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四字黨員交流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一是“引”。一是積極做好黨外群眾的教育和思想引導工作,健全共青團、婦聯、工會等群團組織向黨組織推薦優秀分子的“推優”機制,把黨外大批優秀分子聚攏到黨組織周圍。二是采取由群眾推薦先進分子作為黨組織發展黨員培養對象。將政治素質好、工作責任心強、積極向黨組織靠攏的先進分子吸納為培養對象。
二是“育”。堅持先培訓后發展的原則,黨工委對入黨發展對象每年的具體培訓次數、時數、參訓率等作出統一規定。培訓內容突出政治理論、黨的基本知識等,采取短期培訓、集中授課、電化教育、外出參觀學習等形式進行,并將培訓成績歸入入黨積極分子檔案。自去年以來,街道共舉辦集中培訓班3次,培訓人數30余人次。
三是“納”。一是堅持和完善發展黨員公示制度。即在支部大會研究發展黨員前,必須對發展對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對公示期間,群眾反映問題較多的,經調查核實屬實的,堅決不予發展或暫緩發展。通過推行發展黨員公示制,嚴把了發展黨員“入口”關,保證了新發展黨員的質量。二是實行發展黨員票決制。即在支部大會研究討論發展黨員或預備黨員轉正時,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當場表決,當場公布結果。今年以來,經過公示暫緩發展的有2名,通過票決制發展入黨的3名。
四是“管”。一是建立定期匯報制度。要求每名入黨積極分子每季度必須在支部大會上匯報自已近來的工作和思想狀況,每月必須主動聯系培養人匯報自身的工作和思想動態。二是堅持跟蹤考察。由黨支部定期指派專人,深入到群眾中走訪了解積極分子的日常表現,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改正。三是建立發展黨員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實行“誰介紹誰考察,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對因沒有如實向黨組織匯報發展對象真實情況,致使發展黨員工作出現失誤的,對不嚴格履行發展黨員程序,擅自發展黨員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