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嚴禁違法建設方案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進一步強化城市規劃管理,規范城市建設行為,建立嚴禁違法建設的長效機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作如下規定: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各類建設活動,必須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并經定線、驗線后方可動工興建。嚴禁擅自改變審批圖紙,擅自加長、加寬、加高或以其他方式增加建筑面積。凡未經批準擅自開工的建設工程或雖經批準但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件的規定的建設工程,有關部門不得辦理供水、供電、供熱、供氣等配套手續。
二、凡不具備合法開工條件及違反有關規定的建設工程,市建設部門將從嚴查處,對違法開發單位取消其在**市建設市場的開發資格。對從事違法施工的企業,在年審時給予資質降級處理。
三、對不具備土地批準文件的建設工程,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經濟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四、對未經市規劃部門批準的違法建筑,市房管部門不予辦理房產預(銷)售許可手續。對未經規劃部門驗收并取得《建設工程竣工規劃認可證》的工程及違法建筑,市房管部門不予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手續。
五、市工商部門在辦理企業注冊登記前,應按照有關規定,審核企業經營辦公用房房屋產權證件。對沒有合法房屋產權證件的,一律不予受理。
六、市公安消防部門在驗收前,須查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對于違法建設工程,一律不予辦理消防驗收。
七、市供水、供電、供熱、供氣等部門對在建工程或已竣工建筑物提供用水、用電、用熱、用氣前必須嚴格審查審批手續,凡不具備發改、規劃、國土、建設等部門正式審批文件的,一律不予供水、供電、供熱、供氣。
八、對違反上述規定擅自對違法建設工程辦理供水、供電、供熱、供氣及配套手續的單位和工作人員,市監察部門將從嚴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