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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黨的十七大關于“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的要求,去年以來,在市紀委、監察局的正確領導下,我縣紀檢監察組織致力于扎實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下大力懲治基層違紀違法行為。去年共查辦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紀案件21起,查處基層黨員干部21人。同時,高度重視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把查案中發現的根源性、普遍性、規律性、典型性問題作為教育治理、建章立制和加強監督工作的重點,做到“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教育、一案一整改”,起到了“查處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營造了“風清氣正”的良好社會氛圍,有力地推動了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
一、堅持以案說紀,筑牢思想防線
一個案例,就是一次深刻的教訓,同時也是一份很好的基層黨風廉政教材。工作中,高度重視發揮案件的警示作用,積極圍繞案件開展黨風廉政教育。一是把思想教育貫穿于查辦案件全過程,注重把涉案對象的思想觸動。對受到查處的黨員干部,將其所犯的錯誤指穿說透,所可能導致的嚴重后果道清點明,使其真正認識錯誤,自覺加以改正,不再重蹈覆轍。如在查處萬埠鎮胡某、長埠鎮吳某、東陽鎮楊某等參與賭博案件中,經過耐心細致的思想教育,他們充分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不僅立即戒掉了這一陋習,并積極勸說親朋好友遠離賭博。我縣近三年查辦的40余起農村基層黨員干部案件中,無一人對處理決定不服提出申訴,無一人重復涉案。二是大力開展案例警示教育,注重把基層黨員干部的思想攪動。及時組織學習中央、省市紀委通報的典型案例,去年以來先后組織廣大基層黨員干部學習違紀案例16個,使廣大黨員干部不斷警醒自己,警鐘長鳴;通過《安義紀檢》刊發通報和召開座談會等形式,有選擇性地通報一些自辦典型案例。如去年以來先后對長埠鎮劉某違反計劃生育法規、東陽鎮李某在錄用考試中作假等8個案例進行了通報。三是積極開展廉政文化“六進”活動,注重把全社會倡廉守紀之風帶動。針對查辦案件中發現的農村基層廉政氛圍不濃、黨員干部廉政意識不強等狀況,我們大力推進了廉政文化“六進”活動,組織了優秀村支書--凌美龍事跡巡回報告會21場、建立了凌美龍事跡展覽館,開辟了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電視專欄《潦河清風》,開通了安義廉政網站和廉政短信平臺,縣城打造了廉政文化一條街,鄉、村和學校打造了以名言警句、廉政漫畫為主要內容的“正氣墻”、“清風亭”、“自省路”、“進取路”、廉政文化長廊,動員了鄉村“五老”人員自編自演廉政文藝節目,形成了“黨委領導、紀檢協調、部門配合、群眾參與”的大宣教工作格局,使廣大黨員干部在潛移默化中接受廉政熏陶,法紀政紀觀念明顯增強,拒腐防變思想防線更加牢固。
二、堅持違紀必究,亮出行為紅線
認真嚴肅查處農村基層黨員干部各種違紀違法行為,是全面深入地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手段。工作中,我們堅持把查辦案件作為正黨風、促政風、帶民風,強力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途徑,加強領導、加大投入、加倍關注,始終保持查辦案件的高壓態勢,有案必查,違紀必究。尤其是對帶有典型性、傾向性、苗頭性的案件“冒頭就打”,從嚴從速處理,確保正氣在基層得以弘揚,法紀得以維護。如針對去年春節期間全縣農村幾次出現宗族械斗苗頭情況,會同縣綜治辦、公安局對農村宗族勢力情況進行全面摸底,對介入其中的黨員干部嚴厲批評教育。特別是對鼎湖鎮某村支部書記熊某組織參與宗族械斗事件嚴肅處理,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有效杜絕了惡性事件在農村的漫延。如針對發生在個別醫務人員身上的計劃生育“兩非”案件,從重處理,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了開除黨籍、取消執業資格、開除公職留用和經濟處罰等處理,并對主管部門分管領導、醫院分管領導實行了責任追究,有力地維護了人口與計生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如接到客商就部分公職人員進行侵害性釣魚的投訴后,高度重視,立即成立由縣紀委廉政室、公安局、電視臺等單位組成的聯合檢查組深入現場檢查,并對查獲的縣城管局干部王某等4人給予效能告誡一次、罰款800元、全縣通報批評的處理,及時剎住了這股歪風,有力地維護了投資環境。通過從嚴從速查辦案件,嚴厲打擊各種不正之風,殺一儆百,對廣大基層黨員干部產生了巨大的震懾作用,黨員干部涉案比例明顯降低。同時,也對黨紀條規和各項政策規章制度作出了明確地解讀,使廣大黨員干部進一步弄清了哪些是“禁區”不能闖、哪些是“雷區”不能踩、哪些是“高壓線”不能碰、哪些是“底線”不能跨,從而切實規范行為,真正做到謹慎用權、合理用權、科學用權,勤政廉政、求真務實。
三、堅持標本兼治,完善管理網線
管理上的漏洞、制度上的缺陷是導致腐敗的主要根源,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則是進一步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重中之重。為此,在嚴肅查辦案件治標的同時,堅持“一案一回訪”,著力從體制、機制與制度上研究制定治本之策,突出做好了“管好錢、管好人”兩篇文章。所謂管好錢,就是規范財務管理。我縣在查處長均鄉某村黨支部書記熊某受賄、新民鄉某村村委會主任劉某貪污、東陽鎮某村黨支部書記劉某非法占有等案件時,經過深入調查發現有一個共同點——村級財務管理混亂,于是在對鄉鎮開展一次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巡查、掌握第一手資料的基礎上,與鄉鎮一道探索加強財務管理,并形成四項制度在全縣推行。一是村財鄉管制度。各村上級轉移支付及集體收入統一進入指定賬戶,由鄉鎮進行全面監管。二是開支會簽制度。明確規定,村級500元以上開支必須經村支書、村委會主任、經辦人、村民理財小組“四方會簽”,加蓋村民理財小組專用印章后方可入賬,并每季度公開一次村級財務運行情況,接受群眾監督。三是預決算制度。各村根據可用財力狀況年初制定經費預算報告報鄉鎮政府備案,年終進行決算,確保了資金的合理使用。四是收支兩條線制度。各村收取的水費、“一事一議”費等各項資金,必須先入帳后使用,從而有效杜絕了“坐支”現象發生和產生新的債務。所謂管好人,就是強化基層干部的監督管理。我縣在查處鼎湖鎮某村民兵營長余某妨害社會管理秩序和萬埠鎮某村黨支部書記毛某、石鼻鎮中心衛生院諶某失職瀆職等案件時,針對鄉村站所干部管理中的較大漏洞,積極研究完善干部監督管理對策,并將對科級干部較為完善的整套管理模式向下延伸,對鄉村站所干部全面實行勤廉雙述、任前廉政談話、廉政檔案、單位和個人重大事項請示報告、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民主生活會、收受禮品登記、目標責任考核等八項管理制度。通過查辦案件,對發現的問題從制度建設上“拾遺補漏”、“亡羊補牢”,形成了覆蓋全方位、全領域、全階層、全時段的管理網絡,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了對“人、財、物”的監督管理,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了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