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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優化大學畢業生創業環境,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加快我市特大城市建設步伐,把我市建設成為贛粵閩湘四省通衢區域性現代化中心城市,市政府決定建設大學畢業生公寓。
一、工作目標和實施原則
1.工作目標:通過建設大學畢業生公寓,切實解決未就業大學畢業生住房問題,優化大學畢業生創業環境,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形成人才“洼地效應”,為把我市建設成為贛粵閩湘四省通衢區域性現代化中心城市提供有力人才支撐。
2.實施原則: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先易后難,逐步完善;限定對象,限定價格;以人為本,經濟適用。
二、公寓地址
對市水利局辦公樓(客家大道13號)進行改造。公寓總面積4223.96平方米,房間63個,床位150張。
三、出租對象、期限和收費標準
1.出租對象:主要面向2009年大學畢業在市直單位見習的大學畢業生。如床位有余,可放寬至近三年畢業的未就業大學畢業生。
2.出租期限:公寓租期原則上為一年,入住時需簽訂租房協議。一年后仍未就業的大學畢業生可續簽一年。租期內找到工作的大學畢業生,在租期滿后應及時搬遷,確有困難的可以繼續租住,但租期只能延續一年,續租租金以略低于市場價格收取。
3.收費標準:根據居住環境和配套條件,實行不同房價,每間每月最高不超過300元。
四、申租報名和資格審查
1.大學畢業生憑《畢業證》、《報到證》及見習單位證明到贛州市大學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設在贛州市教育局)報名。
2.大學畢業生每人只能申租一個房間或一個床位。
3.在中心城區有住房者不得參加報名。
4.贛州市教育局負責申租資格審查。如果報名人數超過房源數量,以公開搖號的辦法分配住房。
五、公寓管理
1.為加強對大學畢業生就業指導與服務,在市教育局設立贛州市大學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具體負責大學畢業生就業信息與就業推介、職業規劃和測評、為大學畢業生提供就業實習崗位、負責見習生日常管理(含檔案管理)及就業推薦、協助有關部門引進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開展大學畢業生學歷查詢和認證服務等工作。服務中心為市教育局直屬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2.市教育局負責將市水利局辦公樓(客家大道13號)改造為大學畢業生公寓,改造后交贛州發展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按市場化運作。公寓租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收入上交市財政專戶,支出由市財政核撥。
3.市財政局要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公寓房改造資金審核管理和公寓房經費收支監管工作。
4.市水利局要在市政府下達搬遷時間一周內將房屋騰出,搬遷時不得損壞、拆除原有常用設施(包括空調、水電線路、網線、窗簾等),并做好有關設施的登記、交接工作。
5.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發揮自身職能作用,支持和配合市教育局和贛州發展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做好大學畢業生公寓建設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