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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形勢喜人,夏糧增產。連續4年夏糧減產的局面得到扭轉,如果不出現較大的自然災害,全年4.55億噸的糧食產量目標可望實現;農產品供求平衡繼續保持良好態勢,國家糧食安全基礎更加牢固;農民收入明顯增加,增幅顯著,全年有望突破6%達到7%左右;受夏糧增產和農民收入增加的影響,農產品市場價格平緩回落,農村消費品市場開始回暖。
(一)夏糧、早稻增產,全年糧食產量有望突破預期目標
今年,在中央一系列糧食政策的支持下,全國各地特別是糧食主產區的農民發展糧食生產的積極性空前提高,紛紛擴大糧食種植面積,增加生產投入,加強田間管理。這為夏糧、早稻乃至全年糧食增產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據統計,今年我國夏糧產量達到9872萬噸,增產250萬噸,增幅3%。早稻種植面積9000萬畝,比上年增加約800多萬畝,產量3294萬噸,增產350萬噸,增長10.6%。另據各方面統計數據綜合分析,今年全國糧食種植面積超過15億畝,其中,秋糧面積預計增加3000萬畝以上。從地區結構上看,糧食增產主要來自糧食主產區。在夏糧增產中,河南省增產94萬噸,安徽省100萬噸,兩省在全國夏糧增產中占到77.6%。在糧食播種面積上,黑龍江省糧食種植面積比上年增加約1300萬畝,吉林增加300多萬畝,湖南、湖北分別增加984.5萬畝和350萬畝,四川省增加230萬畝,僅這5省全年糧食種植面積就增加了3160多萬畝。
(二)鄉鎮企業快速發展
今年前5個月,鄉鎮企業發展也取得了較好成績,經濟總量快速增長,經濟效益持續提高。據統計,l一5月份,全國鄉鎮企業累計實現增加值16613億元,同比增長12.9%;其中,工業增加值11697億元,同比增長12.7%;營業收入67447億元,同比增長13.0%;出貨值6344億元,同比增長21.4%;實現利潤3634億元,同比增長13.7%;上交稅金1362億元,同比增長14.2%;工業品產銷率達94.65%,比上月提高0.2個百分點。對外出口增勢強勁,前5個月,鄉鎮企業累計出貨值達6344億元,同比增長21.2%,增幅連續3個月超過20%。鄉鎮企業的快速發展,帶動了農村勞動力就業的增加,1—5月份全國鄉鎮企業職工就業凈增加約116萬人。依據上年鄉鎮企業就業彈性系數,并考慮今年宏觀經濟走勢,預計全年鄉鎮企業可新增就業400—500萬人。
(三)農民收入增幅將速到8年來最高水平
今年對農民收入增加起重大作用的有四方面因素:一是政策因素,二是糧食價格上升,三是農民外出打工和鄉鎮企業就業,四是經濟作物和畜牧業發展情況等。綜合上述四大因素分析,預計今年農民人均純收入比上年約增加270元左右,同比增長10.3%,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將增長7%左右,增幅為1996年以來最高的。具體測算為:國家減免農業稅、糧食直接補貼、良種補貼等政策性因素,可使農民人均純收入增加41元;糧食價格上漲因素可使農民人均純收入增加85元;農民外出打工和來自鄉鎮企業的工資性收入可使農民人均增加收入80元;轉移性收入和財產收入按往年推算可使農民增加15元的收入;另外,農民發展經濟作物、畜牧業、果品業等也將使農民增加收入約50元。在農民收入大幅度增長的帶動下,農村消費品市場開始回暖,1---4月份全國縣及縣以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同比增長8.1%,比去年末回升了1.3個百分點;5月份縣及縣以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同比增長11.5%,比上月回升了1.7個百分點。隨著農民收入的快速增長,今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和消費差距將會出現縮小的趨勢。
糧食增產與農民增收的主要原因分析
今年糧食增產、農民收入大幅度增長主要得益于國家政策的強力支持、糧食價格較大幅度上漲和有利的宏觀經濟社會發展環境。
首先,今年是國家出臺“三農”政策最多、最全面、力度最大的一年,這些政策為推動農業發展、增加農民收入起到了巨大的作用。2004年以來,國家為了恢復農業發展,保障糧食安全,增加農民收入,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支持“三農”的政策措施。同以往相比,今年的政策實招多,財政拿錢多,例如,取消農業特產稅、實施農業減免稅政策可使全國農民減負265億元左右;為了推進農村稅費改革,中央財政轉移支付510億元;在全國實施糧食直接補貼政策,國家對糧農補貼資金到5月份達到119.5億元;加大良種補貼力度,向13個糧食主產區撥付水稻、小麥、玉米、大豆等良種補貼資金12.4億元;中央財政安排4000萬元資金,在全國60個縣對農民購置大型農機進行補貼,并拿出10多億元資金補貼化肥企業,以穩定化肥價格;執行糧食最低收購保護價政策,保護糧農利益;籌集30億元資金,實施糧食優質產業化工程;增加國債用于農村“六小工程”的資金,使資金總額達到280億元;加快農村中小學危房改造,第二期危房改造安排資金60億元。此外,由中央財政安排的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扶貧資金,以及由各部委安排的農產品加工業專項和鄉村道路建設資金都有明顯增加。這些政策的出臺和實施,為糧食增產、農民增收帶來了直接效應,為農民減輕負擔、改善生產和生活環境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其次,以糧食為主的農產品價格大幅度上揚,刺激了糧食增產,推動了農民增收。自去年9月份以來,我國糧食市場價格開始走出長達6年的低迷狀態,出現了全面上漲的趨勢。糧價上漲首先從糧食主產區開始,很快傳遞到銷區,最終引發全國范圍內包括玉米、小麥、稻谷等主要糧食品種價格全面上漲。到今年6月末,小麥批發市場價格同比上漲40%,早秈稻上漲65%,晚稻上漲85%,玉米上漲36%。三大糧食品種價格逐月上漲,已接近1995年、1996年糧食價格水平。這次糧食價格上漲幅度之高(最高上漲85%)、范圍之大(幾乎涉及所有品種)、時間之長(連續10個月),均為近年來少有。
糧食價格連續大幅度上漲,最直接最大的受益者是農民。農民通過出售糧食或農產品大大增加了收入。以夏糧為例,由于小麥價格上漲使全國農民增加純收入200多億元。可以預見,稻谷、玉米以及其他農產品價格的上升都將有利于今年農民收入的增加。進入6月份以來,農產品市場價格出現了一些回落,估計到年底農產品價格總水平可能會低于今年最高時期的4月份,但與上年同期相比,增幅依然會較高。因此,糧食以及農產品價格上漲,依然是全年農民收入增長的主要因素。
再次,宏觀環境的變化有利于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收入的增加。今年我國國民經濟發展較快,經濟增長處于上升階段。非農產業的較快發展,既對農產品提出了較大需求,也對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形成了新的拉動力,同時,目前全社會上下已形成了一個有利于糧食增產和農民增收的制度環境和政策環境氛圍。
當前發展農業、增加農民收入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盡管農業發展形勢喜人,農民增收勢頭良好,但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一)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過快。電力供應緊張矛盾突出
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是今年最為引人關注的問題之一。為此,年初有關部門發出通知,要求做好化肥生產供應工作,同時采取價格干預措施,穩定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在這個宏觀調控政策出臺以后,各地將化肥價格上漲水平控制在一定的范圍之內。但由于前期化肥以及其他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一直高漲,農業生產資料總體價格水平將會比去年有一個較大幅度的上漲。這必然引起農業生產成本上升,最終可能會侵蝕農民收入,抵消一部分國家對農民的各種補貼、減免稅和其他政策效力。
據有關部門調查,4月份,全國各種農業生產資料價格都呈現不同幅度的上漲。其中,國合商業零售價和其他銷售渠道零售價,化肥中國產尿素比上年同期分別上升6.53%和8.14%:碳酸氫氨分別上升9.29%和9.92%;國產磷酸二銨分別上升18.50%和21.15%;普通過磷酸鈣分別上升10.45%和3.89%;國產氯化鉀分別上升15.00%和18.14%;國產復合肥分別上升11.72%和16.09%。農膜中地膜分別上升12.91%和14.88%;普通棚膜分別上升11.71%和10.97%。農用柴油中零號農用柴油分別上升4.25%和3.83%。由于化肥、農藥等生產資料價格上漲,一些地區小麥的畝產成本增加23元,玉米的畝產成本增加10元。
此外,部分農村電力供應不足,嚴重影響了農業生產。
(二)農村消費品價格上漲幅度偏高,部分新增農民收入被抵消
今年,雖然農民人均純收入有較高幅度的增長,這為農民提高生活水平、改善生活質量奠定了基礎。但是,去年以來,農村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一直高于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比如,今年5月份農村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同比上漲了5.2%,而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僅上漲3.9%,由于農村居民消費品價格上漲幅度超過城市,使得農民的生活費用成本上升快于城市居民,這預示著今年農民增加的一部分收入,要被生活消費品價格上漲所沖抵。據測算,當前農村消費品價格指數每提高1個百分點,全年平均每個農民現金消費就會多支出16元,如果農村消費品價格指數提高5個百分點,全年平均每個農民現金消費就會多支出90多元。因此,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會提高農業生產成本,降低農業收益率,而農村消費品價格上漲又會通過提高消費支出成本侵蝕農民獲得的收入。
(三)部分地區農民負擔有所反彈,減負基礎并不牢固
今年,國家決定加大農村稅費改革力度,取消農業特產稅,5年內取消農業稅,這是從制度源頭上減輕農民負擔的一項根本措施。但是,由于稅費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基層地方政府的財政收支平衡。因此,個別地區為了填補財政漏洞,維持基層政權的正常運轉,以各種隱性方式變相向農民收費,重新加重農民負擔。例如,有的地方政府,無論農民建房是在新宅基地上,還是在舊宅基地上,每建一間房屋都要收取1000元;有的地方借畜禽防疫之機,超標準收取防疫費用;有的地方農民抗旱澆地,縣政府規定抗旱服務隊為農民澆地每天只收服務費8元,而實際上他們向農民每小時收取服務費8元。所有這些都說明,農民減負的基礎并不牢固,防止農民負擔反彈的政策機制亟待完善。個別地區“頂風”向農民收費,嚴重損害了農民利益,干擾了國家農村稅費改革政策的順利實施,影響了農業稅收減免政策的實際效果。
(四)農業結構調整進程放慢,部分地區出現了片面強調發展糧食的現象
當前,中央推出的一系列“三農”政策,核心是要調動農民生產糧食的積極性,在保證國家糧食安全的基礎上實現農業增產增收。這些政策目標是明確的,內容是具體的。各地在貫徹執行中,也是積極主動的。但是,也有個別地區單純強調糧食生產,用發展糧食代替農業結構調整。從過去調整農業結構就是調減糧食,轉變為發展糧食就是簡單地調減經濟作物播種面積。利用行政命令,采取強制手段要求農民發展糧食生產,放棄發展經濟作物。有些地方政府讓農民砍掉苗圃種糧食,造成新的資源利用不合理。
(五)糧食豐收后價格下跌的風險依然存在,農民增收的價格因素有可能再次變弱
當前,國家在發展糧食生產上的政策力度不可謂不大,推出的各項財政支持政策不可謂不全。因此,無論從今年還是從今后幾年看,我國糧食生產都將是一種增長的趨勢,如果再考慮進口因素,糧食的供給總量很有可能會出現較大幅度的增長。糧食供給總量的增長對國家掌握更多的糧源、保障糧食安全具有重要意義。但如果糧食生產和供給量連續幾年增長,就應警惕出現地區性和結構性糧食相對過剩,再度引發糧食價格暴跌,造成“谷賤傷農”的局面。因此,如何從政策上保持糧食生產的穩定性,防止糧食供求大起大落,是目前需要研究的問題。
幾點政策建議
穩步發展糧食生產,實現農民收入穩定增長,既要落實現有的各項“三農”政策,又要根據新形勢、新問題及時采取新的政策措施。
(一)要千方百計地穩定糧價,確保農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
為了防止糧食價格在收獲季節大幅度下跌,一是要堅決執行糧食最低收購保護價政策,保護糧農收益。按保護價收購農民糧食,收購企業要落實,資金要充足、及時、到位。二是啟用國家糧食吞吐調節機制。在夏糧、早稻和秋糧上市時期,適當擴大糧食收購量,增加國家的糧食儲備規模,相應減少市場糧食流通量,維持糧食供求和市場價格的基本穩定。三是調整糧食進口政策。充分利用國有企業是我國糧食(包括大豆)進口主體的格局,首先,控制糧食進口節奏,錯開國內同類產品收獲季節,在糧食上市淡季多進口,旺季少進口甚至不進口;其次,盡量少進口口糧,多進口一些加工用(比如飼料)原料糧;再次,為了避免進口糧食對主產區造成沖擊,應將糧食產品的進口配額多向主銷區發放,少向主產區發放。這樣從糧食供給政策上避免引起主產區糧食價格下跌,農民收入下降。
(二)繼續加大農業投入,進一步改善農民的生產和生活條件
當前,國家財政對“三農”的投入項目多,資金數量大,效果明顯,但從農業、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來衡量,這些投入依然不足,農民引水難、看病難、行路難、通訊難、上學難等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對此,在當前進行宏觀調控、控制過熱行業投資過快增長的情況下,應進一步加大國債資金和財政資金對“三農”的投入比重及資金規模,重點用于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方面,逐步改善農民生產和生活中諸多不便的問題。首先,應利用當前有利的宏觀環境,增加中央財政資金,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業基本生產條件;其次,繼續增加“六小”工程的資金投入規模,重點解決中西部地區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落后的問題;再次,應從國債資金中劃出一部分,用于中西部地區特別是貧困地區農民建房補助,凡是能按當地農村或小城鎮規劃建設住房的,可按建設面積給予一定比例的資金補助。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中西部地區的大部分農民只是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或后期翻建了一次住房,后由于收入增長緩慢、稅費負擔不斷加重,使農民的住房條件大多再也沒有機會改善。因此,利用國債資金,對落后地區農民建房進行適當補助,不但能迅速改善農民的生存和發展環境,加快農村全面實現小康的進程,而且還能節約農民的生存和發展成本,有利于提高農村市場的購買力和消費能力,進而促進內需的擴大。
(三)加強監管防止農民負擔反彈
要嚴格執行中央關于減輕農民負擔的各項政策,把執行政策的好壞同各級領導政績考核結合起來。把農民負擔反彈與否,作為考核的重要指標。要切實加強監管力度,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農民負擔登記制度,上級部門要定期檢查工作的進展情況。同時,為了防止農民負擔反彈,杜絕各種隱性負擔發生,應建立自下而上的農民負擔監督網絡,各個村和鄉鎮都應設立農民負擔監督員,實行定期負擔信息反映制度,發現問題,要依法及時糾正。對于一事一議的收費,要由村民大會多數討論通過方可執行,其所收費用,要實行民主監督和管理,及時公布費用使用的情況和結果。
(四)妥善處理發展糧食生產與調整農業結構的關系,繼續執行退耕還林政策
積極調整農業結構,是近年來我國發展農業、農村經濟的重要政策。目前個別地方存在的片面理解農業結構調整、單純強調發展糧食的現象。為此,要轉變認識,予以正確處理,既要努力發展糧食生產,穩定糧食供給,為國家糧食安全奠定基礎;又要抓好農業結構調整,充分利用當地資源,因地制宜地發展優勢農產品,為農民增收創造條件。對于退耕還林政策,由于涉及的范圍廣,影響農民的利益大,應對現有的退耕還林政策堅持不變:一是要協調好退耕還林與糧食安全的關系,既不能盲目退耕,也不能盲目還林,要堅持宜耕則耕,宜林則林;二是對于已經退耕還林的地區和農民個人,糧食補助和資金補貼標準堅持不變,同時要及時足額到位;三是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家退耕還林計劃實行退耕還林,不能隨意擴大退耕還林規模,降低退耕還林補助標準,損害農民利益。
(五)支持對農民開展各項培訓,加快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步伐
增加農民收入的一個重要途徑,就是加快農民剩余勞動力轉移。為此,一要創造各種條件,鼓勵農民外出打工就業,為他們開辟更多和穩定的收入來源;二要盡快建立保障農民工權益的制度,在全國范圍內實行農民工的月薪制,防止拖欠、克扣農民工資等侵害農民利益的行為發生,一旦發生侵害農民工利益行為,堅決依法予以糾正;三要進一步加強對農村勞動力的培訓工作,提高農民工的勞動技能。要盡快落實《2003—2010年全國農民工培訓規劃》內容,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做好全國農村3500萬農民的培訓工作,提高農民工的文化素質和技能。在培訓工作中,要重點抓好家政服務、餐飲服務、物業服務、電動縫紉工、計算機操作員、建筑技能、環保園林綠化等勞動密集型行業的培訓工作。增加對農民的培訓投入,加大對培訓機構的扶持力度,提高培訓機構的培訓能力,為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