結合自己工作實踐,談一談關于“責任文化讓納稅服務更有價值”的感受與體會。
一、責任文化的概念與內涵
根據《組織責任文化建設》作者唐淵的定義,所謂責任文化是“人人都講責任的文化”,是在文化的基礎上加入責任的成分,即是組織及其全體成員共同信奉并實踐的以責任理念為核心的價值觀。從字面上理解有兩層含義:其一,責任文化是文化中的一項內容。比如唐淵提出的組織文化八字方針“責任、主動、合作、紀律”,“責任”是其中的一項內容。其二,以責任文化為歸宿點的文化。即“責任”一言以蔽之,囊括組織的其他文化。同樣如唐淵提出的組織文化八字方針“責任、主動、合作、紀律”,“責任”是其中的終極內容,其他內容都可以是它的分目錄,可以理解為“責任”包含主動、合作、紀律等內容。責任是提綱挈領、綱舉目張的,比如:沒有責任心,就沒有紀律性;就沒有主動性;也沒有團隊精神和合作意識了。
二、將責任文化與納稅服務對立的認識誤區
長期以來,由于受到傳統觀念影響,有的稅務干部認為納稅服務會對稅務管理有負面作用,會議阻礙責任文化的建設。事實上,管理就是一種服務,構建新型征納關系,既要有責任意識,還要進行熱誠服務。過去,在思想意識上,廣大稅務干部偏重于管理執法,忽視納稅服務,仍沒有實現從“稅務官”到“服務者”角色的真正轉變,沒有將納稅人置于政治、人格平等的地位上來對待并實施相應的征管措施,向納稅人提供必要的服務。在行動上,當前國稅部門都在圍繞如何方便納稅人做文章,采取了“一窗式”、“一站式”等做法,這些做法雖然產生了很多積極的效果,也為納稅人提供了很多便利,但目前納稅服務的責任意識仍然不強,造成納稅服務缺乏積極性、主動性,沒有將納稅人的地位提高到應有的高度,沒有將納稅服務作為稅務人員應盡職責,推動納稅服務全面、主動地開展。
三、如何讓責任文化融入納稅服務
1、責任與服務間相輔相成
近年來,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溝通作為解決糾紛、處理矛盾、融洽關系的有效手段而廣受世人關注。大到國家、小到個人,都在強調對話、實踐溝通。新形勢下,對我們稅務部門而言,通過溝通建立管理與服務新型關系,更是我們轉變職能、改進作風,樹立良好稅務部門形象必不可或缺的重要方法和有效途徑。實踐使我們愈來愈深刻地認清一個道理:稅務部門講責任重管理而與管理對象的關系,也就是責任與服務間的關系,絕不是“不管不理、一管就理”的對立關系,而是“唇齒相依、唇亡齒寒”的血肉聯系。因此,牢固樹立“責任、平等、服務”三種意識,帶著強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經常地深入到廣大納稅人中去,以誠相待,認真傾聽其意見和呼聲,加強與他們的溝通和聯系,應該成為每一名稅務執法人員的必修課。
2、服務與價值互為因果
服務創造價值,價值提升服務。稅收收入是稅務工作的核心,也是一切稅務工作的落腳點。因而,在實際工作中,稅務部門往往考慮組織收入多,考慮為納稅人服務少。然而應當看到,稅務部門為納稅人提供優質、便捷、高效的服務,不僅可以提高國稅部門的辦稅效率,同時也可以促進稅收收入任務的完成,創造可觀的價值。而稅收收入任務的完成,又會反過來激勵稅稅務部門為納稅人提供更加良好的服務。為此,要教育廣大稅務干部正確處理組織稅收收入與納稅服務的關系,服務與價值的關系,通過提高納稅服務的質量和效率來促進納稅人對稅法的遵從度,促進稅收收入任務的完成。
3、以良好的服務進一步提高納稅人滿意度
當前納稅服務工作,我局提出打造“真心服務,征納共進”的品牌,真心服務就是把納稅人當客戶,在為納稅人辦理涉稅事宜時融入“真誠、真心、真情”、,通過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辦稅服務,實現各項辦稅事宜暢通無障礙,。征納共進,就是雙方共同遵守法律,形成稅機關依法行政、公正執與納稅人依法辦稅、誠信納稅的良性循環。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建立一種尊重、信賴、溝通、理解、合作、平等的關系,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依法保護,實現征納共進。
稅務部門尤其是處于基層一線的同志,是否能為廣大納稅人提供有效服務,并在服務過程中切實體現稅務部門的誠意,不僅事關稅務部門的形象,更是履行自身職責的重要標志。繼而,要真誠服務,就決不能“作秀”,搞花架子,而必須熱情地為納稅人多做好事、多辦實事,排憂解難。唯有如此,才能讓服務對象感受到我們的誠意和真情,才能千方百計提高納稅人滿意度和美譽度,建立起新型的征納關系。
總之,我們稅務工作者就是要持續打造“崗位就是責任”的核心文化品牌,牢固樹立“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是奉獻,責任就是服務”的體理念,在建設責任文化的同時,將納稅服務貫穿于稅前、稅中、稅后,貫穿于稅收征管的全過程。稅前,為納稅人提供公告咨詢、輔導服務,提高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能力;稅中,為納稅人創造條件,以使納稅人能夠更方便快捷而且準確地履行納稅義務;稅后,為納稅人監督投訴、爭議仲裁、損害賠償提供方便和快捷的綠色通道,從而使納稅服務更有價值、更有實效、更有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