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部丰满熟女富婆视频,托着奶头喂男人吃奶,厨房挺进朋友人妻,成 人 免费 黄 色 网站无毒下载

首頁 > 文章中心 > 正文

民政局投資工程項目管理制度

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民政局投資工程項目管理制度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民政局投資工程項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所稱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是指使用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和政府融資性建設資金投資建設的項目。財政性資金包括:市財政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預算內其他各項支出中用于基本建設項目的資金、財政預算外資金中用于基本建設項目的資金、納入財政支出管理的專項基金中用于基本建設項目的資金、上級用于基本建設項目的配套資金、土地和國有資產出讓金及其他政府性資金。

第二條為加強我市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學、民主的政府投資項目決策機制,規范政府投資建設程序,充分發揮專業化組織的技術和管理經驗,提高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更好地實現“投資、質量、進度”三大控制目標,按照“投資、建設、管理、使用”彼此分離、互相制約的原則,根據《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20號)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政府投資的經營性項目應當組建項目法人,負責項目的建設、管理和運營。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兼任項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政府投資的非經營性工程項目實行建設制度,進行統一建設和專業管理。政府工程管理中心(簡稱工程中心)是政府專設的政府工程專業化代建管理機構。凡總投資規模在100萬元以上的政府投資非經營性工程項目(除交通、水利項目外)的建設,全部由工程中心作為建設單位,代表政府行使業主職能,實施專業化集中管理,竣工驗收合格后移交項目使用和管理單位(以下簡稱項目單位)。

交通、水利建設項目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的精神,比照本辦法組織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按各自職責對政府投資項目規劃選址、投資決策、計劃審批、資金使用、建設實施、竣工驗收、資產移交、后評價、稽察監督等進行全過程的管理。

市發展和改革局(以下簡稱市發改局)負責年度市級政府投資項目計劃的編制和項目前期審批等綜合管理工作;

建設局負責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建設行政審批與管理,對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實施日常監管和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監督;

財政局根據年度投資計劃和市人代會批準的年度財政預算,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概(預算)的審定、工程竣工結算的評審和財務決算的審核以及對使用政府投資項目資金實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的監管;

審計部門負責依法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概、預算的執行情況和竣工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市規劃、國土、環保、人防、消防、監察及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協同管理和監督。

第五條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管理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嚴格執行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程序,禁止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

(二)部門之間合理分工,協同共管;

(三)政府投資項目必須堅持以評審控制概算,以概算控制預算,以預算控制決算的原則;

(四)嚴格執行項目法人制、項目責任人制、工程發包招標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工程建設監理制、工程質量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責任制;

(五)投資項目的決策必須堅持民主化和科學化的決策制度,實行集體決策;

(六)建立工程項目保廉體系,實行廉政責任制。

第二章計劃和審批

第六條政府投資項目應當編制年度計劃。編制政府投資項目年度計劃應當堅持政府投資規模與財政的承受能力相適應,遵循量入為出、綜合平衡的原則。立足當前,兼顧長遠,平衡維護、償債和建設的關系,集中資金保證重點建設。重點投向公益性和基礎性項目,優先安排掃尾竣工項目,確保續建項目合理支出。在編制政府投資項目年度計劃中,應當預留一定數額的資金,作為增補項目的資金來源。

第七條市級政府投資項目年度計劃,對單個投入超過10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項目單位于每年十月末提出下年度政府投資項目計劃建議,市發改局會同市財政部門進行綜合平衡后,結合政府可用財力提出政府投資項目下年度計劃草案,報市政府審定;對投資額超過2000萬元、社會影響較大的項目,由市發改局會同市財政、規劃、國土、建設、城管、工程中心、環保、人防等部門提出單個項目評審意見,按照規定程序確定。

第八條年度政府投資總量由市發改局和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按照項目類別編制基本建設年度投資計劃,列入同年度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報市政府審定后,經市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執行。

年度投資計劃依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政府投資項目前期工作完成情況和經市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年度政府投資總量進行編制,并按有關規定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后下達執行。

第九條項目建議書或可研報告和投資估算已獲批準的項目,方可作為新開工項目列入年度投資計劃。暫不符合新開工條件又確需列入當年年度投資計劃的,作為待安排項目列入年度投資計劃,在條件具備后方可納入正式年度計劃執行。項目建議書批準后,根據需要按規定在年度政府投資項目計劃內先安排前期費用。

第十條年度投資計劃安排的政府投資由市財政部門按預算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政府投資項目年度計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項目投資總額;

(二)新開工項目的名稱、建設規模、建設內容、總投資、建設周期及分年度投資額、項目單位、建設單位;

(三)續建項目名稱、年度投資額和建設內容;

(四)擬安排的政府投資項目前期費用;

(五)其他應當說明的情況。

第十二條政府投資項目年度計劃經市政府批準后,必須嚴格執行;未經規定程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

政府投資項目年度計劃在執行過程中確需調整的,由項目單位或建設單位提出,經市發改局征求市財政部門意見后批準,但原則上項目累計安排資金不得超過計劃規定的項目投資總額;超過計劃規定的項目投資總額的,須報市政府批準。

第十三條政府投資項目投資管理程序:

(一)編制政府投資中長期規劃。市發改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組織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政府投資項目規劃,開展相關前期工作。政府投資項目實行項目儲備制度,并向社會公示;

(二)編制和下達年度投資計劃;

(三)編報和審批項目建議書;

(四)編報和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

(五)編報和審批初步設計;

(六)編報和審批竣工財務決算;

(七)組織竣工驗收和后評價。

以上程序由發改局視項目性質、建設規模、建設條件適當簡化或合并。

第十四條政府投資主要用于關系公共安全和市場不能有效配置的經濟和社會領域,項目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符合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

(二)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相關行業規劃;

(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規定;

(四)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投資來源基本確定。

第十五條項目建議書由項目單位提出,市發改局審批。項目建議書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

(一)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和依據;

(二)初步確定的規劃選址、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建設標準及其依據;

(三)項目總投資及需要政府投資的理由;

(四)初步確定的建設用地規模、環保要求以及其他相關材料;

(五)項目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等初步分析。

第十六條市級政府投資項目的立項申請由市發改局按有關規定征求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專業審查意見后,對符合立項條件的,按照國家規定的審批權限審批或向上級發展改革部門轉報。

經營性項目在項目批復中應按有關規定確定項目法人;非經營性項目在項目批復中確定項目的項目單位和建設單位。

對城市景觀、市民生活和生態環境的建設與保護有重大影響的政府投資項目,立項審批前應當以聽證會或其他方式廣泛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

第十七條立項申請經批準后,項目單位方可依次進行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等前期準備工作。非經營性項目建設單位協助項目單位完成前期準備工作。

項目單位應當依法委托有相應資質的機構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取得規劃、土地、環保和行業準入等方面的預審意見,報市發改局按有關規定征求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專業審查意見后審批或轉報。

可行性研究報告應當按規定對建設項目在技術、工程、資金來源和經濟效益及其環境影響方面進行全面分析論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編制項目招標工作方案。

第十八條可研經批準后項目單位應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依照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初步設計。

項目初步設計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按權限審批。對總投資500萬元以下的項目可免去初步設計審查程序。項目總投資概算由市發改局審核后審批。初步設計概算超過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的總投資10%或建筑面積超過批準面積的5%的,項目單位應當按程序重新報批。

第十九條政府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和2000萬元以上的公益性和經營性項目,市發改局組織專家或者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論證后批復;涉及規劃、國土、建設、環保、消防等內容的,由有關主管部門進行規劃、用地、施工、環境影響評價、消防等審批。重大項目應當向社會公示。

政府通過組建政府投資項目咨詢專家庫,為政府投資項目提供專家咨詢支持。

第三章建設管理

第二十條工程中心代建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主要是總投資規模在100萬元以上的非經營性的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建筑工程項目;實行代建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一般從圖紙設計開始,到竣工驗收結束。

在工程承接上工程中心以政府文件(政府指令、會議紀要、領導批示)為依據,項目單位將項目所有前期資料移交代建單位。在工程代建期間,工程中心全權負責代建項目的建設管理,負責工程的質量、進度及投資控制。項目設計、施工、監理及其他各參建方應服從工程中心的統一協調和管理。

第二十一條交由工程中心管理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要嚴格執行項目責任人制度,制定公開的項目責任人選拔制度,每個項目都要確定責任人,200萬以上項目要成立項目部,項目責任人要報上級黨委任命,簽訂責任狀,在項目結束后根據項目評價對照責任狀進行獎罰。

第二十二條建設單位必須按照代建項目的立項、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批文件的要求,嚴格遵守基本建設程序及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嚴格執行有關技術標準、規范、規程,節約投資,安全生產,確保工程質量,按期完成建設任務。

第二十三條項目單位的主要職責:

政府投資項目未確定項目單位的,由項目主管部門履行項目單位職責。

(一)提出年度建設計劃,報有關部門審批;

(二)負責辦理、提供項目立項審批文件。市發改局在立項批復中明確項目法人或項目單位和建設單位;

(三)負責辦理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報批,并辦理或協助辦理土地征用、房屋拆遷、規劃、消防、施工、園林綠化與市政接用等審批手續;

(四)根據項目建議書批準的建設性質、建設規模和投資總額,提出項目使用功能配置、建設標準及主要技術指標等;

(五)組織項目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文件編制和修改工作,提出合理的設計概算并報有關部門批準;

(六)參與項目招標活動,監督工程建設;

(七)負責自籌建設資金的籌措;

(八)參與項目設計的審查工作,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合理性提出建議;

(九)參與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協助代建機構做好項目建設有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代建單位的主要職責:

(一)協助辦理(項目單位明確的)或辦理(項目單位不明確的)項目報批、土地征用、房屋拆遷、規劃、消防、施工、園林綠化與市政接用等審批手續;

(二)組織施工圖設計、報審;施工圖設計工作深度必須達到國家有關規定;

(三)依法組織施工、監理和工程主要設備材料選購招標活動,根據代建項目特點、大小確定自行招標或委托招標和評標方式,依法組織工程招標;

(四)負責有關合同的洽談、簽訂和合同履約管理;

(五)按項目進度提出投資計劃和進度用款報告,按時向市政府、市財政局、項目單位和有關部門報告工程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

(六)審查項目資金的核撥,嚴格按概算控制工程總投資;編制工程決算報告,經市財政局審核后,報市政府審批;

(七)組織及申報工程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初步審核工程決算,并報有關部門審批;會同項目單位共同組織交接驗收,負責將項目竣工及有關技術資料整理歸檔移交,按批準的資產價值向項目單位辦理資產交付手續;

(八)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備案,并接受有關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

(九)負責代建項目保修期內的維修和交付工程的信息反饋工作。

第二十五條代建程序

(一)實行代建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其投資規模、建設標準由項目單位提出意見,經市發改局會同相關部門審核(必要時進行專家論證),在立項審批文件中予以明確。

(二)代建項目由項目單位與代建單位實行交接制。辦理交接手續,明確代建范圍、投資概算、建設工期和雙方的權利、義務等相關內容。

(三)代建項目投資根據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預算、預算控制決算的原則,嚴格按照批準的概算實施投資控制,實行限額設計。概算經批準后原則上不得變動,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調整概算的,報原審批部門批準后可作調整:

(1)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災害;

(2)國家重大政策調整;

(3)設計方案或者設計有重大變更;

(4)受地質等自然條件制約,施工圖設計有重大技術調整;

(5)經市財政局核準的其它變更事項。

(四)代建單位應嚴格按批準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建設標準和概算投資進行施工管理,嚴格控制項目投資,確保工程質量,按期交付使用。

(五)代建項目建成后,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和交接約定進行竣工驗收,由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對工程結算進行評審。工程驗收合格后,交項目單位使用、管理。自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結資產交付手續,市財政局、監察局負責監督。

(六)代建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建立健全有關檔案。項目籌劃、建設各環節的文件資料,嚴格按照規定收集、整理、歸檔。在向項目使用單位辦理移交手續時,一并將檔案移交給項目單位和有關部門。

第二十六條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應當嚴格按批準的設計文件施工。確需要變更設計的,影響工期不超過20天,增加造價不超過50萬元的由建設單位審核,經設計單位修改;超過50萬元的經過投資評審中心審核并報主要市領導批準;超過設計概算批復10%的經政府投資項目評審機構確認后,由建設單位或項目單位報原批準部門審批。因變更設計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總投資增加的,增加額超過2000萬元以上的,市政府應當提請市人民代表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

為鼓勵優化設計和施工方案,施工或監理單位提出合理化建議節省工程造價的,可以給予節省資金10%-30%的獎勵。

第二十七條政府投資項目嚴格現場簽證審批制度。因發生特殊情況并且非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內容及工程量的增減,可以現場簽證。應當由施工單位提供相關資料,在簽證工程內容和工程量發生時,五萬元以下的由建設、設計、監理單位共同確認,五萬元以上的必需經財政投資評審中心確認,逾期補簽的無效。

經簽證并確認的工程內容和工程量的變更,增加金額超過合同金額的5%,或累計增加金額超過50萬元的由建設單位提出報政府主管領導批準。

第二十八條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應依法采用招標方式選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并依法在規定的時限內簽訂書面合同,盡可能實行單價合同,以有利于工程變更和支付控制。工程造價在50萬元以下的零星工程可實行固定總價合同,工程造價在20萬元以上50元以下的,其固定總價需于合同簽訂前與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商定。

工程中心負責管理的政府投資非經營性工程項目,為提高工作效率、公平操作、合同管理規范化,在黑建造價[2007]3號文件示范文本的基礎上制定政府工程格式化合同,并由法制局和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審核后印制使用。額度在20萬元以下,采用經法制局審核的格式化合同文本的工程合同,可不再報法制局審核。

政府工程要實行履約擔保和保險制度。政府工程禁止轉包和違法分包。

第二十九條針對建筑市場中資質掛靠,投標圍標等不規行為,政府工程可實行預選承包商制度。預選承包商包括施工、監理、設計和材料設備供應商。成立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督站、工程中心、監察、法制、項目單位代表、專家代表組成的承包商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由主管建設的市領導擔任。依據公開的《預選承包商管理辦法》對企業的資質、財務能力、技術能力、管理能力、質量保證和信用記錄等進行審查,對預選承包商實行動態管理。

第三十條政府工程招標在預選承包商中選擇,不用再進行資格審查。如設有標底,標底應按規定編制并報審;采取無標底招標的,應在招標文件中公布招標控制價。

對于具有通用技術、性能標準的土石方、綠化等簡易工程實行最低價中標;對于技術難度不大的非簡易工程實行合理低價法評標,以上二種情況采取中標價與標底價差交履約保證金的辦法來約束。

對于技術復雜、施工難度較大的工程采取綜合評標法,但商務標比例不低于60%,當招標人設有標底時,按招標人標底和有效投標報價的加權平均值下浮2%到4%方式確定標底,招標人標底所占權重系數不低于50%,具體由招標人確定。

第三十一條政府工程發包必須公開招標但特殊工程除外,特殊工程是指涉及國家安全秘密的工程、應急建設工程和搶險救災工程。對于不宜公開招標的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的工程采取邀請招標方式確定中標人;應急工程為完成重大政治、經濟、外事活動而急需配套的工程,經市長辦公會議認定后,建設單位在預選承包商中選擇三家比選確定;搶險救災工程由搶險救災指揮部直接在預選承包商中指定并明確工程計價和結算原則。

第四章資金管理

第三十二條政府投資項目建設資金由市財政局統一負責管理。負責資金撥付,并對資金使用情況實施監督,對工程預結算、竣工財務決算實施評審和審核。

爭取國家和省發改委補助資金的項目,由市發改局對項目補助資金負責管理,按照工程形象進度撥付,并對資金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項目確定后,前期費用先由項目單位和建設單位提出項目建設計劃和資金使用計劃,由財政局審核,市分管領導審查,政府主要領導簽批,撥款至建設單位。建設單位按規定程序支付,財政局監督審核。

工程費用按合同和進度撥付,工程在建階段按不高于已完合格工程計量的80%付款;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付款不大于90%;經市財政評審中心審核后,方可按合同約定支付除質量保證金外的其它款項。保修期期滿,最終驗收完成后才可付清余款。

工程費用實行財政直撥制。由市財政局根據下達的年度投資計劃、年度支出預算、工程進度、相關合同、審價結果等,直接撥付給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和設備供應商及相應的收款(用款)單位。

自籌資金及其它配套資金由項目單位根據下達的年度投資計劃按比例交由財政局統一實行直接撥付。相關單位應及時將建設資金劃撥至市財政局設立的專項工程資金賬戶,由市財政局負責督促。

財政局負責對項目預算、資金申請、賬戶管理、資金使用、財務報表等進行審查和監督。審計、監察等有關部門對項目資金撥付進行監督。

第三十三條項目的投資計劃和年度支出預算下達給項目單位的,由項目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單獨設帳,做好會計核算工作;若投資計劃和年度支出預算直接下達給代建單位的,由代建單位按照國家基建財務會計制度,單獨做好建帳核算工作。

第三十四條項目管理費為建設單位在項目前期、實施、驗收階段發生的管理費用,代建項目的管理費用以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為基礎,根據項目投資規模,按1%~3%累進提取,并在交接手續中明確。通過優化設計或施工方案(在不降低標準、工程內容和保證工程質量條件下)和強化管理所節約建設資金的10%提取做為節約資金獎勵,獎勵資金從項目管理費節余資金中開支,但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管理費的30%,其它節余資金上交財政局。市財政局依照規定對項目管理費用實施管理。

第三十五條代建單位應嚴格執行財務會計制度,對專項工程資金實行??顚S?,嚴格資金管理,根據財政等相關規定核付前期費用和工程費用,并進行資金核算。市財政、審計等部門根據工程進展不定期進行核查。嚴格按照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財建[20*]394號)及《財政投資評審管理暫行規定》(財建[20*]591號)實施管理和監督。

第三十六條工程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由市財政局審核。工程竣工報告經建設單位認可一個月內,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供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結算資料;建設單位在收到結算資料后一個月內給予核實,并上報市財政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對審核資料完備的單項工程結算,在三十日內出具審核意見;單項工程結算后,建設單位應當及時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并報財政審核,作為辦理資產移交和產權登記的依據。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提供結算資料進行嚴格核實,施工單位明顯虛報假報的,對施工單位給予不良記錄;監理和建設單位不經核實上報或上報結果審減超5%的,要追究建設單位相關人的責任,對監理單位給予不良記錄。

第三十七條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接受財政局委托,按財政部財建[20*]591號文件,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進行評估和審查。評審建設單位在項目管理過程中,是否符合基本建設程序;是否遵守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合同制、工程監理制等基本建設管理制度;是否嚴格執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工程造價是否符合批準概算等,并出具評審報告。對工程概、預、結、決算在建設單位審核的基礎上進行評審,財政投資評審中心的審定結果為最終結算依據。

第三十八條政府投資項目應當及時辦理產權登記,由財政部門負責。建設單位和項目單位應于竣工決算編制完畢并經市財政部門審核后三十日內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九條市發改局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已竣工的重點項目進行竣工驗收和后評價,評價內容包括前期工作、組織實施、工程質量、投資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條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計劃執行情況依法進行監督。

第四十一條市發改局負責監督檢查政府投資工程項目計劃的執行,并向市政府報告執行情況,依法對重大工程項目實施稽查;市政府應當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政府投資項目計劃的執行情況。

第四十二條市審計機關依法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市審計機關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竣工決算的審計結果,對建設、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單位均具有約束力,并作為有關單位辦理工程決算和財務決算的依據。

對于重點項目市審計機關應當進行專項審計和跟蹤審計,并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依法處理。

第四十三條項目單位、建設單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名稱和責任人姓名應當在政府投資項目的施工現場和建成后的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的顯著位置標示。

第四十四條市監察、審計等有關部門對代建項目進行稽查、審計和監察。市監察部門可派駐人員進入市工程中心辦公。政府投資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單位要與工程施工單位簽訂《廉政合同》。在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管理中先期實行《廉政保證金制度》和《項目法人和項目責任人責任獎罰制度》。

第四十五條市財政部門依法對政府投資項目實施財務監督。財務監督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委派會計或財務總監進行。

第四十六條對參與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建設的單位,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職責分工建立信用記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

(一)建設咨詢機構在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咨詢評估中弄虛作假,或者評估結論嚴重失實的;

(二)設計單位不按基本建設程序和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總投資概算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情節嚴重的;

(三)施工單位不按批準的施工圖和有關建設規定組織施工情節嚴重的;

(四)施工單位轉包或違法分包建設工程的;

(五)監理單位不按國家有關規定履行職責情節嚴重的;

(六)招標機構違背國家有關招標規定的;

(七)施工單位、設備供應商、商和項目監理單位在向建設單位申請支付工程款時,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八)工程中心履約評價不合格的;

(九)違背國家、省和市政府有關建設管理規定的。

被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之日起5年內,項目單位和工程中心不得委托其承擔政府投資項目的相關工作。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設置并公布舉報電話號碼及其他投訴舉報方式。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舉報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管理中的違法行為。對舉報屬實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政府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一)違法批準可行性研究報告的;

(二)違法批準初步設計文件的;

(三)違法批準開工的;

(四)違法撥付建設資金的;

(五)出具虛假專業審查意見的;

(六)其他嚴重違反本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四十八條項目單位和代建單位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追究責任:

(一)未經批準擅自開工的;

(二)擅自變更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標準,致使工期延長、投資增加、工程質量不合格的;

(三)未依法組織招標的;

(四)轉移、侵占或者挪用建設資金的;

(五)未經竣工驗收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

(六)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行為的。

第四十九條中介機構在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初步設計、咨詢評估以及概算、預算、決算編審時弄虛作假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在三年內不得從事政府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初步設計、咨詢評估以及概算、預算、決算編審工作;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市財政投資建設項目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的,依法追究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一條國家機關及有關單位的工作人員在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主站蜘蛛池模板: 白银市| 察隅县| 西贡区| 修文县| 饶河县| 郁南县| 苗栗市| 鄂伦春自治旗| 灯塔市| 新泰市| 信宜市| 广南县| 甘孜| 安泽县| 扶余县| 乾安县| 赤城县| 深泽县| 吴桥县| 霍邱县| 建瓯市| 庐江县| 永修县| 漯河市| 桓台县| 马鞍山市| 永丰县| 淮安市| 洱源县| 康定县| 老河口市| 商水县| 斗六市| 通城县| 河南省| 张家港市| 湟源县| 犍为县| 苍山县| 云林县| 淮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