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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形象是一座城市的文化資源、社會資源、經濟發展資源,低劣的城市形象,即使投入再多的資金建設,也難以發揮出應有的社會經濟效益,城市資產自然貶值。城市形象好壞,取決于管理,因此,提升城市價值的關鍵就在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的城市管理,曾經有過輝煌的一頁**年,*學習張家港,開展“城市管理年”活動,在城區范圍內打響整治“臟、亂、差”三大戰役,在基本沒有投入硬件設施建設的條件下,憑借強化管理手段,使*城市形象煥然一新,全省城市建設管理現場經驗交流工作會在*召開,至今很多人還記憶猶新。近幾年,市委、市政府下大決心,花費了巨大財力和精力,修建了一大批城市基礎設施,但人們對*的城市形象評價卻不升反降。究其原因,主要是管理水平低,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又突出反映在一個“亂”字上:
一是摩托車非法載客營運到處亂竄。城區現有二輪摩托車約16萬臺,其中從事非法營運的約4萬臺左右(下崗職工約占7000臺、周邊縣區農民約占25000臺、其他人員約8000臺)。這些“摩的”在城市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肆意穿梭,亂闖紅燈,亂停亂放,哄搶客源,完全無規矩可言,既對城市形象造成惡劣影響,又給城市交通帶來巨大的安全隱患,據交警提供數據顯示,我市摩托車引發交通事故年平均1萬余起,占全市交通事故的70%以上。
二是行人橫路不走斑馬線隨意亂穿。不走斑馬線、隨意翻越護欄,這種現象隨處可見。經實地調查發現:10月13日(周一)上午10:00點到11:00的非上班高峰時段,蒸陽路與船山路(市人大)交匯路口的斑馬線10分鐘之內闖紅燈的行人93人次,蒸陽路與司前街交匯路口10分鐘之內跨越護欄的行人31人次,船山路(建設局門前)路段10分鐘之內不走斑馬線橫穿馬路的行人達45人次。
三是店外經營到處亂擺。每到夜晚八時左右夜市“繁榮”成了一大景觀,但見店內空空,行人道上餐桌爆滿。據初步統計,*市城區夜市攤點達百余處,說是夜宵大市一點不過份。這些滿街擺設的夜市,貶低了*人的素質,油污損毀了人行道板,油渣廢水堵塞了下水道,不少樹木被煙熏火烤而枯死。此外,一些部門出于各種考慮在市內主次干道人行道上設置了郵政書報亭、殘疾人書報亭、流動公廁等占道經營設施100多處,使行人受阻,周邊環境衛生差,嚴重影響了市容市貌,再加上店外亂堆亂放,酒店、排擋食客的自帶車輛擠占人行道,甚至占去半邊馬路,令交通更加擁堵不堪。
四是煙花爆竹隨意亂放。不僅大白天紅白喜事等大肆燃放,而且深更半夜也無所顧忌地燃放,讓人無法休息與工作,已到了污染環境、嚴重擾民的程度。
從治“亂”切入,強化管理,不花錢或花小錢,就能提升城市形象,實現*城市資產的大幅升值。達到由“亂”到“治”,有四個問題需要達成共識:第一,高度統一思想。即要不要下決心治“亂”,是顧全少數人的利益還是維護好全市大多數市民的利益,是強調部分群體的“和諧”還是全市的整體“和諧”。對下崗職工、低收入家庭、殘障人員,要按國家政策給予關愛,而不可取讓其違規違章求謀生之道。第二,形成工作合力。把維護好*城市整體形象,作為各級各部門榮辱與共的責任,杜絕“以罰代管”、“以罰代法”、“放水養魚”的部門利益,共同履行監管職責。對城區“黑車”和“摩的”非法營運行為的專項整治,應執行國家6部委107號、121號文件精神,在市人民政府統一組織下,步調一致,聯合執法。第三,突出整治重點。“亂”象太多,不可一蹴而就。當前,應重點整頓摩托車載客營運、占道攤點夜市、臨街搭建靈堂、燃放煙花炮竹等市民反應強烈的突出問題。對一些難以整治的頑疾,可以逐步分而治之。如取締非法摩的,可以先在城區繁華擁擠地段確定幾條主干道禁止“摩的”行駛,進而劃定中心區域禁止“摩的”行駛,最終將“摩的”擠出中心城區。第四,修建過街設施。應抓緊修建晶珠廣場地段、解放路與中山路交叉地段、船山路與蒸陽路交叉地段、神龍大酒店地段人行過街地下通道。今后新建主次干道,應將過街地下通道一并設計施工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