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方案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進一步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規范城市交通秩序,優化城市道路交通環境,以更加優美、文明的城市形象迎接蘇通大橋通車,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夯實基礎,市政府決定于2008年3月5日至4月25日期間,在市區范圍內開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動。為響應市政府號召,切實做好轄區內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現結合港閘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按照“政府牽頭、部門聯動、屬地管理、條塊結合”的原則,充分運用宣傳教育、執法管理、現代科技等多種手段,發動社會各界共同參與,集中時段、聚焦力量、整合資源,以“規范交通行為、規范停車管理、規范交通標識、規范車輛營運”為重點,深入開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動,努力在以下四個方面取得明顯成效:
(一)市民文明交通素質明顯提升。交通參與者守法自覺性和遵章率明顯提高,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初步形成全社會共同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氛圍。新建一批交通安全學校、村鎮,各類社會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普及率和廣大市民文明交通的意識明顯提高。機動車駕駛人行經人行橫道或交叉路口時主動避讓行人的意識明顯增強,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交通違法現象得到有效遏制,守法率達到創建文明城市評定標準。
(二)交通管理設施明顯改善。城市道路指路標識系統進一步規范,達到醒目、方便、準確的標準。學校、幼兒園、醫院和小區門前過街設施、提示標識或人行橫道線設置率達到100%,利用交通設施晾曬衣物的現象得到有效清除,影響行車視距和交通安全的非交通標識、廣告牌、管線和行道樹樹枝得到有效清理。
(三)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明顯提高。城市主次干道行車速度有所提高,路口周期性擁堵得到有效緩解。杜絕因交通組織不當、勤務管理不到位、交通違法行為突出造成的交通擁堵現象。停車秩序進一步改善,占道臨時停車規范、有序;違法占道、擅自挖掘道路、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亂停亂放以及其它影響道路通行效率的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
(四)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狀況明顯好轉。交通事故特別是交通死亡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實現穩中有降,杜絕發生特大和群死群傷惡性交通事故;快速接處警能力明顯增強,交通事故緊急救援機制進一步完善。
二、整治任務及責任分解
(一)規范交通行為。
1、大張旗鼓地宣傳整治的意義、目標、內容和要求,動員廣大市民理解、支持和參與集中整治行動。對集中整治通告中載明的市民遵守交通秩序“十不”內容重點開展宣傳教育。通過政府網絡、港閘報道和廣播等宣傳工具,專刊交通安全信息,褒揚文明交通行為,對典型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曝光。
牽頭單位:區委宣傳部
協同單位:各街道(鄉)、開發區、團區委、區監察局、區政府辦、市廣電局港閘分局、交巡警三、四大隊
2.在全區主干道路口、市民廣場、公園和商貿中心等場所,利用戶外廣告、設置展板、懸掛標語等形式,營造宣傳氛圍,掀起交通安全宣傳高潮。
牽頭單位:區文明辦
協同單位:各街道(鄉)、開發區、區城管局、區安監局、市公安局港閘分局
3.組織社區管理人員和志愿者開展多種形式的交通安全和文明交通宣傳活動;依托街道(鄉)、開發區、社區設置宣傳櫥窗,張貼交通安全宣傳掛圖;在機關、學校、企業、社區以及車站等公共場所展示宣傳圖板。
牽頭單位:各街道(鄉)、開發區
協同單位:團區委、區安監局、區文明辦、市公安局港閘分局
4.組織文明交通志愿者發放交通安全宣傳資料,協助維護交通秩序,對市區主干道行人和非機動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勸導,宣傳交通安全常識。在越江路口、黃海路口、城閘大橋路口、高店路口、二號橋路口等五個主要路口每個路口安排文明交通志愿者6—8人。
牽頭單位:團區委
協同單位:各街道(鄉)、開發區、區文明辦、區級機關黨工委、區教育與文化體育局、市公安局港閘分局
5.深入開展“最安全學校”創建活動,把交通法律知識納入學校教學內容,強化對在校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通過墻報、黑板報、電化教育、組織征文、演講等形式,提高學生的交通安全和文明意識,帶動全社會共同參與。
牽頭單位:區教育與文化體育局
協同單位:團區委、區安監局、市公安局港閘分局
6.機關、部隊、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它組織要建立駕駛人集中學習制度,切實加強對本單位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文明交通管理;公安部門要嚴格執行部隊、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車輛交通違法情況抄告制度,及時將路面執法中查處的有關交通違法信息抄告南通軍分區、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通過多方努力,在機關、部隊、企事業單位中形成帶頭遵守交通規則、不開特權車的良好風氣。
牽頭單位:區監察局。
協同單位:各街道(鄉)、開發區、區安監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7.依法查處非機動車、行人各類交通違法行為,主要有:非機動車和行人不按交通信號燈通行,行人橫過道路不走人行橫道線,非機動車橫過道路不下車推行,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道內行駛、逆向行駛等。對違法行為人依法處罰,并通報其所在單位、街道(鄉)。
牽頭單位:區城管局
協同單位:各街道(鄉)、開發區、團區委、區教育與文化體育局
8.依法查處機動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主要有:在交叉路口不按規定排隊依次通行、闖紅燈、隨意調頭、逆向行駛、酒后駕駛、亂停車等。
牽頭單位:區城管局
協同單位:區委宣傳部、區建設(環保)局、交巡警三、四大隊
9.依法對“三小車輛”通行秩序進行整治,調整“三小車輛”禁行區域,對無牌無證上路行駛的人力三輪車、殘疾人專用車以及上述車輛在禁行區域內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整治。嚴禁電瓶三輪車上路行駛。
牽頭單位:區城管局
協同單位:各街道(鄉)、開發區、區法制辦
10.依法查處主次干道、農貿市場周邊道路占道經營等違法行為。清理整治違法占道、經營、堆物、搭建等行為。依法加強對渣土、環衛車輛的管理,從嚴整治拋灑滴漏等違法行為。
牽頭單位:區城管局
協同單位:各街道(鄉)、開發區、區建設(環保)局、區安監局、市工商局港閘分局
(二)規范停車管理。
11.梳理主次干道所有占道停車泊位,清理部分影響主干道暢通的泊位,在不影響通行的情況下,利用支路施劃占道停車泊位,方便群眾停車,緩解停車供需矛盾。
牽頭單位:區城管局
協同單位:區建設(環保)局、區財政局
12.動員沿街單位在滿足自身需求的基礎上,開放內部停車場(庫),供社會車輛停放。督促沿街單位認真落實“市容環衛責任區制度”,管好各自的車輛停放秩序,并配合有關部門對門前車輛的停放秩序進行管理。
牽頭單位:各街道(鄉)、開發區
協同單位:區城管局、區監察局、市公安局港閘分局
13.加大對違法停車的處罰力度,采取粘貼違法停車告知單、拍照取證、拖移車輛等多種手段,有效遏制路面違法停車現象。
牽頭單位:交巡警三、四大隊
協同單位:區城管局
14.按照區域交通繁忙程度和停車資源稀缺程度,依據占道停車收費價格高于場內停車收費價格、內環城以內停車收費價格高于內環城以外停車收費價格的原則,核定車輛停放收費價格,形成價格坡度,引導廣大交通參與者將車輛更多地停放在內環城以外的區域。
牽頭單位:區城管局
協同單位:區物價局
(三)規范交通標識。
15.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和國家標準,對道路交通標識、標線進行全面檢查清理。對城市出入口、重點單位、旅游景點主干道路的指路標識設置不合理、指向不明,容易引起駕駛人辨認錯誤的,及時進行調整和完善,保證指路標識的規范性、連續性和系統性。對高速公路標識不合理的,要積極向省有關部門建議。
牽頭單位:交巡警三、四大隊
協同單位:區建設(環保)局、區城管局
16.全面清理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識的綠化、廣告牌等。加強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設施和安全設施的維護保養,確保設施完好。
牽頭單位:區城管局
協同單位:各街道(鄉)、開發區
17.對區部分道路交通標線進行刷新、合理進行渠化調整。
牽頭單位:區城管局
協同單位:各街道(鄉)、開發區、區建設(環保)局、市交巡警三、四大隊
(四)規范車輛營運。
18.在全區主干道規范設置出租車臨停點,合理調整、優化設置公交站點。加大對主干道上出租車在臨停點以外上下客,公交車進站不規范等行為的處罰力度。
牽頭單位:區城管局
協同單位:各街道(鄉)、開發區、市交巡警三、四大隊
19.采取有力措施,加強公路客運車輛行車秩序管理,嚴厲打擊串線營運和非法營運等違法行為,確保公路客運車輛有序通行。
牽頭單位:市交巡警三、四大隊
協同單位:區城管局
三、整治步驟
此次集中整治行動自2008年3月8至4月25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1、宣傳發動階段(2008年3月8日至3月15日)。
區委、區政府將此次集中整治行動列為階段性重點工作、創建文明城市的重點舉措,要加強宣傳發動,加強組織推進,在市區動員大會后,立即建立組織,成立班子,分解任務,制定措施,迅速召開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動動員會,對此次整治行動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在全區營造濃烈的輿論氛圍和有利的整治環境。全面開展各項整治活動。宣傳組要組織相關單位,圍繞主題,突出行動意義、交通法規、先進典型等重點,全方位、多領域、全過程、多形式地開展宣傳工作。各街道(鄉)、開發區、區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全面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統一部署,認真開展調查摸底,研究工作措施,從交通組織、信號設置、秩序管理等方面查找影響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突出癥狀,研究工作措施,確保整治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2、集中整治階段(2008年3月16日至4月20日)
各街道(鄉)、開發區、區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作
為責任主體要依據本實施方案制定部門和單位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層層分解責任,不折不扣地落實好整治工作任務。同時按照各自的職責要求,加強整體聯動、橫向聯合,進一步增強整治工作的合力。區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定期匯總和反饋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全體會議或現場推進會,檢查和講評各街道(鄉)、開發區、區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的工作推進情況,研究解決整治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業務組成員單位要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從嚴整治,做到執法、管理、服務三結合。區督查組要對整治中的重點任務和事項加強檢查督辦。
3、總結驗收階段(2008年4月21日至25日)
按照邊整治、邊鞏固、邊提高的要求,深入查找道路交
通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總結加強城市道路交通長效管理經驗。對照整治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各街道(鄉)、區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組織自查、加工、補課。區監察局要牽頭有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整治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和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對市區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組織領導,區政府建立了港閘區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名單見附件),并下設辦公室。各街道(鄉)、開發區、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人作為集中整治行動的第一責任人,要高度重視,靠前指揮,認真制定各自的實施方案,將工作責任落實到單位、崗位和個人,確保各項整治措施落實到位。
(二)加大宣傳力度。要采取各種強有力的措施,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努力營造濃厚的集中整治氛圍。全區各黨政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要采取多種宣傳手段,大力宣傳集中整治工作的目的、意義和要求,將宣傳工作貫穿于集中整治工作的始終。同時,要探索建立文明交通宣傳工作的長效機制,大力推進文明交通宣傳工作的社會化進程。
(三)堅持從嚴執法。區各有關部門、市駐區各有關單位要把執法作為推進整治行動、增強整治成效的有效手段,進一步加大力度,做到從嚴執法。要認真研究細化執法工作,確保執法工作規范、有序。要把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質作為執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把教育貫穿于整治行動的全過程,進一步強化教育的基礎作用,正確處理好教育與處罰的關系,增強執法的綜合效果。
(四)強化信息溝通。要加強整治信息溝通,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通過每周召開整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的形式,及時掌握各部門工作開展情況,對整治工作到位、措施有力的部門要及時予以通報表揚。對整治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部門要予以通報批評。
(五)強化督查考核。督查組要強化對此次整治行動的考核,與各單位年終考評工作直接掛鉤。區文明辦要將此次交通秩序整治行動考核結果作為文明單位評選的依據,實行一票否決制。各有關部門要圍繞交通秩序整治的目標、任務和要求,量化整治標準,落實工作責任,加強檢查考核,實行獎優罰劣。要通過下派工作組、督導組和開展專項督查等多種辦法,切實加強督查和指導,確保一抓到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