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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宣傳,提高全社會加強土地管理必要性的認識
土地是人類生存發展之本,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資源,我國人多地少,耕地后備資源不足,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必須長期堅持的一項基本國策,全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確定18億畝耕地是未來五年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約束指標,是不可逾越的一條紅線。
我縣土地危機也依然存在,全縣人均耕地已不足3畝,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今后還將占用部分土地,這將使全縣人地矛盾更加突出。但在一些鄉鎮和部門對全縣土地形勢還沒有得到充分認識,考慮當前利益和局部利益多,考慮長遠利益和全局利益少;在項目用地上,不注意節約用地,多征少占;農村不少干部和群眾存在著集體土地可以自由支配的錯誤觀念,以權代法、越權批地,不履行審批手續隨意圈占土地、隨意買賣、租賃集體土地現象時有發生。針對這些情況,亟需廣泛宣傳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保護耕地的重要意義,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加強土地管理重要性的認識,使全縣廣大干部群眾都能自覺地遵守土地管理法,樹立起人人珍惜土地、節約用地、依法用地的良好社會風尚。
各鄉鎮及國土資源部門要在全縣范圍內掀起宣傳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加強土地管理的高潮,要采取制作永久性宣傳牌子,書寫宣傳標語,發放宣傳材料,舉辦土地管理宣傳咨詢活動,在電視臺舉辦領導講話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活動。使加強土地管理節約利用土地的觀念深入人心,家喻戶曉,在全縣形成依法管地,依法用地,自覺遵守土地管理法規的良好氛圍。
二、切實加強建設用地審批管理工作
(一)改進項目用地審批程序
為了切實加強全縣建設用地管理,改變過去建設用地單獨選址分散審批的現狀,要實行按項目分批次審批建設用地的辦法,按照項目落地程序建立三項制度。
1、實行項目申報匯總制度。全縣各鄉鎮、各單位(含園區)所引項目要及時向縣發改局匯報,并將項目簡要情況以文字形式報發改局留存,縣發改局建立項目臺帳,并按照項目投資,產業結構及引入區域等進行篩選分類。
2、實行項目審定聯席會議制度。縣成立項目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專門負責項目的引進、審定和落地安家工作,縣發改局根據收集到的項目的多少,每半月或每一月定期向縣項目工作領導小組提交上會議定的項目名單,并初步擬定召開項目工作聯席會議的時間。按照預定時間,縣項目工作領導小組,召集國土、環保、建設、安監以及項目引進單位(含園區)、鄉(鎮)、村等相關部門,召開項目工作聯席會議。
會議由發改局項目信息,項目單位具體介紹所引項目情況,通過部門集體研究會診,確定應上或應下的項目,最后以會議紀要形式公布確定的應上項目,并發往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3、實行聯合選址制度。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聯席會議確定的項目,共同配合完成項目選址工作,建設部門按照規劃提供項目選址意見,環保部門按照項目對環境的影響提供每個項目選址意見,安監部門按照項目的安全要求提供選址意見。國土部門綜合各有關部門的意見最終確定項目地址,并與涉及的鄉(鎮)村一起落實征地預案。最后按《建設用地申報審批辦法》辦理土地征用、轉用手續,經上級批準后,按照供地政策進行供地。
國土資源局是土地管理的唯一職能部門,對全縣土地實行統一管理,未經國土資源部門批準,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批準占用土地。
(二)規范園區用地管理
縣產業園區建立以來,為招商引資,拉動全縣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在土地使用上基本做到節約合理用地,但也存在一些項目投資小、土地利用率較低等問題,為此應進一步嚴格園區用地管理工作,使園區管理納入依法、合理用地的軌道。
1、實行園區項目準入制度。要提高項目入園門檻,按照《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的要求,提高項目入園的投資強度、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積率,不符合控制指標的不得入園建設或核減用地指標,杜絕圈大院建小廠等浪費土地的現象。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優先占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盡量少占耕地;嚴禁占用基本農田。國土部門要利用土地置換、爭取上級用地指標等措施,依法辦理用地手續,使園區土地申報審批納入依法軌道。
3、園區內土地必須由縣政府統一管理,集體和國有荒山由政府統一整理,統一使用,堅決取締個人平整或倒賣荒山的行為。
4、組織力量對園區土地進行全面清理,對于符合產業政策,用地合理的在用地指標辦理各項手續等方面給予支持;對于投資強度低,圈占和浪費土地的要限期整改,退出浪費的土地;對于未經批準濫占亂用土地要嚴肅處理。
(三)強化臨時占地管理
要切實加強臨時占地管理工作,項目臨時占地要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貫徹節約用地的方針,能占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一般農田,嚴禁占用基本農田。要嚴格臨時占地審批手續,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建設規劃和環評不合格的項目,一律不得批準臨時占地。在臨時占地上不得搞永久性建筑,使用期限不得超過兩年,使用期滿即恢復土地原狀,歸還集體。使用期滿后確需繼續使用的,必須向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重新辦理有關手續。要落實好臨時占地復墾制度。同時,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全縣臨時占地的清理工作,對臨時用地期滿后不再繼續使用的,要組織復耕工作,對于不經批準的臨時占地要依法進行處理。
(四)完善住宅用地管理
住宅用地管理是土地管理的重要環節,要切實加強對住宅用地的管理工作,嚴禁農村居民未經批準在自留地或承包地上建住宅,國土資源所要對本轄區的住宅用地實行巡回檢查制度,發現違法建住宅的要及時制止,要嚴格住宅用地的審批,不符合條件的一律不得批準宅基地。嚴禁城鎮干部職工在農村申請宅基地建住宅,城鎮平房改建住宅樓,要統一規劃土地并由縣政府統一收回,實行“招、拍、掛”出讓供地。
三、加大土地執法監察工作力度
土地執法監察工作是土地基本國策得以貫徹落實的保障。要下大力量開展土地執法監察工作,遏止一切違法占地行為。
一是建立土地執法巡回檢查制度。縣國土資源局要與鄉(鎮)、村密切配合,組織土地監察力量開展全面巡回檢查。對村中區等違法占地多發區要重點巡查。在違法行為的多發期要加大巡回檢查力度,進行全天候、全覆蓋的動態巡查,把全縣違法占地情況進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數。
二是開展土地市場集中整治活動。每年在違法占地高發期,都集中人力,對全縣土地市場進行集中整治,由紀檢監察部門牽頭,國土資源部門組織鄉(鎮)村配合,對全縣違法占地分別情況、分別類型、選出典型,重點處理。對查出的土地違法典型案件要重點打擊。
三是加大聯合執法力度,打擊重點違法占地行為。縣成立由公安、國土資源、建設、市政等部門組成的聯合執法大隊,用強制手段處理重點違法占地案件。國土資源部門要掌握違法占地情況,提出依法處理意見,提交聯合執法大隊進行處理;涉及黨員干部違法占地的,紀檢監察部門要根據情節給予土地違法行為人黨紀、政紀處理;違法占地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執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典型的土地違法案件要公開處理。
四、加強土地管理工作的領導,落實責任追究
土地管理是各鄉鎮和有關部門的重要工作,各鄉鎮及各有關部門要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土地管理的耕地保護和責任。明確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應對本行政區域內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執行情況負總責”。為此,要全面貫徹國務院《通知》精神,對全縣土地管理工作層層落實責任制,明確縣長對全縣土地管理負總責,鄉(鎮)長對本轄區內土地管理負主責,加大基本農田保護力度,加強基本農田保護基礎工作。要把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分解到各鄉(鎮)列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標,縣政府要和鄉(鎮)政府簽訂土地管理責任狀,嚴格實行土地管理問責制,對于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達不到要求,對本行政區域內發生土地違法違規案件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土地違法違規行為不制止的、不組織查處的、對違法違規問題隱瞞不報的、壓案不查的,要追究有關鄉(鎮)政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