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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們:
這次會議是經過縣委、縣政府認真研究以后,決定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會議。黨的*將于十月份召開,北京奧運會的籌辦工作也到了關鍵時期。進一步強化“平安*”建設的各項措施,認真做好信訪工作,對于維護社會穩定大局具有特殊的重大意義。近期,中央、省、市專門召開了維穩信訪工作會議,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信訪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下面,我就貫徹全省、全市維穩信訪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做好信訪工作,促進重點工作任務的落實,講三點意見:
一、認清形勢,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做好信訪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今年,是黨和國家發展歷程中具有重要意義的一年,重大活動和敏感日期較多,信訪工作任務繁重而艱巨。全縣各級組織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牢固樹立“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的思想觀念,進一步增強“確保一方平安”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加強對信訪工作的組織領導,以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以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為重點,以化解社會矛盾為主線,全面強化“平安建設”的各項措施,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努力排查和化解各類社會矛盾,較好地發揮了信訪工作應有的作用,確保了全縣社會政治大局的穩定。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決不能盲目樂觀,掉以輕心,必須要保持頭腦冷靜,清醒地看到我縣信訪工作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群眾來信來訪上升。今年元至八月,信訪局共接待群眾來信來訪240件次,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81件次,上升50.9%。僅七至八月兩個月群眾來信來訪就達到109件次,占元至八月以來信訪總量的45%,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9件,上升81.7%。二是進京赴省非正常上訪問題突出。今年元至八月,我縣發生進京信訪案件1件(金屋住宅小區周長城信訪案件),赴省集體上訪案件4件(三道溝鎮東湖村小農場韓文舉等15人上訪反映移民落戶問題、小宛農場一分場三隊錢存年等18人上訪反映鐵路橋涵積水問題等),這些越級非正常集體上訪案件是我縣從來沒有過的。三是群眾重復信訪高位運行。我縣是一個移民大縣,移民人口將近占全縣人口的1/6,由于移民多,導致農村土地糾紛、水事糾紛、生產生活困難、移民落戶、子女上學等信訪問題高發多發。今年元至八月,群眾重復上訪71件次,占信訪總量的30%。這些信訪案件中,有些是信訪人自以為是、自我要求過高、不符合政策法規,也有一部分因有關鄉鎮、有關部門沒有及時妥善處理,造成群眾多次重復上訪。以上問題的存在,究其原因,既有客觀因素存在,但更主要的是我們有些領導干部對維護穩定的重要性、艱巨性和復雜性認識不足,不能自覺地把信訪工作作為頭等大事來抓造成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個別鄉鎮和部門領導對信訪工作重視不夠。對群眾反映的問題不積極主動予以解決,群眾找來,一看解決問題需要拿錢拿物,就空頭承諾解決期限,反復拖,反復推,一拖再拖,一推再推。群眾再來,仍以各種借口進行推拖,最終導致矛盾激化,致使群眾重復上訪和越級上訪頻繁發生。個別鄉鎮和部門領導在解決影響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的問題上,措施不得力,處理不及時,應該辦的不認真去辦,應該落實的不認真落實,引發了新的矛盾和上訪問題。
二是部分干部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部分干部業務不精,政策法規掌握不清,工作方式方法簡單,對群眾缺乏感情。上級有關政策出臺后,上訪的群眾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渠道了解掌握,把政策精神研究得清清楚楚,而我們的部分干部卻還比不上上訪群眾研究得深,研究得透,對群眾反映的問題無法應對,向群眾做解釋說服工作缺乏信心,不能很好地向群眾解釋答復,要么解釋問題時解釋不到問題的點子上,說服不了群眾,群眾不滿意;要么沒有耐心、態度不好,缺乏有效手段和得當方法,使矛盾和問題不僅沒有得到妥善解決,反而轉化升級,導致個別涉法案件不按法律程序申訴而越級上訪,造成不良影響和群眾越級上訪、重復上訪。
三是控制和解決越級上訪、集體上訪事件的能力不強、措施不力。個別鄉鎮、部門在控制和解決越級、集體上訪問題上,先情不知,工作缺乏前瞻性、預見性,信息來源不暢,分析預測不準,排查調處不及時,沒有做到超前預防、超前布置、超前介入、超前化解,使很多并不復雜的小問題,由于前期處置不及時或者處理了沒有跟蹤落實而逐步演變成為越級集體上訪的大問題,失去了就地解決的最佳時機,導致上訪群眾情緒激動,案件辦理難度進一步加大。
四是基層信訪工作還存在薄弱環節。個別鄉鎮和部門信訪網絡不健全、信訪制度不落實,還存在有人掛名管理、無人解決問題的現象,既沒有確定分管領導,也沒有配備專(兼)職信訪工作人員,對信訪工作缺乏深入細致的分析和研究,矛盾糾紛排查工作不徹底,初信初訪工作不到位,使群眾反映的問題不能夠及時有效解決,導致群眾不斷上訪。
同志們,黨的*即將召開,這更是各類矛盾和社會治安問題集中頻發的關鍵時期和重點時段,有許多存有不良用心或自身要求過高的無理纏訪、鬧訪者將借此機會糾集上訪,引發不必要的麻煩。對此,我希望全縣各級組織必須高度清醒、高度警覺,各鄉鎮、各部門以及信訪、維穩部門的領導干部要時時刻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和頭腦清醒的領導者,一定要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的大局出發,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維護社會穩定的極端重要性,進一步增強做好信訪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提高化解各類矛盾,解決各種問題的能力,認真解決信訪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實現“抓信訪、促穩定、保大局”的目標,為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發展環境。
二、明確任務、突出重點,認真做好近期信訪維穩工作
根據省市信訪工作會議精神和我縣信訪工作形勢,近期必須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認真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實踐證明,大量不穩定因素起源于基層,矛盾糾紛調處的關鍵也在基層。六月份以來,縣委、縣政府認真貫徹上級決策部署,集中開展了“萬名干部下基層集中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活動,通過深入排查調處,一大批矛盾糾紛得到了較好的調處化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這項工作已進入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的“啃硬骨頭”階段。這一階段工作的好與壞,是考驗和衡量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做好群眾工作、解決疑難問題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標準。因此,我們每一級組織和每一名領導干部還必須在打牢基礎、鞏固效果上再下功夫,在排查、調處和預防上再部署、再加強。縣委、縣政府決定從九月份開始,利用一個月時間,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一次不穩定因素的大排查、大調處活動,對重點難點信訪案件采取縣級領導包案的形式進行集中調處解決。各鄉鎮、各部門要在以往矛盾糾紛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報告、零報告制度和“萬名干部下基層集中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活動的基礎上,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對本鄉鎮、本部門存在的不穩定因素特別是有可能引發越級上訪的苗頭性問題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摸排,切實做到問題清、情況明。對排查出的問題要明確包案領導、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有針對性的做好預案,認真進行調處,切實做到責任不落實不放過,工作不到位不放過,隱患不排除不放過。特別要重點做好可能赴京非正常上訪、到省市集體上訪人員的穩控工作,以及老上訪戶和纏訪戶的穩定工作,切實避免進京到省上訪案件的發生。對未按要求落實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縣上將嚴肅追究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2、突出抓好重點疑難問題的調處化解。一要明確重點。各鄉鎮、各部門要集中力量解決主要矛盾,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近期,我縣信訪工作重點就是要抓好進京赴省上訪案件、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群體性矛盾糾紛等三個方面的調處化解工作。二要明確責任。各鄉鎮、各部門要認真清理信訪案件,一件一件明確責任領導,明確辦理措施,限期進行辦結。縣聯席會議辦公室和信訪局對排查出的信訪積案、疑難重點信訪案件進行梳理、斟酌,采取縣領導包抓、責任單位包調查、包處理、包穩控的辦法進行處理。各鄉鎮、各部門凡發生群眾赴京到省非正常上訪的,縣政府予以通報批評;連續兩次赴京到省非正常上訪的,由縣上分管領導與責任鄉鎮、部門主要領導談話,責令限期整改;連續三次赴京到省非正常上訪的,責任鄉鎮、部門主要領導要向縣委、縣政府做出書面檢查,縣上將按照《甘肅省信訪工作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嚴肅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在*召開期間,發生赴京到省上訪的,縣委、縣政府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三要準確把握政策原則。各鄉鎮、各部門要對排查出的問題采取多策并舉、“一把鑰匙開一把鎖”的辦法,具體問題具體解決。對要求合理的,要堅決解決到位;對一時解決不了的,要給群眾一個解決期限;對群眾反映問題與現實政策和法規不符、一時又無法解決的,要做好耐心細致的說服解釋工作;對個別要求過高和無理取鬧的,要查清問題原由,理直氣壯的做工作,把政策講清楚、態度擺明確,堅決不能亂開口子;對無理取鬧糾纏、鬧訪的人員,要采取法制宣傳教育的方法,做好穩控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要根據有關規定,依法嚴肅處理。
3、妥善處理群體性事件。各鄉鎮、各部門要把“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結、疏導不誤導、淡化不激化”的原則貫穿在處置群體性事件的全過程。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和司法、民調、公安派出所等部門的職能作用,及早掌握可能發生群體性事件的苗頭性信息,早期化解,努力將群體性事件化解在萌芽狀態。一旦發生群體性事件,責任鄉鎮、部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要立即到現場,耐心傾聽群眾意見,立足于緩和氣氛、理順情緒、防止矛盾激化。對反映的問題必須認真解決,不能推諉搪塞,要做好解釋和思想疏導工作。對已化解的群體性事件,責任單位要做好跟蹤落實工作,防止出現反復。同時要加大對群眾依法信訪的宣傳力度,對能通過司法、仲裁渠道解決的問題,要引導群眾通過司法、仲裁途徑予以解決。要充分運用經濟、政治、教育、司法等方法,最大限度的化解矛盾糾紛,確保黨的*期間不發生赴京到省上訪事件。
三、夯實基礎、強化措施、構建信訪工作新格局
信訪工作是一項長期、復雜的工作,我們要在創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機制、夯實基層基礎工作、突破工作難點、強化責任制上下功夫,不斷提高信訪工作的整體水平。
1、切實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要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負責”的信訪工作原則,進一步建立健全信訪工作責任制。緊緊圍繞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保持社會穩定這三項基本任務,重點抓好四個落實到位:一是把各級黨政領導信訪工作責任制落實到位。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指導思想,對工作不負責任的領導干部,要進行誡勉談話;對因工作失職,造成較大政治影響的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二是把領導包案責任制落實到位。責任單位對重大矛盾糾紛和重點案件,要落實“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專人、一套方案、一包到底”的責任制,努力形成“暢通、有序、務實、高效”的信訪工作新秩序。信訪局要把各單位的信訪案件向責任單位領導明確交辦,限定辦理時限,并跟蹤督促落實。三是把領導信訪接待日制度落實到位。各級領導信訪接待日要由主要領導親自接待,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耐心聽取、認真解決、妥善處理,不得推諉扯皮。四是要把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落實到位。要帶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做好信訪工作,在辦理群眾信訪時,實行換位思考,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切實為他們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真正達到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從源頭上解決信訪問題。
2、加強制度建設、規范信訪工作程序。加強制度建設,是做好信訪工作的根本保證。今年縣上進一步健全完善了信訪工作制度,明確了各級、各部門在處理群眾信訪事件中的責任,進一步規范了信訪工作程序。各鄉鎮、各部門要根據《*縣信訪工作制度》,迅速采取措施,狠抓貫徹落實,促進全縣信訪工作的順利開展。
3、強化基層信訪工作,充分發揮信訪信息作用。各鄉鎮、各部門要將工作重心下移,不斷強化基層信訪工作。一是提高基層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和水平。各鄉鎮和部門要深入開展“三無”(無越級訪、無集體訪、無異常訪)創建活動,切實解決群眾在基層上訪“摸不著門、找不著人”的問題。各鄉鎮、各部門要積極轉變工作作風,變群眾上訪為干部下訪、變等訪為約訪,積極主動下基層,深入村組社區調查研究,把處理和解決群眾信訪問題作為重要的本職工作。要加強基層司法所調解作用,使信訪工作與司法調解有機結合,努力形成“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大信訪工作格局。二是要健全基層信訪信息網絡。各鄉鎮、各部門要在行政村和基層單位設立信訪信息員,把觸角延深到群眾之中,對有上訪苗頭和有可能越級上訪的信息要及時上報,特別是對重大、緊急的信訪信息,各鄉鎮、各部門在向縣上報告的同時,單位主要領導要迅速在第一時間與群眾接觸,及時掌握情況,做好穩控工作。三是要做好信息的跟蹤反饋工作。對信訪信息絕不能一報了之,要掌握事態的發展,隨時通報情況,直到問題解決、群眾息訴罷訪為止。縣信訪局要加強對信訪信息工作的統計管理,對遲報、漏報、瞞報和沒有按上級信息報送要求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要嚴肅追究單位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4、進一步加強干部培訓和學習教育。一方面,各級干部要深入學習貫徹《行政許可法》,嚴格工作程序,提高依法辦事、依法行政的能力,有效減少新的矛盾糾紛產生;另一方面,各級信訪干部要加強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學習,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熟練掌握國家的方針政策、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嚴格工作程序,提高辦案質量,努力做到業務熟練、政策把握準確、問題解答清楚嚴謹。要在全縣范圍內全方位開展依法信訪宣教活動,重點宣傳《信訪條例》、《社會治安管理處罰法》和《集會游行示威法》等法律法規,要徹底轉變來訪群眾“信訪不信法”和“法不責眾”的錯誤思想觀念,對群眾信訪涉及到的土地、債務、合同、民事、勞務等問題,要努力引導他們通過仲裁、行政復議、司法訴訟等渠道解決問題,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同時,對以上訪為名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擾亂機關正常辦公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教育和打擊,懲處個別,教育群體,有效控制和維護好穩定大局。
同志們,做好信訪工作,維護社會穩定,事關全縣發展大局,信訪工作任務艱巨,責任重大。全縣各級組織一定要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扎實工作,狠抓落實,高標準完成各項任務,努力為黨的*順利召開創造穩定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