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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黨建是新形勢下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建設一支能夠忠誠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高素質的社區黨組織負責人隊伍,是做好社區黨建工作的關鍵,也是加強社區黨建工作的一個重要而緊迫的課題。
一、社區黨組織負責人的素質要求
社區黨組織是社區組織和社區工作的領導核心。社區黨組織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的強弱,關系到能否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到社區,關系到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和城市基層政權,關系到城市的改革、發展和穩定。社區黨組織的地位和作用,要求社區黨組織負責人必須具備較高的素養。從實際工作看,優秀的社區黨組織負責人應具備以下素質:
1、較高的政治素質。社區黨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擔負著宣傳群眾、組織群眾、團結群眾、服務群眾,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落實到社區的重要責任。社區黨組織肩負的政治使命,要求社區黨組織負責人必須具備較高的政治素質。首先,政治上要堅定。社區黨組織負責人頭腦必須清醒,信念必須堅定,在關鍵時刻能夠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堅定不移地執行上級黨委的指示、決議;其次,政治鑒別力和政治敏銳性要強。社區黨組織負責人要熟悉馬列主義、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的基本觀點,深刻理解“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善于從政治上觀察、分析問題,能夠敏銳洞察社區內各種經濟、社會組織及群眾團體的動態,正確把握和處理可能出現的一些帶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確保社區建設沿著正確的方向發展。第三,要有強烈的宗旨觀念。社區黨組織負責人是黨在社區的“形象代表”,應樹立強烈的“執政為民”意識,把社區群眾的要求作為自己工作的第一信號,全心全意為居民服務。
2、較強的協調能力。社區內各種單位、各種組織、各種群眾團體,大小不一,性質多樣,互不隸屬,情況復雜。社區黨組織很難用行政手段開展工作,而只能通過溝通、協商、協調的辦法,整合社區各種資源,促進社區發展。這就要求社區黨組織負責人要具備較強的協調能力。一是善于溝通。包括與駐區各種單位、組織和群體的溝通,與社區居民的溝通,與社區居委會的溝通,與班子成員的溝通,用感情和信息的交流,增加信任和理解,增進友誼和團結;二是善于協調。社區黨組織負責人要以“地區性、社會性、群眾性、公益性”工作為共同目標,善于用協商的方法、民主的方法開展工作,調動社區最廣泛的資源,積極參與社區建設和管理;三是感召力。社區事務以自愿參與為原則,這就要求社區黨組織負責人具備較強的感召能力和社會公信力,才能獲得最廣泛的群眾支持,把社區建設成為整合各類組織、聯系各階層群眾的穩固陣地。
3、復合型的知識結構。社區黨組織負責人是社區建設和社區黨建工作的直接組織者、領導者,應具備與社區建設和社區黨建工作相適應的知識結構。首先是社區知識。應全面理解社區建設的內涵,正確把握社區發展趨勢,在工作思路上應是建設現代化社區的引領者。其次是管理知識。應具備一定的現代科學管理知識,以適應社區建設信息化和智能化的需要;應具備一定的經濟管理知識,以適應社區經濟發展的需要;應掌握一定程度的行為科學、社會心理學,掌握科學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以適應社區群眾工作的需要。還應適當掌握外語、計算機等現代科技知識和技能。第三是法律知識。隨著“依法治國”的不斷深入,社區建設和管理也將納入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社區黨組織負責人只有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才能依法辦事,依法管理。第四是黨務知識。社區黨組織負責人應熟悉社區黨建理論和有關知識,善于根據工作環境和工作對象的變化,創新工作方法和手段,不斷提高社區黨的工作的感召力、滲透力和影響力。
4、過硬的思想作風。社區黨組織負責人的工作對象是社區群眾,只有具備過硬的思想作風,才能贏得群眾的信任和支持。社區黨組織負責人要懂得尊重人、理解人、關心人,善于傾聽群眾的呼聲,了解群眾的愿望,知道群眾的苦衷,成為群眾的知心朋友;要有求真務實的作風,一切從實際出發,說真話,辦實事,講實效,不搞形式主義;要有奉獻精神,甘于清貧,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嚴于律己,清正廉潔,以實際行動樹立黨員干部的良好形象。
5、處理復雜矛盾的能力。社區是各類矛盾匯聚的地方。隨著社區經濟生活的多樣化和各種利益關系的調整,產生了許多影響社區穩定的因素。部分國有、集體企業職工下崗失業,因城市改造、拆遷安置引發的矛盾糾紛,外來流動人員、各種新經濟社會組織大量涌現,給社區的穩定和城市的管理帶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這就要求社區黨組織負責人要具備處理各種復雜矛盾的能力,對社區內可能發生的各種矛盾要有預見性,并采取措施積極加以預防。對已經發生的各類矛盾,能認真做好工作,及時化解矛盾,保持社區穩定。
二、社區黨組織負責人隊伍素質現狀分析
近幾年來,由于各級黨委高度重視社區黨的建設,不斷加大社區黨組織負責人的選拔培養力度,使這支隊伍的整體素質得到了明顯提高。以濟南市為例,從九十年代初開始,為適應城市改革和社區黨建工作的需要,市委和各區委加強了社區黨組織負責人隊伍建設,注重優化他們的工作環境,提高他們的生活待遇,并加大了社區黨組織負責人的選拔培養力度,使這支隊伍的年齡、文化、知識結構得到了較大改善。目前,全市社區黨組織負責人平均年齡45.3歲,比九十年代中期下降了14.7歲,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占82%。但是,從調查統計情況看,這支隊伍無論是年齡結構、知識結構,還是政治素質、工作能力,與新形勢下社區黨組織擔負的任務相比,與社區黨組織負責人所處的位置相比,仍然存在許多問題和不足,突出表現為“四個不適應”:
一是年齡結構不適應。社區工作千頭萬緒,任務繁重,社區黨組織負責人是“24小時工作者”,要求其要有健康的體魄、充沛的精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質。從知識結構和工作經驗看,這支隊伍的最佳年齡以35歲至45歲為宜。但目前社區黨組織負責人隊伍的年齡結構還達不到這個要求,全市社區黨組織負責人中,35歲至45歲的只占36%,50歲以上的占43%,其中59名社區黨組織負責人超過56歲,年齡老化的問題仍比較突出。
二是知識結構不適應。全市社區黨組織負責人中,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38.7%,而且這些文憑90%以上是通過在職學習取得的;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仍占18.2%。文化程度偏低,制約了社區黨組織負責人獲取其他知識的能力。一些社區黨組織負責人反映,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再加上社區知識不足,許多工作報表都看不懂,電腦網絡等現代科技更是一竅不通。在對全市118名社區黨組織負責人進行的問卷調查中,一半以上的社區黨組織負責人對現代社區的概念不甚了解,76.1%的人表示在開展社區工作時“缺乏必要的知識”。
三是思想觀念不適應。目前全市社區黨組織負責人中,70%以上長期從事街道和居委會工作,他們在社區工作崗位上一干就是十幾年甚至幾十年,基本不流動,養成縱向思維的習慣,任務靠上級安排,工作靠傳統經驗,缺乏對現代社區和新形勢下社區黨建工作特點、規律的理性認識和思考,許多人對居委會改為社區后社區管理和黨建工作發生的深刻變化認識不清,在問卷調查中,45%的人認為現在的社區與過去的居委會沒有什么區別。
四是工作方式方法不適應。面對社區事務具有的地區性、社會性、群眾性、公益性工作的特點,許多社區黨組織負責人沒有及時將工作轉變到依靠協商、民主、法制的方法上來,而是憑熱情和經驗開展工作,滿足于少數人決策,滿足于過去居委會時期的工作方式方法。在問卷調查中,有389%的人認為社區事務應由書記或主任決定;有424%的人不知道處理社區事務時要堅持“平等協商”;在社區黨員教育管理上,大都習慣于抓自管黨員,對組織協調在職黨員參與社區活動普遍感到為難,方法不多。
存在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是:(1)選拔渠道不寬。為了加強社區黨的建設,近幾年來,各級黨組織在社區黨務工作者特別是黨組織負責人的選拔渠道和方式上進行了許多有益的探索,但由于受傳統思維定勢的影響,目前街道黨工委選拔社區黨組織負責人大都在本辦事處或本區的范圍內進行,選拔的對象除了街道一般干部,再就是下崗職工、離退休人員、社區居民、復退軍人等。由于選拔范圍的局限性,無法從根本上改變社區黨組織負責人隊伍的年齡、知識結構。目前全市411名社區黨組織負責人中,離退休人員、社區居民占567%;街道干部下派或兼職的占289%;下崗職工、復退軍人占129%;大學生只占15%。(2)培訓力度不夠。目前,對社區黨組織負責人重使用輕培養的問題比較突出,絕大部分社區黨組織負責人走上工作崗位后得不到正規的、系統的培訓。據對全市411名社區黨組織負責人調查統計,他們在任職期間經區一級培訓的僅占294%,每年接受區一級培訓的僅占18%。街道黨工委對社區黨組織負責人一般是以會代訓,培訓質量和效果達不到社區黨建工作的需要。所以,社區黨組織負責人隊伍知識老化、社區知識貧乏的現象比較突出。(3)考核激勵機制不健全。根據調查,目前街道黨工委對社區黨組織一般都以檢查代替考核,評價單項工作比較多,考核全面工作比較少。一些街道黨工委出于對社區黨組織負責人來源、身份、待遇等方面的考慮,對社區黨組織負責人基本上沒有考核,只滿足于“有人干事”,存在干好干壞一個樣的現象。(4)崗位缺乏吸引力。目前社區黨組織負責人生活待遇低的問題比較突出。盡管近幾年各級黨委、政府為提高社區干部的待遇采取了不少措施,但與國家公務員相比,社區黨組織負責人的待遇仍然很低。據統計,全市社區黨組織負責人月收入不足500元的占42%,參加養老保險的僅占521%,并且主要集中在離退休人員及街道下派干部中。這種收入低、無保障的狀況,難以使高素質的人才將社區工作視為終身職業。在問卷調查中,通過招聘上崗的下崗職工、復退軍人和大學生中有472%的人視社區工作為“權宜之計”。
三、提高社區黨組織負責人隊伍素質的對策
為盡快建立一支適應形勢任務要求的高素質的社區黨組織負責人隊伍,應突出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加大選拔力度。近幾年的實踐證明,采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方法,是優化社區黨組織負責人隊伍年齡、知識結構的重要途徑。目前實行的以街道黨工委為主招聘社區黨務工作者的做法,在招聘的科學性、合理性上存在明顯不足。應認真借鑒公務員錄用辦法,逐步探索招聘社區黨務工作者由市一級統一命題,由區一級具體組織實施,體現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提高選拔工作的科學性、合理性。要進一步拓寬選拔渠道,改變目前存在的偏重于從街道機關干部、離退休人員、下崗職工和復退軍人中選拔的思維定勢,打破地域和行業界限,吸引盡可能多的高素質人才參與社區工作崗位的競爭。
2、強化培訓措施。在現有社區黨組織負責人素質普遍不高的情況下,應把強化培訓作為提高現有社區黨組織負責人隊伍素質和能力的重要手段。各級黨委要舍得在社區黨組織負責人的培訓上加大財力、物力投入。要改變現有培訓在街道內部低層次、分散性運作的被動局面,充分發揮市、區兩級黨校的作用,常年開設主體班次,有計劃地對社區黨組織負責人進行崗前培訓和崗位輪訓。對新招聘的社區黨組織負責人,應進行不少于半年的崗前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對任職時間滿3年的社區黨組織負責人,應進行不少于1個月的崗位輪訓。在發揮黨校培訓主渠道作用的同時,還應根據社區建設發展需要,由組織、民政部門牽頭,依托有關高等院校,共同舉辦社區工作專題培訓班、研討班,并通過開展典型交流,組織到先進地區考察學習、掛職培訓或到國外培訓等渠道,不斷提高現有人員的綜合素質。
3、嚴格考核監督。應從建立健全考核監督機制入手,切實改變目前存在的對社區黨組織負責人重使用輕管理的問題,逐步把社區黨組織負責人管理納入制度化軌道。要建立社區黨組織負責人任期和年度工作目標管理制度。由街道黨工委與社區黨組織負責人簽定任期和年度工作目標責任書,根據社區建設和黨建工作任務,明確其履行崗位職責所應承擔的責任,以增強社區黨組織負責人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要建立考核激勵制度。借鑒公務員年度考核辦法,研究制訂對社區黨組織負責人考核辦法,并將考核結果與獎懲掛鉤。對工作實績突出、連續三年考核優秀的,除給予表彰獎勵外,還可參照公務員晉升工資的辦法,適當提高其生活補貼。對特別優秀的,可聘任到街道任職。對實績平平的,應及時找出不足,促其改正。對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群眾意見較大的,應按組織程序及時予以調整。要建立監督評議制度。根據社區工作社會化的特點,將社區黨組織負責人的工作置于社區黨員、群眾的監督之下,定期向黨員議事會、居民代表會議等社區議事機構通報工作情況,接受監督和評議,并將社區黨員、居民和駐區單位的評議情況,作為考核社區黨組織負責人工作實績的重要依據。
4、不斷優化環境。要增強社區黨組織負責人崗位的吸引力,使之成為吸引人才,鍛煉干部的地方,就必須下大力氣優化社區黨組織負責人的生活、工作環境。各級黨委、政府應加大投入,盡快改善社區工作者的生活、工作環境。要結合實施“星光計劃”,大力改善社區黨組織的辦公環境;將社區黨組織負責人納入事業編制,為他們建立相應的養老、醫療保險和退養制度;社區黨組織負責人的工資、辦公經費等應全部納入地方財政,使他們能夠集中精力抓好社區黨建工作。對招聘的大學生等優秀人才,應積極穩妥地解決其身份、待遇等問題,與現行干部人事制度相銜接,為他們創造必要的發展空間。適應新形勢下加強社區黨建工作的需要,結合《居委會組織法》的修改,依據有關法律、政策,盡快制定《中國共產黨城市基層(社區)組織工作條例》,進一步明確社區黨組織的職責,規范社區黨組織工作,使社區黨組織負責人隊伍建設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
5、制定長遠規劃。將社區黨組織負責人隊伍建設納入社區黨建的總體規劃,對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社區黨組織負責人隊伍的整體素質進行綜合分析預測。在此基礎上,以區為單位,對社區黨組織負責人隊伍建設進行科學規劃,制訂近期(1至3年)、中期(3至5年)、長期(5至10年)工作措施,建立充足的人才儲備,逐步改善這支隊伍的年齡、文化、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結構,形成個體提高、整體優化、配套銜接的良性循環,以適應新形勢下社區黨建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