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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快推進州衛生事業發展,做大做強州衛生事業,加強醫療衛生行業行風建設,建立干部職工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管理長效機制,引導和改善醫患關系促和諧,努力為全州人民營造一個更加和諧美好的醫療衛生環境,為全州人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推動州構建和諧社會快速發展。經局研究決定,結合《州委州政府關于加快衛生事業發展的決定》文件精神,聯系州衛士事業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目標;按照“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增加財政投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不斷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醫療服務體系、醫療保障體系、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加快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優先滿足城鄉居民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努力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促進全州構建和諧社會快速發展。
二、工作目標
按照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和“病有所醫”的目標,緊緊抓住“十二五”規劃的有利時機,深入開展“健康、百姓健康工程”,基本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人人擁有基本醫療服務,人人獲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人人具有基本健康素養的“四有”目標,形成完善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使我州衛生事業和人民健康水平達到全省先進水平,到2015年,全州居民人均期望壽命在2011年基礎上上升1歲。
1.完善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每個鄉鎮有1所政府舉辦的衛生院,每個建制村有1所政府舉辦的衛生室。加大財政投資,保障全州每千人口擁有病床數達4.3張。
2.鞏固發展農村醫療保障制度,以縣(區)為單位,建立起覆蓋全州農業人口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農村醫療救助制度。
3.建立1支具有較高專業技術素質的農村衛生人才隊伍,鄉鎮衛生院衛生技術人員30%以上達到專科以上學歷,衛生院其余衛生技術人員全部具備中專學歷。鄉村醫生要全部達到中專學歷,90%以上要接受定期的在崗培訓。鄉村醫療衛生人員100%具有執業資格。積極吸納優秀衛生技術人員,爭取使技術人員達到全州每千人中4.3人次。
4.建立健全農村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扎實做好各項衛生防病工作,艾滋病、結核病、乙型肝炎、瘧疾等危害農民健康的傳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使傳染病發病率控制在250/10萬以內,減少艾滋病新發感染人數較2011年減少25%,死亡控制在10/100人年以內。以鄉鎮為單位的國家免疫規劃疫苗適齡兒童接種率達到省目標要求,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80%以上,農村兒童和孕產婦保健覆蓋率達到80%以上,孕產婦死亡率降至40/10萬以下,嬰兒及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降至11%和13%以下。
三、實施措施
(一)健全公共衛生服務體系。積極爭取省政府地方資金的投入,緊密貫徹“百姓健康工程”,以“健康”為引導,不斷完善州、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裝備建設,加強州、區縣衛生執法監督體系建設。加快推進省級應急指揮平臺建設和縣鄉醫療急救體系建設,鞏固完善衛生應急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力爭2015年前建立起適合我市實際,功能完善、運轉協調、應對有效、反應靈敏、可持續發展的公共衛生體系和醫療救援體系。
(二)進一步完善醫療服務體系。城市構建以綜合醫院、專科醫院為龍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為基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醫療和預防保健機構分工合理、密切協作的新型城市衛生服務網絡。構建以縣級醫療機構為龍頭,中心衛生院和鄉鎮衛生院為樞紐、村衛生室為基礎的三級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大力促進城鄉醫療機構向規模化、規范化發展,切實提高服務質量、增加服務內容、增強服務能力,在城市打造步行15分鐘就醫圈,農村打造步行30分鐘就醫圈,不斷滿足廣大城鄉居民對醫療服務日益增長的需要。加強全州4所醫院重點學科建設,向高、精、尖方向發展,5年建設省級重點學科2個,市級重點學科5個,爭取部分學科在國內、省內處于領先地位。實施衛生適宜技術推廣項目,每年推廣5個新技術項目。切實推行州級醫院聯辦鄉鎮(中心)衛生院和鄉鎮衛生院聯辦村衛生室的城鄉醫療一體化機制,促進州級衛生資源向農村流動,實現州鄉(鎮)村一體化管理。
(三)鞏固、完善、提高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做好城鎮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大學生、自由職業人員和農民工的參合(保)工作,確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達到95%以上。開展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大病的醫療保障和醫療救助,不斷提高保障水平。全面落實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人均地方配套補助政策,新農合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達70%以上。加快建立農村醫療救助與新農合補償“一站式服務”機制,做好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城鄉醫療救助之間的有效銜接,切實解決農民工等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跨制度、跨地區轉移接續問題,逐步實現人人病有所醫目標。
(四)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明確政府舉辦公共衛生的職責,擴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覆蓋面,逐步提高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投入。全面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重大公共衛生項目,慢性病病人規范管理率達到60%,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98%以上。下沉公共衛生服務職能,推行縣(區)級公共衛生服務機構下伸派駐鄉鎮管理機構,全面落實基層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人員派駐制度,實現縣(區)、鄉鎮公共衛生管理網格化。繼續實施重大傳染病防控、國家免疫規劃、農村婦女住院分娩補助等政策,加強績效考核和監督,發揮資金效益。切實做好食物中毒、重大疫情、緊急醫療救援等重特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五)加強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衛生監督工作。加快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預警體系,建立食源性疾病和食品污染物監測與報告網絡,建立醫院信息系統與食源性疾病信息報告和互動機制,搭建市區縣的病原微生物、食品污染物和生活飲用水檢測平臺,完善檢測手段,提高設備配置水平。加強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能力建設,建立健全市縣級監測網絡,開展環境污染健康危害監測,完善危害評估體系,加強公共場所、職業衛生、學校衛生、飲用水衛生、醫療市場的監督管理。
(六)穩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加強衛生行政部門在規劃、指導、監管、服務方面的職責。完善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推進院長負責制。對市級醫療機構,改革的重點是探索醫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統籌推進醫院軟硬件建設,推動醫院綜合實力和優勢學科的做強做精。鼓勵州直屬醫院融入經濟圈、經濟區,采取上掛下聯,形成城鄉協作關系。在加快發展的同時為未來發展預留一定的空間,探索在城市醫院開展以組建醫療集團為核心的管辦分開體制。對縣級醫療機構,改革重點主要是加大投入、強化隊伍、加強基本服務和提高技術水平。對其他醫院,鼓勵向突出特色專科、強化惠民醫療和延伸服務方向發展。進一步調整醫院收入結構,建立科學合理的醫藥價格形成機制,逐步取消以藥養醫。積極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人事制度、績效考核、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合理收入,調動積極性。全面推行基本藥物制度,建立長效、穩定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政補償機制,確保公立醫療衛生的公益性。鼓勵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開展執業醫師多點執業試點,推動優質醫療人力資源合理流動。
(七)大力發展中醫藥事業。以精品中醫醫院建設、重點中醫醫院、縣級中醫醫院、重點中西醫結合醫院建設項目以及中醫藥特色優勢建設項目等為契機,加快縣、區中醫醫療機構基礎設施建設,加強中醫名科、名院建設。在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中加強中醫藥工作,85%的村衛生站至少有一名中醫或能中會西的鄉村醫生,綜合運用中醫藥技術,不斷提高中醫治療率和參與率。加快形成中醫藥傳統型、技術型、傳統與現代相結合的人才培養機制,造就一批優秀的中醫藥名家和管理工作者。加大中藥新藥以及中藥材為原料的相關產品開發力度,提高中醫藥防病治病能力。
(八)推進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向縱深發展。建立政府領導、部門協作、社會動員、群眾參與的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機制,加強健康教育專業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完善健康教育服務網絡,發揮州縣級健康教育所技術指導中心作用。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全民健康知識宣傳普及活動,提高群眾健康知識知曉率、健康生活方式行為形成率,降低傳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疾病的發病率,實現人人具有基本健康素養的目標。逐步構建縣、鄉、村三級婦幼衛生信息管理平臺,實現鄉鎮、社區以上醫療衛生機構網絡直報,建立村級信息定期報送制度和婦女兒童健康信息庫,強化信息監測和質量控制,做好對婦幼衛生信息的分析、研究和利用。
(九)加快推進健康產業發展。按照市場化、現代化、社會化的總體要求,以發展中醫藥產業、醫療康復服務、全民健康管理和教育、醫學支持平臺、健康產業信息化為重點,面向涵蓋健康、亞健康和各類患病人群,將休閑、旅游、文化、體育等領域相結合,積極構建與“現代生態田園城市”相適應的健康產業體系。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健康產業發展,充分發揮城鄉醫療衛生服務網絡與民營醫療機構的互補作用,積極延伸中醫藥、健康體檢服務鏈,刺激健康消費,促進公立醫療機構與民營醫療機構、健康產業與其他產業協調互補發展,開辦心理咨詢、管理、休閑、養生、康復、治療等活動,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十)加強婦幼衛生服務網絡體系建設。建立以縣婦幼保健院為主體,各鄉鎮衛生院、各村衛生站、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基礎,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為補充的婦幼衛生服務網絡體系。縣婦幼保健院設為政府舉辦的縣級婦幼保健機構。各中心衛生院要設置婦女兒童保健管理科室,負責履行行政區劃內的婦幼保健管理工作,并設婦產科、兒科等業務科室,其它建制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也要設置開展婦幼衛生服務的管理及業務職能科室。
(十一)加快解決威脅婦女兒童健康的突出問題。積極推廣“降低孕產婦死亡和消除新生兒破傷風”,建立健全孕產婦住院分娩的長效機制,切實提高孕產婦住院分娩率。建立縣、鄉兩級產兒科急救綠色通道,加強產兒科危重癥救治、轉診和指揮協調工作。加強產兒科業務技術的培訓提高,提高產兒科質量和水平。推行高危孕產婦系統管理分級預警制度,規范產兒科急救流程,確保急救綠色通道運行暢通。
四、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衛生工作的領導。醫療衛生工作對提高農民群眾健康水平、保護生產力、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級政府是實施“十二五”規劃的責任主體,要把衛生工作納入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重要議事日程,努力為衛生事業發展營造寬松的環境,切實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實際問題,努力促進衛生事業科學發展、又好又快發展。要加強規劃實施情況的督導,分年度、分階段對規劃的實施效果開展評價,確保任務落到實處。
(二)完善衛生投入政策。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和市各項衛生投入政策。調整各級財政支出結構,重點支持農村衛生、公共衛生、社區衛生事業發展和人才培養工作。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醫改政策由財政足額補助。切實加大對公共衛生的投入,各級財政要保證疾病預防控制、衛生執法監督、婦幼保健、緊急醫療救援中心、健康教育、中心血站等公共衛生機構人員經費、公務費、業務費和發展建設等所需經費。對重點傳染病、地方病防治,兒童計劃免疫接種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等項工作列出專項資金予以保障。全面落實各項醫改地方配套資金,確保及時足額到位。
(三)制定優惠政策,吸引社會資金興辦衛生事業。一是在建設用地上享有公立醫院的用地價格;二是在建設規費等有關收費項目上享有公立醫院的減免政策;三是在新農合、醫保定點和報銷比例上與公立醫療機構同等對待;四是在職稱評定、科研立項等方面與公立醫療機構同等對待。
(四)加強衛生人才培養和科技工作。實施“科技興醫、人才強院”戰略,積極引進、培養、吸收優秀人才和高素質的衛生專業技術人才。三級醫院臨床醫生部分達到博士學位,二級醫院臨床醫師要有一定數量的碩士學位。繼續實施高層人才培養戰略,選拔培養第三批學科帶頭人后備人才,鼓勵醫學院校畢業生到鄉鎮和社區工作。加強醫學重點學科和重點專科建設,加大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力度。
(五)擴建衛生事業人才隊伍。一是簡化本科生招聘程序。各地在招聘醫藥衛生專業本科畢業生時,要盡量簡化招聘程序,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前提下,可采取面試或直接考核方式進行。二是放寬專科畢業生崗位(除護理和助產專業外)開考比例要求。在公開報名的前提下,如遇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報名數未達到1:3比例的,由衛生部門商人事部門同意后,予以開考。三是放寬緊缺專業招聘條件。對預防醫學及其他緊缺急需的專業,如本科學歷招聘不到,可以適當放寬學歷和專業要求。
(六)提高鄉鎮衛生院技術人員待遇。通過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新增財力安排等途徑,逐步提高鄉鎮衛生院人員待遇,建立健全鄉鎮衛生院的養老、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機制,穩定農村衛生人才隊伍。結合實際情況,適當提高鄉鎮衛生院編制內在職人員工資的財政差額補助標準,除衛生院院長、防保人員按工資的100%補助外,其他人員補助標準不低于工資的60%,具體辦法另行制定;對承擔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的鄉村醫生(每建制村1人),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所需經費分別從省、市、縣(區)財政列支,納入財政預算,并根據財政情況逐年提高。
(七)切實關心和愛護醫療衛生人員。積極為醫療衛生人員創造更好的學習、工作和生活條件,對直接從事艾滋病、麻風、肺結核等傳染病防治工作的醫療衛生人員實行崗位補貼。對邊遠農村的衛生人員和從事特殊專業的衛生人員給予特別的關心和幫助,建設鄉鎮衛生院職工周轉房,切實解決農村衛生人員住有所居問題。實行在編人員與自主聘用人員同工同酬。依法維護醫療衛生機構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衛生人員的合法權益。
(八)建立健全醫療服務監管體系。加強對公立醫療機構職業行為的監管,提高醫療服務質量,降低醫療風險,實現人人享有公平、安全的衛生保健目標。加強民營醫療機構的監管,完善醫療市場準入機制、預警機制和退出機制,打擊無證行醫、非法行醫、超范圍行醫和虛假廣告行為。加強衛生系統行風建設,加快建立起教育、制度、監督、懲治并重的長效機制,為廣大群眾提供質優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
(九)發揮醫療保障制度在提高婦女兒童健康水平中的作用。要充分發揮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在防治婦女兒童疾病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有關優惠措施與政策。全面實施參加農村貧困孕產婦住院分娩平產免費工作,并逐步對所有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平產免費;對難產者適當降低起付標準,提高報銷比例;對農村7歲以下兒童患病住院和一般孕產婦住院適當提高報銷比例,切實減輕群眾的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