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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關注民生、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依據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關注民生計量惠民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商政辦發〔*〕88號)的通知要求,為確保我縣“關注民生、計量惠民”專項行動取得實效,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關注民生、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強化計量惠民服務意識,以“為民辦實事、為民辦好事”為工作理念,以省、市關于“關注民生、計量惠民”的總體要求為指導,堅持依法行政,強化計量惠民,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為全社會營造良好的計量氛圍。
二、行動目標
此次專項行動要達到“四個百分之百”。即:100%覆蓋縣域內所有的集貿市場、100%覆蓋縣域內所有的醫療衛生單位、100%覆蓋縣域內所有的眼鏡店、100%覆蓋縣域內所有的社區鄉鎮。
*年8月中旬至*年12月底,完成整個專項行動任務40%以上的階段性目標;*年元月至*年12月底,全面完成“四個百分之百”的總體目標。
三、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
通過開展“誠信計量進市場、健康計量進醫院、光明計量進鏡店、服務計量進社區鄉鎮(含學校)”活動,推動我縣各項民生計量工作全面展開;依法對集貿市場、醫療衛生單位和眼鏡店的在用強檢計量器具進行監督檢查,確保集貿市場在用衡器、醫療衛生單位在用醫用強檢計量器具和眼鏡店在用驗光配鏡用強檢計量器具的受檢率達到100%;對送檢的生活用計量器具要100%進行免費計量檢測;積極走進社區鄉鎮開展計量惠民活動,向群眾普及計量知識。
(一)誠信計量進市場。
1、加強監督檢查。縣質監局、工商局、商務辦要按照各自職能加強對縣域內集貿市場的在用衡器等強檢計量器具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是:集貿市場主辦者是否按照《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履行其相應的責任和義務;集貿市場經營者使用的衡器等計量器具是否具有有效期內的檢定證書、是否為國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計量器具;是否設置了公平秤,設置的公平秤是否具有有效期內的檢定證書;當場稱重零售商品的,是否按實際值進行結算;是否存在短斤缺兩和計量作弊等違法行為。
2、建立健全集貿市場在用衡器“四統一”、“四落實”、“一監管”的長效機制。明確集貿市場主辦者是場內計量活動的第一責任人,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主辦者負有監督場內一切計量活動的責任。縣商務辦要指導、督促有條件的集貿市場推廣在用衡器“四統一”管理,即主辦者要對市場內在用衡器實施“統一配備,統一管理,統一檢定,統一輪換”。對暫不具備條件推廣“四統一”管理模式的市場,督促主辦者對集貿市場在用衡器實現“四落實”,即入場衡器“先行確認要落實、登記備案要落實、編號管理要落實、申請檢定要落實”。要求主辦者對入場經營者自備衡器是否符合計量法制要求要先行確認,并進行登記備案,實施編號管理,統一進行周期檢定。“一監管”,即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定期對集貿市場在用衡器實施強制檢定,強化對集貿市場的計量監管。
3、積極采取多種便民、惠民措施。加強對集貿市場公平秤的監督管理,集貿市場公平秤的配備必須達到100%,商務辦要督促集貿市場主辦者全部配備經計量檢定合格的公平秤,質監部門對公平秤要實施免費檢定,杜絕“缺斤短兩”現象發生,保證人民群眾買菜買貨秤準量足。
(二)健康計量進醫院。
縣衛生局、質監局要對醫療衛生單位在用醫用強檢計量器具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是:醫療衛生單位是否建立了相應的計量管理制度,是否配備了專(兼)職的計量管理人員;在用醫用強檢計量器具是否依法進行了計量檢定,是否建立了周期檢定、維護、保管、報廢、更新制度和各種日常的不定期自查制度;是否有使用未經檢定、檢定不合格或者超過檢定周期的醫用強檢計量器具進行診斷和治療的行為;是否使用了國務院規定廢除的非法定計量單位的計量器具等,逐步建立健全醫療衛生單位為主、主管部門監督、患者投訴的三位一體長效監管機制。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建立健全計量管理體系,建立并完善醫用計量器具檔案管理制度、醫用計量器具周期檢定制度、醫用計量器具日常維護、報廢、更新制度等,用制度管理計量活動,建立健全計量器具檔案,完善相應的計量管理制度,提高在用醫用強檢計量器具的受檢率。確保醫療衛生單位計量活動符合計量法律法規的規定。
(三)光明計量進鏡店。
1、堅持對眼鏡店在用驗光配鏡用強檢計量器具進行經常性的計量監督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是:是否配備了滿足驗光配鏡等工作需要的計量器具;配備的焦度計、驗光儀、驗光鏡片組等計量器具是否具有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標志、編號、出廠合格證書或進口計量器具檢定證書,是否為國務院規定廢除的非法定計量單位的計量器具;眼鏡店在用驗光配鏡用強檢計量器具是否具有有效期內的檢定證書,是否有違規使用計量器具行為等。
2、建立健全眼鏡店“配、驗、檢、保、監”長效計量監管機制。“配”是指眼鏡店開業,必須配備與其工作相適應的計量器具;“驗”是指眼鏡店進、出貨(眼鏡鏡片、角膜接觸鏡、成品眼鏡等)必須經計量檢測合格,具有可追溯的檢測報告;“檢”是指眼鏡店在用驗光配鏡用強檢計量器具必須依法經計量檢定,并具有有效期內的計量檢定證書;“保”是指眼鏡店要保證出具的眼鏡產品計量數據準確可靠;“監”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強化對眼鏡店日常計量監督檢查要組織做好相關技術支持和服務工作,引導和幫助眼鏡店加強計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計量器具檔案,完善相應的計量管理制度。
3、在眼鏡店試點推行計量器具檢定合格確認明示制度。對眼鏡店驗光配鏡用強檢計量器具符合計量法制要求的,可在眼鏡店明顯部位統一加貼“計量器具檢定合格確認證書”,并注明計量器具名稱、有效期等相關信息,告之消費者放心配鏡并加強監督。
(四)服務計量進社區鄉鎮。
加強宣傳,各鄉鎮、質監局要在社區鄉鎮廣泛宣傳計量法律法規,向社區鄉鎮群眾普及計量科學知識,提高群眾的計量法律意識;質監部門要做好為社區鄉鎮群眾免費開展血壓計、人體秤等家用計量器具的檢定、校準,眼鏡的計量檢測等服務工作;質監局對社區鄉鎮群眾反映的計量問題要及時處理,對群眾投訴和舉報的計量違法行為要依法予以嚴肅查處。
(五)堅持便民、利民原則,減免收費。
在組織“四進”活動時,要堅持便民、利民原則,減免收費。質監局要按照《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建立計量免費咨詢服務日制度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質檢量函〔*〕155號)要求,建立并完善計量免費咨詢服務日制度,把定期開展計量免費咨詢服務活動作為一項長期的便民、利民工作。
四、行動步驟
此次專項行動從*年8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部署啟動階段(*年8月1日至8月31日)
根據《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關注民生、計量惠民”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本縣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對專項行動工作做出具體安排部署,并適時安排此次專項行動的啟動儀式。
(二)具體行動階段(*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此次專項行動分兩步走。第一步要在今年年底前確保完成整個專項行動任務40%以上的階段性目標。第二步要求在明年年底前在全縣范圍內實現“四個百分百”的總體目標。專項行動一定要做到重點突出,不留死角,點面結合,標本兼治,并在此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長效監管機制和計量惠民措施。具體時間劃分:
9月1日至9月30日,做好集貿市場在用衡器、醫療衛生單位在用醫用強檢計量器具、眼鏡店在用驗光配鏡用強檢計量器具的調查摸底和建檔工作;為城區集貿市場蔬菜經營戶(攤點、個人)在用衡器及社區群眾送檢的生活用計量器具(人體秤、血壓計)進行免費計量檢測。
10月1日至12月31日,為各鄉鎮主要集貿市場蔬菜經營戶(攤點、個人)在用衡器進行免費計量檢測;加強監督檢查,確保集貿市場在用衡器、醫療衛生單位在用醫用強檢計量器具、眼鏡店在用驗光配鏡用強檢計量器具受檢率達到100%,為明年專項行動的全面鋪開奠定基礎。
*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在*年專項行動開展的基礎上,集中力量在全縣范圍內全面鋪開“四個走進”專項行動,確保全縣所有集貿市場、醫療衛生單位、眼鏡店及社區鄉鎮實現“四個百分百”的總體目標,保證此次專項行動的全面順利完成。
(三)檢查及報送總結階段(*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對此次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集中檢查,認真總結,同時將文字總結及時上報市“關注民生、計量惠民”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組織保障
為了保障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成立*縣“關注民生、計量惠民”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此次專項行動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指導檢查等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副縣長王浩擔任,副組長由政府辦副主任汪盛林、縣質監局局長郭杰擔任,工商局、衛生局、計生局、財政局、廣電局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質監局,具體負責開展日常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大力支持,確保本次專項行動的順利開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