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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快推進城鎮化步伐,進一步提升中心城市綜合服務功能,全力實施好今年中心城市建設工程,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市第二次黨代會和市二屆人大一次會議精神,按照“推進新跨越、建設新*”的總體思路,堅持“規劃、建設、管理、經營、鞏固、提高”的原則,以加快*新區開發建設步伐為重點,進一步配套完善公用基礎設施,著力擴充容量,提升功能,努力使中心城市建設邁上一個新臺階。
二、工程建設主要任務
20*年,中心城市建設工程主要包括一帶、兩區、三園、四路、五建五個方面,概算總投資6.51億元,其中政府直接投資2.31億元,社會投資4.2億元。
一帶:*大道旅游景觀帶建設,工程概算8980萬元。主要工程有四項:
1、*大道景觀綠化工程:按照大道景觀綠化設計要求,實施道路南北兩側綠化及景點設施建設。工程概算投資3900萬元,需征用土地300畝。該工程建成后,景觀綠化總面積將達到785畝,與道路南北兩側建成的10多個景觀設施相映襯,從而形成*大道旅游景觀帶。該工程南北兩側的綠化由市林業局負責實施;隔離帶綠化及景點設施由市城市建設工程總指揮部負責實施。
2、*千畝水面建設工程:在*大道北側河堤治理的基礎上,對*至*大橋段的河床河堤進行綜合治理,清理河道亂堆的沙丘,平整河床,設置多級橡膠壩,形成千畝*水面。工程概算投資3900萬元。該工程由市水務局負責實施。由分管領導組織有關方面進一步進行考察、論證,做好規劃設計等前期準備工作。
3、*大橋建設工程:沿*路橫跨*修建*大橋,概算投資1000萬元。該工程由市交通局負責實施。
4、*渡槽改造工程:對白廟提灌站渡槽加寬改造成人行通道并形成水面空間景觀,工程概算投資180萬元。該工程由市水務局負責實施。
兩區:廣成路經濟適用住房小區和桃園小區綜合開發。工程總概算14億元,計劃分期實施,20*年計劃完成投資3.5億元。
1、廣成路經濟適用住房小區建設:該小區東臨新科路,南接*路,西至廣成路,北連*大道,占地面積400畝,規劃建筑總面積53萬平方米,工程總投資概算4.12億元,20*年計劃建設20萬平方米,概算投資2.5億元。該項目由市建設局負責,按照統一規劃、市場運作的方式組織實施。同時,在甘溝路修建廉租住房200套,解決城區困難居民的住房問題,由*區政府負責實施。
2、桃園小區綜合開發:該小區位于*大道至*大道桃園路兩側,總占地673畝,由六個不同的組團組成。開發建設高檔商住小區并配套建設商業步行街。采取市場運作的方式,實行統一規劃,板塊開發,一次性競標,分年度建設。20*年計劃投資1億元,完成土地統征、范圍界定、掛牌出讓等工作。
三園:*公園東擴續建、新區綠地公園建設和南山公園改造。工程概算7150萬元。
1、*公園東擴續建工程:概算投資1600萬元,主要實施*書院、古城墻、望樓、思雨閣、湖心亭等仿古建筑,總建筑面積7200平方米,治理二級臺地,完成公廁、綠化、亮化等配套工程。由市城市建設工程總指揮部實施。
2、新區綠地公園建設工程:東臨仁愛路,南接*大道,西至博愛路、北接*路,占地總面積199.7畝,工程概算總投資4550萬元。計劃分年度實施,20*年完成拆遷征地、規劃設計等前期準備工作。由市城市建設工程總指揮部實施。
3、南山公園改造工程:依照市城市總體規劃,重點做好公園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在此基礎上,按規劃對園內的公共設施進行改造完善,鋪設雨污水管道、實施綠化、亮化等配套工程,提升公園綜合使用功能。工程概算1000萬元。由*區政府組織實施。
四路:即果園北路、興北路、*路、定北北路四條南北向道路,道路總長3.74公里,總占地面積237.5畝,概算投資6973.5萬元。由市城市建設工程總指揮部實施。
1、果園北路建設工程:南接*路,北至*大道,全長650米,道路寬度30米,主車道15米,兩側人行道各7.5米。
2、興北路建設工程:南起*大道,北至*大道,全長1*8米,規劃建筑紅線40米,道路寬度30米,一塊板路面,主車道寬度15米,兩側各7.5米人行道。
3、*路建設工程:南起*大道,北至*大道,全長1231米,規劃道路寬度*路以南為90米、以北為30米。
4、定北北路建設工程:南起*路,北至*大道,全長780米,道路寬度30米,控制紅線40米。
五建:主要包括城市基礎設施、市場建設、背街小巷改造、便民公廁建設等五個方面的工程,工程概算投資7040萬元。由*區政府組織實施。
1、城市污水回用工程:該項目為在建工程,總投資1.42億元,20*年計劃完成投資1500萬元,年內全面完成雨污水分流,與華能電廠二期改造一并考慮,接通污水管網進廠處理,并通過項目竣工驗收。
2、城市集中供熱工程:該工程總投資9262萬元,20*年計劃完成工程投資1200萬元,主要是結合城市新區開發,實施新城區住宅小區內供熱管網的前期配套,建成供熱站及部分管網工程。
3、市場建設工程:采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方式,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功能配套、方便群眾”的原則,改造新建10個專業市場及便民市場,工程概算投資2400萬元。
4、便民道路工程:按照“統一規劃設計、統一質量標準、統一調度管理、統一技術驗收”的原則,對城區10條背街小巷進行改造,工程概算投資1640萬元。
5、公廁建設工程:采取政府主導、社會支持、誰投資誰受益的方式,新建便民公廁10座,概算投資300萬元。
繼續實施好20*年的續建工程。包括*書院、湖心亭、思雨閣、望樓的建設和二級臺地綠化、老公園道路改造和保豐路建設工程。
按照“創建省級園林城市實施方案”的要求,做好20*年城市道路和城市林地、林帶、廣場、公園的綠化和城市美化、亮化工程。
三、工程實施的主要途徑
(一)分工負責。在市城市建設工程總指揮部的統一規劃、統一組織調度下,由市、區兩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鄉鎮按照分解的任務,分工負責,抓好實施。工程建設費用按“誰實施,誰承擔”的原則各自分擔。
(二)項目支持。由市發改委負責,協同建設、交通、林業、水務等部門做好*大道景觀綠化、*水面、*大橋等建設項目的可研、立項工作,積極爭取國家和省上的專項資金扶持。
(三)貸款啟動。按照“適度舉債,加快建設”的原則,進一步整合城市資產,優化篩選、打捆包裝新的貸款項目,繼續爭取交通銀行、開發銀行和商業銀行的貸款支持。
(四)經營土地。把增加土地經營收益作為今年城市建設和清償貸款的主要手段,實施桃園小區、廣成路小區、來遠路小區、百興集團小區、*大道南側縱伸100米范圍內等區域建設用地的拆遷統征,加大招、拍、掛力度,土地收益原則上全部用于工程建設。
(五)市場運作。要繼續探索城市市場經營的有效模式,特別是對城市公廁、市場、園林、綠化、集中供熱、垃圾處理等公益性項目,要全面放開市場,按照“誰投資、誰管理、誰收益”的原則,鼓勵吸引社會資金投資建設。要繼續執行“以建設帶開發、以開發促建設”的城市市政公益建設優惠政策,在城市建設中,凡開發商在道路兩側開發修建商貿設施或住宅小區的,必須承擔該區域內道路拆遷、綠化及其它配套設施建設任務;繼續對城市公交線路、戶外廣告等城市公共資源實行特許經營,拍賣經營權,收益用于城市建設。
(六)財政補助。加大財政對城市建設的扶持力度;全面征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嚴格收費減免;確保城市維護費及專項資金的足額及時撥付。
(七)社會參與。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的方針,廣泛動員各部門、單位和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城市綠化、美化、亮化等工程建設,為中心城市建設工程的順利實施貢獻力量。
四、拆遷安置及土地開發政策
(一)房屋拆遷補償及安置政策
今年工程建設中涉及的房屋拆遷,嚴格遵守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甘肅省《拆遷管理辦法》和建設部《城市房屋拆遷評估指導意見》,補償標準原則執行平政發〔20*〕20號文件精神。
1、凡占壓道路紅線的行政、事業單位房屋,原則上不予補償,由產權單位自行拆除,土地無償退出。
2、對符合規劃要求的原有道路無償占用,不予補償。
3、對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性建筑,一律自行拆除,不予補償;尚未到期的臨時性建筑,結合剩余期限給予適當補償。
4、城市居民房屋拆遷:房屋按同類標準補償,土地按征地指導價給予適當補償;確需劃地安置的,房屋按標準補償,土地按居民宅基實際占地(含建筑物占地)面積,在規劃的安置區“占一劃一”,由被拆遷戶按規劃自行修建,土地使用權歸被拆遷戶所有。
5、城市規劃區農民房屋拆遷,參照執行規劃區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的相關政策。對需劃撥宅基地的農戶,房屋按同類標準補償,土地按征地指導價補給村、社,由所在村、社按統一規劃修建農宅小區或村民住宅樓,互找差價后合理分配;對被拆遷農戶自愿放棄劃撥宅基地、享受一次性貨幣補償的,經村委會同意,房屋按標準補償,土地按市政府確定的征地指導價,結合農民宅基實際占地(含建筑物占地)面積進行適當補償。
6、拆遷鄉、村、社集體房屋,房產按標準補償,土地按指導價統征。
7、拆除私營企業房屋,房屋按標準補償,自行拆除。土地按取得來源,屬集體性質的按指導價統征;屬國有劃撥的,無償退出;屬出讓取得的,按合同出讓價結合土地剩余年限給予相應補償。
8、拆除直管公房,房屋由現住戶自行拆除,材料歸其所有,土地使用權無償收回后,按《房屋使用證》載明的建筑面積“拆一還二”,在安置區無償劃地安置。
9、對房屋交錯分布,占地尚未確權登記的“大雜院”,其占地面積由共用戶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按所處地段和確權房屋面積,采取均攤的辦法,連同房屋給予一次性貨幣補償。
10、對積極配合拆遷,按“協議”規定時間提前完成拆遷任務的拆遷戶,可按拆遷在證房屋面積給予一定獎勵。
(二)土地征用、開發及失地農戶安置政策
1、因道路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占用的集體土地,區分用地現狀性質,限價征用,分類補償。具體由市土地局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調研分析,合理測算后提出征用補償意見,報市政府審定公布后執行。
2、因政府收購儲備土地涉及征用集體土地的補償,仍執行平政發〔20*〕92號文件標準。
3、*大道南側,凡能整體開發的地段,按規劃由市土地儲備中心統一儲備,面向社會,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積極為城市建設籌集資金。
4、道路兩側拆遷后騰退的國有土地,無償劃撥為道路用地。
5、對因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土地收購失去宅基地的農戶,由市政府按照城市規劃要求,修建一批經濟適用住房或就近征用并劃撥住宅用地,交由村社組織集中修建安置住宅樓,一次安置到位,避免重復拆遷。對不愿意集中安置的農戶,可鼓勵進保豐、甘溝安置區或在新選定的安置小區內安置,結算差價后,享受居民的安置政策。
6、凡已經市政府審批,由*鄉有關村社實施的農民安置樓項目,必須用于因城市建設工程征地拆遷失地農戶的安置,并以成本價出售農民,不允許商品住宅開發。
7、要圍繞“城中村”改造,由市區社保、民政等部門負責,調研出臺失地農戶的社會保障政策,按照省政府辦公廳甘政辦發〔20*〕28號文件精神,與征地拆遷同步進行實施。
五、工作措施
(一)統一思想,堅定信心。今年,是實施中心城市建設工程的關鍵一年,工程量大,涉及面廣,任務艱巨。市區各部門、單位和中、省駐平各單位,都要從統籌城鄉經濟、加快*經濟社會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實施城市建設工程的重大意義,把思想認識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把力量凝聚到落實各項工程建設的目標任務上來,形成合力,全力推進。
(二)精心組織,靠實責任。工程建設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市城市建設工程總指揮部統籌調度,統一規劃設計、統一組織管理,市、區及相關部門分級分工實施。要充實加強市城市建設工程指揮部工作人員,抽調市區建設、土地、民政、社保、文化、宣傳、信訪等有關部門的領導和業務骨干,到總指揮部工作,參與城市建設工程。要建立完善指揮部工程建設管理運行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協作,上下配合,全力抓好各項工程建設任務的落實。凡涉及工程拆遷、征地、建設的市、區有關部門及*鄉、*鎮、西郊開發區、各街道辦事處,都必須服從市城市建設工程總指揮部的指揮調度,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確定專門領導,認真抓好落實,保證各項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
(三)廣泛宣傳,全民動員。市區兩級電視、廣播、報刊、網站等新聞媒體,要廣泛宣傳中心城市建設工程的重大意義、政策措施;及時報道社會各界對工程建設的愿望和呼聲,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激發廣大干部群眾熱愛*、建設*的熱情和積極性,提高市民尤其是動遷范圍內的單位、村社、居民、農戶的參與意識,積極配合工程建設。
(四)依法行政,嚴明紀律。在拆遷和建設工作中,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辦事,自覺遵守法定的拆遷、建設程序。不斷改進工作方式和方法,堅持公開、公正的辦事原則,規范建設項目管理程序。強化工作督查和工程質量監管,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及時研究解決征地拆遷建設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和問題,防止引發大的矛盾,確保社會穩定。對拒不執行政策,無理糾纏的拆遷戶,在提供周轉房后,要下硬手依法組織強制拆除。
(五)完善機制,攻堅破難。發揚艱苦奮斗、頑強拼搏、扎實苦干的良好作風,創新工作機制,注重總結經驗,樹立典型,整體推進。堅持工程調度例會制度,及時評比通報,加快工程建設進度。超前安排,集中優勢,倒排工期,加班加點,確保按計劃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六)各方配合,形成合力。計劃、財政、金融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和行業優勢,積極做好工程建設立項、爭資和融資;土地管理部門要全力做好工程建設范圍內的土地征用和出讓工作;供水、電力、通信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工程建設,做好相關地下管線的拆遷和埋設;交警部門要配合工程建設,做好交通疏導和交通管制工作;公路交通部門要全力配合工程的施工;公安、法院等部門要積極為工程建設提供有效監督和法律保障。
(七)強化管理,確保質量。市建設工程總指揮部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精心組織,統籌兼顧,優化方案,加強調度,確保如期完工。對每項工程都要按照“精、細、優、美”的要求,做到精益求精。認真落實工程管理“三法一條例”和項目法人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質量終身制、安全問責制等“五項制度”,確保工程建設優質安全高效。要嚴格工程法定的管理程序,今年實施的各項工程,包括設備采購,都要進行公開招標,并實施全過程的工程監理。要加強施工安全,完善防范措施,防止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八)重視信訪,維護穩定。由市信訪局具體負責,進一步完善征地拆遷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及時準確掌握群眾上訪動態,積極預防和化解矛盾。對到市委、市政府上訪及省上批轉下來的涉及工程建設的信訪案件,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及時安排與當事人面對面交談,認真研究解決。要建立健全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群眾信(上)訪工作中推諉扯皮,延誤時機,導致矛盾激化,影響社會穩定的人和事,要堅決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