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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新區、鴨河工區、官莊工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根據人事變動情況和工作需要,市政府決定調整市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議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聯席會議工作職責
在市政府領導下,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掌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情況和動態,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勢,針對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制定中期整治規劃和專項整治意見。對城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進行部署,指導、督促、檢查縣市區及其職能部門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總結交流經驗,推動相關工作開展。建立長效機制,協調解決涉及相關部門的道路交通安全問題,促進部門協作配合,實現齊抓共管,促進道路交通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聯席會議組成人員
總召集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召集人: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市安監局局長
成員:市公安局副局長
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市安監局副局長
市農機局副局長
市教育局副調研員
市旅游局副調研員
市公路局副局長
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市財政局副局長
市監察局副局長
市委宣傳部副處級紀檢員
市文明辦副處級紀檢員
軍分區后勤部助理員
武警支隊副支隊長
市司法局副局長
市住建委副調研員
市衛生局副局長
市文廣新局副局長
市商務局副局長
市工商局副局長
市質監局副局長
市規劃局副局長
市工信局運行辦主任
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
人保財險市分公司副總經理
中國人壽分公司副總經理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支隊長
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隊支隊長
區人民政府正縣級干部
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區管委會副主任
新區管委會副主任
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支隊長兼任,辦公室工作人員從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安監局、公路局、教育局、農機局、旅游局等部門抽調。聯席會議辦公室具體負責通報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和各成員單位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況,專題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重點問題和安全隱患,協調解決涉及多部門的道路交通安全問題,向聯席會議提出解決道路交通安全問題的對策建議。
三、聯席會議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由總召集人或召集人召集。根據工作需要或特殊情況,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報總召集人、召集人同意后,適時召開。
聯席會議成員應按時出席會議,如不能出席,應向召集人請假,并安排本單位相關負責人代為參加。
聯席會議議題主要是根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和上級工作部署,針對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和成員單位提出的需要支持和協調解決的問題,研究制定具體措施和實施方案。
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應定期向聯席會議匯報本系統、本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并提供書面材料。
聯席會議結束后,應將研究決定的主要事項形成會議紀要,經會議召集人簽批后,印發各有關單位。各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應按照部門職能,負責督促落實。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向市政府書面匯報一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開展情況。
四、聯席會議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30號)、《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和《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政〔2012〕1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聯席會議制度要求,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充分發揮好聯席會議的作用,共同推進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扎實有效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