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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統籌城鄉推進城鎮化改革發展動員大會是縣委、縣政府決定召開的一次事關發展全局的重要會議,主要目的是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有關統籌城鄉發展、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加快新型城市化和城鄉一體化發展步伐。我們身處海島和漁農村,要學習貫徹好“三農”工作政策,研究思考好漁農村改革發展工作,努力成為“三農”工作的行家里手。3月3日,我縣率全市之先完成全部84個村的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村經濟合作社、村務監督委員會換屆工作,圓滿實現4個100%。今天參加會議的同志,有四套班子領導,也有鄉鎮干部,還有村干部,這次會議既是縣委理論中心組學習會、“百島講壇”活動,也是全縣統籌城鄉推進城鎮化改革發展動員大會、新一屆村兩委干部培訓會,具有“四會合一”的特點。縣委、縣政府十分重視這次村干部培訓會。對村級組織而言,選好一屆、受益三年,選好班子、受益全村,參加今天會議的有老村干部,也有新上任村干部,要掌握政策、與時俱進,及時開展培訓十分有必要。我縣最早完成村級組織換屆任務,也是最早在全市舉辦村干部培訓的一個縣。下面,先講三個方面問題。
一、把城鄉統籌綜合改革作為事關全局的重大任務
即為什么要推進城鄉統籌綜合改革?
統籌城鄉推進城鎮化建設,就是要縮小城鄉差距、消除二元結構,實現城鄉共同發展、互補發展、快速發展。
首先,城鄉統籌綜合改革是大勢所趨。科學發展觀提出了“五個統籌”,第一個就是統籌城鄉發展。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五中全會,都對統籌城鄉發展作出了新的部署,將統籌城鄉確定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方略,今年的中央1號文件更是把統籌城鄉工作推向了加力提速的新階段。省委、省政府對城鄉統籌綜合改革工作十分重視,在嘉興、湖州、義烏等地市展開了試點,并取得了很好經驗和成果。市委、市政府把統籌城鄉擺在了事關溫州轉型發展和現代化建設的高度,將城鄉統籌綜合改革作為加快經濟轉型、社會轉型和政府轉型的重要抓手,為政府創造環境、企業創造財富、群眾共享生活創造條件。去年12月13日,市委市政府專門召開動員大會進行全面部署,并在今年年初以市委1號文件出臺了《關于加快城鄉統籌綜合配套改革的若干意見》,從100頁的“1+12”文件中可以看出規定了破解當前遇到難題的內容和辦法,可以說,市委市政府推進這項工作的決心與力度前所未有。
其次,城鄉統籌綜合改革是縣情所需。目前,我縣城鄉發展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三差距一散亂”。“三差距”:第一個差距是城鄉經濟發展差距。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城鄉之間存在著“剪刀差”,大部分收益落在了城市,導致漁農村發展遠遠落后于城市。第二個差距是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就我縣來說,2010年,全縣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分別為20307元、8937元,城鄉居民收入相差11370元,兩者比例為2.2:1,加上城鎮居民享有住房、教育、醫療等隱性福利,實際上城鄉收入的差距更大。第三個差距是城鄉公共服務差距。我縣漁農村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從無到有”,雖然基本上得到解決,但像道路硬化率、自來水普及率、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率、醫療、文化、體育設施建設等還遠遠達不到城市的水平。譬如,城鄉教育資源配置不合理,業務好、素質高的教師多數不愿在漁農村執教,農村學校教師結構不合理,外島學校生源逐年減少的趨勢明顯,配置難度較大。“一散亂”:由于海島離散的地理現狀,現在全縣84個行政村有461個自然村,自然村規模小人口少,地處山岙邊或孤島,水電路通達難度大、成本高,俗話說“寧隔千重山、不隔一道水”,隔了一道水,很多基礎設施建設艱難,公共服務保障難。但就部分村莊看,人口密集得像城鎮,卻沒有城鎮的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臟亂差”現象比較突出。由于城鎮化滯后,農村建設存在小而全的低水平重復建設情況。城關鎮的中心城區僅局限于北岙舊城中心街片和新城片,由于種種原因,舊城“小而亂、小而不精、小而不美”,舊城堵時堵段堵點也較多,人口密度也很高;新城白天是座城,晚上住宅樓透出的燈光只是“星星點點”,人氣不旺,據統計,新城一期已開發20個樓盤、280多幢房子,已交付5500套住房,但空置率達到50%以上,整個城關鎮城市框架沒有拉開,功能不完善不配套,人口集聚度不高。總的看,全縣各地都有些“村不像村、城不像城”的味道。譬如,北岙西部東郊、九仙、隔頭、白迭四個村,共有29個自然村,很大一部分村民已經異地遷居,留下的村民生活很不方便,公共服務保障很差。這些現狀,需要我們采取有效手段切實加以解決。
再次,城鄉統籌綜合改革是民心所向。當前,漁農民群眾渴望增收致富、改善生存環境、改變落后面貌的愿望十分強烈,但是遇到“三大障礙”。
一是身份障礙。農民進城務工,在制度上已無大的障礙,這部分人雖有非農的生產方式,但戶籍身份還是農民,享受不到與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在子女就學、醫療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享受不到同城待遇;生活方式還處在漁農村層面,這是進城落戶受到戶籍限制的結果,其實這些進城者是“離鄉不離土”。
二是要素障礙。目前農村居民的房產、土地等不動產建設在集體土地上,不能夠進入市場自由交易,難于把這些財產變成資產、資產變成資金,沒了資金的支撐,就難以改善自己的生產生活條件,難以發家致富。
三是權屬障礙。長期以來,農村存在承包地、宅基地、房屋等地界不清、權屬不明的狀況,農民很擔心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集體資產較多的村,因為沒有將資產量化到戶,農民擔心集體資產流失,自己離開了就沒份了,自己的社員利益會受損,直接造成了這些農民“即使離鄉也不敢離土”。
第四,城鄉統籌綜合改革是發展所求。去年,溫州市提出構建“1650”大中小城市網絡型組團式都市區發展新格局,把我縣納入大都市主中心,賦予與鹿城、甌海、龍灣三地同城發展的大好機遇,同時也對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設國際性旅游休閑島是我們“十二五”乃至今后更長一段時期的發展定位,生態宜居、幸福和諧是這一定位的題中應有之義。但是,目前我們的空間、環境、產業、民生等方面與這一定位和要求還有很大距離。如何從實際出發、提高群眾生活水平、更好地讓廣大群眾共享發展成果?我們只有找到正確的路徑,統籌城鄉島際發展,加快漁農村建設,加快城鎮化發展,打造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自然人文特色彰顯的海島新城鎮和農村新社區,將其作為后盾和支撐,才能盡快融入溫州大都市,才能早日建成國際性旅游休閑島,才能改善海島人民的民生質量。
二、把城鄉統籌綜合改革作為海島城鎮化的關鍵之舉
即如何謀劃好城鄉統籌綜合改革?畫好效果圖?
“一個地方發展的道路是漫長的,但緊要處往往只有幾步”。加快城鄉統籌綜合改革,就是推進城鎮化發展非常關鍵、非常緊要的一步。為此,我們必須從體制機制改革入手,“打開城鄉之間的水閘,讓統籌之水順勢而流”,達到城鄉一體化,最終使農村居民安居樂業。今后一個時期,要著力抓好五個方面的重點工作:
(一)穩妥推進行政區劃調整。要堅持功能導向、資源集聚、因地制宜的原則,以生產生活生態“三生融合”為要求,立足資源優勢,優化空間布局,強化產業支撐,實施綜合開發,建設符合區域總體規劃、擁有較大發展潛力、對區域發展帶動力強的都市型功能區,培育農村小城鎮和中心村新社區,加快新漁村整村推進、小島遷大島建步伐,搭建新型城市化、城鄉一體化發展新平臺。
1.爭取設立三個都市型功能區。貫徹落實溫州市建設都市型功能區的精神,結合實際,依據現有的發展基礎,爭取規劃建設邊界清晰、布局合理、分工明確的三個都市型功能區,采取“一區兩配套”模式。其中,在北片的大門、鹿西規劃設立海洋經濟功能區,在中片的霓嶼、元覺規劃設立臨港產業功能區,在南片的北岙、東屏規劃設立旅游休閑功能區,著力形成“北生產、南生活”的發展新格局。
2.探索推進鎮改街、村改居。要穩妥開展北岙鎮、東屏鎮鎮改街的前期調研,探索建立“權責統一、重心下移、立足基層、費隨事走”的工作機制,探索建立街道、鄉鎮分類管理機制,優化區域規劃,細化各項社會事務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要穩妥開展村改居工作,理順管理體制,努力實現居住社區化、資產股份化、就業非農化、福利社保化、服務公共化。
3.積極培育中心村、撤并自然村。要以人口集中、產業集聚、土地集約、功能集成為要求,縮減自然村的數量,擬規劃建設18個左右的中心村新社區,加快推進農村住房集聚建設,統籌推進中心村給排水、供電、道路、綠化及垃圾處理、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配置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社會服務等公建配套,全面改善村莊生態環境和人居環境,引導漁農村人口向中心村新社區集中,著力提升中心村對一般村集中居住的集聚力、經濟發展的帶動力和社區服務的輻射力。
在推進行政區劃調整的過程中,要注重把握以下幾個原則:
一是地界相接原則。對于民房集聚相接、村界無縫緊鄰、區域整體連片的幾個村,采取1+X模式,選擇一個中心村集聚集若干個相鄰村,擴大區域面積,通過一體化建設,推進農村住房整村、連片、局部集聚建設,形成規模效應。
二是人口集聚原則。按照功能定位、區域定點的要求,選擇人緣相親、語言相通、習俗相近、1000人以下的若干個相鄰村合理集聚,加快形成2500人左右的大行政村或中心村新社區,并在充分尊重漁農民意愿的情況下,引導自然村及周邊行政村的農村人口到農房集聚點集中居住。
三是功能匹配原則。著眼于公共設施覆蓋、公共服務延伸、社會資源整合、政府公共成本降低,選擇產業相似、資源相近、功能匹配的若干個村進行集聚,通過農房集聚建設,注重環境優化、產業聯合、人文挖掘、特色提升,著力打造海島精品村、和諧新社區。
四是退居還景原則。堅持資源集約化利用,堅持方便群眾生產生活,對散落在風景區、岸線優良的山岙、風光秀美的孤島的民居和資源條件良好的自然村,通過退房還地、退村還岙、退岙還海、退居還景、退漁辦旅,退出資源,形成產業發展空間,因地制宜統籌開發區域資源,使稀缺資源產生最大效益。
五是小島遷建原則。這是根據海島實情確定的,目前還有一部分人生活在偏遠小島上。要堅持科學用島,實施2009年已經省里批復的《縣小島遷大島建規劃》,在保障小島居民各種權益、大島預留搬遷安置用地的前提下,逐步對偏遠小島實施小島遷,引導小島居民集聚到大島已經規劃的集聚點集中居住,改善村民的生產生活條件。
(二)聯動推進要素市場化“三分三改”。“三分三改”,就是政經分開、資地分開、戶產分開和股改、地改、戶改。實行“三分三改”,目的是促進要素的市場化配置和流轉,推進農村人口向中心鎮和新社區集中、產業向園區集中、公共服務向建成區集中。
1.政經分開。就是把村兩委組織與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分開,把農村居民社會成員身份和經濟成員身份分開,保障村級組織堅強有力正常運轉和社員正當合法權益。目前我們農村中主要有村兩委和農經社三個組織,用集體經濟來支付社會行政管理費用,這對農民是不公平的。現在農村的行政組織和經濟組織政經合一,用行政權力來經營村級集體經濟資產,也容易造成內部人控制及村級組織換屆選舉中的爭權奪利行為以及以權謀私等腐敗現象的發生。政經分開后,村兩委將不直接掌握村集體資產,成為單純的村民自治組織,其運行成本參照城鎮社區由公共財政來承擔。農經社作為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直接掌握村集體資產中的非土地資產,并經過股改成為股份經濟合作社,以企業形式出現,其收益屬于村民成員所有。經過政經分開后的村兩委和農經社,雖然在組織、職能上分開,但在人員上可以交叉任職,并建立各自的臺賬,以便監督。
2.資地分開。就是把村集體資產中的土地資產與非土地資產分開,為分類處置創造條件,使各類資產能夠正常自由流動,實現優化配置。土地資產包括耕地、林地等;非土地資產包括依靠集體建設用地獲得的租金收益、集體資金、設備等。目前,農村的這些村集體資產產權不明晰,兩者捆綁在一起,都由村“兩委”掌握。這樣,不僅限制了土地資產的流動,也同時限制了非土地資產的流動。資地分開后,土地資產將在保持集體性質不變的前提下,通過地改由新成立的土地合作社,代表村民進行掌握、流轉和處置。而剝離后的非土地資產,則由村股份經濟合作社,代表社員股東進行掌握、處置,實現自由流動。
3.戶產分開。就是把戶口與產權關系分開,使漁農民在漁農村所享有的各項權益不因戶口轉換而改變。以前,戶口跟產權是捆綁在一起的,比如你家的孩子考上大學,戶口從農業轉成非農業,那么他在村里就不能批宅基地,村集體的資產也沒有份了。現在要把戶口跟產權剝離開來,使戶口與產權、產權與居住地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系。戶產分開后,漁農民作為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用益物權、集體經濟權益等,不受戶口轉換和居住地變化而改變,哪怕出國了,該是你的權益還是你的,你可以依法自由處置。
4.股改。就是對村級集體經濟中的非土地資產進行股份制改革,按現代企業制度運行,而土地資產則建立土地合作社,保持集體所有性質不變。國家規定村級集體經濟資產屬于本村全體村民所有,可負責管理經營的是村兩委,對于村民來說,看得見但摸不著。截止到去年底,我縣北岙的九廳、城南、小樸、小長坑、大王殿以及霓嶼的正岙等6個村居已經完成村級股改,成立股份經濟合作社。這次股改就是要把村級集體經濟中的非土地資產折股量化到戶到人,并通過股權證書加以固化。村民拿到量化的股權后,可以選擇持有以獲得分紅,也可以將其轉讓,拿到實實在在的現金,同時還可以通過繼承、贈與等方式流轉。這樣漁農民就可以沒有障礙地自由流動。比如你從霓嶼遷到北岙,你是霓嶼某個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身份不變,你享有的股權不變。這就好比你買了某個企業的股票,你就是他們的股東了,但并不需要你住到這家企業里去。
5.地改。主要是三句話:農用地“三不變”流轉,宅基地助漁農民進城,建設用地同國有入市。農村集體土地分為農用地、宅基地和建設用地。實行農用地“三個不變”流轉,即在權屬性質不變、用途不變、量質不變的前提下,你可以轉讓你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也可以以作價出資的形式組建土地合作社,實行集約化經營獲取股紅收益,還可以對承包地進行異地置換。一來可以促進土地相對集中,實行規模化、產業化經營,提高生產效益,二來即使你進城了,土地也不會拋荒,仍然可以從上面獲取一定的租金收益。宅基地助漁農民進城,即宅基地的用益物權可以變現,漁農民可以跨行政村(鎮)異地建房或異地置換城鎮房產,也可以賣掉換錢或拿宅基地指標換優惠政策,在城里購房,有效降低了漁農民進鎮入城的安居成本,實現房產增值,增加財產性收入,并有利于促進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打個比方,如果你從農村到城鎮,需要一套城里的房子,你就可以用農村的房子進行置換,也許只需貼上很少一部分錢就行,進城居住生活的成本就很低了。建設用地同國有入市,就是通過建立一套規范的政策,使農村建設用地同國有建設用地一樣建立土地交易市場。那么,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就可以通過租賃、作價出資(入股)、轉讓等有償方式交易,不僅可以把農村建設用地資源轉化為城市發展的要素,還能充分激發城市化的動力和潛能。
6.戶改。就是指戶籍制度改革,即戶口以實有人口、實有住所為依據,按居住地統一登記為縣居民,沒了農業和非農業戶口的區別,剝離了原先依附在戶口制度上的身份、職業、公共服務、社會保障等附屬功能,還原戶口本來的社會管理功能。戶改后,漁農民和城鎮居民就沒有區別,同等享有城鎮居民的待遇,同時漁農民在原來漁農村享有的正當權益也同樣享有,即土地承包權和股權不變,這樣漁農民就可以自愿進城轉變成市民,從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快推進城鎮化。
(三)統籌推進農房集聚建設。推進農房集聚建設,引導漁農民跨村居跨鄉鎮到規劃新區建房,鼓勵漁農民到中心村新社區集聚,促進農民變市民、農村變社區、傳統農業變成規模化的現代農業,既是一項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城鄉統籌綜合改革的牽引工程。要根據政府主導、村民自愿、操作規范、節約用地、統籌推進的原則,按照“農民可接受、政府可承受、發展可持續”的要求,積極有序推進農房集聚建設。
1.集中建設。以鄉鎮(功能區、街道)作為實施主體和實施單位,統籌農房集聚建設的規劃、政策和安置標準,提倡統一集中改造,建設公寓式、聯立式住宅,控制獨立式住宅,積極引導農戶到中心村新社區居住。
2.規劃配套。農村住房集聚改造要符合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加強城鎮控規、村莊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有效銜接,注重區域內綜合交通、公用事業、環境保護等方面設施和服務的規劃布局。盡管我們很努力,但縣財力十分有限,461個自然村較為離散,我們沒有能力把好的學校建在偏遠漁農戶家邊上,但有能力把他們搬到學校附近居住;我們沒有能力把水管、電網、通訊網絡、道路延伸到自然村的千家萬戶,但有能力把他們搬到通電、通水、通路和公共服務比較完善的中心村新社區居住。
3.政府主導。建立政府引導、公司化運作的工作機制,發揮新組建農投公司的投融資平臺作用,將漁農村一級土地開發掌握在政府手上,切實承擔起基礎設施的投資主體、農房建設的開發主體、宅基地的置換主體、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受讓主體等功能,推動農房集聚項目建設。同時,要深化細化有利于促進農房集聚建設的政策措施,引導農戶跨行政村直至跨鄉鎮異地自建或統建。市里在宣傳農房置換政策時有兩句很形象的順口溜:一是“三層落地、五十保底、合法面積、違章不計”,二是“異地置換、增減掛鉤、先建后拆、先拆后搬”,我覺得都很有道理。
(四)同步推進公共服務領域配套改革。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除了“三分三改”、農房集聚建設、區劃調整、功能區建設之外,還涉及新社區管理服務體制、公共服務均等化、農村社保金融制度等配套改革的同步進行,只有這樣才能真正使漁農民和城市居民擁有平等的待遇和地位,使漁農民進入集聚點或者進城后能夠安居樂業。
1.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小康不小康,關鍵看保障。要實行全民社保,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農村失業保險制度,努力形成廣覆蓋、多層次、城鄉貫通、可轉換銜接的社會保障新機制。
2.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要按照“農民集聚好、政府配置好”的要求,加快優質教育、醫療、文化、體育、科技等公共服務資源向農房集聚點拓展,加快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服務體系,讓農村居民享受到與城市居民基本對等的公共服務。
3.深化漁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要加大小額貸款公司、金融機構的支農力度,加快漁農村資金互助組織試點籌備,加快推進漁農村財產的資本化,完善農房抵押貸款制度,創新涉農擔保方式,努力實現漁農村資產變資金。
4.探索漁農村新社區管理服務體制。要統籌考慮農村居民生活、生產、服務等要素,合理布局漁農村新社區,加強社區基礎設施建設,科學設置社區組織架構,加快建設一批“群眾自治、管理有序、設施配套、服務完善、生態和諧、文明祥和”的農村新社區,逐步以社區格局取代以村為單元的漁農村社會組織格局。
(五)加快推進霓嶼鄉改革試點工作。霓嶼是溫州市十一個城鄉統籌綜合改革試點鄉鎮之一,是唯一一個納入試點的鄉,迎來了先行先試的良好機遇。
1.為什么要選擇霓嶼作試點呢?霓嶼對溫州市和縣意義十分重大。霓嶼通過靈霓北堤與靈昆相連,是甌江口區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溫州市區進入的第一站,是承接溫州經濟輻射帶動的先行區和橋頭堡。在霓嶼開展先行先試,有利于加快甌江口區域一體化進程,通過霓嶼發展帶動輻射其它地方。同時,霓嶼對全縣來說,經濟基礎相對薄弱,人口總量相對較少,全鄉轄10個行政村32個自然村,村民居住分散,既有改革的典型意義,又有利于改革由易及難,步步推進。
2.試點試什么呢?就是要搞好“三分三改”,搞好農房集聚建設,統一規劃、聯合整治,形成組團式小城鎮總體框架。我們要通過“十二五”時期重大項目建設進行集聚建設,通過城鄉統籌綜合改革試點進行集聚建設,在環海西湖11平方公里城市主體框架內,結合聯合國生態人居實驗園區重要實施區域,著重規劃建設霓嶼布袋岙新區,首期建設布袋岙新區安置房工程3萬平方米,縣里已經著手組建縣新漁村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和霓嶼子公司,承擔霓嶼鄉基礎設施投資、農房建設開發、宅基地置換、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受讓等市場主體功能,加快改革試點步伐,早日建成霓嶼布袋岙新區,讓大家進鎮入城。
3.集聚以后能帶來什么好處呢?大家可以來算一算這本帳。農房集聚之后,居住的條件和生活環境大大改善了;大家集聚了,城鎮就做大了,政府公共服務的規模效益就出來了,教育醫療等各項公共配套跟上了,交通出行方便了,孩子上學方便了,老人看病方便了;從散居到集居,過去的農民生活方式轉變為市民、社區的生活方式,服務業就發展起來了,原來小眾化的消費也有了規模效應,還能夠增加各種就業機會。同時,原來住平房,現在住高樓,同樣的占地面積可以多解決4至5戶人家,這些節約出來的土地,可以用來建設產業園區,讓漁農民實現非農就業,增加收入;也可以通過復墾實現產業化經營,換取同等面積的城市建設用地,所得的收益可以用來建學校、建醫院、建公園、建道路,提高群眾的生活水平。一些自然風光優美的自然村搬遷后,還可以發展生態旅游、漁農家樂旅游。這是一舉多得的好事,借用一句廣告詞,那就是:城市讓生活更美好。細算搬遷帳,對比發展帳,城鄉統籌綜合改革對降低漁農民建房成本、拓寬就業門路、享受城鎮優質公共資源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此外,從近年來的情況看,一些偏遠小村很大一部分先富起來的人,已經到城里落戶了,村民因為子女就學等需要也都自發地搬到學校周邊,像大瞿、南策大部分居民遷移到東屏中侖村和村定居;東郊、隔頭等村民住在北岙小三盤、新城、小區較多;大門偏遠村部分村民也遷移到黃岙等城鎮建成區居住。這些都是群眾生活改善以后,對城鎮化的迫切需求,充分說明了城鎮化的好處。
三、把強化領導作為城鄉統籌綜合改革的重要保障
即該怎么干?怎么樣通過努力把效果圖變為效果?
統籌城鄉涉及面廣、工作量大、關聯性強,牽一發而動全身。我們必須按照“方向要堅定不移,辦法要因地制宜”的要求,積極穩妥、全力以赴地加快推進。
(一)解放思想,多謀善斷。城鄉統籌綜合改革需要領導干部解放思想。實踐證明,改革能否順利推進,取得實效,關鍵取決于黨委、政府的決心和力度,關鍵取決于各級干部的膽識和勇氣。黨委書記都應該成為“三農”書記,成為統籌城鄉的專家,要善于學習研究,切實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把這項工作作為履職盡責、服務群眾的首要任務,親自抓、抓組織、抓保障、抓推進,嚴格按章辦事,嚴明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工作紀律和廉政紀律,做到“人心不散、秩序不亂、工作不斷、資產不失”,切實保障好群眾的合法權益,確保改革平穩有序進行。
(二)強化合力,協同作戰。城鄉統籌綜合改革絕不能單兵作戰,要合力攻堅。尤其是各鄉鎮、各職能部門從大局出發,按照市縣部署聯動推進。一方面,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認真制定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把任務分解到人、到崗、到位,將職責范圍內的工作做實、做深、做細,確保不影響改革的整體進度;另一方面,要加強工作的協調聯動,主動溝通,相互支持,增強合力,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各司其職、各方協調推進的工作機制。同時,新聞單位要及時宣傳報道改革推進中的好做法、好經驗、先進典型,鼓舞士氣,凝聚人心,推動城鄉統籌綜合改革不斷向縱深推進。鄉鎮和相關部門要加強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推行“一線工作法”,在與漁農民面對面宣講時要講清意義,講明道理,講透政策,引導他們自覺、自愿、積極地投身到改革當中來。
(三)大膽創新,比學趕超。對于改革的重大事項,市委、市政府已經做出決策部署,我們也要堅定信心、推進改革。小平同志說,不爭論,是為了爭取時間干,一爭論什么也干不成。我們對改革中存在的疑問要少爭論少爭議,更不能“扣帽子”、“貼標簽”,必須集中精力、堅定不移地抓好改革落實。我們的霓嶼是溫州地區試點鄉,涉及改革的區域小,有了甌江口和縣共同支持、資金保障足,群眾意愿高、馬上面臨搬遷。因此,我們的改革有條件也應該成為全市的先行者和典范。接下來,要采取“倒排時間法”,縣城鄉統籌綜合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和霓嶼鄉要根據總體安排,認真細化分解任務,明確進度要求,倒排工期進度,確保“房等人”。要加強督查考核工作,把城鄉統籌綜合改革的有關工作列入部門“互學互比”和責任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定期通過電視臺、廣播、《今日》等媒體公開,通過落實責任、專題督查、“兩代表一委員”監督等相結合的督查考核,確保工作再加碼、步伐再加大、進度再加快。
(四)服務大局,履職盡責。村干部是漁農村發展的帶頭人,是城鄉統籌綜合改革的主力軍。我們身在漁農村,心也要在漁農村,自己要帶頭學習相關法規,吃透相關政策和精神,了解上情,掌握民情,上為黨委政府分憂,下為基層群眾解愁。要緊緊圍繞發展經濟、統籌城鄉、計劃生育、社會穩定、政策處理等重點工作,履職盡責,當好宣傳員、調解員、服務員。改革工作涉及到的鄉鎮要做好鄉域總體規劃修編、集聚點選址、土地報批征用、宅基地丈量、村集體非土地資產清查、政策宣傳等基礎性工作,所有縣鄉村干部都要動起來,以主人翁的姿態把最大的民生工作辦好。全體村干部特別是新任的村干部,面對復雜形勢、改革“新政”,要求我們與時俱進、主動迎接挑戰,做細做深各項工作,確保取得漁農民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
今天的會議既是統籌城鄉推進城鎮化改革發展的動員會、部署會,也是新一屆村兩委干部培訓會。借此機會,我誠摯地希望新當選的村兩委干部:一要強化學習,提高政策理論水平和履職能力,盡快進入角色、適應工作、創造業績。二要理清發展思路,制定工作目標,新一年村兩委工作目標和為民辦實事項目要讓群眾知曉,保障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參與權,無論是換屆中還是選上后,凡是公開承諾的事項都要踐諾履諾、說到做到,有效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新官”不僅要理舊事,而且要理清舊事、謀劃新事,努力做到管理措施到位、工作運行規范、村務管理高效。各鄉鎮和相關部門也要有計劃地抓好新一屆村兩委班子成員的崗位培訓和思想作風建設,通過思想上“幫”、組織上“帶”、工作上“引”,做到“扶上馬、送一程”,并及時做好落選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關心和愛護離職離崗村干部,妥善落實他們的政策待遇。
時代在呼喚,社會在期待,我們必須知難而進,迎難而上,努力在改革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努力開創統籌城鄉發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