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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強*中心城區犬類工作的管理,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湖州市犬類管理暫行規定》、《*中心城區犬類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結合*實際,現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大精神為指導,堅持人民群眾的利益和生命高于一切,突出“預防為主,打防結合”這一原則,全面實施犬類管理,建立健全科學、規范、有序的長效管理機制,全力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城區市容環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二、組織領導
成立*中心城區犬類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犬類管理工作。
組長:熊全龍
副組長:曹偉龍潘金寶沈建平
成員:孟立忠(區委宣傳部)
馮新民(區公安分局)
劉國英(區農林局)
王新利(區社發局)
蔡永祥(*工商分局)
孫榮生(區城管執法局)
沈益平(*鎮政府)
領導小組下設一室四組:
(一)辦公室: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負責統籌協調犬類管理工作,沈建平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動物防疫組:由區農林局牽頭,負責獸用狂犬疫苗的供應、預防接種、登記,《犬類免疫證》和免疫標牌的發放工作。
(三)狂犬病防治組:由區社發局牽頭,負責人用狂犬疫苗的供應、預防接種、登記和狂犬病人的診治工作。
(四)市場管理組:由區工商分局牽頭,負責對從事犬類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和街面流動無照售犬行為的查處工作。
(五)日常監管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負責養犬審批登記、《犬類準養證》的發放,違規養犬、違章散放犬的管理,組織捕殺狂犬、野犬工作;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因養犬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行為的查處,協助公安機關查處無證養犬、違章攜犬外出及捕殺野犬工作;*鎮負責做好社區(村)的宣傳發動,犬類的登記工作,同時配合公安、城管做好捕殺工作。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1月1日—1月31日)。區政府召開專題會議,成立組織,制定方案,明確任務,落實職責。發動相關部門,廣泛宣傳,讓市民群眾充分了解加強犬類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努力形成人人參與、齊抓共管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調查摸底階段(2月1日—2月29日)。在區犬類管
理辦公室的統一領導下,由社區干部負責,畜牧、社發、工商、城管等部門配合,對轄區內的養犬戶逐家逐戶進行摸排,對養犬戶的姓名及犬只的種類、數量一一登記造冊,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三)組織行動階段(3月1日—3月31日)。區犬類管理辦公室組織區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做好犬只的防疫、檢疫及犬只的“兩證一牌”(犬類準養證、犬類免疫證、免疫標牌)的審批、發放工作,查處違規養犬、違章散放犬行為,捕殺狂犬、野犬。
(四)建章立制階段(4月1日—4月30日)。各有關單位結合工作實際,切實制定、完善犬類管理長效機制。同時,社發行政主管部門進一步建立健全狂犬病有效防治機制。區犬類管理辦公室要進行總結檢查和評比,落實獎懲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加強犬類管理工作,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城市的形象與品位。*鎮、*經濟開發區和區各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狠抓落實,確保人員、工作、措施到位。
(二)明確職責,齊抓共管
加強犬類管理是一項社會工作。*鎮、*經濟開發區和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
配合,通力協作,努力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堅決杜絕推諉扯皮現象的發生。
(三)把握進度,注重實效
*中心城區犬類管理要按照規定的時間步驟進行,并確保證工作質量。對于工作不力的,要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