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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兩種方案之一:稅收的級差不變,原5%的稅率降到2%,10%以上稅率各降低5個百分點;現有的稅率不變,提高級差。”這是四川團的任正隆等30多名全國人大代表提交的議案,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再次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重點研究降低個稅稅率問題。
任正隆代表是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委員,四川農業大學副校長。他在議案中說,個稅總額只占國家財政收入的百分之幾,因此個稅征收的社會效應和政治作用遠大于經濟意義。調節稅率,是調節民心、鼓舞人氣、治國安邦的關鍵抓手。適當降低個稅稅率,國家收入減少有限,社會意義卻是無限的。
據介紹,目前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稅率,是上世紀80年代初確定的,依據“國家得大頭,集體得中頭,個人得小頭”的原則,缺乏對“合理稅賦”、“公平稅賦”的深入研究。
在目前物價情況下,個人月收入7000元,對于要養孩子和老人的家庭來說,并非富裕家庭,但在這個收入之上,個稅率已達到20%,對工薪階層的心理壓力很大。
議案中說,目前一方面稅率偏高,另一方面,“合理”避稅、少上稅、甚至偷稅漏稅的現象比較普遍。這對于建立公民意識、提高國民素質、建立誠信社會非常不利,“法不責眾”就會使法律和政府都失去權威。
議案分析認為,個稅率主要影響工薪階層和中低收入者,適當降低稅率,讓他們手里多一點錢,有利于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繁榮,有利于社會人口的優化和再生產,有利于建立和穩固和諧社會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