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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局級事業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中心城區道路交通管理,改善交通環境,提高城市品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就規范中心城區交通秩序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內容
1、在縣城主要路段實行交通嚴管。劃定建設路(煙墩路至鐘山路段)、和平路(自由路至站前路段)、勝利路全段、文化路(鐘山路至和平路段)為交通嚴管街。在的時間段內,禁止重型大型貨車、三輪電動車、三輪摩托車、拖拉機、畜力車在交通嚴管街通行。對于違反禁行規定的,嚴格依法進行處理。
2、規范車輛行駛和停放。機動車(含非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必須按交通信號指示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在規定車道內限速行駛,遇到人行橫道應當減速或避讓行人通行,禁止違規超車、超速、亂調頭。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必須在停車場或劃定的臨時停放泊位內停放,禁止亂停亂放。公交車、出租車必須在規定的停靠范圍內上下乘客,禁止隨意上下客。對于違反規定的,嚴格依法進行處理。
二、工作步驟及主要措施
(一)宣傳發動,營造氛圍。縣城管執法局牽頭,縣法制辦、公安局、司法局、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交警大隊、交通運輸局配合。主要任務是: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報道中心城區交通秩序整治活動開展情況;采取召開動員大會、通告、出動宣傳車、發放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開展中心城區交通秩序整治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時報道整治工作動態,曝光一批車輛違法運營、干擾破壞城區交通秩序的反面典型;教育廣大市民從大局出發,主動拒乘違法運營的載客車輛,踴躍舉報違法行為,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突出重點,集中整治。1、路段整治。縣城管執法局牽頭,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交通運輸局、街道配合,抽調城管、公安、交警、交通、街道人員組成聯合執法組。主要任務是:推行定時、定點、定人、定崗、定責的“五定”管理責任制,采取定點檢查和流動巡查相結合,對中心城區禁行時段和路段進行嚴密管控,保證重點路段、重點區域不漏管、不失控。保持嚴管高壓態勢,嚴厲查處限定車輛通行,特別是三輪車非法載客營運及報廢或拼裝機動三輪車上路行駛等違法行為。2、信訪處置。縣信訪局牽頭,縣法制辦、司法局、城管執法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流通業發展局、殘聯、街道配合。主要任務是:落實值班制度,及時、認真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切實做好上訪人員的勸解和情況處置、信息上報工作,將各種不穩定因素消滅于萌芽狀態。3、治安維護。縣公安局牽頭,縣法制辦、司法局、信訪局、城管執法局、交警大隊、交通運輸局、殘聯、街道配合。主要任務是:采取有效措施,對城區重點區域、場所和人員進行穩控,及時發現和掌握情報信息,快速、妥善處置非法聚眾滋事、堵塞交通等群體性事件,堅決打擊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等違法行為,全力維護黨政機關、公共場所正常秩序,為整治工作營造安全、穩定的治安環境。
(三)密切配合,齊抓共管。駐城各部門、單位和街道要全力支持配合中心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各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街道要拖清底子,做好工作,確保本單位公職人員(包括離退休人員)不參與三輪車非法營運。質監、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門,要嚴厲打擊非法生產三輪車行為,全面取締縣內非法改裝、組裝三輪車窩點。民政、人社、殘聯、經信、流通、供銷等部門和街道,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積極開發就業崗位,介紹用工信息,促進他們轉崗就業;對于生活極其困難的,要利用好低保等救助政策,為他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對于其中的殘疾人員,殘聯等部門要積極協調提供代步工具,加大慈善救助力度,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確保他們收入不降低、生活水平不下降。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提高認識。為加強對中心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縣中心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溝通協調和督促檢查等工作。參與整治活動的各部門要從講政治、講大局、講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規范中心城區交通秩序的重大意義,認清形勢,樹立信心,把思想統一到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全力以赴推動工作開展。
(二)落實責任,形成合力。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涉及到多個部門,必須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公安、交警、城管、交通等部門要開展好聯合執法檢查,對違反交通法規和營運規定的車輛依法進行查處;縣交通運輸局要做好公共交通的科學調度,合理布局公交資源,統籌調整、規范城區客運車輛路線,方便市民出行;人社、民政、財政、殘聯等部門要積極幫助做好就業安置、困難救助、經費保障等工作;信訪部門要注意做好清理規范工作中的矛盾化解,接待好有關來信來訪,保持社會穩定;街道以及城區各村居要組織做好載客三輪車信息收集工作,同時做好三輪車駕駛人的教育安撫等工作;其他各有關部門都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發揮好職能作用,切實擔負起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責任。
(三)依法行政,講究方法。要突出依法治理,既要嚴格執法,又要文明執法。公安、交警、城管、交通等部門在執法過程中,一方面要對車輛的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查處,做到發現一例,查處一例,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對于不配合規范治理、無理取鬧的相關人員,要依法予以嚴懲;另一方面,要嚴格執法程序,做到文明公正執法,積極爭取執法對象的理解和配合。
(四)長效管理,鞏固成果。各部門、各單位要把提高交通文明素質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結合中心城區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大力開展交通文明創建活動,在全社會營造人人宣傳交通文明、人人踐行交通文明、人人監督交通文明的濃厚氛圍。公安、交警、城管、交通等相關職能部門要探索、提升城區交通秩序整治的經驗與做法,研究制定長效管理機制,變突擊整治為經常管理,堅持常抓不懈,推進中心城區交通秩序更加規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