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建設局重點通報制度完善方案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認真貫徹落實《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全省縣級以上行政機關推行重大決策聽證重要事項公示重點工作通報政務信息查詢四項制度的決定》精神,推進政務公開,進一步提高本局工作的透明度,推動本局各項工作的落實,提高機關執行力和公信力,依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點工作通報制度實施辦法》、《紅河州人民政府重點工作通報制度實施方案》和《××縣人民政府重點工作通報制度實施方案》,結合本局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通報的責任主體
本局主要領導是實施重點工作通報的第一責任人。局辦公室負責重點工作通報制度的推進和組織工作。局機關各股室、站所、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重點工作通報的配合工作。
二、通報的基本原則
重點工作通報遵循“依法依規、公開透明、全面真實、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工作通報與工作落實相結合,加強監督與行政責任相結合。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除外。
三、通報的主要內容
本局推進和完成以下重點工作,要向社會進行通報。
(一)受縣人民政府委托由本局實施的重點工作的目標、任務、責任部門、責任領導、完成時限及實施進展情況;
(二)本局工作職責范圍內年度工作重點及落實情況(包括重要決策、重大建設項目、重點工作);
(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眾切身利益以及社會公眾普遍關注的重點工作的進展情況及其成效;
(四)向社會公開服務承諾事項的落實情況;
(五)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理情況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處置情況;
(六)社會公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的處理情況及其他應向群眾通報的重要事項;
(七)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排的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建設項目重大工作活動的進展情況及成效;
(八)根據工作實際和城市建設管理需要,對市容管理和環境衛生整治所采取的重大決策、進展情況及其成效;
(九)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縣人民政府認為本局應當向社會進行通報的重要工作。
(十)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通報的其他重點工作。
四、通報方式
重點工作采取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進行通報。
(一)縣人民政府網站、本局政務網站及城區公共場所設立的信息公開欄等;
(二)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
(三)公告;
(四)其他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
五、通報程序
重點工作通報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程序組織實施。須向社會通報的重點工作,受縣人民政府委托由本局實施的,報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同意,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通報,也可委托本局通報。本局職責范圍內實施的經局務會或局長辦公會研究討論后,由局辦公室負責通報,并將工作情況每季度報縣監察局、縣政府辦督辦科備案。
屬于依申請通報的重點工作,本局認為通報的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通報后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應當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不同意通報的,不得通報。但是,本局認為不通報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經局務會研究決定,報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同意后,應當予以通報,并將決定通報的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通知第三方。屬于不予通報范圍的重點工作,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六、通報時間
重點工作的通報實行按季度通報,通報工作于下一個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前進行通報,重大突發事件應當及時進行通報。
七、通報工作的相關要求
(一)局辦公室負責重點工作通報制度的協調推進和組織實施工作,并根據公眾的合理意見改進工作,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水平。
(二)要按時公示通報內容,確保通報內容的及時性和實效性。
(三)實施重點工作通報的情況,要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通報后15個工作日內將社會各界反映的意見、建議收集整理,報送局領導和縣政府分管領導,及時落實合理化建議。
(四)通報內容應實事求是、通俗易懂,統計數據和有關資料必須真實可靠。
(五)局辦公室要針對本局的工作職能和涉及的重點工作,制定通報工作實施計劃,經局務會研究決定后,將通報工作實施計劃及相關材料于通報前15日報縣政府分管領導審批,并報縣監察局、縣政府辦督辦科備案。
八、通報工作的監督檢查
(一)局辦公室要加強對重點工作通報制度實施的督促落實,不定期對局屬各股室、站所、部門進行監督檢查,提高通報質量和通報效率,并接受縣監察局的監督檢查。對重點工作通報制度貫徹執行不力和不正確執行造成不良影響的,由縣監察局依據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并追究紀律責任。
九、本實施方案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