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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區現轄12個鄉鎮街,2個開發區,1個農場,總人口68萬,其中非農業人口19萬。2004年,我區城鄉低保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局的正確指導和大力支持下,以推行規范化管理為重點,以規范進口、打通出口為目標,突出四個重點,加大四個力度,嚴把四個關口,全區城鎮低保實現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基本上做到對象有進有出,標準有升有降,農村低保按政策順利實施,為維護全區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截止2004年12月,全區城鎮低保對象已達6863戶17061人,占非農業人口的9%,月支出保障金786363元,月人均補差46元,全年共取消低保對象956戶1966人,降低標準155戶505人,新增對象837戶1851人,提高標準356戶865人;首批享受農村低保對象達到4019戶8019人,季發放低保金744480元。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突出重點,堅持制度,不斷使城鎮低保步入規范化管理軌道
(一)以入戶調查為重點,堅持低保責任追究制度。入戶調查核實不僅是整個低保審批過程的重要環節,而且是對已保對象進行規范化管理和動態管理一個重要手段。入戶調查,不僅是對申請人自報情況和提供證明的驗證,同時可以比較全面地了解申請人的生活狀況,左鄰右舍對申請人家庭生活狀況的評價,它是一個取證的過程,其質量直接關系到審批結果。對新增對象,只有經過社區、鄉鎮街、區低保中心三次入戶調查,才能被審批,入戶調查率必須達到100%。另外,在實行低保對象分類管理時,對家庭收入來源不固定或不易確定的第三類對象,社區低保專干根據每個季度對象續保申請,每個季度要入戶核查一次,經調查符合低保條件的,繼續享受,不符合條件的,則上報取消。為了保證入戶調查的質量,分清責任主次,我們堅持“誰入戶、誰調查、誰簽字、誰負責”的調查責任制度,不論是新增戶,還是續保戶,如果誰調查低保戶出現了問題,就追究誰的責任。
(二)以張榜公示為重點,堅持低保群眾監督制度。低保關系到貧困居民的切身利益,國家財政每年拿出大量資金,目的是要保障最需要救助的困難居民的基本生活。低保工作要讓人民群眾滿意,黨和政府放心,就必須堅持公開、公示的原則。一是公開低保政策。在各級低保辦公室內,將我區的低保政策上墻,讓廣大群眾了解和知道,讓群眾掌握政策;二是公開審批過程和審批結果。對新增或調整對象實行三次公示的制度,將審批過程和結果公布于眾,讓群眾了解審批管理機關是如何審批的,以及審批結果怎樣;三是長期公示續保對象,隨時接受群眾監督,打造陽光低保,讓群眾放心;四是公示舉報單位和舉報電話、群眾要反映、要舉報、要知道通過什么途徑,打什么電話。目前,全區46個社區都設置了一塊長期固定的公示欄,將社區內享受低保的對象全部公布出來,社區誰家吃低保,社區群眾心中明白。我區紙坊街新北路社區公示低保對象的經驗,在省、市電視臺作了報道。
(三)以評議、評審為重點,堅持低保民主審核審批制度。新增(或調整)對象,在入戶調查的基礎上,一是在社區必須召開社區低保評議小組會,依照程序對入戶調查核實的情況進行民主評議,作出初審決定,參加評議人員必須簽名,符合初審條件的才能公示和上報鄉鎮街;二是在鄉鎮街必須召開低保評審委員會大會,廣泛聽取和征求各個委員的意見,對每個申報對象進行審核,在取得一致意見后才能公示和上報區民政局審批;三是在區民政局低保中心審批時,實行分管局長、低保中心主任、相關入戶調查的低保專干會審,確定保障金額,從而保證在低保申報審批的過程中,始終堅持公正、民主的立場,不搞一人說了算,杜絕低保審核審批的暗箱操作。
(四)以制度建設為重點,堅持低保動態管理制度。今年是我區低保工作的重點由應保盡保轉移到規范化管理上來,我們主要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1、建立低保戶檔案管理制度,實行一戶一檔,并按規定歸檔,改變過去低保檔案裝訂成冊和材料不齊的缺點;2、建立低保對象分類管理制度,將低保對象分為長期保障對象,相對穩定的保障對象、不穩定的保障對象為三類,根據分類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動態管理方式,即第一類對象,一年入戶審核一次,第二類對象,半年入戶審核一次,第三類對象為重點核查對象,每個季度入戶審核一次;3、實行續保對象登記制度,即低保對象每月在領取低保金之前,必須到所在社區加蓋“低保管理專用章”,接受社區的管理;4、實施低保對象參加公益勞動制度,每個社區要組織有勞動能力而尚未就業的保障對象參加社區公益勞動,使其回報社會,增強集體觀念。這幾項制度的執行,是實施動態管理的重要手段,我們執行較好,對分類管理定期入戶核查,發現收入超標的要取消;對連續二次或一年內累計三次不進行續保的要取消;對無故不參加社區公益勞動的也可取消,這些都為低保打開了出口。
二、加大力度,夯實基礎,為全面做好城鎮低保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大低保組織網絡的健全力度,建立一支穩定、專業的低保工作隊伍。隨著低保業務量的劇增,區民政局專門成立了區民政局低保中心,向社會公開招錄的5名低保工作人員在今年2月份全部上崗;15個鄉鎮街場均成立了低保評審委員會,成員大多數是財政所、司法所、派出所、事務辦等相關部門的負責人,并以社會事務辦為依托成立低保辦公室;全區46個社區成立了社區低保評議小組,小組成員主要由社區內正直、威望高的居民代表組成,每個社區明確了一名低保專干,并擁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針對低保政策較為復雜,全區從事低保工作的人員大多數為新上崗和兼職人員的現象,我們加強三個方面的工作:第一、對區低保中心新招錄的5名低保專干進行為期15天政策、業務的強化訓練,并選擇了紙坊新北路作為規范化試點,讓他們理論與實踐能夠進行有機結合;第二、在3月31日,召開了全區低保規范化管理動員大會,以會代訓的方式、對全區社會事務辦主任、社區居委會主任、低保專干等進行規范化管理的業務培訓,由局領導、區低保中心主任現場解答他們在實際工作存在的業務問題。第三、區低保中心選派了兩名低保骨干參加省低保中心組織的低保規范化管理培訓班,進行政策的培訓。目前,全區已經形成了區、鄉鎮街、社區三級低保工作網絡,擁有一支穩定、專業的低保工作隊伍,做到低保工作層層有機構管理,層層有人具體抓落實的局面。
(二)加大對已保對象的入戶清查力度,解決已保對象準確度不高的問題。我區1998年12月啟動城鎮低保,至2004年先后經歷了二次低保擴面、四次低保提標,一方面確實存在少部分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家庭混入低保之列,致使社區對低保戶的家庭情況不甚了解,特別是企業轉交給社區管理的低保戶,有的連低保戶住在哪里都不知道;另一方面由歷次提標和按照不同計算家庭收入的方法,造成低保對象出現保障金額高低不平衡的問題。從2004年4月1日起,我們在全區掀起了一次對已保對象進行入戶清查的高潮,全區15個鄉鎮街場共成立了46個核查專班,參與核查的鄉鎮街干部、部門干部、社區干部達到246人,他們歷時2個月的時間,對全區6800戶低保對象逐一進行入戶核查。經過核查,共有580戶1464人取消了低保,350戶1421人因家庭收入的變化而調整低保保障標準。
(三)加大低保政策的宣傳力度,創造一個依法施保的社會環境。為了使低保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一是在全區各級低保辦公室內,懸掛低保政策標牌,將享受低保的條件,辦理程序,規范化管理制度公布于眾;二是印制《低保對象須知》1.5萬份,通過社區和銀行兩個渠道發放給每個低保戶,寧多不漏,確保一戶一份,使低保戶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便于低保機關的管理;三是我局翻印《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范》300本,發給區四大家相關領導,各鄉鎮街社會事務辦主任,各社區低保專干,做到人手一冊;四是邀請區人大、區政協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低保工作,向領導匯報低保工作,傾聽他們對低保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爭取他們的理解和支持。通過以上工作,我們在對普通居民群眾加大宣傳力度的同時,更重要的是將宣傳的重點放在區領導、區直部門領導,讓依法施保的觀念深植領導的腦中,在依法施保方面積極爭取領導的支持。正因為如此,我區在取消麻木進低保、征地帶勞進低保,沒有退休費的老職工進低保等問題的處理上取得圓滿成功,這些對象能否納入低保,必須將“符合低保政策才能納入”作為前提條件,這一點已得到區委、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大多數領導的認可和理解。
(四)加大低保工作督辦和檢查力度,建立一套有效的低保考評機制。在推進低保規范化管理的過程中,我局十分注重對基層低保工作進行指導和督辦,先后三次由局領導帶隊,抽調區低保中心業務骨干,分組對全區15個鄉鎮街場,46個社區低保工作進行巡回業務指導、檢查、考核,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現場進行糾正和督辦,保證了全區低保規范化管理工作在正確的軌道上推進。同時結合江夏區實際,出臺了鄉鎮街和社區兩個低保規范化考核細則,實施百分制考核,并且將考核分數與年終下撥給鄉鎮街和社區的低保工作經費直接掛鉤(區財政每年下撥每個社區4000元低保工作經費)。
三、嚴格把關,精心組織,全面實施農村低保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按照市民政局的統一部署和安排,我區于10月份在全市率先啟動農村低保。在工作中我們重點把好“四關”:一是申請關,把確定農村低保對象作為關鍵一環,局領導帶隊,深入各鄉鎮街調查摸底,確保救助對象不錯不漏;二是初審關,了解申請對象家庭情況,重點了解生產經營收入、外出務工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三是審核關,成立評議小組,進行民主評議,杜絕優親厚友現象發生;四是審批關,按照規定時間進行審批、張榜公布。全區已形成了村委會核實、鄉鎮審核、民政局審批三級審定和三榜公示的審批機制。
為了確保農村低保工作的順利實施,區民政局積極爭取區委、區政府領導和區財政、監察等部門的重視和支持,積極籌措低保資金,經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我區的農村低保金全部納入區財政年度預算,并按照市區財政4:6比例負擔。在保障農村低保對象基本生活的同時,我們還爭取教育局、衛生局、工商局、地稅局等相關部門支持,在子女就學、治病醫療、務工經商等方面給予低保對象相關的優惠減免政策。
我區的城鄉低保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和經驗,但離上級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我們決心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強化舉措,為構建江夏和諧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