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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監察工作既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紀檢監察機關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執紀為民,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全力維護人民群眾利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預防和減少腐敗現象發生,為推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積極貢獻。
一、確保信訪處理的及時性,切實維護群眾利益
和諧社會是代表全體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全體社會成員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社會。紀檢監察機關要從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堅持把群眾利益作為第一需要,高度重視群眾來信來訪和舉報投訴工作,下大力氣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和焦點問題。
1、堅持有信必查,信訪舉報及時受理。要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理念,暢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及時、認真受理群眾的每一封來信、每一次來訪。一是完善信訪舉報受理責任制。大力推行首問首訪負責制,避免對群眾信訪舉報推諉、敷衍;對重要來信要及時受理,并實行請示、報告制度,避免受理的隨意性、主觀性;對集體訪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受理、一辦到底。二是實行紀委常委輪流接待群眾來訪制度。紀委常委對接待對象實行包案制,做到包接待、包受理、包解決。三是大力推進信訪舉報工作信息化建設。實現微機辦信,確保信訪舉報件件有登記、事事有著落;逐步推廣網上舉報,拓寬信訪舉報受理渠道。
2、堅持有查必果,信訪舉報及時調查。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堅持依紀依法辦事,及時、客觀、公正地調查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一是實行信訪件限期報結制度,做到一般信訪問題一個月內辦結、重要信訪問題三個月內辦結,及時化解社會矛盾,防止易事拖難、小事拖大。二是加大信件問題跟蹤督辦和核實查處力度,對交辦信訪件采取發函、電話督辦、派員參與協辦和督辦、內部通報等多種形式予以督辦,促使信訪問題得到及時調查處理。三是實行綜合治理,充分運用教育、協商、調解等方法,及時合理地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理群體性信訪件,促進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以及社會各方面關系的和諧。
3、堅持有果必復,信訪舉報及時反饋。群眾無論是來信還是來訪,最終都希望有個結果。要建立健全群眾實名舉報反饋制度,對署實名舉報的,優先受理、優先查處、優先反饋,并嚴格保密,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二、確保執紀執法的公正性,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公平公正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征,也是紀檢監察工作的基本要求。紀檢監察機關執紀執法是否公正,關系到社會和諧穩定與否。紀檢監察機關必須牢固樹立在法律和紀律面前人人平等意識,秉公執紀執法,有效控制妨礙社會和諧穩定的因素的產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1、建立健全執紀執法責任制,規范執紀執法行為
一是嚴明執紀執法責任。要分解、細化紀檢監察機關各職能科室執紀執法責任,做到責任到位、責任到人;堅持以查辦案件為重點,建立健全案件主辦責任制,提高查辦案件的質量;要在紀檢監察機關領導干部中實行“一崗雙責”,領導干部既要抓本職崗位工作,又要承擔執紀執法連帶責任追究。
二是嚴格執紀執法程序、時限。程序和時限是保證執紀執法客觀、公正的重要環節。要嚴格按照紀檢監察條例、法規,認真履行信訪初核、立案、調查、審理、批準和執行等一系列程序規定,保證辦案的手續、步驟、方法公正合法,同時嚴格時限,努力提高執紀執法的效率。為充分保障黨員和監察對象的合法權益、保證案件質量,要高度重視履行三個具體程序規定。其一,告知程序。違紀人員的權利和義務必須及時告之。其二,見面程序。錯誤事實材料、處分決定及作為處分依據的事實及時與違紀人員見面。其三,辯護程序。對違紀黨員盡力做好工作,使其參加支部大會,并在支部大會上自己辯護;對違反規定的非黨監察對象,可通過召開全體工作人員會等形式,讓其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
三是建立過錯責任追究制。堅持從嚴治紀,嚴肅查處執紀違紀、執法違法行為,對辦案人員徇情、徇私或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行為從嚴查處;對瞞案不報、壓案不查、查案不力的責任人從嚴查處。實行嚴格的錯案責任追究制和執紀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并做到“四個不放過”,即:對執紀違紀行為不查清不放過,存在的問題不糾正不放過,必須追究責任的不追究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的不放過。
四是建立有效的救濟制度。健全舉報、申訴、控告、聽證、質詢、復議、復查制度,切實保障黨員和監察對象的控申權、復議權等合法權益。紀檢監察機關要設立申訴復查機構,認真受理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黨員和監察對象的申訴,并做到“有訴必查”,保證執紀執法的準確性、公正性。
2、完善執紀執法監督制約機制,保障公正執紀執法
一是強化外部監督制約機制。進一步完善公開辦事制度,除因確需保密的以外,辦事原則、內容、程序、結果全面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以公開保證公正。同時,認真落實黨政組織監督,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切實加強人大、政協等民主監督等,通過加強各種形式的監督,促進執紀執法的公正性。
二是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其一是把住“入口”,管好干部。強化紀檢監察干部自我監督意識,堅決克服和杜絕特權思想、特權行為;強化紀檢監察干部的自律教育,著重開展“四自”教育,即時刻注重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做到“慎獨”;強化紀檢監察干部職業道德建設,用良好的職業道德規范干部的行為,樹立紀檢監察干部可親、可信、可敬、公正執紀的良好形象。其二是堵塞“漏洞”,健全制度。要建立健全辦案回避制、辦案回訪制、案件公開審理制和信訪、檢查、審理相互監督制、定期檢查案件質量制等制度,對紀檢監察辦案工作和辦案人員進行全程監督制約。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建立《常委(局長)議事規則》、完善《常委(局長)辦公會制度》,堅決杜絕“一言堂”現象,確保案件處理公平、公正。
三、確保預防腐敗的前瞻性,建立反腐倡廉長效機制
我們黨長期以來對反腐倡廉規律進行不懈探索的實踐表明,反腐倡廉決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必須堅持把教育、制度、監督貫穿于反腐倡廉的各個環節,采取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
1、堅持教育崇廉,重在修德律己,筑起“不想腐敗”的思想防線。拒腐防變,教育是基礎。在懲防體系建設中要始終堅持教育為先的方針,要以領導干部為重點,突出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紀律教育;要創新教育方式方法,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既要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引導作用,開展正面示范教育,又要深刻剖析違紀違法案件發生的原因,強化警示教育;要大力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在全社會營造尊廉、崇廉、愛廉的良好社會風尚。
2、堅持制度保廉,重在規范約束,建設“不能腐敗”的制度體系。制度具有根本性、穩定性和長期性,是解決腐敗問題的根本途徑。構建懲防體系,要把制度作為重中之重,真正形成用制度規范從政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做到權力運行到哪里,制度約束就延伸到哪里。要加快推進決策權、用人權、用財權三個方面的約束制度建設。一是完善決策制度,規范從政行為。進一步完善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評估制度、決策聽證和公示制度,建立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度、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損害群眾利益行為責任追究制度等。二是完善用人權制約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行“公推公選”、差額選舉和票決制等,擴大黨員和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三是完善用財權制約制度。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化財政和投資體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一把手”下放財權制、村帳鄉代管制、鄉財縣代管制、會計集中核算制、財政資金預決算審計監督制等;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工程建設招投標、土地使用權出讓、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制度。
3、堅持監督促廉,重在制約懲治,形成“不敢腐敗”的權力運行機制。失去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建立健全懲防體系,必須抓住監督制約權力運行這個關鍵,及時溝通監督信息,構建監督網絡,形成監督合力。在監督方式上,突出事前防范,做到組織監督與群眾監督、制度監督與法律監督、公開監督與隱蔽監督相結合;在監督對象上,突出對“一把手”的監督,特別是對實權部門和重要崗位的領導干部的監督;在監督內容上,突出對人財物管理的監督,保證公務行為公平、公正、公開。
懲治和預防是反腐倡廉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有效預防的本身就要求嚴厲懲治。因此,要毫不放松、緊而又緊地抓好懲治工作,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特別是堅決查處大案要案。對腐敗分子發現一個就要堅決查處一個,絕不姑息。只有這樣,才能遏制住腐敗現象的滋生蔓延,才能贏得人民群眾的信任與支持,才能促進社會的和諧與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