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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有關精神,扎實推進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探索我市鄉鎮(街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新模式,有效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縣(市)創建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精神,現就我市開展食品安全示范鄉鎮創建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1、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總體目標,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突出重點、整體推進”的工作方針,以食品放心工程為基礎、“三網建設”為重點、專項整治為手段、增強綜合監管能力為保障,扎實開展食品安全示范鄉鎮創建工作,全面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努力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為建設“平安*”、構建和諧社會作出積極的貢獻。
2、總體目標:
通過食品安全示范鄉鎮創建活動,強化鄉鎮(街道)一級食品安全監管綜合協調能力,努力實現監督關口前移、監管重心下沉,逐步形成政府領導、部門協作、村居包干、企業自律、社會參與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切實規范食品生產經營行為,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隱患,提高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意識和滿意度,確保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清晰、可控、有效。
二、創建標準
通過示范鄉鎮創建,達到“二清三明四體現”,即:監管網絡清,監管責任清;家底明,任務明,目標明;體現政府職能,體現綜合協調,體現科學監管,體現安全可控。具體標準要達到:
(一)監管網絡健全。鄉鎮(街道)建立食品(藥品)監管站,村、社區建立食品(藥品)監管辦公室,明確專(兼)職人員,實行一崗多責,承擔轄區范圍內食品安全從田頭到餐桌全過程的日常監督。監管組織機構、工作職責及區域分布等標識上墻。
(二)責任體系完善。市政府與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鄉鎮(街道)與村、社區及職能辦、站所層層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將示范鄉鎮(街道)、示范村(社區)創建工作納入年度崗位目標考核(雙爭目標管理考核),并與鎮、村監管員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將工作責任落實到具體崗位、具體人員;各涉食單位要統一簽訂食品生產經營安全承諾書,切實負起企業第一責任人責任。
(三)管理數據準確。鄉鎮(街道)要建立涉食單位數據庫,實行電腦管理,一月一更新;村、社區要完善臺帳管理,建立基礎檔案,裝訂成冊,實施動態監管;監管對象分布圖必須上墻。
(四)指標任務可控。
1、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無證處置率100%;
2、應創建行政村“放心店”覆蓋率100%;
3、中、小學校內商店連鎖直營率100%;
4、非“放心店”臺帳登記率100%,農貿、農批市場索證索票率100%;
5、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取QS證率100%,小作坊質量安全承諾率100%;
6、農村廚師健康證、上崗證持證率100%,10桌以上農村家宴申報指導率100%;
7、大中型餐飲企業、學校食堂達到衛生量化分級管理B級,企業食堂全面實施衛生量化分級管理,無證處置率100%;
8、生豬定點屠宰率95%以上;
9、積極開展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工作,轄區規模種養基地(場)主要農產品農(獸、漁)藥殘留檢測年度合格率在95%以上。
(五)工作機制有效。要建立并落實片組負責制、月工作例會制、村(社區)日常巡查工作制、應急處置制、明察暗訪督查制以及宣傳教育工作等制度。
(六)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
三、工作內容
(一)建立鄉鎮(街道)食品安全綜合監管(協調)機構和運行機制。制定工作制度,明確工作職責,落實專門人員,保障工作經費。建立農產品源頭、加工、流通、消費四環節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監管機制。
(二)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對規模種養基地(場)、農業合作組織實施系統監管,指導實施標準化生產,加快建立生產記錄制度;加大農業投入品監管,嚴厲打擊使用禁限用農(獸、漁)、添加劑的現象,努力控制源頭污染;開展農產品質量監測,對轄區內規模種養基地(場)、農業合作組織開展農(獸、漁)藥殘留檢測;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嚴厲打擊私屠濫宰行為。
(三)強化食品生產企業和小作坊監管。認真組織開展重點食品生產企業和小作坊專項整治,全面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督促企業嚴格按照食品質量、衛生標準組織生產。積極培育龍頭企業,加強對小作坊的日常監管。
(四)狠抓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管。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商場、超市等食品經營單位全面實施商品準入制度,其他雜貨店實行臺帳登記制度。農貿市場管理規范,開展農藥殘留、添加劑等檢測。食品經營單位各類食品抽檢質量衛生合格率明顯提高,假冒偽劣食品基本杜絕。
(五)開展消費領域食品安全監管。全面實施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和早餐點、學校周邊攤販整治工作,開展農村廚師培訓,實施農村家宴備案管理,加強民工食堂和企業食堂管理。
(六)推進食品安全“三網”建設。行政村放心店達到有效覆蓋,配送率80%以上,學校小店達到直營標準。鄉鎮(街道)及相關部門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村都要確定一名監管員,落實職責,保障經費,發揮作用。
(七)強化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利用各種載體、采取各種形式、開展各種培訓使食品安全知識進村入戶,規范農民種養殖行為,增強企業誠信守法經營意識和消費者食品安全意識。
(八)加強信息管理工作。及時上報各類食品安全信息;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快速反應機制,確保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
四、工作步驟
創建工作從20*年11月至20*12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試點階段(20*年11月~20*4月)
主要工作內容:(1)明確試點鄉鎮(街道),建立工作班子,制定實施方案;(2)召開相關會議進行動員部署;(3)探索開展試點鄉鎮(街道)各項工作。
第二階段:實施階段(20*5月~20*10月)
主要工作內容:(1)各鄉鎮(街道)對食品安全開展全程監管;(2)相關部門加強對基層工作的指導、幫助;(3)市食品安全示范鄉鎮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督促檢查。
第三階段:總結階段(20*11月~20*12月)
主要工作內容:(1)總結創建經驗,分析存在問題,落實對策措施,鞏固創建成效,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長效工作機制;(2)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驗收、評估;(3)迎接紹興市考評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近幾年,食品安全成為各級領導關注的重點、輿論瞄準的焦點、群眾關心的熱點,而農村是食品安全工作的薄弱點,夯實基層基礎,強化農村食品安全監管顯得尤為重要。因此,創建食品安全示范鄉鎮(街道),實施食品安全從田頭到餐桌系統管理,是切實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治本之策。各級、各部門要從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構建“平安*”的高度,扎扎實實做好食品安全示范鄉鎮(街道)創建工作。
(二)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創建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成立分管市長為組長,市府辦分管主任、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為副組長,市農林漁牧局、市衛生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商貿辦、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工作。各鄉鎮(街道)要成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創建工作辦公室,明確職責,落實責任,確保創建工作順利開展。
(三)堅持分類指導。各鄉鎮(街道)要根據市政府總體部署,結合本轄區實際,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在具體實施過程中,要按照“分類指導、穩步推進”原則,做到工作方案細化、工作重點突出、工作目標明確、工作措施有力。具體實施方案請于20*5月15日前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四)務求工作實效。各級、各部門在開展創建過程中,要開拓創新,大膽探索,進一步創新食品安全監管新方法。要通過食品安全示范鄉鎮(街道)創建工作,進一步提升食品安全風險防范能力,預防和杜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著力解決一些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積極引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單位)依法生產、經營,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產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