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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街道)、派出所、中小學、幼兒園:
1.充分認識深化“平安校園”建設的重要意義。創建“平安校園”,不能僅僅滿足于維護校園的正常秩序,而要致力于師生的思想道德素質和文明素養的顯著提高,校園文化生活的更加活躍,學校育人環境明顯改善。深化“平安校園”建設必須始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創業創新、富民強市”總戰略,全面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省委關于建設“平安*”、“法治*”、市委關于建設“平安*”、“法治*”和區委關于建設“平安柯城”、“法治柯城”的總體要求,針對我區學校平安建設面臨的新情況、新挑戰,提高主動應對能力,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和求真務實的作風,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校園為目標,服務大局,改革創新,確保校園的安全穩定。
2.切實增強深化“平安校園”建設的責任感、使命感。20*年來,各校以“平安校園”創建為載體,不斷增強校園安全穩定工作責任制,逐步完善“平安校園”創建工作體系,大力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基礎建設,著力解決威脅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問題與隱患,切實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性群體性事件的能力,努力形成統籌協調、齊抓共建的工作合力。全區校園保持了安全穩定的良好局面,學校及周邊治安環境有了明顯改善,師生的安全感有了明顯增強,為學生的健康成長營造了良好環境,為教育科學和諧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轉軌、社會轉型的特殊歷史時期和人民內部矛盾凸顯、刑事犯罪高發、對敵斗爭形勢錯綜復雜的時期,特別是受國際國內各種因素的影響,保持校園和諧穩定的壓力明顯增大。各種文化思潮對師生道德建設的影響日益明顯,教育改革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校園安全穩定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一些地方和學校還不同程度地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能力不適應、隊伍不過硬、工作機制不健全等問題,需要引起我們高度重視,必須下大力氣加以解決。
各校要切實增強深化“平安校園”建設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總結經驗,探索規律,狠抓落實,在新的起點上,把我區“平安校園”建設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3.深化“平安校園”建設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創業創新、富民強市”總戰略,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以組織“平安校園”復查工作為抓手,以完善校園安全穩定工作長效機制為重點,把深化平安建設與學校育人工作融為一體,與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結合起來,全面落實深化“平安校園”建設的各項措施,切實維護校園和諧穩定,為建設“平安柯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新貢獻。
二、進一步提升“平安校園”建設水平
4.緊緊圍繞學校工作中心深化“平安校園”建設。深化“平安校園”建設是學??傮w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始終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工作方針,把深化“平安校園”建設與學校教育教學中心工作結合起來,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堅持疏導的方針,健全工作機制,為學校各項事業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5.不斷完善維護校園安全穩定工作機制。各校要在對前期“平安校園”建設工作認真總結的基礎上,從實際出發,針對新情況新問題,修訂平安校園建設標準,完善工作機制,創新方式方法,進一步提升平安校園建設水平。進一步完善黨委、政府統一指揮,綜治部門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成員單位的作用。進一步健全防控體系,完善工作預警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堅持校園安全穩定隱患定期排查化解機制和學生思想動態研判制度,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體系,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完成學業有難度、心理有障礙、行為自律較差等重點學生群體的幫扶體系,按實用、實際、實效的原則細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6.著力提高校園各種矛盾的協處化解能力。堅持疏導方針,認真做好師生的釋疑解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的工作,為學校各項事業發展以及各項改革措施的出臺提供有效保障。加強對校園論壇、講座、研討會和學生舉辦的報紙、刊物、社團的管理和引導,把握好課堂教學的導向。堅持領導值班帶班制度和管理員入駐公寓制度,隨時掌握校園動態,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消除各類突出矛盾和問題隱患。
7.著力解決學校周邊突出治安問題。鄉鎮街道綜治組織和有關部門每學期要深入分析學校周邊治安形勢,認真排查學校周邊突出治安問題,本著“什么問題突出就突出整治什么問題,什么問題反復就反復整治什么問題”的原則,定期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治安整治工作,進一步優化教書育人環境。教育、公安、工商、文化、建設、城管、新聞出版、網管等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治理的整體合力。加強學校周邊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村(社區、企業)綜治工作室及治保、幫教、調解、法律援助、治安巡防等基層組織建設,提高學校周邊地區社會管理水平。
三、認真做好深化“平安校園”建設的考評復查工作
8.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誰命名、誰考核”的原則。深化“平安校園”建設的考核,按“誰主管、誰負責”和“誰命名、誰考核”的原則進行。即中、小學由區綜治委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考核以書面材料考核和到校實地考核為主要形式。各校每年10月底前對照《*省中小學深化“平安校園”建設標準》進行自查,并做好臺帳等考核準備工作。中小學每年到校復查三分之一左右的學校,其它學校以書面材料考核的方式進行。復查以《*省中小學深化“平安校園”建設標準》(附件2)為考核指標,考核綜合得分達到950分(含)以上的學校為復查優秀;達到850—949分的學校為復查合格;不到850分的學校,或當年發生本意見規定“一票否決制”內容事件的,取消“平安校園”稱號。復查結果由負責復查的單位發文公布。未獲得“平安校園”稱號的學校,繼續根據《*省“平安校園”創建活動實施意見》(淅教宣[20*]278號)文件規定的程序申報,填寫“平安校園”申報表(附件3),考核指標參照《*省高等學校深化“平安校園”建設標準》(附件1)。
9.定期報送相關材料。書面材料考核以各校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月度工作重點落實情況等材料為基本依據。中、小學要將以下材料定期報送區綜治委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1)每年9月底前報送《校園安全穩定月度工作重點》。(2)每年10月底前報送開展校園安全穩定隱患排查治理情況。(3)每年10月底前報送深化“平安校園”建設工作總結和自查表。
10.實行一票否決制。各校凡當年發生殺人、搶劫、強奸、放火、爆炸和系列入室盜竊等重大、特大刑事犯罪案件;由于制度不全、管理不力、措施不到位等工作疏漏引發50人以上集體中毒以及校舍坍塌、火災等重大責任事故;20人以上群毆、集體上訪,50人以上罷課、非法游行、非法集會等群體性事件;“”等邪教組織成員失控肇事,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中小學學生發生非正常死亡(屬于學校責任)的,取消當年“平安校園”評比資格。
四、切實加強對深化“平安校園”建設工作的領導
11.進一步強化領導責任。各級綜治委和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要高度重視深化“平安校園”建設工作,把它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情況匯報,加大支持力度,幫助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有關領導要深入學校、走近師生,加強調查研究,指導推進工作。各校要進一步健全安全穩定工作責任制,黨政一把手要切實承擔起第一責任親自抓,分管領導和其他領導要全力配合共同抓。對因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致使發生嚴重影響學校安全穩定事件的,要依照有關規定實行“一票否決”,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12.進一步加強校園安全穩定基層基礎工作。要加強學校安全保衛部門建設,配齊配強工作人員,按“四個統一”的要求規范保安隊伍建設;要充分考慮安全保衛工作的特殊性、艱巨性,關心安全保衛工作人員的工作生活,加強教育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工作能力。要充分發揮班主任、心理健康指導教師、網絡管理員和學生宿舍管理員在“平安校園”建設工作中的積極作用,重視發揮學生骨干的獨特作用,及時妥善處理學生中的非正常事件。要把深化“平安校園”建設工作納入中小學校長、書記培訓內容,切實加強教師隊伍的師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使每一名教師都成為“平安校園”建設的組織者、參與者和實踐者。
13.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根據職能分工,加強工作統籌,相互協調配合,落實好各自的職責,特別要建立健全對影響學校安全穩定重大問題的發現、解決機制,加強對下級單位的指導、檢查、督促,在接到交辦、舉報或發現可能影響學校安全穩定的問題時,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解決。要建立健全有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及時會商處理涉及學校安全穩定的突出問題。各級綜治組織要加強與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聯系與溝通,認真抓好組織、協調、督查和考核工作。
14.進一步強化督促檢查。各地要把深化“平安校園”建設工作做為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的重要內容,加大檢查考核的力度。各級綜治委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深化“平安校園”建設工作的督促指導,對條件較差的學校要實行重點幫扶,對存在重大問題和隱患的及時通報,督促其認真整改;對不符合相關標準和要求的,堅決予以摘牌。