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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工作的意見》(東委辦發〔*〕15號)和市政府《關于開展創建“安全文明出租屋”活動的實施方案》(東府辦[2006]47號)精神,明確“誰出租、誰負責”的管理責任,提高對出租屋主及租住人員綜合管理服務效能,確保“重心下移,村民自治”的管理新機制順利實施,計劃在全鎮開展創建“安全文明出租屋”活動。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法規為依據,以開展創建“安全文明出租屋”活動為載體,通過廣泛宣傳發動,使廣大出租屋業主轉變思想觀念,由過去管“責任田”轉變為管“責任屋”,進一步強化出租屋業主自管責任,明確評選標準,落實自管措施,不斷加強和規范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工作,逐步建立從源頭治理的長效機制。
二、工作目標
今后一段時期,我鎮開展創建“安全文明出租屋”活動的總體工作目標是:通過大力整合廣大出租屋業主等社會管理資源,把出租屋業主自管責任、屬地村居委管理責任、部門主管責任融為一個有機整體,著力構建出租屋從源頭上綜合治理機制,形成龐大的群防群治網絡,降低政府管理成本,提高社會整體管理效能,力爭用二年時間實現三個工作目標:一是規范、完善房屋租賃市場,力爭“安全文明出租屋”達標率達到90%以上,讓出租房屋的群眾得
到更大實惠。二是消除出租屋內各種安全治安隱患和優化相關服務,讓出租屋主和租住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得到保障,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三是預防和減少利用出租屋從事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促進社會治安明顯好轉。
三、組織領導
為了切實加強對我鎮創建“安全文明出租屋”活動的組織領導,經鎮委、鎮政府研究決定,成立鎮創建“安全文明出租屋”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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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評選標準
“安全文明出租屋”必須達到“三無”、“五有”八項標準:
(一)“三無”標準是:
1.無隱患:出租屋經有關部門核定無存在治安、消防、計生、衛生等隱患。
2.無案件:出租屋無被當地列為“重點戶”整治和“重點人”管控對象,出租屋半年以上沒有發生治安、刑事案件。
3.無事故:出租屋半年以上無發生消防、食品安全、制假售假、食品安全、意外傷亡等事故。
(二)“五有”標準是:
1.有申請:出租屋業主有填報《“安全文明出租屋”申報表》(附表1),積極參與鎮、村居組織開展的創建“安全文明出租屋”評選活動,自覺履行自管責任和義務。
2.有設施:出租屋內的居住人數、消防設施、衛生狀況必須符合有關規定。
3.有證照:出租屋有《房屋租賃證》或《租賃備案回執》,按時換證,依法納稅,商鋪經營有營業執照。
4.有登記:租住人員有身份證、暫住證、計生證、正當職業、有信息登記。
5.有管理:出租屋主及其管理人自覺履行自管的責任,出現隱患,及時整改;發現可疑人員,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租住人員要有出租屋租住人員人身意外保險。
五、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6月底至7月底)。主要工作:一是鎮、村居委分別召開會議,動員布置。二是利用電視、宣傳單張、橫幅、標語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發動,使廣大出租屋業主認識開展創建“安全文明出租屋”的重要意義、目的要求、評選標準、申報評選程序、有關待遇等,營造良好的創建氛圍。
(二)實施階段(8月至10月底)。主要工作:一是村(居)召開出租屋業主、二手房東專門會議,發動出租屋業主中的黨員、干部和二手房東帶頭申報,填寫《“安全文明出租屋”申報表》。二是各村(居)委按申報戶數分批作安排,將當年安排實施具體情況上報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備案。三是由管理服務中心、站與有關部門對申報參加評選的出租屋逐一進行實地檢查初評,造冊登記,并對其中需要整改的提出整改建議。四是由出租屋業主、二手房東落實自管責任和整改措施。五是各管理服務站、各警務區做好定人、定責,實行跟蹤管理,直至出租屋達標為止。
(三)驗收評選階段(11月1日至11月底)。主要工作:一是出租屋業主、二手房東填寫《“安全文明出租屋”申報表》。二是由鎮統一布置,組織有關部門和屬地管理干部組成驗收評選小組,按照“三無”、“五有”評選標準逐戶評定,按程序報管理服務中心和領導小組審批。三是由各村居委向社會公布評選結果,安排集中統一掛牌。
六、“安全文明出租屋”享受待遇和違規管理
(一)被評為“安全文明出租屋”的可享受如下待遇:
1.除有特殊情況檢查及抽查外,被評為“安全文明出租屋”后,原則上由屋主或二手房東自行管理。
2.鎮政府動員鎮內工廠、企業行政人員和工廠員工租住“安全文明出租屋”;鎮廣電中心等宣傳媒體免費宣傳,促進其租金和出租率提高,增加業主收益。
3.“安全文明出租屋”可以根據租賃合同關系實行兩年換證一次,并享受換證費優惠50%待遇。
4.鎮、村居可根據實際情況,對被評為“安全文明出租屋”的屋主和二手房東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二)有下列違規者取消“安全文明出租屋”資格(附表2:取消“安全文明出租屋”報告表):
1.在抽查中發現有違反管理規定,經督促仍不整改的。
2.在出租屋內發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消防安全事故和租住人員違反計劃生育的事件。
3.被舉報租住人員有違規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的。
七、工作要求
(一)統一認識,加強領導
開展創建“安全文明出租屋”活動,既是一項涉及人多、牽涉面廣的工作,又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任務。各村居、有關部門必須統一思想,提高和動員全鎮七千多戶出租屋業主和五百多名二手房東積極參加創建“安全文明出租屋”活動重要意義的認識,切實加強領導。特別是轄區內由二手房東承租的出租屋首先要按照“安全文明出租屋”“三無”、“五有”標準整改達標后,方可出租。從2007年1月1日起,未評為“安全文明出租屋”的出租屋,二手房東不能承租。
(二)精心組織,統籌安排
各村居在鎮黨委的領導和有關部門配合下,結合實際、周密布置、要有計劃、有目標地穩步推進,做到成熟一批,創建一批。
(三)上下聯動,狠抓落實
開展創建“安全文明出租屋”活動,能否取得實效,關鍵在領導重視,上下聯動,狠抓落實。一是要落實領導親自抓,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制。各村(居)要成立領導小組,組長由村(居)書記擔任,副組長由村主任、治保主任和警務區警長擔任,負責加強此項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統籌解決在工作中遇到的重要問題。二是要落實宣傳發動工作,通過廣泛宣傳發動,動員廣大出租屋主、二手房東共同參與,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三是要落實出租屋主和二手房東的自管責任,對尚未達標的問題,可采取有效的鄉規民約,促使屋主逐一進行整改,直到達標為止。四是要落實屬地村居委和有關部門跟蹤管理責任。屬地村居委與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切實做好跟蹤管理和服務工作,幫助屋主解決在創建活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相關的鑒定和評選等工作。五是各村(居)要積極創造條件,按比例完成創建“安全文明出租屋”的任務(附表3:各村(居)創建“安全文明出租屋”任務分配表)。建議各村(居)對被評為“安全文明出租屋”的屋主給予獎勵50元。各村(居)開展創建“安全文明出租屋”活動的實績,與村(居)干部年終工作業績考核結合起來。對在創建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的村(居)和個人,鎮政府給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