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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公路環境水平,鞏固200*年農村公路管養示范創建成果,經研究,確定二零零九年為全市開展三年公路環境綜合整治活動的鞏固之年,按照“建管并舉,突出安全暢通;綜合整治,突出優化環境”的總體要求,結合創建“路政示范縣”的工作目標,特制定“全市公路環境綜合整治鞏固年”活動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依照《公路法》、《江蘇省公路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按照“鄉鎮主抓、部門配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大力整治全市公路環境,鞏固建設與管養成果,基本實現“十無五化”,即公路建筑控制區內無直接影響安全和景觀的違法搭建、無新增公路違法建設、無擅自搭道口、公路用地范圍內無違法占用和堆放、無打谷曬場、無人為損壞綠化、無馬路市場、無非法挖掘、無未經審批的公路標志、無亂停亂靠,公路路面平整化、路肩整潔化、邊溝暢通化、邊坡穩定化、公路用地范圍內綠化,推進我市公路環境的明顯改善,實現“暢、潔、綠、美、安”,為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有力交通保障。
二、活動內容和要求
圍繞“公路環境意識再提高、組織力度再加大、管理水平再提升、整治效果再鞏固”的總體目標,創新思維,動真碰硬,齊抓共管,綜合整治,高要求、高標準地開展“四整治”、“四推進”活動,不斷打造高郵公路新形象。
(一)四整治
1、整治違法搭建、違法設置。拆除公路建筑控制區內,特別是公路平交道口、彎道內側妨礙安全和嚴重影響景觀形象的各類違法搭建,拆除公路兩側影響交通視線、影響景觀的戶外廣告、非公路標牌等,拆除不符合規定的道口。
2、整治亂堆亂放、占道經營。清除公路用地范圍內亂堆亂放、開荒種植、打谷曬場、占道經營、亂倒垃圾、亂拉亂掛,清理車輛占道進行商品交易等各類馬路市場,規范公路兩邊商業攤點、修車點、洗車點、水產品交易點的經營行為,扶正、清理公路沿線歪斜或廢舊電力桿線。
3、整治邊溝邊坡、修繕公路設施。修整破損標志標線和標牌、破損安全隔欄桿、不齊全的橋梁欄桿,調整不準確、不齊全的公路交通標志、褪色上銹的標志,標志桿歪斜損壞的進行維修更換。整平拆除的建筑垃圾,整治清理邊溝,整治不穩定邊坡,補植公路綠化,對公路兩邊行道樹進行補缺修整,清除路面雜草、雜物等,對公路進行美化、綠化,達到整潔、順暢。
4、整治公路集鎮段。公安、交通、水務、建設、國土、工商等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按照“統一部署、聯合執法、分組落實”的原則,切實履行職責,對集鎮段的公路環境開展有效整治。公安部門要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大力整治公路違法設攤、打谷曬場、違法堆放及車輛亂停亂放等影響交通安全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公路沿線經商業主的《營業執照》和集貿市場的《市場登記證》要依法嚴格控制,并加強規范和管理;建設、國土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要把好公路兩側規劃和建設項目審批關,嚴格控制公路兩邊的建設,要制訂公路沿線的路邊店、集市貿易場所逐步轉入集中經營區的規劃,嚴格審查城鎮和村莊規劃,防止在編制或修編總體規劃時向公路兩邊擴展,把公路變成新的街道;交通部門要加強巡查處置和日常路政管理,杜絕違法建設、亂挖亂埋管道和桿線、馬路市場、路邊堆積物、擅自搭建、設置非標等現象反彈。公安、交通、工商、城管和鄉鎮人民政府要通力協作,對沿公路住戶、經營戶實行“門前三包”,即包衛生整治、包路面暢通、包邊溝暢通,抓好源頭管理和組織協調。對縣道重點村莊集鎮段開展集中整頓治理,形成嚴抓共管的工作氛圍。
(二)四推進
1、推進路政管理示范縣創建。深入發動,廣泛宣傳,營造政府大力支持、各部門積極配合、社會普遍理解、百姓高度認可的路政管理環境;科學組織,統籌安排,建立穩定高效的公路保護長效機制,提高公路的通行能力,安全品質、服務水平和執法威信,打造生態、人文景觀路。
2、推進預防性管理養護。加大巡查密度,對新建拓寬改造的公路要超前介入,預防控制損路、侵占、毀綠、違法建設等傾向性、苗頭性問題,特別是對桿線和管道埋設的控制;對公路病蟲害、橋梁、安全設施、綠化、邊溝等進行預防性養護,見縫就灌、見坑就補、有水就疏、有病早治早維修。
3、推進公路路肩砂石化。按計劃編制分期分批全面推進路肩砂石化,路肩要求達到1.5m,砂石化寬度不得小于75cm,厚度不得小于4cm,確保公路的通行能力。
4、推進路田、路莊分離。有利于明確公路用地范圍,逐步收回林權,統一栽植、統一樹種、統一管理,打造綠色通道,有效地保護鄉村公路的路產路權。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公路環境綜合整治鞏固年活動領導小組,由市委常委、副市長王正年任組長,市交通局長曹葉林任副組長,市建設局、城管局、國土局、水務局、農林局、公安局、環保局、工商局、廣電局、供電公司、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以及各鄉鎮人民政府的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曹葉林,副主任陳仁梅、陳祥、姚軍,辦公室設在公路站。各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也要結合實際,成立相應機構,具體負責整治工作。
四、實施步驟
活動的組織工作在市公路環境綜合整治鞏固年活動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督促、檢查、指導考核工作。鄉村公路環境綜合整治,由轄區鄉鎮人民政府直接組織實施,市公安、交通、水務、建設、國土、農林、工商等部門配合綜合執法。國道、省道、縣道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由市交通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與轄區鄉鎮人民政府共同組織實施。全市公路環境綜合整治鞏固年活動,采取鄉鎮自查與市檢查相結合,相關職能部門與鄉鎮會戰相結合,治理整頓與規范管理相結合,集中整治和長期治理相結合。分為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3月1日—4月1日)
市公路環境綜合整治鞏固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建立部門、鄉鎮、村三級責任體系,一級抓一級,層層推進。各鄉鎮人民政府把公路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列入鄉鎮政府工作目標,抽調得力人員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制定計劃落實責任,及時動員和部署綜合整治工作,開展專題研究,明確整治范圍、整治任務、整治標準,組織制訂詳細可行的整治方案,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簡報等,大造輿論聲勢,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有針對性地發放問卷調查,營造良好的公路環境整治氛圍。
(二)綜合整治階段(4月2日—8月底)
各鄉鎮、各職能部門按照活動的目標要求,在完善方案的基礎上,落實責任,上下結合,突出重點,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大力組織整治行動,促進公路環境大改變、大提升。
(三)檢查提高階段(9月1日至11月底)
公路環境綜合整治鞏固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組織督查,推廣先進經驗,對整治不力的鄉鎮進行通報,并根據需要組織綜合會戰。9月底,各鄉鎮人民政府依據綜合整治的總體要求,結合整治驗收情況,對照整治工作標準,組織自查自驗;10月底前,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分析剖解,查缺補漏,采取積極措施加以解決,并及時反饋信息;11月,對公路環境綜合整治鞏固年活動進行總結,并將總結報告和相關資料報送市公路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領導小組將根據公路環境綜合整治要求,對整治工作統一組織檢查考核。
五、考核獎懲
依據考核評比結果,對在公路環境綜合整治鞏固年活動中組織有力、成效明顯的鄉鎮和部門分別給予表彰獎勵,設一等獎2名、二等獎3名、三等獎4名,分別獎勵1萬元、7千元和3千元,對工作不力,未取得成效的鄉鎮和部門,將予以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